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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 司法官 • 司法三/四/五等 • 法研所 • 法科公職/證照
各年度各科歷屆試題解答內容,將不定期於本版發布更新解答
解答更新原因:
1.新的實務見解補充
2.新增法律關係圖
3.內容更加詳盡的闡述
4.因應司律評分要點而增加的闡述
5.因應法條修法而為內容變動
6.因同學發問而增加的說明
7.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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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宇法歷屆試題讀者們常常回來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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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民法 111 律師/司特 測驗第 43 題 |
43、甲男與乙女結婚生有一子丙,丁男與戊女結婚生有一女己。丙己相戀結婚。下列關於當事人間婚姻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若甲與丁為旁系血親四親等之表兄弟,則丙己之婚姻無效
(B)若丙與丁為旁系血親六親等之表兄弟,則丙己之婚姻無效
(C)若丙己結婚後,甲與戊相繼過世,乙丁若相戀結婚,並未違反民法近親結婚限制之規定
(D)若丙己後來離婚,不久後乙過世,甲己若相戀結婚,其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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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民法 111 律師/司特 測驗第 33 題 |
33、甲向乙借款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丙、丁願意共同擔保甲之借款債務,共同與乙訂立連帶保證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保證契約為可分之債,丙、丁各對乙負擔50萬元
(B)丙、丁為甲之連帶保證人,三人對甲之借款債務負同一責任,甲、丙、丁三人平均分擔借款債務
(C)若丙對乙另有30萬債權,乙向丁請求清償時,丁不得以丙對乙之30萬債權主張抵銷
(D)丙、丁對乙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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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民法 112
律師/司特 測驗第 33 題 |
33、乙於盜取甲之A車後,拆換車牌,將之置於販售二手車之丙商行寄賣。丙旋以自己之名義,出賣於善意且非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事之丁,丁並受讓A車之所有權。經過一年,甲發現A車現為丁占有,遂訴請丁回復交還A車。對此,丁主張其已善意取得A車所有權,又提出甲非償還其已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之抗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如甲償還丁所支出之價金,則甲自訴請丁回復A車時起,其所有權之回復向將來發生效力
(B)乙將甲之A車置於丙商行寄賣,丙為A車之直接占有人
(C)雖丁得善意取得A車所有權,但甲所行使之回復請求權,乃善意取得之例外規定
(D)丁提出甲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之抗辯,係屬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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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民法 112
律師/司特 測驗第 43 題 |
43、甲男、乙女婚後育有丙女。丙女8歲時,自祖母獲贈A房地。丙16歲起就讀私立雙語高中,學費昂貴,甲遂代理丙,向銀行辦理就學貸款,並將A房地設定普通抵押權於銀行。甲之行為效力如何?
(A)因父母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故甲得單獨代理丙借款及設定抵押權,甲之行為有效
(B)因丙滿16歲,甲僅得同意丙之法律行為,不得直接代理丙為法律行為,故甲之行為不生效力
(C)因父母須共同行使親權,乙並未與甲共同為之,甲為無權代理,其行為效力未定
(D)因父母處分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須為子女之利益,甲之行為違反丙之利益,故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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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民法 112
律師/司特 測驗第 50 題 |
50、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得為繼承之標的?
(A)扶養費請求權
(B)作曲義務
(C)占有
(D)回復名譽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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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民法
112 律師/司特 測驗第 28 題 |
28、甲為A屋之所有人。甲與乙訂立承攬契約,約定:乙承攬A屋全部管線更新與重新裝潢,並提供承攬工作所需之全部材料;甲應給付乙報酬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乙已完成承攬工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取得乙為完成承攬之工作,而施作於A屋之全部材料之所有權
(B)乙施作材料於A屋之行為,乃加工
(C)乙得請求甲給付1,000萬元報酬
(D)乙所供給材料之價額,推定為承攬報酬之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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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民法
108 律師/司特 測驗第 17 題 |
17、甲向乙借款新臺幣(下同)500萬元,借款期限5年,利息為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五,本息平均攤還。雙方並以書面約定,甲於2年內不得提前清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若乙先扣除1年利息,而實給甲375萬元時,此乃所謂以折扣方法巧取利益,應認為係借款375萬元
(B)甲、乙間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之利息部分,其約定為無效
(C)甲、乙間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之利息部分,無請求權
(D)甲於2年內不得提前清償之約定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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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民法
112 律師/司特 測驗第 22 題 |
22、下列關於民法上合夥之敘述,何者錯誤?
(A)合夥是雙務契約、有償契約
(B)合夥具法人資格,有權利能力
(C)對合夥負有債務者,不得因其對任何合夥人有債權而主張抵銷
(D)合夥財產若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應負連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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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民法 103 律師/司特 測驗第 4 題 |
04、甲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乙已登記之A地並建築B屋居住,9年後甲死亡,由甲之子丙繼續占有11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以甲原占有意思繼續占有11年後申請地上權登記,地政機關受理但未完成登記前,丙為無權占有,乙得訴請法院請求丙拆屋還地
(B)丙如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繼續占有11年後,得主張依時效取得A地地上權
(C)占有人推定其以所有之意思占有,但如主張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者,負舉證之責
(D)因A地為已登記之不動產,丙不得主張依時效取得地上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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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民法 107 律師/司特 測驗第
18 題 |
18、甲向乙借款1,000萬元,清償期屆至,甲無力清償,乃跟乙約定以其坐落於新店的價值約1,000萬元之房屋移轉登記給乙,以代替原定債務之清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代物清償一經甲、乙合意,舊債務即消滅
(B)甲、乙之約定,屬於間接給付
(C)在甲移轉登記不動產給乙前,不成立代物清償
(D)在甲移轉登記不動產給乙前,甲、乙間之約定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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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民法
108 律師/司特 測驗第
34 題 |
34、甲將其所有市值新臺幣2000萬元之A地,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乙,以擔保乙
對甲之1000萬元的消費借貸債權,並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清償時,A地之所有權移屬於乙,該約定業經登記。甲嗣將該地讓售予丙,已辦畢所
有權移轉登記。其後,甲未依約如期對乙清償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仍得請求甲為A地所有權之移轉,且不負有清算義務
(B)乙得聲請法院拍賣丙之A地,就其賣得價金於擔保債權範圍內優先受償
(C)甲、乙間之流押約款,因未約定清算義務,縱經登記,亦不得對抗丙
(D)丙在A地所有權移轉於乙前,不得清償乙對甲之消費借貸債權,以消滅該抵押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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