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李俊德老師親自授課,適用最新法規內容
本課程為強制執行法的進階精研版,內容適合申論題題型的考試。
適用:司法事務官、民間公證人、公證人、行政執行官、三等法院書記官、三等檢察事務官等
考試
【
課程說明 】
強制執行為私法權利實現之最後一環,其乃係債務人不自動履行債務下,透過國家公權力強制債務人履行給付之手段。其實用性非常之高,舊制司律考試申論題科目長達數十年,故本課程也花了很多時間完整講解舊制司律申論題題型考題。
課程將使考生可以達到 體系架構清晰,將抽象法律實例化(實體 → 程序 → 執行
),
將民事法一氣呵成!
課程亦按照【
課程大綱 】所示內容介紹法律概念,輔以具體時事,真實案例,並 搭配考題解答,務求使同學可從民法、民訴至強執得一以貫之。
【
課程大綱 】
一、總則:
(一)強制執行之意義、功能及目的
(二)強制執行之基本原則
(三)強制執行程序中之合憲性要求
(四)執行名義
(五)強制執行之主體、客體
(六)強制執行之進行及其救濟
(七)財務開示義務、拘提、管收、限制住居及具保證書人之責任
(八)強制執行之費用
二、關於金錢債權之強制執行:
(一)對於動產、不動產之執行
(二)對於船舶、航空器、其他財產權及公法人財產之執行
(三)參與分配
三、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一)非金錢債權強制執行之概念
(二)交付動產、交出不動產之執行
(三)行為請求權、不行為請求權及意思表示請求權之執行
(四)繼承財產或共有物分割之執行
四、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
五、執行程序之競合與合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