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由李俊德老師親自授課,適用最新法規內容
本課程是以司律一試測驗題題型所作設計的內容,全科學員所提供的課程亦為此版本。
103 年開始強制執行法再度出現於律師司法官的考場,唯其出題方式於
100 年以前的申論題模式迥然不同,乃採
10 個單選題的測驗題檢視同學的強制執行法概念,強制執行法因其實用性非常之高,舊制司律考試亦出題數十年,故其內容十分龐大。
唯考量「投資報酬率」李老師重新錄製可使同學快速掌握強制執行概念的 10
堂課,另外加入一堂完整的「執行程序競合」課程(10 題測驗題出了
3 題)故本課程共
11 堂(28 小時)。
本課程為使考生可以達到體系架構清晰,第一堂課即將保護債務人的債務清理法與保護債權人的強制執行法「剖析分明」,不使同學觀念錯誤誤用法規;另外介紹透過「民事訴訟」及「非訟程序」取得「執行名義」如何對民法所規範之權利客體進行「執行程序」務求使同學可從民法、民訴至強執得一以貫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