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由李俊德老師親自授課,適用最新法規內容
物權法課程可大致分為四大部分(共計
15堂課),將物權觀念從頭到尾做了詳盡而清晰的闡述。
最新實務見解(含大法庭裁定)及值得參考之最高法院判決亦詳加介紹,同時將國家考試題目於課程中詳作解答說明。
一、《物權總則》 (5 堂課)
物權法定主義、共通效力、公示原則、公信原則
二、《完全物權(所有權)》(5 堂課)
所有權總論、動產、不動產 (相鄰關係詳細講述)
最重要的共有,講述達11.5個小時
三、《用益物權》 (地上權1 堂課)
四、《擔保物權》 (抵押權4 堂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