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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身份法〕關於王永慶遺產-會計師的見解
發表人 會計強  

發表日期

11/18/2008 12:01:13 PM
發表內容 會計師:三房都有繼承權
   更新日期:2008/11/17   07:10   記者徐谷楨/台北報導   
會計師林敏弘昨(16)日透露,台塑企業創辦人王永慶的遺產,他的三個老婆都有繼承權,但三個人必須合算一份;大房、二房和三房都有夫妻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分配邏輯未如外界想像中簡單。


林敏弘說,在沒有遺囑且不考慮夫妻財產差額請求權的情況下,王永慶的遺產必須分給三個老婆(合算一份)和九個子女,切分為十等份,再由三個老婆平分其十分之一份,每名子女都得到十分之一份,這才是正解。


法律人怎麼看會計師的正解呢
回覆 點點 在11/18/2008 12:29:53 PM的回覆:
感覺有考點
小孩部分都算是婚生子女
但配偶遺產部分跨越新舊法
第一任配偶在法律上合法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但2.3房都是可得撤銷之婚姻
在未撤銷之下是否也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各3分之1?
還是說2.3房應該類推遺產酌給?
不知道老師是怎麼看?
回覆 新科司法官 在11/18/2008 1:14:45 PM的回覆:
以前我大學上林秀雄老師的課
他說兩種見解都有
1.10等份,3位配偶各分1/3份
2.12等份,3位配偶各分1份

至於是否為得撤銷的婚姻
現在已經不重要了
回覆 ...... 在11/18/2008 2:49:36 PM的回覆:
大概會釋憲吧
回覆 會計高 在11/19/2008 2:38:08 PM的回覆:
法律人的見解跟會計人的見解一樣嗎
回覆 路過的人 在11/19/2008 2:44:02 PM的回覆:
遺產的計算和法律規定有關
與會計無關
不知道該會計師是以何為根據
認為二三房有繼承權
回覆 ??? 在11/20/2008 1:32:16 PM的回覆:
會計師說的是錯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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