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物保與人保的優先順序
發表人 李老師請進  

發表日期

11/24/2008 8:12:08 PM
發表內容 上次上課有聽到某位老師談一個有趣的問題,他說新民法879條固然解決了部分物保與人保的傳統問題,但仍有一部份尚未解決。假設甲為債權人(對乙之債權為3,000萬元),乙為債務人,丙、丁及戊為全額連帶保證人,己為物上保證人(設定3,000萬元抵押),今乙無法還款,由丙代為償還3,000萬,則丙固然可向乙依民749請求3,000萬,但可能徒勞無功。試問Q1.丙可否不向丁、戊求償,而依民295、312逕行查封己之不動產,並拍賣?(因為其已承受與抵押權)Q2.承Q1.若此時己主張類推民280、281,而提存750萬,聲請法院停止執行,有無理由?Q3.若丙向丁、戊及己求償,則各自之分擔額為多少?(是否類推民280、281)
回覆 久利生公平 在11/26/2008 12:26:23 AM的回覆:

你的問題問得很有水準,而且有先作接近正確的回答,

不知道為何沒人回答你。

求償要注意內部關係是否得以求償。
回覆 李老師請進 在11/26/2008 10:22:19 AM的回覆:
請問一下『久利生公平』大大:

您的意思是,在Q1中丙可逕行拍賣物上保證人己之不動產,並進而求償3,000萬元;亦或是丙僅能依據新民法879之修正意旨,依『物保人保平等受償』之理,僅能向物上保證人己求償750萬元,故若己已提存等同之金額,丙即不得拍賣己之不動產?
回覆 久利生公平 在11/27/2008 8:30:31 AM的回覆:
你的Q2的問題,就是你Q1的答案,而你Q3的問題,也是用Q1作答案。

總而言之,類推適用民法第281條,求償、承受抵押權,應該是檯面上的說法,因為好像還沒有人就此提出反對意見(這個網站上的不算,因為馬上就有人要攻擊我了)。

指名道姓要求我回答好像不太好吧,我會變吳鳳,被亂箭穿心,當烈士。


有關人保與物保、再加上利害關係第三人清償、共同抵押人同時、異時拍賣承受債權額、求償權之競合,我做了整理,實例題可以做設計,但是直接給我的答案如下:

一、連帶人保與連帶人保人之間:
1.748條.
2.273條1項。
3.280條.
4.281條1項。

二、連帶人保人對債務人:
1.視內部關係。
2.749條.
3.281條.
4.295條1項。

三、連帶人保對物保:
1.視內部關係。
2.749條.
3.類推適用281條1項。

四、物保對連帶人保:
1.視內部關係,注意先訴抗辯權。
2.879條2項。
3.879條3項。
4.879條1項。

五、物保對債務人:
1.879條1項。
2.295條1項。
六、物保人之間,同時拍賣:
1.875-1到875-4。

七、物保人之間,異時拍賣:
1.契約自由。
2.視內部關係。
3.875-2、-4條。

八、第三人清償:
1.312條.
2.64台上379判例。

小弟此次出山,這兩星期以來,深覺修煉未成,應再回山修煉,精進武藝,他日更上層樓,再血戰江湖。

歸去來兮!歸去來兮!田園將蕪。我將乘牛而去。

Good      My      Love      我的愛人再見。


回覆 久利生公平 在11/27/2008 8:36:11 AM的回覆:
勘誤:

Goodbye         My         Love      我的愛人再見。

太傷心了,打錯字。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