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有關95年律師解答的疑問
發表人 呆子  

發表日期

1/5/2009 6:07:33 PM
發表內容 第一題第一子題有關善意受讓之部份:
            善意受讓是否出於過失原非所問,但修正草案948規定,受讓人重大過失之善意不得主張善意受讓。
            我的疑問在於,948條係動產善意受讓之規定,而不動產善意受讓依據,現行法是土地法43,草案則為759之1第二項,但是草案759之1第二項並未如同草案948有作重大過失之區別.
            95年律師第一題的題目是不動產,但是老師的解答在援引草案時為什麼引用動產草案之規定?還是通說認為此為法理?煩請好心人解惑,謝謝!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