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請問李老師 關於民總課程問題
發表人 A.C  

發表日期

1/10/2009 5:21:06 PM
發表內容 老師您好:
一.您於2009民法05的第3段錄音第16分附近提及,慰撫金之請求,我國有7個地方有特別規定,其中
1.194條...
2.195條...
二.您於之後21分曾再次提及   不過之後您皆未提到194,改為
1.195第一項人格權
2.195第三項身份權

究竟194算不算您說得7個地方的其中一個
還是195第一項   跟第三項   不同項所以算兩個地方,而不包括194??

在聽了好幾次之後,感覺應該是後面提及的時候,略過194
為了確定,只好請老師解惑@@   感激不盡
回覆
李俊德 在1/10/2009 5:25:44 PM的回覆:

194當然是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