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南港館案 余政憲:有洩漏評委名單 沒拿錢
發表人 幫助犯?  

發表日期

1/16/2009 4:10:20 PM
發表內容 南港館案》余政憲:有洩漏評委名單   沒拿錢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9.01.16   03:09   pm   

   
扁家四大弊案之一的南港展覽館弊案,台北地院上午首度開庭審理,傳訊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力拓營造董事長郭銓慶等九名被告,余政憲當庭坦承,在吳淑珍的要求下,洩漏評選委員名單給扁家白手套蔡銘哲,但否認另外洩漏投標廠商資格限制文件,同時也認否認違背職務受賄,表示他沒有拿錢。

至於經檢察官同意轉為汙點證人的郭銓慶當庭認罪,但他的律師杜英達則在提出程序問題,認為他的當事人郭銓慶雖承認犯罪,但在扁案中已經起訴,可能有重複起訴的情況,而出現不受理判決,因此請法官斟酌併案下周由蔡守訓審理的扁案。

對照本案被告余政憲、郭銓慶的坦承犯行,涉案被訴的評選委員等七位大學教授,則全部否認犯罪,他們口徑一致,不是否認認識力拓營建的人,就是強調不認識力拓的總經理蔡尚清、黃維安,未與他們吃飯,更未拿錢,在本案中,蔡尚清、黃維安獲檢方緩起訴。

台北地院上午審理的南港展覽館弊案,是台北地檢署所起訴,涉案被告包括前內政部長余政憲、郭銓慶,以及大學教授等選評委員共九人,與特偵組起訴的南港展館部分,涉案被告為吳淑珍等人有別。

承審法官吳煜仁上午首度開庭審理南港展館弊案,蒞庭檢察官在陳述起訴要旨時,對於余政憲、郭銓慶的坦白犯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共犯吳淑珍的犯行,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同時希望余、郭兩人,在未來的審判中保持一貫的坦白犯罪態度,以有利較輕的刑度。

至於否認犯罪的被訴評選委員教授,蒞庭檢察官也以他們犯後毫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如果未來審判時,能坦承犯行,求刑與否,檢方將列為考慮。

余政憲在庭審一開始的認罪與否答辯時,當庭坦承洩漏評選委員名單,給扁家白手套蔡銘哲,但未洩漏投標廠商資格限制文件的公文書,同時強調他並未涉及違背職務受賄罪。

余政憲的律師薛松雨則表示,余政憲否認另涉洩密投標廠商資格限制文件部分,由於相關的會議及公文,余政憲都未曾接觸過,力拓公司有此資料,應該是另外有人洩密,與余政憲無關。

薛松雨律師表示,余政憲在本案中並沒有拿錢,而與吳淑珍共同收賄,強調余政憲只是單純的應吳淑珍的要求,將南港案的評選委員名單交給蔡銘哲,余政憲並不知道蔡銘哲、力拓公司和吳淑珍有任何金錢往來關係。

余政憲的律師還說,余政憲與吳淑珍見面時,南港案的評選委員名單還沒決定,余不可能知道當時有那些廠商投標,此外,由於吳淑珍並不具公務員身分,沒拿錢的余政憲根本不可能與吳淑珍共犯違背職務受賄罪。   
回覆 阿珍快出來開庭 在1/16/2009 4:18:38 PM的回覆:
其實就算沒拿錢,不是也能成立共同正犯嗎?還是只能成立幫助犯,所以余才一定要這樣子說?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