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請問老師"損害賠償範圍"的問題
發表人 努力讀民法  

發表日期

2/11/2009 7:57:59 AM
發表內容 請問老師兩個小問題
1.關於民法227條第2項所謂侵害"固有利益"的範圍
         EX:甲賣不乾淨的雞排給計程車司機乙,乙吃完拉
        三天肚子,導致已排好班的行程因病無法載客,
        損失2000元,請問這2000元損失可以用此項主張嗎?
     
我的想法......
損害賠償之債如果回歸民法216條的話,2000元當然可以視為侵害"健康權"的所失利益,似無疑問......

但書上都說此項適用在侵害"固有利益",也都沒舉過類似的例子
想請問老師一下



2.甲賣不乾淨的生雞排給乙,乙炸熟後賣給計程車司機丙
            ,丙吃完拉三天肚子,導致已排好班的行程因病無法載客
         ,損失2000元,請問這2000元損失可以用此項主張嗎?

關於這一題我的想法是.......
商品製造人責任是特殊的侵權行為,消保法未明定時可以
回歸民法,2000元算是侵害"健康權"的所失利益,所以可依
民法216條主張
回覆
李俊德 在2/11/2009 12:45:50 PM的回覆:

1.關於民法227條第2項所謂侵害"固有利益"的範圍
     EX:甲賣不乾淨的雞排給計程車司機乙,乙吃完拉
  三天肚子,導致已排好班的行程因病無法載客,
  損失2000元,請問這2000元損失可以用此項主張嗎?
-------------------------------------------------------------------------------

已排好班的行程----意何所指?怎麼肯定有2000元?




回覆 努力讀民法 在2/11/2009 2:37:45 PM的回覆:
老師您好
這個例子是自己舉的啦
其實是想表達'所失利益"可以用案例中的條文主張嗎?
回覆
李俊德 在2/11/2009 3:45:21 PM的回覆:

今天我是法官,一定會問你怎麼證明有2000元的損失。

可以證明判給你,不能證明就回駁回請求。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