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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扁侍衛長何雍堅 涉貪遭押
發表人 AAA  

發表日期

12/4/2009 3:47:30 PM
發表內容 扁侍衛長何雍堅   涉貪遭押

   更新日期:2009/12/04   03:16   吳明傑/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吳明傑/台北報導】


據透露,現任後備副司令、曾任前總統陳水扁侍衛長的何雍堅中將,因涉嫌在過去憲兵司令任內浮報情報作業費,二日經軍檢約談到案後,在三日凌晨遭軍檢收押。這也是繼前六軍團司令程士瑜後,近二十年來第二位遭軍檢上銬的中將,更是首位遭軍檢收押的侍衛長。


消息甚至還傳出,軍檢在搜索過程中,還發現何雍堅在外擁有為數頗多的不明財物,不過對此消息軍方不願證實。


據指出,軍檢監控何雍堅已經長達半年,直到兩周前才發動偵查,大舉出動前往憲兵司令部情報處進行搜索,在辦公室內搜獲部分不利何雍堅在過去憲兵司令任內的涉貪罪證;隨後憲令部情報處長王啟新即被現任憲兵司令李翔宙撤職查辦。


何雍堅遭到收押一事在軍中造成極大震撼,後備司令部昨天證實此事,但案情不明。由於何雍堅現為後備司令部增設副司令,後備單位都不敢對外多言,並強調此事與後備司令部無關,其所涉案情是在憲兵司令部任內所為。


昨晚接受查證的憲兵司令李翔宙表示不知情,而今年六月何與他交接憲兵司令後,他也不知道何是否涉及浮報情報作業費的事,先前軍檢到憲令部搜索,他也沒被知會,因此不清楚。


憲兵二○二指揮部出身的何雍堅,是陳水扁八年總統任內第五位侍衛長,卸任侍衛長後順利轉任憲兵司令職務,去年政黨輪替後馬政府仍讓其繼續憲兵司令職務到今年六月,後才被「降調」後備增設副司令。


何雍堅作風海派直爽,任內頗受後憲支援,直到傳出憲兵司令部未能力守而即將遭到降編裁員,一夕間行情大跌被後憲罵翻天,未料還因情報作業費問題遭到軍檢收押。


阿扁的六任侍衛長卸任後,能全身而退的不多,首任侍衛長余連發雖順利晉陞上將擔任後備司令數年,但卻因遭指控涉炒股案一再被到檢舉調查;唯一最順遂的是第二任侍衛長彭勝竹,最後同樣順利晉陞上將並出任空軍司令職務,直到今年才轉任戰略顧問。


其他像是第三任的陳再福,則因三一九槍擊案下台,後來遭監院彈劾;第四任海軍出身的申伯之也遭爆料赴美出差時看脫衣舞;最後一任侍衛長陳哲雄,最近才因病被迫交出空軍政戰主任的中將職務;而遭到收押的何雍堅,則是首位因案遭押的侍衛長。
回覆 建國大將軍 在12/4/2009 3:56:05 PM的回覆:
阿扁在土城不太安全,終於有個侍衛長進去保護他了   XD
回覆 不太對喔! 在12/4/2009 5:52:18 PM的回覆:
現役軍人應該關在桃園龍潭北監,而非土城!

不過,樓上的梗,蠻好笑就是了!
回覆 抱歉 在12/4/2009 5:55:25 PM的回覆:
更正,是北「所」而非監,因為國防部僅有臺南監獄,其他都是看守所!
回覆 想當初 在12/4/2009 6:24:34 PM的回覆:
204指揮部指揮官..............

希望不是事實。
回覆 想當初 在12/4/2009 6:30:09 PM的回覆:
隨後憲令部情報處長王啟新即被現任憲兵司令李翔宙撤職查辦。
------------------
王啟新被撤職查辦?
是要辦他貪汙幫助犯嗎?

也希望他沒事。

唉............

軍法可是很重的。
回覆 ps:國家應該開放軍 在12/4/2009 6:33:18 PM的回覆:
照理說應該是越來越開放,可是軍法官考試是越來越封閉,而且對國管院考生有利............

軍法官考試應該恢復舊制!
回覆 關於軍法官考試 在12/4/2009 6:49:44 PM的回覆:
甚至應該連未受過軍官基礎教育的,也可以報考軍法官,只不過考上了另外受軍官基礎教育的訓練。
回覆 migeka(ali 在12/4/2009 10:06:08 PM的回覆:
軍法判決並不會特別重,至少小弟以前在軍法司看到狀況甚至比普通法院更慎重求刑,並定有求刑標準,避免軍事檢察官過重求刑!

今年軍法官的榜首即係所謂「外國人」,也就是非管院畢業生,請問明年考試資格有變嗎?何來「越來越封閉」之說?

其實本人比較贊成軍法案件歸普通法院審判,而由國防部保留軍事檢察權,否則在同一行政機關內審檢並存,說保有獨立審判,有誰相信?
甚至可能連基本的救濟途徑都會失去功能,比如不服被撤銷假釋,其救濟途徑係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者,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以軍事檢察官指揮撤銷假釋之處分不當,向軍事法院聲明異議,可是不要忘了,撤銷假釋係由國防部作成之處分(普通司法則係由法務部作成),所屬軍事法院敢推翻上級機關作成的處分嗎?當初最高行政法院作出那則決議是因為法務部與司法院分屬不同體系,但在軍法機關則同屬一家國防部了,造成受刑人救濟無門,當初我在辦假釋審查及撤銷時就覺得很無奈!!!
改革軍法體制,才能讓外界對軍法有好印象!!!
回覆 前204某憲兵隊憲兵 在12/4/2009 10:56:17 PM的回覆:
在服役,何是204ㄉ頭頭,去指揮部報到第一天,就聽到某主任說關於他ㄉ小小八卦,之後服役,陸續有陸官、憲專的學長(尉級)及校級的長官說過一些密辛,所以早晚會出事,一點都不為過?
回覆 所謂的重 在12/5/2009 12:20:08 AM的回覆:
是指陸海空軍刑法及其特別法的法定刑而言,除非現役軍人貪汙適用貪汙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沒有規範),那麼當然依照該條例的法定刑而言。
至於軍事檢察官會不會求處較普通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較輕的刑,不置可否!

至於軍法官考試問題,我覺得沒甚麼好爭論的,越來越封閉是一個事實,而且考試有利於國管院學生!

我認為我國軍法官考試應該仿效我國司法官考試一樣,甚至連受軍官基礎教育的限制也應該拿掉!因為辦理入營後仍可受軍官基礎教育。
回覆 ps 在12/5/2009 12:25:56 AM的回覆:
舉了一個榜首是外國人就能證明不是越來越封閉?真的是很怪~!
畢竟現制下,非國管院的學生仍得應考(預官三年內),外國人拿榜首真的沒甚麼。

回覆 早就見怪不怪 在12/5/2009 4:22:02 PM的回覆:
警察特考從後年開始也開始限定僅讓警大警專畢業生應考
非警校體系畢業者僅能應考名額較少的另一類警察人員考試

反正軍、警相關單位都是同個樣子..
所以軍法官考試保護管院學生並不奇怪

光是必須具備預官資格就擋掉八成以上的法律系畢業生
就算台大法律系應屆畢業,班上有考取預官之人也不到5成
除非去簽三年半的志願役,等役期服滿取得預官資格再去考軍法官
但大部分法律系畢業生並不會想去簽志願役
所以造成考上軍法官大都是管院畢業生

但換個角度想
管院大學部學生每天過著軍事化的生活
每天早、晚點名,有時還要被學長修理、刁難
表現不好就記點假日禁足、出基本教練
每天折棉被、折蚊帳、服裝儀容檢查、被學長吼吼叫叫
學長抓到你一點小毛病就叫你蹲下、趴下
上餐廳用餐命令你不停的重複取板凳、置板凳的動作
以上種種情形應該沒幾個大學生受得了吧?!
給他們軍法官考試有一些優待算是補償吧!

早期比較聰明的人不會去念軍校
而是民間大學畢業後去考軍訓教官班
不但解決男生服兵役的問題,也能當成一份正式工作來做
大學同班同學都去外島當大頭兵每天出操跑五千、三行三進、高裝檢
我在學校舒舒服服當教官,每月輕鬆賺4萬多塊..
還可以利用時間進修考國考
若考上司事官出差坐車還可以坐尊位!

就算國考沒考上,退役後取得預官資格還能考軍法官
反正管院大學部學生每天過著軍事化生活根本沒啥時間唸書
法律系畢業的軍訓教官退伍後去考軍法官幾乎是必上!
可惜現在軍訓教官已經停招..
不然是法律系畢業生沒考上司法官律師的絕佳跳板!

PS:教官的薪資比高普考還要高,工作不會比都會區的高普考還累

回覆 migeka(ali 在12/6/2009 1:16:36 AM的回覆:
樓上網友講的情形,也算我一份,

因為小弟也是普通大學畢業後志願役軍訓教官,

也在國內拿公費進修研究所

退伍前最後是在大學當主管級軍訓教官

但何謂安穩的日子?

我不敢期盼軍訓教官很安穩,

才會忍痛退伍去考國考.
回覆 麥安共 在12/7/2009 10:17:28 AM的回覆:
一般法律生說軍方設限無法考軍法官
非法律畢業的說103年亂設限無法考法官
每個都想上車把別人擠下車
就這樣而已

回覆 那你不要考! 在12/7/2009 7:02:42 PM的回覆:
每個都想上車把別人擠下車
就這樣而已
----------------
這不是一句廢話嗎?
不然你考上了把名額讓出來?


回覆 軍法官考試規則 在12/7/2009 8:06:04 PM的回覆:
為國家掄選具有法律專業的軍法官,當然也是政府的重要工作。
現制之下,如前所言,已將大部分受過法律專業教育的法律系學生屏除在外,這樣的做法百來就毫無正當性可言。

即使是軍法官,也是應該以法律專業為最重要考量;而且擴大考生範圍可以讓封閉的軍方有一絲絲的舒緩。

現制之下,本來國家考試當然也有其限制,不是說不可以,但要合理。目前限制需要某些科系的考試,這樣的方式應為合理:例如醫師藥師,你總不能只要大學畢業就能應考;至於司法官律師軍法官,要法政等科系畢業得也算合理限制(這部是圖利法律系學生),而且現行也有修滿法律專業學分的也可應考(似乎有修改),這也不是不能討論。

但是現行軍法官考試規則,是<明顯的不合理>,建議仿效司法官考試的資格限制。
回覆 麥安共 在12/7/2009 9:19:32 PM的回覆:
我考不考不關閣下的事
但103年自己築門檻要求別科系的不能跨進來
卻要求軍法官要降門檻
目的無非就為增加自己的上榜率
軍系法官的養成包含了軍事教育
這部分樓上有人比我懂

若軍事教育是當軍法官的要件
就如同103年要求要完整法律教育當應考要件一樣

至於軍事教育與完整法律教育是否能當門檻要件可以討論
但應該一視同仁的考量

回覆 廢話連篇 在12/8/2009 2:41:20 AM的回覆:
你考不考當然不關我的事!

其他的根本不想跟你討論。因為你只認為批評軍法官考試的<目的無非就為增加自己的上榜率>,像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想法,充分可以看得出<無法就事論事>。只會牽拖一些事情進來進而模糊原先事情的焦點。

不值一駁!
回覆 ps 在12/8/2009 2:48:48 AM的回覆:
<軍官基礎教育>於考選軍法官後再實施無不可,軍官基礎教育為<四個月>,可請軍法司於辦理在入營前辦理;至於<完整法律教育>當作考試資格是合理的,因為你不可能比照軍官基礎教育一樣,於考選司法官後再辦理補修完整法律教育學分。

如果你硬要拿這兩樣門檻比較。

為什麼說是圖利國管院學生?因為國管院法律系畢業生畢業後即任<軍官級書記官>,而且他們多半會升上尉中尉等,與一般法律系學生有考取預備軍官的,只能於退伍後三年為之;與未考取軍官的法律系畢業生完全無法應考軍法官,當然是大大的不公平,無庸贅言。
回覆 因為關心軍法 在12/8/2009 2:55:05 AM的回覆:
所以才會關心軍法官的考試規則。

不然,相信大部分的考生,多會以司法官考試律師考試為未來生涯考量,才不會管甚麼軍法官考試,不然也可以拿統計資料比一比,歷年有多少一般法律系畢業生去考軍法官而捨司法官(軍法官與司法官是同一天應考,只能擇其一,因此哪來甚麼提增加自己上榜率這種險非事實的說法?)而且於考取後辦理再入營。

軍法確實也是值得關心的領域,陳新民大法官曾著有<軍事憲法論>一書。
回覆 廢除軍事法院才是王道 在12/8/2009 8:27:14 AM的回覆:
其實考上軍法官,未來並非即能領到終身俸,

因為你的身分還是「預備」軍官,

接著幾年都是一年一簽,

到第8年才能申請轉常備,而且不一定讓你轉,

如無法轉常備,國防部復以考核不及格為由不准簽留營,一樣得走人,

廢除軍事法院才是王道,回歸普通法院.增加法官員額.
回覆 從大法官會議釋字43 在12/8/2009 1:38:10 PM的回覆:
就知道無法廢除軍事審判系統了,而且從各國的立法例(無論是德國或美國等)似乎也存在著軍事審判系統。

問題點應該是軍事審判系統如何劃分?我國目前是在國防部系統底下,這明顯違反權力分立(軍事審判也當然不是統帥權的一部分),應該回歸司法院,由司法院成立軍事法院。樓上有人認為仍由國防部掌控軍事檢察權或許不失為一個方法。

不過釋字436推翻了這樣的講法,引進了普通法院的監督,就是不想管軍法人事。


回覆 釋字436回顧 在12/8/2009 1:41:00 PM的回覆:
.............本於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人民訴訟權利及第七十七條之意旨,在平時經終審軍事審判機關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案件,應許被告直接向普通法院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請求救濟。軍事審判法第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一百五十八條及其他不許被告逕向普通法院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請求救濟部分,均與上開憲法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
回覆 封閉的體系 在12/8/2009 3:56:08 PM的回覆:
警察特考也是錄取之後才去接受警察專業教育
海巡特考也是錄取之後再去接受海巡專業教育

軍法官考試憑什麼要求人家一定要具備軍官基礎教育以及預官資格才可以報考??

很明顯就是替軍校生護航的國家考試!
如果要替軍校生護航就不要把軍法官列為國家考試啊!
既然是國家考試就要平等、公平的競爭才對
外表弄成看似公平的國家考試,內在卻保護自己人.

如果要這樣搞
乾脆以後報考海巡特考要海巡大學畢業才能考
報考調查局要調查局大學畢業才能考
報考國安局特考要國安大學畢業才能考

什麼跟什麼啊!?感覺規定的有點不倫不類!
回覆 強扁手下無弱將 在12/11/2009 8:55:54 AM的回覆:
扁首任侍衛長余連發   涉挪用情報費6千萬

   更新日期:2009/12/11   02:36   吳明傑/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吳明傑/台北報導】


前總統府侍衛長何雍堅,因涉嫌在憲兵司令任內浮報情報作業費遭軍檢收押。有消息人士進一步指控,和何雍堅有相同背景的陳水扁總統首任侍衛長余連發,在任內也遭前國防部長李傑查出涉挪用情報費六千萬,但因事涉敏感,當時國防部才被高層指示壓下。


對於在憲兵司令任內挪用情報費,不僅餘連發本人強烈否認,瞭解憲令部情報費發放的軍中人士也說,情報作業費一年也不到一千萬,哪來的六千萬可以挪用?不過相關人士坦承,過去情報作業費的監管確實有問題,才會一再傳出有前任憲兵將領上下其手。


在憲兵司令任內不法?余強烈否認


對於余連發遭指控在憲兵司令任內挪用情報費、在軍情局長任內藉上海印刷廠投資時侵吞公款,國防部高層官員表示,由於余連發是上將退伍,因此相關調查歸特偵組。國防部軍法單位調查層級只到中將,所以對余連發涉案狀況並不瞭解,但特偵組應該有在查。據瞭解,憲兵情報作業費的發放是否合法,已多次遭到檢舉。由於縣市憲兵隊調查官每月須達情資轉報點數二十點,但只要每超過二十點,每點就發給一百元獎金,過去審計部稽查時也曾發現,憲令部發的情報獎金平均每人超過兩萬元,就被要求追回。


但軍中人士也表示,如果基層憲調人員每月可領一兩萬獎金,表示這筆費用沒被憲兵高層扣下來,正常來說憲兵司令是一毛情報獎金都沒得拿。


藉宴線民浮報作業費   黑箱空間大


據指出,憲兵情報作業費原本只由參謀長層級就可核發,不過在爆發前憲兵參謀長蔡森豪遭指控浮報情報作業費並遭起訴後,核發權限在何雍堅主掌憲兵後收歸司令所有。雖然蔡森豪後來遭判無罪,不過何雍堅反而卻在作業費運用上遭軍檢查辦收押。


據瞭解,憲兵情報作業費除用來做為獎勵各憲兵隊掌握情資的獎金外,也經常被憲兵官員做為宴請諮詢對像之用。所謂的諮詢對象,就是外界所稱的「線民」,會出現浮報情報費的問題,就是有憲兵官員藉宴請線民之名卻行侵吞作業費之實。由於國安局在核發憲令部情報作業費請領時,也缺乏嚴格的審查機制,因此憲令部的情報作業費有很大黑箱作業的空間。
回覆 從王立軍想到王啟新 在2/13/2012 1:06:38 AM的回覆:
前憲兵司令何雍堅涉貪   判16年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11.01.19   03:49   am   
   
   國軍前任後備副司令何雍堅中將,在憲兵司令任內涉及貪瀆,昨天被高等軍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這是繼前任陸軍六軍團指揮官程士瑜中將之後,另一起扁政府時代將領因涉貪被判重刑。

何雍堅擔任憲兵司令任內,涉嫌利用長官權勢,指使前後任憲令部情報處長陳雙環、王啟新浮報情報費用,並侵占公務用禮品,總值高達三百多萬元。

軍事高檢署以「藉勢勒索財物」等罪嫌起訴,並要求法官「從重量刑」。

國防部昨天晚間發出新聞稿指出,高等軍事法院審理之後,基於犯罪證據確鑿,判處何雍堅有期徒刑十六年、陳雙環有期徒刑五年,並褫奪公權;王啟新符合自首規定,依法免刑。
   


回覆 在2/13/2012 1:10:29 AM的回覆:
勒索下屬   前憲兵司令遭彈劾
更新日期:2011/03/24   10:05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監察院昨天以十票對一票,通過彈劾前憲兵司令何雍堅。監察院認為,何雍堅利用權勢向下屬勒索獎金近五十次,不法得款金額達二百一十五萬餘元,並曾不法侵占公務電腦,違失情節重大。

查案監委高鳳仙、陳健民提案彈劾何雍堅、憲兵司令部上校處長陳雙環、憲兵司令部辦公室主任王啟新三人,審查會認為王啟新已自首,未通過彈劾,但八票對三票通過彈劾陳雙環。

高鳳仙表示,何雍堅於二○○四年離開憲兵二○二指揮部少將指揮官時,侵占公務電腦,攜回家中私用;並於二○○七至○九年間,藉口公務預算不足以支應婚喪喜慶支出,要求前後任情報處上校處長陳雙環、王啟新,從下屬的情報業務獎金抽取一定金額,「弄一些讓司令部來支用」。

高鳳仙說,陳雙環、王啟新等配合何雍堅,向下屬勒索獎金,前後近五十次,不法得款金額二百一十五萬六千五百元,部分被拿去購買交趾陶]腳踏車]等。

高鳳仙透露,何雍堅目前遭羈押於新店軍事看守所,她曾到看守所約詢,何完全否認勒索等犯行,還說是下屬樂捐;但監院約詢被勒索當事人,有人提出自白書表示被迫捐錢,有人領獎金五萬被迫交出三萬等,直到軍方調查,王啟新才自首說出案情。

陳健民談及何雍堅案表示,「看了憲兵最高領導的犯行事實,心情真的很沈重」;身為憲兵司令,職責重大,卻濫用權力,不通過彈劾案,無法匡正軍中風氣。
回覆 註2 在2/13/2012 1:26:23 AM的回覆:
免刑判決V.S.緩刑(緩刑期滿,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刑之宣告失其效力,所謂刑之宣告失其效力,是指<罪刑均消滅>)。
回覆 註3. 在2/13/2012 1:33:16 AM的回覆:
唉....又想到江國慶。
猶記得去年過年前馬總統前往江家道歉....................

希望封閉的軍法體系真的有所改善了。

唉..................

回覆 將軍犯罪 在2/14/2012 2:32:54 PM的回覆:
軍中還有多少涉訟的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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