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法源的評論對嗎?
發表人 芝蔴  

發表日期

3/31/2010 1:43:27 PM
發表內容 在臺灣,所有種族依憲法第7條規定,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為例,臺灣的國民應有平等的就業機會,雇主不可以因為種族因素而歧視員工或求職者。此外,就社會救助法第15條第1項、第15條之1等規定,對需要生活扶助與低受入戶的社會福利制度,也是全面性的幫助,並無涉及任何種族因素。即使是保障原住民族權益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第4條、第5條第1項、第7條等規定,也只在於保障原住民族的平等地位、並由政府提供預算協助原住民族自治發展以及保障其受教育的權利。

就算是要促進特定民族的就業,參照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條規定,亦僅表示為「保障」原住民工作權及經濟生活,而非給予如馬來西亞新經濟政策的優先權。因此,馬來西亞總理所做的政策決定,可說是在種族議題上向前進步的表現,馬來西亞當地的華人對此政策亦表示歡迎,但同時也擔心此政策可能會受到特定族群的阻撓而無法順利推行。
=============================
法源上述:『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條規定,亦僅表示為「保障」原住民工作權及經濟生活,而非給予如馬來西亞新經濟政策的優先權。』
是否說錯了?我國原民特考不是一種『優先權』嗎?跟馬國『保障』馬人的優先權不一樣在那裡??
回覆 香焦 在3/31/2010 1:46:48 PM的回覆:
應是絕對與相對之差.
兩者"優先"獨厚某族群的性質是一樣的.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