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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做筆記在法典上
發表人 請教  

發表日期

4/5/2010 12:43:50 PM
發表內容 看到不少人談到把筆記做在法典上或是便利貼在法條旁,請問大家這類"筆記"的工作,大概適合到什麼程度再開始做呢?對於剛開始研習的階段,不會不熟的東西太多了,換句話說就是要筆記的東西太多了,如果全部筆記起來,過陣子再來看可能一堆筆記都是無須記的,浪費時間又浪費空間,但是不做各筆記又非常容易看過就忘,船過水無痕了,請問大家的經驗,謝謝
回覆 紅姨 在4/5/2010 1:53:57 PM的回覆:
當然是盡量先做筆記丫...

等以後觀念熟到不能再熟時,再把便利貼丟掉也可以...
回覆 tyoukensen 在4/8/2010 9:54:32 PM的回覆:
我是用自己的邏輯,創ㄧ個法條體系出來,精簡整理好之後,在補充課本裡面法條沒的內容,建議用不同顏色的筆,曾經也ㄧ直想補充在法典上,但fu就是不太對!!自己整理過的會比較有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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