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關於民法824-1第二項
發表人 拖拖  

發表日期

4/8/2010 5:43:03 PM
發表內容 李老師有說到
如果抵押權人不同意分割(或未參與訴訟)
那抵押權仍存在於共有物之上

我想問的是...
假設a地原屬甲乙丙三人共有
應有部分各1/3
丙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予丁

嗣後甲乙丙三人分割時丁不同意
但甲乙丙仍將a地分割成b   c   d三地
丙分得d地

那824-1第二項說抵押權仍存在於共有物之上
是指......bcd三地(=原本的a地)仍存有丁的抵押權嗎?

那丁實行抵押權      抵押標的物是...?
bcd地各1/3的應有部分?

問題是...原本的a地已經分割了   還有應有部分可供拍賣嗎?

如果實行到d地就算了
實行到bc地的話...甲乙提第三人異議之訴的話
丁豈非變相僅能就d地的1/3應有部分受償?

這裡有點奇怪
請老師解惑<(_   _)>
回覆
李俊德 在4/8/2010 5:52:38 PM的回覆:

http://www.lawspace.com.tw/digiBoard/default.asp?ID=15051&page=5

從頭到尾看一次吧

回覆 拖拖 在4/8/2010 6:24:47 PM的回覆:
感謝李老師
原來已經有人討論過了

也感謝李老師當初那麼辛苦的回覆

不過我想再變化的題型
還是以後再說吧^^"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