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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轉貼司法院內網頁
發表人  

發表日期

4/15/2010 7:17:33 PM
發表內容 本(99)年第2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以下簡稱司法特考)各類科考試任用需求,本院業於民國99年4月1日以秘台人二字第0990004862號函送銓敘部提列考試計畫,並經銓敘部99年4月7日部管四字第0993189905號函轉考選部請辦該項考試在案。有關本(99)年第2次司法特考各類科考試任用需求說明如下:(以下名額為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所提任用需求名額,不含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所提名額)
三等考試:
1.司法官類科90人
2.觀護人類科3人
3.公證人類科3人
4.法院書記官類科3人
四、五等考試:
1.法院書記官類科50人
2.法警類科12人
3.執達員類科14人
4.錄事類科1人
5.庭務員類科1人
  茲以考試及錄取名額等相關事宜,係屬考選部權責,爰本項考試實際需用名額,仍請依考選部發布之訊息為準。
司法院人事處 敬啟

回覆 沒招考嗎 在4/15/2010 7:28:04 PM的回覆:
檢事官呢
回覆 說不定是歷年來名額最 在4/15/2010 7:36:34 PM的回覆:
看起來之前有人轉貼的消息是正確的樣子

看來今年真的只有律師名額會多了...........
回覆 跟這篇差不多 在4/15/2010 7:51:29 PM的回覆:
小胖    發表日期
   2010/4/11   上午   11:14:23    
發表內容   PTT國考版         傳出的內部消息


司法官               100名         (法官90+檢10名)
三等書記官 有但不多(實際缺額忘了)
四等書記官 約80幾名(實際數字忘了,也沒記到院檢缺各多少)
司法事務官 0名(本次未開缺)
檢察事務官 0名(本次未開缺)
法警           25名(好像是院方12檢方13或兩者數字顛倒)
監所管理員 1X3         or         13X(詳細數字忘了)
                
以上,僅供參考。
   
回覆 ++ 在4/15/2010 8:30:45 PM的回覆:
但那一篇被罵翻了!
回覆 1.1 在4/15/2010 8:43:40 PM的回覆:
沒招考嗎   在2010/4/15   下午   07:28:04的回覆:
檢事官呢
~~~~~~~~~~~~~~~~~~~~~~~~~~~~~~~~~~~~~~~~~~~
檢事官是屬法務部的
以上的名額是司法院的~
檢事官有沒有名額就看法務部有沒有提出需求
或有沒有公怖出來了

個人認為今年會很不好考~
第一~名額真的少很多
第二~很多人會因為名額問題~轉考類科~
3等退考4等
5等進而考4等

4等會很競爭吧



回覆 一定要考上! 在4/15/2010 8:52:36 PM的回覆:
所以
或許可以因此得出一個結論
也就是...

把希望
寄託在
明年新制
考試上

大家會不會突然覺得
之前討論的
公務員幾年連幾丙
就得淘汰的議題
對未來想當公務員的人
是一種利多?

得丙好啊
這樣才有缺額
有缺額才會招考啊

大家一起加油吧
我若考不上
還有誰考得上
每年都很競爭
今年不是例外

努力
堅持到最後
就是了

共勉之!
回覆 出來面對吧 在4/15/2010 8:57:11 PM的回覆:
   之前有人po還被臭罵,

那些不願面對現實而惱羞成怒的人呢?

就說歷年來這個時候傳出的小道消息正確率很高,還不信.

回覆 有嗎? 在4/15/2010 9:42:27 PM的回覆:
司法院網站有這篇訊息,我怎麼沒看到,可否貼網址出來?
回覆 司法院 在4/15/2010 9:59:26 PM的回覆:
找不到的
那是司法院內網
一般人進不去
回覆 看了實在很火大 在4/15/2010 10:17:56 PM的回覆:
開版的你是白口乞嗎

上網頁的朋友,別信這個考前一定擾亂考生心的人

這個人根本考不上,他根本是來亂的

【證據如下網址,去找那篇發文字號的貼文】
他只是把司法官內部的文件,改一改,連發文字號都一樣,他就把那個名額直接打上去。

http://www.lawspace.com.tw/digiBoard/default.asp?ID=15352&page=3
回覆 冬天的盡頭 在4/15/2010 10:28:34 PM的回覆:
這應該是司法論壇上的文章,一般外人是看不到的,我明天上班時幫大家查看一下,若真的是內網的東西,可信度幾乎可以篤定了,所以大家先別亂罵人,待小第明天幫大家查一下
回覆 存惡心,考萬年 在4/15/2010 10:32:32 PM的回覆:
你自已去查這篇網址
http://www.lawspace.com.tw/digiBoard/default.asp?ID=15352&page=3

上述的可能是真的

不過這篇有名額的就.......太假了,連發文日期,發文字號都一樣

他只是把名額自打上去>:"<
回覆 咪咪美女 在4/15/2010 11:20:09 PM的回覆:
心慌慌
回覆 無聊 在4/15/2010 11:36:28 PM的回覆:
樓上有人以為公務員被打丙後名額會增加!
錯!是新人才會被打丙!
也就是說妳一考上馬上被打丙!
只有新人才會被淘汰!
請年年努力考!因為新人年年都是丙!年年被淘汰!
回覆 文號密碼 在4/16/2010 12:37:18 AM的回覆:
本院業於民國99年4月1日以秘台人二字第0990004862號函送銓敘部提列考試計畫,並經銓敘部99年4月7日部管四字第0993189905號函轉考選部
----------------------------------------------------------------------------------

看來在愚人節那天有個「秘密的台灣人」發函給銓敘部,然後銓敘部4月7日發了個「不管事」字的函轉考選部

這一切都不是真的,嚇不倒我的..
回覆 放心好了,今年的名額 在4/16/2010 12:41:26 AM的回覆:
拭目以待囉!

趕在100年前改革前,先召滿
回覆 原來是愚人節 在4/16/2010 12:43:53 AM的回覆:
哈哈,樓上說的有道理,說不定是有人在練習寫公文........
回覆 888888 在4/16/2010 8:23:24 AM的回覆:
看來有人要道歉了,我剛上內網看,確實是以司法院人事處的文章,而且IP也是司法大廈的(說明一下,在內網的發言都會有IP,所以是不能亂發言的,很容易被抓)
回覆 艾思威兒 在4/16/2010 8:55:25 AM的回覆:
係金a
回覆 更勁爆 在4/16/2010 8:59:22 AM的回覆:
我所得的消息也是今年名額是少的可憐。因為很久司法官沒有低於一百名了。其它也是歷年來最少的一次,。
不過考試就是這樣,名額要看運氣,一百年雖然要三試,但名額聽說會增加許多喔。所以今年考上最好,沒考上也別灰心,繼續加油。
回覆 難怪今年大地震那麼多 在4/16/2010 9:03:54 AM的回覆:
個人認為今年會很不好考~
第一~名額真的少很多
第二~很多人會因為名額問題~轉考類科~
3等退考4等
5等進而考4等

4等會很競爭吧
----------------------------------

同意這樣的看法,這種名額的確會讓每個類科都很不好考
回覆 ●無言~正謂人心本惡 在4/16/2010 9:29:56 AM的回覆:
一堆心存惡意之人,什麼叫~確實是以司法院人事處的文章,而且IP也是司法大廈的

哇靠你還知道IP是在何地?連正確的位置是司法大廈的???

你當你是FBI幹員嗎?還是特別偵查組裡面的機要人員?

說謊也不用腦,這種事怎可能被你知道,考前用來擾亂人心的人還真多
回覆 在4/16/2010 9:42:09 AM的回覆:
剛逛了其他公職網站

怎覺得擺爛亂放消息的人都在這裡??其他網站都沒人造謠

這裡竟一堆,是吃飽太閒~還是想亂宇法的考生??

還是覺得宇法所教出來的學生,程度比較強?所以來亂?
回覆 終究要面對現實 在4/16/2010 9:50:17 AM的回覆:
四等書記官其實在去年的增額錄取下幾乎都已經額滿了,至少到現在為止還有去年錄取增額書記官還沒有分發,因此這次四等書記官名額開出這樣子並不意外

至於司法官如果再加上法務部開出來的名額,也大概就是歷年來的100人上下的錄取名額

所以有些網友大概是誤信了志x或是x點的廣告,以為今年司法特考會像前幾年一樣四等書記官錄取個2、300人,而司法官至少也會錄取150人以上,結果現在受不了打擊了

至於其他的公職網站,如果是志x或是x點的網站,我合理的懷疑他們的網管有意封鎖這個消息,因為當初說會大開放名額的是他們,而現在這種預計錄取名額無疑的會對他們的公信力產生影響,所以在能多騙一人繳補習費的情形下就多騙一人

其實有名額可以考已經算很不錯了,如果是準備司法事務官的人才真的是要欲哭無淚吧
回覆 ↑費話一羅框 在4/16/2010 9:56:22 AM的回覆:
你是決策者還是你是算命的

你說今年名額少就少嗎?

去年也是一樣說少,不是也爆多




今年考前的戲碼又一樣,有沒有新一點的啦!
回覆 去年? 在4/16/2010 10:04:27 AM的回覆:
去年有這樣放消息說很少嗎?
回覆 去年是這樣報料的 在4/16/2010 10:06:07 AM的回覆: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97年司法官名額爆鉅量    
發表人   小布    發表日期
   2008/4/3   下午   04:10:02    
發表內容   今天聽到了資料,
光是院方提報的法官缺額已超過了去年法官加檢察官的總錄取人數,
還不包括檢察官的缺額,

另外司法事務官缺額也很多,
但是比1月名額少1/4到1/5,

檢事官沒聽說,
要考上就在今年,
不能在等了!

祝大家考試順利,
要轉科的動作要快

   
回覆 終究要面對現實 在4/16/2010 10:07:38 AM的回覆:
我不是決策者,決策者是法務部、司法院和考試院

法務部那部分目前還沒有消息,但是司法院到「目前為止」提報的名額真的就是開版者所寫的那些名額,那是司法院在內網公布的消息

因此至少就司法院四等書記官和法官的部分,就算日後和考試院再做名額的協調,人數大概也不會增加太多人

不要再相信其他法科補習班不實的廣告了
回覆 終究要面對現實 在4/16/2010 10:12:47 AM的回覆:
去年是這樣報料的   在2010/4/16   上午   10:06:07的回覆: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97年司法官名額爆鉅量          
發表人         小布          發表日期
         2008/4/3         下午         04:10:02          
發表內容         今天聽到了資料,
光是院方提報的法官缺額已超過了去年法官加檢察官的總錄取人數,
還不包括檢察官的缺額,

另外司法事務官缺額也很多,
但是比1月名額少1/4到1/5,
------------------
這個消息後來證實也是正確的啊
2008年司法官確實是可以排在歷年錄取最多人的前三名
(190人),而司法事務官也正好是那年一月份錄取人數少1/4
(一月190人,八月120人)
所以說現在已經離考試剩不算多的時間了,放出來的消息具有一定個可信性



回覆 金害 在4/16/2010 10:31:52 AM的回覆:

實力那樣強,這些消息都與您無關

何來受影響問題?

且強者不是都以司法官為目標?

其他都是零也沒差......

沒信心就不要看了吧!

一直冒火只會影響考試心情!!



回覆 可憐 在4/16/2010 10:35:48 AM的回覆:
因為不敢面對現實
而自欺欺人
攻訐他人
回覆 在打狗地院工作的人 在4/16/2010 11:26:19 AM的回覆:
一堆心存惡意之人,什麼叫~確實是以司法院人事處的文章,而且IP也是司法大廈的

哇靠你還知道IP是在何地?連正確的位置是司法大廈的???

你當你是FBI幹員嗎?還是特別偵查組裡面的機要人員?

說謊也不用腦,這種事怎可能被你知道,考前用來擾亂人心的人還真多
----------------------------------------------------------------------------------
小弟在打狗地院工作,在司法院內部論壇發表文章是要公布IP的,所以樓上並沒有說錯,而每一法院的IP前2數字是固定,所以只要其在內部工作,不需FBI也可得知,因此名額正不正確之後就知道了,只是請這位仁兄不用生氣,樓上並無說謊。
回覆 你看吧 在4/16/2010 11:30:58 AM的回覆:
去年是這樣報料的         

在2010/4/10         上午         11:26:17的回覆: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97年司法三等名額縮減      
發表人     小胖      發表日期
     2008/4/3     下午     04:10:02      
發表內容     今天聽到了資料,
光是院方提報的法官缺額已超過了去年法官加檢察官的總錄取人數,所以97年縮減...另外司法事務官缺額可能為個位數,

這個消息後來證實也是錯誤的啊~根本是再擾亂別人的心情
2008年司法官及司法事務官~確實是可以排在歷年錄取最多人的前三名
(190人),而司法事務官也正好是那年一月份錄取人數少1/4
(一月190人,八月120人)
所以說現在已經離考試剩不算多的時間了,放出來的消息
不具有一定個可信性,都再擾亂別人的心情的,看看就好
回覆 太扯了 在4/16/2010 11:34:16 AM的回覆:
找不出佐證的資料,就說我是在什麼打狗地院上班,硬說他有的數據有理????

哇靠,上班時間還可以一直上網,亂放謠言嗎?
回覆 路過 在4/16/2010 11:35:20 AM的回覆:
司法院內網po出來的東西不是秘密,找個在法院工作的學長或同學去查證一下就清楚了,不用爭辯囉。
檢方的名額都沒聽到消息,可能要等考試院會開完才會知道。
回覆 在4/16/2010 11:38:28 AM的回覆:
編號類科組性別
名額用人機關小計合計
審檢審檢301         司法官不拘190         司法院130         名
法務部60         名
302         公證人不拘4         司法院4         名
303         觀護人不拘13         司法院7         名
法務部6         名
304         法律事務組不拘120
305
司法事務
官財經事務組不拘30
司法院150         名
306         法院書記官不拘42         司法院29         名
法務部13         名
307         偵查實務組不拘15
308         財經實務組不拘15
309         電子資訊組不拘2
司法
行政
310
檢察事務官
營繕工程組不拘2
法務部34         名
311         男性17
法務
行政
矯正
312
監獄官
女性3
法務部20         名
三等考

刑事
鑑識法醫313         公職法醫師不拘2         法務部2         名
455
401         法院書記官不拘335         司法院296         名
法務部39         名
402         法警不拘89         司法院57         名
法務部32         名
403         執達員不拘98         司法院98         名
司法
行政
404         執行員不拘6         法務部6         名
405         男性110
四等考

法務
行政
矯正
406
監所管理員
女性15
法務部125         名
653
501         錄事不拘100         司法院80         名
法務部20         名
五等考

法務
行政
司法
行政502         庭務員不拘24         司法院24         名
124
1232
回覆 爽? 在4/16/2010 11:46:10 AM的回覆:

需要這樣PO舊資料再亂一次嗎?

去圖書館或K書中心唸書吧

加油!!!

回覆 不是嗎? 在4/16/2010 12:16:52 PM的回覆:
PO確定參考名額

總比那些捏造今年不實缺額之惡人,來得好吧!
回覆 ++ 在4/16/2010 5:55:35 PM的回覆:
我今天上司法院內網看了一下,找不到這個公告耶,是在一般公告區嗎?
回覆 88888 在4/16/2010 6:05:37 PM的回覆:
是在討論區。樓上有人不明就裡亂罵人,本想開罵,但算了,口業要自己擔,我沒有開罵那位大大說的那麼厲害會查IP,因為我是在司法大廈工作,所以IP與司法院人事處頭幾碼是相同的,所以我才會說應該是司法院的人發的,因為開罵大大不知此情,所以才會有如此誤解。若再亂開罵下去,這裡以後就沒人願說真話了,真的是好心黑給雷親
回覆 人數變少不是沒有道理 在4/16/2010 6:09:27 PM的回覆: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制定/修正日期】民國99年1月12日
【公布/施行日期】民國99年2月3日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02419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1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之



【法規內容】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管理中央政府機關員額,增進員額調配彈性,提升用人效能,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法適用於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以下簡稱機關)。
  前項所稱一級機關如下:
  一、行政院。
  二、立法院。
  三、司法院。
  四、考試院。
  五、監察院。
  一級機關所屬之各級機關,依其層級,稱為二級機關、三級機關、四級機關。
  本法於總統府及國家安全會議準用之。

第三條(員額之定義)
  本法所稱員額,分為下列五類:
  一、第一類:機關為執行業務所置政務人員,定有職稱、官等職等之文職人員,醫事人員及聘任人員。但不包括第三類至第五類員額及公立學校教職員。
  二、第二類:機關依法令進用之聘僱人員、駐衛警察及工友(含技工、駕駛)。但不包括第三類及第四類員額。
  三、第三類:司法院及所屬機關職員(含法警)、聘僱人員、駐衛警察及工友(含技工、駕駛)。
  四、第四類: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職員(含法警)、聘僱人員、駐衛警察及工友(含技工、駕駛)。
  五、第五類:警察、消防及海岸巡防機關職(警)員。
  前項員額,不包括軍職人員。

第四條(員額總量上限及類別區分)
  機關員額總數最高限為十七萬三千人。
  第一類人員員額最高為八萬六千七百人,第二類人員員額最高為四萬一千二百人,第三類人員員額最高為一萬三千九百人,第四類人員員額最高為六千九百人,第五類人員員額最高為二萬四千三百人。
  本法施行後,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或單位每四年應檢討分析中央政府總員額狀況,釐定合理精簡員額數,於總預算案中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本法施行後,因組織改制或地方政府業務移撥中央,中央機關所增加原非適用本法之員額,不受本法規定員額高限限制。
  因應國家政治經濟環境變遷,或處理突發、特殊或新興之重大事務,行政院於徵詢一級機關後,得在第一項員額總數最高限之下彈性調整第二項第三類人員以外之各類人員員額最高限。

第五條(員額配置)
  司法院以外各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員額配置,依以下方式辦理:
  一、各一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配置員額之總數,由行政院在前條第二項所定各類人員員額最高限內,徵詢一級機關後定之。
  二、各二級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配置員額之總數,由該管一級機關就前款分配之總數定之。
  三、各三級以下機關配置之員額數,由該管二級機關擬訂,報請一級機關就前款分配之總數定之。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配置之員額數,由該院就前條第二項第三類員額最高限內定之。
  各機關應將實際員額數及人力類型,編入年度總預算案。年度中機關改隸、整併或調整之員額,應報請該管一級機關核定之。
  第二條第四項準用機關各年度員額數及人力類型,應會商行政院後編入年度總預算案。

第六條(編制表之訂定)
  機關組織除以法律定其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者外,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六條規定,就其職責程度、業務性質及機關層級,依職務列等表,妥適配置各官等職等之人員,訂定編制表。
  前項編制表,其有關考銓業務事項,不得牴觸考銓法規,並應函送考試院核備。
  本法施行後,除本法、各機關組織法規及編制表外,不得以作用法或其他法規規定機關之員額。

第七條(業務移撥、機關改制及員額調配)
  機關業務移撥其他機關或地方政府,現職人員應隨同業務移撥或依相關規定辦理退休、資遣。
  機關改制為法人型態或民營化時,現職人員應隨同業務移轉,原機關公務人員不願隨同移轉者,由主管機關協助安置或於機關改制之日,依相關規定辦理退休、資遣。
  前二項應隨同業務移撥、移轉之人員,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及相關法規等處理現職人員之權益問題。
  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應精簡之員額,得由一級機關於精簡員額最高百分之二十範圍內,配合次年度預算審查核定分配予該管二級機關運用。

第八條(定期評鑑與人力配置之調整)
  各機關應定期評鑑所屬人力之工作狀況,並依相關法令對於不適任人力採取考核淘汰、資遣、不續約、訓練、工作重新指派等管理措施。
  機關新增業務時,應先就所掌理業務實際需要及消長情形,調整現有人力之配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員額應予裁減或移撥其他機關:
  一、機關或內部單位裁撤或簡併。
  二、業務及功能萎縮。
  三、現有業務由民間或地方辦理較有效率或便利。
  四、完成國家重大建設、專案業務或計畫等階段性任務。
  五、實施組織及員額評鑑所為裁減或調整移撥員額之決議。
  六、實施分層負責、逐級授權,或推動業務資訊化、委任、委託、外包及運用社會資源節餘之人力。
  七、其他因政策或業務需要須為裁減或調整移撥之情事。
  一級機關每兩年應評鑑所屬二級機關員額總數之合理性;二級機關每兩年應評鑑所屬三級機關員額總數之合理性。員額合理性之檢討,應特別著重機關策略和業務狀況配合程度。評鑑結果可要求員額應予裁減或移撥其他機關,移撥員額時,現職人員不得拒絕,但得依相關規定辦理退休、資遣。
  前項員額評鑑,應本獨立專業原則,由一級機關或二級機關指派高級職員及遴聘學者專家,以任務編組方式為之。
  移撥人員,應由受撥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實施專長轉換訓練。
  裁減人員,必要時得由有關主管機關提供轉業訓練。

第九條(員額管理措施)
  行政院應指定專責機關或單位,掌理各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調整、監督及員額評鑑等事項;其員額管理、第二條第四項準用機關準用本法之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調整、監督及員額評鑑等事項,由司法院參照前項規定辦理,並函知行政院指定之專責機關或單位。

第十條(時限性人員離職之保障)
  為增進人力精簡之效果,行政院得不定期採取具有時限性之人員優惠離職措施,並應以自願申請方式進行;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第十一條(施行日)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之。

回覆 安靜 在4/16/2010 6:16:38 PM的回覆:
第三類人員員額最高為一萬三千九百人,第四類人員員額最高為六千九百人

也就是說   司法院和法務部加起來人數
不能超過20800人   而且還包括工友

我看以後人數也不會有多高

把自己實力拉高比較重要
回覆 在4/16/2010 6:30:13 PM的回覆:
看了一系列的文章,我真的想到以前學長所告誡的,不要因為準備考試準備到人格扭曲。

當然可能確實存在於有人故意散播消息,故意影響人考試,但是假使自己心意已定,那無論是名額多寡,不是都會考到底嗎?又,假使心意不定,本來就是自己的問題。

自己喜歡看,看了不如己意,又開罵別人擾亂心情,放假消息,或是質疑他人為什麼什麼都會知道云云,社會上吾人所不知道的事情太多,有許多管道,無論係秘密或是內部管道者所在多有,這些人大可都不說話,等到真的公佈名額,少的可憐或是根本沒開缺,讓這些考生措手不及,這些分享者大可如此,幹麻分享還挨罵。

假使心意堅定,當作就看看參考性質,那麼就不要自己很想看,很想知道缺額,看了又愛罵。愚見認為這些生氣到亂罵的人,其實就是受影響又不願意面對事實,假使真的認為是虎濫,又何必生氣呢?按照自己的步調準備就好,當作有瘋子亂發文,笑笑置之即可。

因此回歸到上述,不要因為準備考試準備到人格分裂或是扭曲,準備考試壓力很大所在多有,大家皆同,但是不需要這樣到處罵人,感覺全天下都與你為敵一般。

退萬步言,假使這些消息所言真實,是否要向該他人道歉呢?

---
就像前幾天看到PTT律師板,好像是有位還未考取律師的人,拼命酸律師是夕陽產業,然後自己被抓包想考律師又未考取,就說自己根本只想考司法官,且又說他正在法院上班,整天看到律師被法官電,就說律師弱暴了之類的話語,準備考試到這種田地,不如快樂去過日子,考試並非人生的唯一。
---


卓見,請諒參。
回覆 leo 在4/16/2010 8:03:43 PM的回覆:
我同事終於不用每天催眠自己司事官一定會考
我也耳根清靜了
回覆 好一個理直氣壯,要道 在4/16/2010 11:13:30 PM的回覆:
樓上上~你說的好像很理所當然

凡事說明未公布之事項,不是須提出佐證資料嗎?

【提不出】~又說是從什麼PCC、PDD、PAA的論壇看來的

亦或是從那個學長聽來的??????

動機很明顯******再過幾天就公布了,何必那麼急公布不實的資料數據呢?

好一個~假使這些消息所言真實,是否要向該他人道歉呢?

...............ORZ
回覆 路人甲 在4/16/2010 11:35:56 PM的回覆:
這種事本來就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過幾天自有分曉,其實也不用多辯,倒是願意相信、而又準備司法事務官的人可能要有應變的打算。
回覆 承認吧,沒那個命啦! 在4/16/2010 11:47:00 PM的回覆:
如果證明人數真的沒錯,那這些受不了打擊,而惱羞成怒的人要出來具名道歉嗎?



回覆 承認吧!就是你再亂 在4/17/2010 12:33:11 AM的回覆:
如果證明人數真的捏造,那這想打擊對手惡心人,是否應向被你擾亂考試之心情之人,要出來具名道歉嗎?
回覆 在4/17/2010 12:53:00 AM的回覆:
針對前述,茲有論者針對我的看法提出寶貴意見,簡短回覆。

該論者似乎覺得提不出可靠證據,就是有意影響他人等語。邏輯相當可議。


所謂的確切證據是什麼?最可靠的消息就是考選部簡章公布之際,假使你覺得除了這個之外,都不可採,都是意圖擾人,那可所幸不看,或是看了一笑置之。

說穿了,套句俗話就是嘴巴、筆戰說不信,但是心裡就是信了,所以只能先催眠自己,一定要撐住,然後靠著謾罵他人來洩恨。假使真是如此,要怪就要怪某些補教業者畫大餅的招生方式,而非訊息提供者。

急著在尚無法認定是否是正確消息的時候,就急著扣人家帽子,又不願意再嗣後證明小道消息是真實的時候,針對自己當初扣人家帽子給予人家道歉,道理何在,不要還沒考上公務員,就先學某些政客的嘴臉,盡挑自己有利的說,前後毫無邏輯可言。

這裡是網際空間,有些人自以為現身幕後,就這樣口無遮攔,管見以為相當不可取。我相信會重視這名單者,乃係準備司法特考,或多或少都念過法律,念了法律,只求功名但是卻不懂其意涵,套句古語真是書念到背部去了。


假使嗣後證明此該人的確公布的是假消息,嗣後要抓出來鞭屍,我也覺得並非不妥,但是要在根本不知道是否正確下,就急著扣人帽子,然後他人提出陸續看法和佐證,不只不願意面對還更加大聲嚷嚷,那我想法律基本意涵為自己行為負責的基本原理,應該再回去好好想想。

退萬步言,所謂的可靠資料,難道要他人偷印公文出來還是偷照!?   就都說了是小道消息,就是未經過正式的管道或是尚未批露而先紕漏的消息。不要這時候好像自己很清高,一下要媒體查洩密,一下要他人不要拿什麼外人看不到內部網站來搪塞,君不見一些公家機關重要的投標金額等資訊都會被先透露出來了,更何況今天假使的確非假造,只是先提供給考生知悉,對發布人或許更是百害而無一利的情況下,還要面對責賣,情何以堪。

-----

套句某鄉民的話:心臟不夠強,考前就把網路切斷,什麼都不要看,什麼都不要聽,心臟不夠強卻又想聽想看,那心意漂浮也只能怪自己而不是只會指著別人的鼻子罵。

----------------------

為避免浪費李老師的資源,就回覆最後一篇如此,名額多寡過些時日便可知曉。也謝謝老師提供此一平台。

回覆 冬天的盡頭 在4/17/2010 7:47:59 AM的回覆:
承認吧!就是你再亂   在2010/4/17   上午   12:33:11的回覆:
如果證明人數真的捏造,那這想打擊對手惡心人,是否應向被你擾亂考試之心情之人,要出來具名道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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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位小朋友一直在亂,若你覺得地球太危險趕緊回火星把,有嚴重的被害妄想症,都將別人的好心當作是惡意,同樣的消息在司法院內網大家都在感謝司法院人事處,沒有人會亂開罵,有司法院的同仁冒險將消息分享還被砲轟,事後若是假的,司法院內網一定開罵的更厲害,但是大家很有風度先相信,因為沒有人敢亂以司法院人事處名義在內網討論區回答問題,若是造假,請資訊室一查(有顯示IP)就知道是司法院哪一台電腦所發出的,這版很多法院人員在瀏覽,所以小朋友不知前先學會用問的方式,為何大家會相信一些傳聞證據?若這消息只是PTT或宇法或公職網某人聽說PO出,應該沒幾人會先選擇相信,但是在司法院內網的消息鮮少有錯誤的,之前有某位法警亂PO文結果就被抓出來鞭屍,所以內網發言上都會很謹慎,需要對自己言論負責,不像這裡可以無的放矢一昧指責他人惡意擾亂大家。








回覆 夏天的開始 在4/17/2010 8:15:38 AM的回覆:
就是這位受監護宣告之人一直在亂,若你覺得吃飽太閒,一直貼那種不確定的東西,有嚴重的被害妄想症,都將別人當成愚人,同樣的消息在司法院內網大家都在感謝司法院人事處,沒有人會亂開罵,有司法院的同仁冒險將消息分享還被砲轟,事後若是假的,司法院內網一定開罵的更厲害【一直提什內網什麼??一下又TPP、TCC、TAA的論壇看來的】,但是大家很有風度先相信【為什麼一定要先有風度先相信,那麼你應也要有風度先有被人承認是假之訊息之評價吧!】,因為沒有人敢亂以司法院人事處名義在內網討論區回答問題【就說不確定了,我也可以說我從考試院已確定之名額,隨你怎說,我還更可以說,我從馬總統口中得知今年司法特考名額所以內網發言上都會很謹慎,需要對自己言論負責,不像這裡可以無的放矢一昧指責他人惡意擾亂大家。【提不出佐證自已的事實,別人反駁不信,竟說不信者再擾亂大家??事出必有因,世上不就是一體兩面的,除非你提出證據,否則,我又不認識你,憑什麼要我相信,你這個受監護宣告之人啊!!!】
回覆 @@@@@ 在4/17/2010 8:50:43 AM的回覆:
1.【事出必有因】
你們不貼這種不確定的東西,會引來這紛爭嗎?

2.【不相信】
別人不信或想確定,你卻說不信者有被害妄想症?

3.【好專制喔】
哇塞~你當你是皇上,說出來的話都是聖旨?

4.【存好心?】
你說是好意轉貼?那麼有事實足認是確定的嗎?不是卻定,怎會是存好心呢?

【1.+2.+3.+4.】
總而言之~再過幾天就公布真真真真正確的數據,何必在現在貼不確定,引來紛爭之文,就很明顯了,是否存好心囉!

回覆 催眠自己 在4/17/2010 10:05:47 AM的回覆:
為了讓一些人可以安心   ,不用面對殘酷的事實,

就不要再強調員額是0的事了,讓他們多安心幾天吧!


其實今年缺額很多,司法官、事務官大舉招考,快去唸,機會很大的。


回覆 一切都是幻覺 在4/17/2010 11:05:12 AM的回覆:
奉勸以後知道消息的人都不要說真話,都來這給她畫虎爛一下,這樣反而討喜,僅是傳聞轉述(將看到的資料轉述)都被說成這樣,開板的大大應該很XX,所以我就來亂報一下鄉民想的真正假消息,就如你們所願,司法官招考200名,事務官招考100名,三等書記官招考60名,四等書記官招考500名,這樣鄉民爽了把!!
回覆 事出必有因,一切都是 在4/17/2010 11:26:08 AM的回覆:

你主要是要

1.用功讀書準備考試【或】2.考前亂放謠言

當然是選1.

整天不讀書,亂放謠言,還硬說是真話、存好心?

這應不是考生應有的行為吧!沒聽過禍從口出嗎?
回覆 好笑 在4/17/2010 1:04:10 PM的回覆:
說真的,什麼樣人都有

我在補習班也聽過今年司法官絕對會大於200,老師說是內幕消息。

其實內幕消息真的很多,是真是假不知道

別人PO出來就叫擾亂

那這邊是一言堂嗎?

李老師有說禁PO嗎?

一些裝的像聖人一樣

連考司法官都要假裝自己是為了正義要考

若有人說考司法官是為了功名

這些人又跑出來罵

真搞不懂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

說別人不對

難道自己是對的喔?

若覺得自己是對的

那自己是否也太專制?

真好笑

那請老師規定

之後
不准任何提問有誰知道今年缺額類似問題
也不准任何人主動發表缺額文章

這樣OK嗎?


就算別人在鬧
關妳屁事?
看看笑笑就好

你那麼生氣是因為也半信半疑
又擔心考不上不是嗎?

沒關係
嘴巴那麼惡毒也不會考上喔!

回覆 哈哈 在4/17/2010 1:09:52 PM的回覆:
整天不看書一直回別人文章,說別人擾亂
妳也好不到哪邊?因為妳在自己擾亂自己啊!
回覆 在4/17/2010 1:23:42 PM的回覆:
不知道為何引起這麼多猜測和質疑?
貼上司法院內網頁的訊息,只是想提供給準備考試人,雖然我目前是書記官,但也一直準備司法事務官,PO上此訊息,只是想說,萬一這是真的,該怎們應變?

世事無常,看許多往有留言,說真的大可不必相互攻訐,把這些心思用來看書,還比較實在,希望網路的園地,還是能夠作為訊息交換,而非彼此質疑,我也希望司法院內網頁的訊息不是真的。

不過,一樣米養百樣人,世間本是如此!罷了
回覆 路過 在4/17/2010 1:33:06 PM的回覆:
去年此時,我正準備司法事務官財經組,沒想到卻在PTT國考板看到不招募財經組的晴天霹靂,說實在真的書都看不下去了,(我本身是上班族,工作之餘還要念書真是有點累),我選擇相信,後來果然是沒招,但若後來還是有招,那也是我自己選擇中途退場,不能怨人放假消息,成年人本該自我負責,縱然有人亂報消息,自己可以選擇信與不信,
回覆 $$ 在4/17/2010 5:50:23 PM的回覆:
你貼出來別人就應該相信嗎?

反駁也不行嗎?

貼出來的人~又說你可以不看、不信啊

那你貼這有什意義????
回覆 你看又是這種文>:< 在4/17/2010 5:52:30 PM的回覆:
http://www.lawspace.com.tw/digiBoard/default.asp?ID=15402&page=2
回覆 完了 在4/17/2010 7:50:22 PM的回覆:
看到開版的名額

讀不下書了啦

心情真的很煩
回覆 鴨子滑水 在4/17/2010 9:19:54 PM的回覆:
一則憂(名額這麼少,怎麼考);一則喜(留待明年實力會更好),^^大家加油囉

錄事庭務員果真各1,干脆不要考,為了2個的名額出題,....,無言,頭殼壞掉
回覆 反問 在4/17/2010 10:39:34 PM的回覆:
你貼出來別人就應該相信嗎?

反駁也不行嗎?

貼出來的人~又說你可以不看、不信啊

那你貼這有什意義????
-------------------------------------------------------------------------
別人貼出來妳要相信嗎?他有教妳一定要相信嗎?
反駁你也不行嗎?
貼出來,妳可以不要看啊∼想看的人就看啊!
那你不相信回這篇有什麼意義?
不相信就去唸書啊
廢話那麼多
回覆 有時間發火,不會拿來 在4/17/2010 10:43:06 PM的回覆:
樓上的,你有必要那麼兇嗎?
回覆 那妳應該也該看書吧? 在4/17/2010 11:17:44 PM的回覆:
我看不看書關你什麼事情?你又知道我發火了嗎?自以為是
那你浪費時間回我幹嘛!你是不是該看書?
回覆 老天爺的篩選 在4/17/2010 11:19:23 PM的回覆:
不願面對現實而惱羞成怒的人,是當官的料嗎?

員額不是原po決定的,你應該去罵司法院,而不是把氣發在讓你

提前夢醒的人身上。
回覆 是愚人節嗎? 在4/18/2010 12:58:53 PM的回覆:
於民國99年4月1日以秘台人二字

@@有秘台人二的單位嗎?
回覆 路人甲 在4/18/2010 4:11:39 PM的回覆:
司法院「秘」書長、「台」灣、「人」事處、第「二」科
回覆 嘿~QQ 在4/18/2010 4:17:26 PM的回覆:
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9976&ctNode=527&mp=6

身障的名額99年超級多,怎跟8月的司特名額差很大??
根本不合比例原則。

我想根本是有心人士,想擾亂他人

正確的等公布
考生別被影響心情,給他再用功的讀下去

回覆 錯了 在4/18/2010 4:23:31 PM的回覆:
98身心四等書記官18名
99身心四等書記官8名
你還不承認嗎????
回覆 對了 在4/18/2010 4:34:31 PM的回覆:
99年錄事加增額146名

99年司法特考錄事1名

??
回覆 真慘 在4/18/2010 5:10:17 PM的回覆:
簡章出來名額確定後,希望這些不願面對現實的人可以學一次

乖,明年此時又有消息透露時,不要再胡鬧、耍賴、鴕鳥心態、

死鴨子嘴硬了。

明年此時這篇文章一定會再重po,當然啦,還有之後酸這些人的

一些文章。
回覆 想不通 在4/18/2010 5:17:05 PM的回覆:
monkey38~你書都不讀的嗎?又逛到這裡亂七八糟了
回覆 在4/19/2010 4:03:55 PM的回覆:
這是真的   在司法行政論壇(一般人進不去)

司法院的機關是不能亂署名的

雖然說名額最後還會變多

但是了不起變兩倍      還是很少

我還不知道要怎麼跟要考執達員的女友啟齒

才14人   怕她會崩潰   瞞多久算多久吧

今天中午還聽到她努力準備考試的樣子

而我早知道壞消息   心中五味雜陳   有塊大石

也跟要考書記官錄事的朋友說了這個壞消息

她們聽了後   哭了一場....Orz
回覆 在4/19/2010 4:12:23 PM的回覆:
14人的崩潰了,50人的哭了,0人的不知該如何自我了斷
回覆 加油@ 在4/19/2010 4:14:27 PM的回覆:

放心啦~
只要名額不是0
就算名額只有1個
最後也是會大增額阿

舉例來說~前幾年~
四等書記官名額只有80個
最後放榜前增到好像2~3百個

再來這幾年的4~5等特考
等到放榜前也都增額好多

所以放棄的人~等到到時增額很多人時~就後悔   啦!

回覆 我大哭了5天了 在4/19/2010 4:29:01 PM的回覆:
眼晴都紅紅的
回覆 司法官的名額也太多了 在4/19/2010 4:32:16 PM的回覆:
45名才對

怎有法官90名,書記官才50
回覆 拔劍4顧心茫茫 在4/19/2010 5:04:46 PM的回覆:
就算名額只有1個,還有機會上戰場
檢事官,司事官就真不知為何而戰為誰而戰了
回覆 打遍天下無敵手 在4/19/2010 5:07:31 PM的回覆:
樓上這種的,已經到達最高境界了
回覆 123 在4/19/2010 5:36:16 PM的回覆:
開版者擾亂戰術成功












給你拍拍手
















很多人都受到影響了




























哈哈
回覆 123 在4/19/2010 5:37:40 PM的回覆:
抱歉
不小心按了好幾下enter
對不起
回覆 ++ 在4/19/2010 6:48:24 PM的回覆:
我有看到內網有人在討論區貼這個文了,但納悶為何今年要提早釋放訊息,而且是貼在討論區,弄得人心惶惶,往年並不會事先貼文告知啊!今年真奇怪!
回覆 別傷心 在4/19/2010 6:57:59 PM的回覆:
距離8月底的律師考試還有4個多月,趕快轉考名額最多的律師!
回覆 真的確定啦 在4/19/2010 7:44:00 PM的回覆:
不相信去問去年考上在受訓的司法官
司法院是說80幾個
地檢署不知道幾個
司法事務官的確沒名額
開版的訊息還蠻準的
回覆 真奇怪,你們聽誰說的 在4/19/2010 10:05:15 PM的回覆:
我問在司法院內部的朋友,他怎說沒再討論,也沒看到這種文?
回覆 好會編一個發文字號, 在4/19/2010 10:08:56 PM的回覆:
司法院人事資料   在2010/4/15   上午   08:15:35的回覆:
司法行政論壇         -         交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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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據了解,今年已經停考事務官         
作者:司法院人事處          (172.16.18.X)
日期:99/04/14         17:52:24
內容:         

→         在(Brainbuster)於         99/04/14         10:23         的文章中提到:
:         司法事務官跟檢察事務官已經停考....
:         考試委員表示:
:         考生表示:
:         補習班表示:         
============================================================

有關本(99)年第2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以下簡稱司法特考)各類科考試任用需求,本院業於民國99年4月1日以秘台人二字第0990004862號函送銓敘部提列考試計畫,並經銓敘部99年4月7日部管四字第0993189905號函轉考選部請辦該項考試在案。經查因本院所屬各法院目前尚無司法事務官類科考試錄取人員之任用需求,爰本(99)年司法特考三等考試司法事務官類科考試,本院並未提列需用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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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系統由司法院資訊管理處設計製作。
若有密碼問題,請經由貴院資訊室洽本處,以便確認身份。
-------------

之前有人貼的文,並沒有名額,而是同字文號,怎麼這篇有名額??根本就是造假的

之前的網址如下
http://www.lawspace.com.tw/digiBoard/default.asp?ID=15352&page=3
回覆 破功了吼 在4/19/2010 10:10:58 PM的回覆:
是愚人節嗎?   在2010/4/18   下午   12:58:53的回覆:
於民國99年4月1日以秘台人二字

@@有秘台人二的單位嗎?   

   
回覆      路人甲   在2010/4/18   下午   04:11:39的回覆:
司法院「秘」書長、「台」灣、「人」事處、第「二」科
   

....還司法院「秘」書長、「台」灣、「人」事處、第「二」科

怎台灣??真怪
回覆 路人乙 在4/20/2010 12:36:53 AM的回覆:
中央機關的發文代字很多有「台」這個字,像監察院人事處第二科也是秘台二,行政院秘書長辦公室是院臺綜,司法院還有一個更更特別的代號,是發布大法官釋字用的:院台大二!公文看多了就不覺得特別。
回覆 祝褔你 在4/20/2010 12:56:51 AM的回覆:
那麼你的意思是確定、肯定、絕對是正確的??

間接證明開版所貼的名額是真的

如果不是你要考萬年的喔!
回覆 就叫妳去問現在司訓所 在4/20/2010 2:36:44 AM的回覆:
這消息的確司訓所也確定,只是人數比公布的少一點點,但能確定的司法事務官沒招∼
回覆 真是夠了 在4/20/2010 8:25:28 AM的回覆:
我幹麻去問阿殺不魯的人啦,他們又不是決策者~我只是想知道正確的名額,而不是專聽你們貼不確定、聽來的人數
回覆 ... 在4/20/2010 9:00:51 AM的回覆:
以下名額為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所提任用需求名額,不含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所提名額
回覆 在4/20/2010 9:03:01 AM的回覆:
遇到番
回覆 感謝~ 在4/20/2010 9:18:49 AM的回覆:

謝謝版大能提供訊息參考

回覆 路人乙 在4/20/2010 9:35:33 AM的回覆:
應該這麼說啦:
1.秘台人二的發文字號是符合司法院發文代字的,因為缺額查報是人事處第二科的業務,以秘書長函發出而不是院函,也符合院內發文慣例。
2.銓敘部的發文字號是「部管四」,人事管理司第四科是管考試分發沒錯,因為是給院的公文,以部函發出也沒錯。
3.如果不是司法院人事處,但以司法院人事處的名義po出不實的公文,是會有法律責任;而且如果不是人事處所po,人事處應會出來澄清。
4.如果原po是假的,只能說po的人是非常內行的高手高手高高手。
5.基於論理及經驗法則,很容易得出心證喔。
6.我不用考萬年了喔,拍謝,謝謝。
回覆 想太多 在4/20/2010 10:04:32 AM的回覆:
1.發文者一定是要~秘書長嗎?
(通常署名不是最高權位,不然就承辦人嗎???)
2.人事處根本就不會來這裡看,就算有看到,有必要澄清?
         就算是真的,對人事處也沒責任,誰會管這種鳥事。
3.po是假的話,那原po都心機真的太重了。
4.你又不是法官,還依經驗法則,取得心證~想太多了你。
5.再考吧!不然一直作春秋大夢。
回覆 路人乙 在4/20/2010 11:22:33 AM的回覆:
1.司法院秘書長是機關,所以司法院發的函有院函跟秘書長函兩種,這跟承辦人沒有關係喔。
2.人事處不會來這裡看,不過會看司法行政論壇(如果不確定論壇上有沒有原po,找個認識的法官或書記官上去確認一一下就知道了。)
3.考試院禮拜四早上開院會,所以快的話,禮拜四下午就會有確定的消息出來了。
4.我已經不用再考了,不過祝板上的大大們都可以考試順利,加加油的啦。
回覆 有風度 在4/20/2010 11:29:53 AM的回覆:

果然有風度的人不用考萬年

贊!!

回覆 真的是幻想的人耶! 在4/20/2010 11:43:11 AM的回覆:
哇塞~你連考試院禮拜四早上開院會,所以快的話,禮拜四下午就會有確定的消息出來了。
這種事你都能想像出來,真是佩服您耶~你真的不用再考了,精神院幫你預位了。

那我要今年司法特考四等的各科試題~麻煩你想像囉!
回覆 是沒錯啊 在4/20/2010 11:58:23 AM的回覆:
考試院院會都是禮拜四開沒錯,這禮拜四沒有的話,就要等下禮拜四,所以這禮拜四是有可能
回覆 真番 在4/20/2010 12:01:41 PM的回覆:
真番
回覆 廢話一堆,我只要試題 在4/20/2010 12:02:12 PM的回覆:
一堆發言人(司法院、考試院)

那我要試題啦
回覆 路人甲 在4/20/2010 12:15:00 PM的回覆:
1.考選部請辦考試要提請考試院會決議,院會通過以後,同時指派典試委員長,通常考選部在當天下午就會發布消息。
2.依據司法特考報名的時間,四月下旬的兩次院會是最有可能討論考選部請辦司法特考的時機。
3.我沒參加過四等考試,所以想像不出來題目喔,拍謝的啦。
回覆 世界無奇不有 在4/20/2010 12:19:03 PM的回覆:
怎麼

考試院~考選部及司法院的發言人

都會逛來這裡??

還會自動發言.....呵呵
回覆 怎麼辦 在4/20/2010 12:48:22 PM的回覆:

如果真如板上所言今年司事官停招
那已經買司事官相關函受的學員該怎麼辦呢?
不敢要求退費,畢竟老師編撰教材也花了許多心力
不知道有沒有相關配套措施提供給學員?
回覆 可以選擇相信,也可以 在4/20/2010 1:15:35 PM的回覆:
吼...................

就跟你說了

你相信這些發言人嗎?
你沒看這些發言人,發表的時間都是白天,都不用工作的嗎?

可想而知,間接的證實,可能為考生

那麼急著發布不實的資料,其心可議
回覆 在4/20/2010 1:16:35 PM的回覆:
雞同鴨講
回覆 再讀書了 在4/20/2010 1:19:22 PM的回覆:
你如果被這篇4/1不知所云的發文受到影響

那麼就中這些人的計謀了

專心讀書啦!別管這些考試院及司法院來的【發言人】
回覆 參考一下 在4/20/2010 2:06:40 PM的回覆:
有人認識正在受訓的50期司法官學員嗎?司法院刑事廳的廳長上課時有講到今年的司法事務官員額。
回覆 這就是法律人素質 在4/20/2010 2:10:12 PM的回覆:
哈∼然怪會被我們外系打敗
這很重要嗎?就算是假的,妳因此被擾亂心情,代表您不夠堅定,還想考上啊?

如果是真的,就參考一下啊!

但是我也有求證我的同學,他說司訓所上課時,已經有講司法事務官不招了,至於其他名額也說很少,但是法務部那邊缺額就不知道!

誰有親友在司訓所受訓去問就知道真假了!一群不敢面對現實的人爛罵人!呸!難怪都是外系考上司法官。因為你們都是心志不堅定,又是小心眼的人
回覆 素真 在4/20/2010 2:14:48 PM的回覆:
沒有人規定某類科一定要招考啊?
只要在四ㄍ月前公布即可。
誰管你買啥教材   有沒有補習呢?
回覆 你們再傳啊! 在4/20/2010 2:14:51 PM的回覆:
真的只會【以訛傳訛】

會不會傳到最後~結論=99年司法特考停召了
回覆 有什麼奇怪的 在4/20/2010 2:17:44 PM的回覆:
要不要相信,自己決定,都幾歲了,沒必要回文的這麼激動.
版大發文也只是給予參考,真正要不要去相信是自己八.
不管要否相信,後果自行負責罷了.


然而,從現今國庫.健保議題.延緩退休.還有司法人員的飽和.
也是可以做些參考依據.

再說,現在也已經四月中了,ptt消息最早也是Thu   Apr   15   20:07:10   2010出現的.距離正式公佈時間也尚微接近.
老話一句要不要相信自己決定.不要到時候才那邊後悔或放馬後炮

題外話
說真的.內線消息一點都不奇怪.都有內線交易了.有啥大驚小怪的∼
回覆 好笑 在4/20/2010 2:18:44 PM的回覆:
一群不敢知道真相的人,就叫你們去問司訓所的人就知道了,就知道原PO是否真的啊!且司法官名額目前原PO還沒有說檢察官、書記官法務部缺額啊!緊張各屁!
光法院缺額要   80個很多啦∼妳要300個嗎?法官那麼好考喔∼你們這種程度怎麼會考的上?
回覆 好笑 在4/20/2010 2:20:50 PM的回覆:
在那邊吠吠吠∼不敢求證,還以訛傳訛ㄌㄟ?
不用原PO的名額,你也已經考不上了。一定考不上喔!因為這種判斷力怎麼當好的公務員呢?
回覆 對啊對啊 在4/20/2010 2:32:26 PM的回覆:
對啊∼對啊
在那邊汪汪汪∼發言人,還有更好的發言內容嗎?
∼喵喵喵
回覆 Jacky 在4/20/2010 2:42:38 PM的回覆:
聽說監所管理員名額有1百多名
現在轉考監所管理員還有時間嗎?
既然名額以底定,想專心準備監所管理員了,
現在一天看16小時還有機會嗎?
先求有在求好,挨~~~~~心好痛.....
回覆 轉那都一樣,別管那些 在4/20/2010 2:45:19 PM的回覆:
你如果被這篇4/1不知所云的發文受到影響

那麼就中這些人的計謀了

專心讀書啦!別管這些考試院及司法院來的【發言人】
回覆 123 在4/20/2010 3:07:57 PM的回覆:
開版者擾亂戰術成功

給你拍拍手

很多人都受到影響了


回覆 PP 在4/20/2010 3:13:43 PM的回覆:
我也來湊一腳   也聽說以後可能要改成應屆畢業生或是沒有工作經驗的   通通不可以報考司法官喔   以免一直搞司法烏龍   都是一些書呆子亂搞喔~~
回覆 不是秘密 在4/20/2010 3:23:27 PM的回覆:
有些消息在司訓所都已經聽到了,其實跟原po很接近,不用爭吵啦,問一下正在司訓的人就知道了
回覆 小寶 在4/20/2010 3:27:59 PM的回覆:
司法院、法務部→銓敘部→考選部→考試院→考選部
po的內容不知道真的假的
但是這個流程沒錯
回覆 樓上的你怎一直說同樣 在4/20/2010 3:28:42 PM的回覆:
有些消息在司訓所都已經聽到了,其實跟原po很接近,不用爭吵啦,問一下正在司訓的人就知道了
------------樓上的你怎一直說同樣的話啦
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問你的菊花啦~他們代表什麼啦!別再影響別人了啦!
回覆 考選部意見看版 在4/20/2010 3:32:58 PM的回覆:
編號:   115773   
姓名:   無奈的考生   
訪客意見:   可否趕快公告司法特考暫定錄取名額呢謝謝
提出時間:   2010/4/20   
本部回復:   您好:
99年第二次司法特考預定於8月14日至16日舉行,預定報名日期為99年5月11日至20日,本次考試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等相關訊息,請於99年4月下旬後上網查詢。
來函意見錄案存參。謝謝您的來信。   
回覆 一定是幻覺 在4/20/2010 3:37:01 PM的回覆:
自己意志堅定,怎麼可能被人影響呢?多點資訊參考也無妨嘛。
回覆 ★★★ 在4/20/2010 3:39:12 PM的回覆:
樓上的貼文,就很值得參考啦!要就像這樣
別一直叫我們問問問~問什麼啦~問那些人是誰啦~他們是決策者嗎~一直叫我們問~真奇怪
回覆 小道消息 在4/20/2010 4:02:45 PM的回覆:
小道消息準不準確,要自已判斷,不一定要全信,也不一定不信,有點心裡準備也好,不過書還是要繼續讀的啦
回覆 拖下去!斬! 在4/20/2010 4:08:07 PM的回覆:
好心被雷親
回覆 再亂找到你 在4/20/2010 4:13:10 PM的回覆:
樓上的s0246

你別一直亂,注意你很久了
回覆 s0246 在4/20/2010 4:20:15 PM的回覆:
樓上的那不是我
回覆 s0246 在4/20/2010 4:21:46 PM的回覆:
幹嘛注意我拉
我是個老嘔ㄟ
回覆 在4/20/2010 4:44:54 PM的回覆:
1.司法官類科0人
2.觀護人類科0人
3.公證人類科0人
4.法院書記官類科0人
四、五等考試:
1.法院書記官類科0人
2.法警類科0人
3.執達員類科0人
4.錄事類科0人
5.庭務員類科0人
  茲以考試及錄取名額等相關事宜,係屬考選部權責,爰本項考試實際需用名額,仍請依考選部發布之訊息為準。
司法院人事處 敬啟

回覆 好笑 在4/20/2010 5:09:56 PM的回覆:
是你自己在那邊罵罵罵罵∼才會叫你不信的話不會自己去問問問問啊!
我看你也是相信了吧?

但是沒錯,意志堅定你擔心多少名額影響心情ㄟ
真是奇怪。
你又是誰啊?算什麼喀?
回覆 在4/20/2010 5:14:09 PM的回覆:
汪汪汪∼你狗食吃了嗎?

時間到該吃了喔
回覆 快去吃喔 在4/20/2010 5:32:37 PM的回覆:
喵喵喵∼你貓食吃了嗎?

時間到該吃了喔
回覆 在4/20/2010 11:25:18 PM的回覆:
d咖
回覆 幫幫忙 在4/21/2010 2:41:29 PM的回覆:
那時名額才會出來????
回覆 Oh~~~My Go 在4/21/2010 3:22:07 PM的回覆:
考選部又要將99年司法特考簡章延後公告了!!??
請參考   "   考選部意見看版編號   115810   "的回答,內文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編號:   115810   
姓名:   考生   
訪客意見:   現已4月下旬了
請問司特暫定名額可以公佈了嗎
等不及了~趕快公告吧
謝謝   
提出時間:   2010/4/21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部回復:   您好:
99年第二次司法特考預定於8月14日至16日舉行,預定報名日期為99年5月11日至20日,本次考試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等相關訊息,預定於5月上旬公告。
請屆時上網查詢。謝謝您的來信。   
   
回覆 比去年多1.2倍啦! 在4/21/2010 3:24:04 PM的回覆:
在100年前最後一次   

大錄取

嘿嘿~大家加油了喔
回覆 真的嗎? 在4/21/2010 3:58:21 PM的回覆:
在100年前最後一次         

大錄取
----------------------------
消息來源是?
回覆 是真的嗎?????? 在4/21/2010 4:01:32 PM的回覆:
1.司法官類科xx人
2.觀護人類科xx人
3.公證人類科xx人
4.法院書記官類科xx人
四、五等考試:
1.法院書記官類科xx人
2.法警類科xx人
3.執達員類科xx人
4.錄事類科xx人
5.庭務員類科xx人

那之前這篇是?????????????????????
回覆 故意亂的 在4/21/2010 4:03:27 PM的回覆:
這應該是為了亂版所發

不用太認真

目的只是要讓資訊失焦與亂版用
回覆 信者信,不信者~●勿 在4/21/2010 4:07:11 PM的回覆:
為因應100年考試之改革,在99年司法特考,預定先補足各單位之缺額,以利後續之事宜。

放心的啦,5月上旬,很快就可以知道各類科名額。

一定會使你們眼晴唯之一亮,拭目以待吧!別被不實之假資訊,困擾讀書之心情。
回覆 gogo 在4/21/2010 4:11:52 PM的回覆:
嗯啊.一堆人不知為什..考前都當是司法院及考試院的發言人
每年皆如此

不過今年..的謠言..聽來的..編造的比較離譜就是了
回覆 撲撲 在4/21/2010 4:12:19 PM的回覆:
今年沒缺了,怎補
除了管理員外,殘念....
回覆 講啦~ 在4/21/2010 4:23:38 PM的回覆:
放心的啦,5月上旬,很快就可以知道各類科名額。

一定會使你們眼晴唯之一亮,拭目以待吧!
-----------------------------------------------------------------
聽你的語氣感覺上跟上幾樓那個說1.2倍的人好像喔...
你說讓大家眼睛為之一亮的根據到底是什麼呀?
回覆 挨~~~ 在4/21/2010 4:31:34 PM的回覆:
眼睛為之一亮就是要亮亮的
一閃一閃亮晶晶
閃閃動人
會反光的喔
還要去點光明燈
能讓你看的更光明

我佛慈悲!
回覆 對吧~ 在4/21/2010 4:34:03 PM的回覆:
照樓上的這樣推測
【張貼人】及【所有間接證實4/1號公文之人】是否為同一個人
在亂?
回覆 在4/21/2010 4:38:53 PM的回覆:
扯的是貼那個公文的人說---那是司法院內網的討論區,一般人不能進入及觀看,即然一般人不能看,那你急著貼出來嚇人做什麼?一般人又不用去證實。只能聽你再創一些間接肯認人,在那裡說~從那裡聽到,那裡的人說、外星的居民也看到...等等
回覆 順耳話 在4/21/2010 10:34:24 PM的回覆:
不要理那些亂po名額的人,據我所知,今年名額比去年多很多,尤其是司法事務官需求很大,書記官也是,會大幅錄取,大家快點努力讀,加把勁就上了。
回覆 即然你那麼會編,那就 在4/21/2010 11:29:15 PM的回覆:
根本就是再亂

你看開版的第1篇(這是在PTT網頁看到的)

你再看第4篇(這也是PTT網頁看到的)

一個只有司法院名額,另一個是加總的.....

那可否再貼   一個                  ***考完後增列、增額的總人數
回覆 不要吵 在4/21/2010 11:52:09 PM的回覆:
之前有人說司法官400個,名額多也罵,現在名額少也罵。
罵爽的嗎?
怎樣啦!你叫李老師規定不要發表這類文章就好了
你是氣什麼?你又不會考上不是嗎?會考上的人不會受這些人多人少影響的啊!
回覆 誰說沒有秘台人字 在4/22/2010 12:13:07 AM的回覆:
以下用
秘台人三個字搜尋就可以找的到很多相關字號
哪位說沒有沒這個字號啊??



發文單位:   司法院秘書長   
發文字號:   秘台人三   字第   097001624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7   年   08   月   05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   21   條      (   94.05.18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   5   條      (   87.12.31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   5   條      (   93.01.15   )         
回覆 大哥是對的 在4/22/2010 12:13:47 AM的回覆:
如果覺得po出來的東西是假的,就根本不用看,也不用爭辯,假的東西有甚麼好看、好吵的?一直在爭辯這個東西的真假,反而有點吹口哨壯膽的感覺。
反正很快就會知道了。
回覆 50期 在4/22/2010 12:22:31 AM的回覆:
不願面對的真象。
回覆 60 在4/22/2010 12:31:46 AM的回覆:
應是不願接受假象吧
回覆 隨便找就找到秘台人字 在4/22/2010 12:33:32 AM的回覆:
一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五條暨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九條第三款之適用規定。   一、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司法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依此制定之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其性質為公務人員任用法之特別法。按特別法優先普通法適用之原則,法官、檢察官任用資格自應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規定辦理。
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五條規定係為方便該類人員轉任一般公務人員時勿需再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程序而設,其所定之年限規定應僅適用於高等考試及格之一般公務人員範圍,不包括經司法官特考及格之法官、檢察官在內,法官受有憲法第八十一條規定之保障,有別於一般公務人員,故其任用資格,自應以適用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為宜。
   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五條
二、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九條第三款
   司法院秘書長八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八二)秘台人一字第一七二○三號   
回覆 所以 在4/22/2010 12:34:32 AM的回覆:
那些不願意接受的人
也是會落榜的人,其他沒受影響的可以稍微開心一點點∼
回覆 哈哈 在4/22/2010 11:55:40 AM的回覆:
一切都是幻覺,嚇不倒我的
回覆 路人丙 在4/22/2010 12:47:59 PM的回覆:
一、我在法院內網確實有看到此篇,真實性相當高。
二、後來,朋友有打電話到司法院人事處第二科詢問,得到的答案
                     確實也是如內網所載。(網友們可去電詢問)
三、不作爭執,僅作事實陳述。
回覆 搖搖 在4/22/2010 12:49:40 PM的回覆:
名額......殺粉大~~~~~~~~~~~~~~~~~~~~~~~~~~
回覆 不敢咬了吧 在4/23/2010 3:09:44 PM的回覆:
原PO被罵的很慘,經過幾天的爭辯,事實是如何應該清楚了吧?
回覆 轉貼司法院內網頁 在4/23/2010 5:25:27 PM的回覆:
本(99)年第2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以下簡稱司法特考)各類科考試任用需求,本院業於民國99年4月19日以秘台人二字第0990004863號函送銓敘部提列考試計畫,並經銓敘部99年4月23日部管四字第0993189906號函轉考選部請辦該項考試在案。有關本(99)年第2次司法特考各類科考試任用需求說明如下:(以下名額為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所提任用需求名額,含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所提名額)
三等考試:
1.司法官類科120人
2.觀護人類科13人
3.公證人類科9人
4.法院書記官類科36人
四、五等考試:
1.法院書記官類科223人
2.法警類科47人
3.執達員類科65人
4.錄事類科86人
5.庭務員類科32人
  茲以考試及錄取名額等相關事宜,係屬考選部權責,爰本項考試實際需用名額,仍請依考選部發布之訊息為準。
司法院人事處 敬啟
回覆 在4/23/2010 5:45:32 PM的回覆:
執達員去年好像1百初到考吧!

今年錄取65??

錄取率50%以上??
回覆 現在是怎樣 在4/23/2010 5:46:57 PM的回覆:
現在搞不清楚到底誰是真的啦.落差那麼大
回覆 原PO不含法務部 在4/23/2010 7:11:19 PM的回覆:
:(以下名額為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所提任用需求名額,含法務
  ^^^^^^^^
部及所屬機關所提名額)
   ^^^^^^^^^^^^^^^^^^^^^^      
回覆 書記官 在4/23/2010 7:13:32 PM的回覆:
法院書記官類科223人
原PO原本寫         50人是院方
代表地檢署缺很多缺173
代表地檢署書記官很操操操操操
回覆 反反覆覆~希望了 在4/23/2010 7:19:30 PM的回覆:
落差好大,院方50人,檢方173人
好像相反了
回覆 院方書記官原本就比檢 在4/23/2010 7:22:46 PM的回覆:
檢方書記官要值班制度是許多書記官累的原因
開庭次數也比院方多到N倍
沒像院方一樣有錄事幫忙
也沒有工友幫忙
因此上開檢方沒有的福利,院方都有,所以院方離職的少
回覆 猜不透 在4/23/2010 7:26:09 PM的回覆:
:(以下名額為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所提任用需求名額,含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所提名額)
~~~~~~~~~~~~~~~~~~~~~~~~~~~~~~~~~~~~~~~~~~~~~~
以上應該是司法院的名額吧
如果照上所說含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所提名額名額的話
那麼就算今年沒法務部3等檢事官

至少法務部所屬的
3等監獄官和4等監所管理員應該也會寫出來吧~
怎會連最基本的`~需求多的4等監所管理員也沒寫出來`呢?
除非這篇又是假的~
回覆 再補一篇有監所官及管 在4/23/2010 7:32:45 PM的回覆:
他有秘台人二字   這幾個字出現及發文字號耶
應如開版的不會是假的吧
回覆 在4/23/2010 7:54:32 PM的回覆:
我也是看到司法院,居然含法務部,整各用語感覺很怪@@
回覆 怪怪 在4/23/2010 8:05:25 PM的回覆:
法務部本來就不屬司法院,他這樣打含~有奇怪嗎?
回覆 阿亮 在4/23/2010 8:06:59 PM的回覆:
猜不透   在2010/4/23   下午   07:26:09的回覆:
:(以下名額為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所提任用需求名額,含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所提名額)
~~~~~~~~~~~~~~~~~~~~~~~~~~~~~~~~~~~~~~~~~~~~~~
以上應該是司法院的名額吧
如果照上所說含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所提名額名額的話
那麼就算今年沒法務部3等檢事官

至少法務部所屬的
3等監獄官和4等監所管理員應該也會寫出來吧~
怎會連最基本的`~需求多的4等監所管理員也沒寫出來`呢?
除非這篇又是假的~
........................................
監獄官和監所管理員,都是在年初第一次司法特考才會招考吧!!
我比較有疑問的是,檢方不都比院方來的悠閒嗎?怎麼院方名額較少?
回覆 嗯~ 在4/23/2010 8:17:33 PM的回覆:
監獄官和監所管理員,都是在年初第一次司法特考才會招考吧!!
我比較有疑問的是,檢方不都比院方來的悠閒嗎?怎麼院方名額較少?
~~~~~~~~~~~~~~~~~~~~~~~~~~~~~~~~~~~~~~~~~~~~~~~
我想你誤會了吧~每年8年的司法特考
都有舉辦監獄官和監所管理員
你可查每年8月的司特便可了解~
回覆 填院方好 在4/23/2010 8:28:59 PM的回覆:
檢方不都比院方來的悠閒嗎?怎麼院方名額較少?
---------------------------------------------------------------------------
院方除了民事執行最忙
其他的都有錄事幫忙,所以聊天喝咖啡聊是非最多
當然考上其他國考也蠻多人,檢方只有幾個涼缺可以考上國考
回覆 8858 在4/23/2010 8:47:06 PM的回覆:
這幾年行政執行處替代役居多
應是把人力補足吧!!
不然又把卷自行銷毀還得了
回覆 管見 在4/23/2010 9:01:56 PM的回覆:
我仔細看了
原PO真實性高,之後的應該是假的
因為司法院不會連法務部的名額都報出來
回覆 唉~ 在4/23/2010 9:18:26 PM的回覆:

個人看法~
有人照開版第一篇的文章
修改裡面的數字和名額等等
所以最新那篇司法院名額是假的
又是有人在惡作劇了
回覆 都是假的吧 在4/23/2010 9:41:17 PM的回覆:
你看吧!

隨便一個(99)秘台二字號,再加類科名額也有可能是假的啊!你怎那麼篤定是真的?

我看等正式簡章出來,你們還是會說為簡章的人數是假的,開版公布的名額才是真的....那就是瘋子

回覆 唉~ 在4/23/2010 10:01:08 PM的回覆:

原本開板第一篇的名額
是不含法務部名額

現在最新一篇的名額
寫含法務部名額
如果是如此的話
絕對會有監所管理員的名額
監所流動率那麼高
不可能會不招
但是居然連監所名額都沒~
如此重要的公告
都已寫明含法務部名額了
不可能荒唐到監所名額沒寫出來
所以最新的名額
當然會被人質疑~
回覆 造假 在4/23/2010 10:05:03 PM的回覆:
第二篇的內容真實度太低
書記官增加那麼多      
公證人從3位到9位      太誇張了      
回覆 那篇是對的>< 在4/23/2010 10:09:10 PM的回覆:
第一篇
        錄事1   個
        庭務1   個
               跟本是不可能的事


第二篇
                    監所管理員是要倒閉不招嗎
                  也好有質疑
回覆 在4/23/2010 11:00:47 PM的回覆:

   哈哈
五等考試沒有書記官啦

掰也要掰真一點
回覆 .......... 在4/23/2010 11:02:27 PM的回覆:
我看等正式簡章出來,你們還是會說為簡章的人數是假的,開版公布的名額才是真的....
回覆 攏 西 gay 在4/24/2010 9:16:59 AM的回覆:
看了上上及上上上篇所言,才發覺,這些都是假的

主要原因,公家機關公文的行使,應有簡、潔、明、確

三等、四等、五等的名額,應分科並列吧

三等
四等、五等

為什麼
三等、四等
五等




五等的名額1名???這也
回覆 在4/24/2010 9:20:22 AM的回覆:
打電話問一下司法院人事處第二科,論壇上的資料是不是人事處po上去的?就知道了,何必筆戰?
回覆 天真 在4/24/2010 9:28:53 AM的回覆:
你說打就打嗎

打過去還會告訴你、誰會來承擔這個責任跟你說,時間到了就自已知道了,還一直問。

你怎不打電話去給文昌君,問他是否幫你能榜上有名呢?

回覆 不敢打廢話那麼多 在4/24/2010 10:44:03 AM的回覆:
那你不要打啊!回什麼
回覆 好想知道 在4/24/2010 10:52:38 AM的回覆:
天真   在2010/4/24   上午   09:28:53的回覆:
你說打就打嗎

打過去還會告訴你、誰會來承擔這個責任跟你說,時間到了就自已知道了,還一直問。

你怎不打電話去給文昌君,問他是否幫你能榜上有名呢?
-------------------------------------------------------------------
文昌君電話幾號?
回覆 為什要打廢話那麼多 在4/24/2010 11:01:19 AM的回覆:
那你不要回啊!打什麼
回覆 你才天真 在4/24/2010 11:05:28 AM的回覆:
誰叫你去問名額?你只要打去問司法行政論壇上的原po是不是人事處po的,是的話她就會跟你說是,不是的話她就會跟你說不是(如果是這樣你還可以請她追查是誰在冒用人事處的名義),如果論壇上沒有根本沒這篇po文,她也會跟你講根本沒有!請問這要擔甚麼責任?用點腦子吧,不要嘴巴比腦袋發達。
我已經問過了,不過寫出來也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想知道答案,就自己去問吧!
回覆 7.7 在4/24/2010 11:16:51 AM的回覆:
誰叫你去問名額?你只要打去問司法行政論壇上的原po是不是人事處po的,是的話她就會跟你說是,不是的話她就會跟你說不是(如果是這樣你還可以請她追查是誰在冒用人事處的名義),如果論壇上沒有根本沒這篇po文,她也會跟你講根本沒有!請問這要擔甚麼責任?用點腦子吧,不要嘴巴比腦袋發達。
我已經問過了,不過寫出來也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想知道答案,就自己去問吧!
~~~~~~~~~~~~~~~~~~~~~~~~~~~~~~~~~~~~~~~
可否請教下~你問過後~是有還是沒有呢
回覆 你才天兵 在4/24/2010 11:22:37 AM的回覆:
我那時PO說打過去問*名額*?我是說誰會跟你講~講什麼又沒說

你那隻眼看到?第三隻眼?

不要第三隻眼比腦袋亂臆測
回覆 就算真正名額出來你還 在4/24/2010 12:23:14 PM的回覆:
不相信就別看,看了又要罵,你吃飽撐著嗎?
難怪你的文昌會今年會考不上
不是
是年年落榜啦∼
哈哈哈哈
別哭啦!
回覆 補字 在4/24/2010 12:23:52 PM的回覆:
難怪你的文昌會說你今年會考不上
回覆 還補字哩....果然 在4/24/2010 1:20:13 PM的回覆:
簡單幾個字,還打到出槌.....呵            我笑了
回覆 這也能笑啊天兵中的天 在4/24/2010 2:02:03 PM的回覆:
這樣也能笑,的確天兵
回覆 HH 在4/24/2010 2:58:52 PM的回覆:
據可靠消息指出   今年司法特考   司法官及事務官   均未創下歷史以來最低紀錄   所有學者和實務家都認為   用舊制考是選出來的司法官   均不符社會所需~~
回覆 HH 在4/24/2010 2:59:05 PM的回覆:
據可靠消息指出   今年司法特考   司法官及事務官   均"會"創下歷史以來最低紀錄   所有學者和實務家都認為   用舊制考是選出來的司法官   均不符社會所需~~
回覆 HH 在4/24/2010 3:06:17 PM的回覆:
據可靠消息指出         今年司法特考         司法官及事務官         均不會創下歷史以來最高紀錄         所有學者和實務家都認為         不用舊制考是選出來的司法官         均符社會所需~~
回覆 在4/24/2010 5:30:23 PM的回覆:
我那時PO說打過去問*名額*?我是說誰會跟你講~講什麼又沒說
-------------------------------------------------------------------------------

那你到底是在講甚麼?你覺得問一下人家公文是不是他們單位po出來的,這樣要擔甚麼責任?真是天兵的煩惱。
回覆 真天好你 在4/24/2010 6:07:37 PM的回覆:
公家機關人員不會PO.......還於規定期限,提早放在ptt網站,或是在這裡。想也知道

公家機關的公文,本來就應在規定的期間公布。照你這樣說不用負任何責任,那麼還須要定日期嗎?想公布隨時報料?

最基本的程序事項都不能夠遵守~~~~~

我看啊!你若這世不小心考上,擔任公務人員,進監獄吃免錢的,會是你喔!
(不過前提的假設,是不可能成立)
回覆 好你真天 在4/24/2010 7:07:54 PM的回覆:
一堆錯字,還想考
回覆 對啊我也覺得 在4/24/2010 7:29:34 PM的回覆:
就這2篇....無言   

就算真正名額出來你還是不會考上   在2010/4/24   下午   12:23:14的回覆:
不相信就別看,看了又要罵,你吃飽撐著嗎?
難怪你的文昌會今年會考不上
不是
是年年落榜啦∼
哈哈哈哈
別哭啦!   

   
回覆      補字   在2010/4/24   下午   12:23:52的回覆:
難怪你的文昌會說你今年會考不上   
...

一堆錯字,還加補字,還想考考?
樓上說的真有同感!!!
回覆 在4/24/2010 9:05:30 PM的回覆:
公家機關人員不會PO.......還於規定期限,提早放在ptt網站,或是在這裡。想也知道
--------------------------------------------------------------------------------

哪位告訴你是公務員放在ptt會這裡的?是司法行政論壇,懂嗎?不過不懂也不能怪你啦。
甚麼叫程序事項?文書處理手冊啦!多念點書先。
回覆 請先看清楚,不然會罵 在4/24/2010 9:21:17 PM的回覆:
跟這篇差不多   在2010/4/15   下午   07:51:29的回覆:
小胖          發表日期
         2010/4/11         上午         11:14:23          
發表內容         【PTT國考版】     傳出的內部消息
------------

你眼晴是瞎了嗎?
你向上看第3篇他是這樣PO的
回覆 好吃 在4/24/2010 9:24:26 PM的回覆:
雞排三份
回覆 請習怒 在4/24/2010 9:27:20 PM的回覆:
請還給本版一個清靜的空間
         祝各位金榜題名.
回覆 在4/24/2010 11:11:02 PM的回覆:
真盧
有時間盧
還不如多讀點書
回覆 在4/24/2010 11:13:40 PM的回覆:
請蒐尋「轉錄至司法行政論壇」
回覆 歐買尬 在4/24/2010 11:19:09 PM的回覆:
現在都已經是狀況五了,怎麼還有人是狀況外?
回覆 簡章快知道了啦 在4/24/2010 11:20:09 PM的回覆:
一個願盧      另一個一直回

都是假的還一直盧
回覆 A 在4/24/2010 11:26:10 PM的回覆:
這個版有很多是院檢的現職人員在留言,所以不要動不動就說人家要考萬年、考得上、考不上之類的。
回覆 在4/24/2010 11:30:34 PM的回覆:
這個版有很多是院檢的現職人員在留言,所以不要動不動就說人家要考萬年、考得上、考不上之類的。
------------------------------------------------------------
但看那些留言完全看不出示公務員的素質耶!

尤其那位一直不相信又一直罵的那個人,真的考不上的啦!萬年喔!
回覆 簡單分類 在4/24/2010 11:32:28 PM的回覆:
嚴重影響:一直po文回應是假的。
有點受影響:沒事來看看。
完全不受影響:看過,知道了,讀書去。
回覆 在4/24/2010 11:37:28 PM的回覆:
一直不相信又一直罵的那個人,不會是院方或檢方的現職人員啦,自己單位有報甚麼缺又不是問不到。
回覆 講的很簡單又很重點 在4/24/2010 11:47:06 PM的回覆:
嚴重影響:一直po文回應是假的。
有點受影響:沒事來看看。
完全不受影響:看過,知道了,讀書去
-------------------------------------------------------------------------
超讚的∼那個愛罵人的一直不相信的應該就是嚴重影響級。

我想他每次回應完,每天都失眠睡不著吧?
回覆 在4/25/2010 12:41:57 AM的回覆:
一直相信又一直罵的那個人不信的人,是院方或檢方的現職人員啦,自己單位有報甚麼缺一定會知道。
回覆 真是天兵 在4/25/2010 12:56:01 AM的回覆:
樓上的在繞口令嗎?還語法不對。真悲哀
回覆 在4/25/2010 1:04:35 AM的回覆:
語法不對??那裡不對
回覆 在4/25/2010 1:08:33 AM的回覆:
抱歉!該吃藥了。夜也深了該睡了。

既然你都說是院方或檢方的現職人員,自己單位有報甚麼缺一定會知道。那原PO說的不就是真的?那又幹嘛反對原PO?

真的矛盾
回覆 在4/25/2010 1:13:07 AM的回覆:
你怎知道誰支持誰反對啊

難到你一人飾2角,在這亂嗎
回覆 說不過又罵人了 在4/25/2010 1:29:33 AM的回覆:
誰在亂?心知肚明啦∼睡覺去囉!
回覆 ceres1209 在4/25/2010 2:35:50 AM的回覆:
ptt的那篇是我po的,宇法這篇不是我po的!

第一:
我是在司法行政論壇看到署名司法院人事處的文章的,
第一篇我沒po,因為我猜測是不是有人冒司法院人事處
的名義po文,但是過了幾天,並未見到有官方出來反駁
,該篇文章亦未被刪除,於是第二篇出來的時候,我就
轉貼到ptt了,因為要是司法院人事處都敢po在內網上,
代表這應該不是密件,轉貼應該是不會有問題。

第二:
名額的部分,我想真實性是很高的,就算有誤差,也不
會多到很誇張,就司法事務官而言,去年我受訓時,聽
到的是六十人,今年學弟妹受訓時,聽到的是零人,愛
信不信隨便你。

第三:
我是現職的,我也沒要考司法官,所以我也不可能是萬
年考生,要是我要混亂大家的話,沒道理說我已經考上
的東西要錄取零人,我一定會說司法官錄取很少人,事
務官要錄取三百人,讓大家瘋狂的去念事務官的東西。

第四:
如果你要質疑我是不是真的有考上,請去ptt搜尋我的文
章。

最後:
祝有認真念書的人都金榜題名,當然前提必須是該科有
名額。

以上。
回覆 ceres1209 在4/25/2010 2:39:30 AM的回覆:
第二篇說的那個名額,是在四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下班前po的,
我是沒看到這篇。

不過從4/1到4/19日隔了18天來看,有在公家機關做過的人,
普通的機關文號都不可能只差1號,更何況是像司法院這種忙
碌的機關了,所以,應該是假的。

不過,如果星期一早上上班確實有看到這篇出現在內網,我會
上來道歉的。
回覆 原來亂源.... 在4/25/2010 7:56:29 AM的回覆:
1.你說你【猜測】是不是有人冒司法院人事處的名義po文..
(那就是直接證明不確定)

2.並未見到有官方出來反駁...沒人反應,有必要反駁嗎
(錯不在人事室,等出問題,就會揪出此人的)

3.因為要是司法院人事處都敢po在內網上,代表這應該不是密   
      件,轉貼應該是不會有問題。
(你都用【猜測】的,並沒有電話去證明是否為真,就東貼、西貼的.........根本就是......)

4.最重要的是,不確定、肯定....有必要東貼西貼嗎?

5.最後你不要說,是你的好心被雷親,我是覺得沒那個必要。
回覆 在4/25/2010 10:30:32 AM的回覆:
如果是一般網頁上的東西,當然沒有轉po的必要,來路不明的資料,可信度當然有問題;不過原po的資料是出現在司法院內網,內網上的東西,只有院內同仁可以看得到,故意放假消息的可能性真的不高,光是想影響院內同仁有甚麼用?而且電磁紀錄是準文書,如果假冒人事處名義po一分假的公文,不但人事處會發聲明否認,政風處跟資訊處也會追查,應該不會有這麼天兵的人才對。所以我覺得人家轉po上ptt也是好意啦,是真是假每個人都會自己判斷。
回覆 事實不用雄辯,再過幾 在4/25/2010 12:37:04 PM的回覆:
若院方名額,沒上上位po的一樣.....會被罵到臭頭

反之如果名額相同,反駁的人......也會被罵到臭頭
回覆 樓上太天真 在4/25/2010 1:22:44 PM的回覆:
若院方名額,沒有和ceres1209   po的一樣.....會被罵到臭頭

反之如果名額相同,反駁的人......繼續說ceres1209   及司法院人事室是不是洩密以及開始怪罪政府沒有同理心,竟然剝奪人民應考是服公職的權利
回覆 你再說什麼!考瘋了嗎 在4/25/2010 1:48:35 PM的回覆:
這跟開始怪罪政府沒有同理心,竟然剝奪人民應考是服公職的權利???
回覆 猜不透 在4/25/2010 2:02:19 PM的回覆:

老實說~光是5等錄事和庭務員只有各1名
我就不太相信了~
全省法院再怎樣不缺人
離職率再怎樣的低
至少也會有預估缺
所以不可能名額只上報各1名
司法院不可能離譜到錄事和庭務員只需求各一名



回覆 公職王討論區最新發表 在4/25/2010 2:35:10 PM的回覆:
            jd20112於2010/4/25   下午   01:40:00   發表   ~   


我幫大家查證過了
該篇:"司法行政論壇,14日由司法院人事室公布的名額"
內容正確無誤!

但還是不用太悲觀啦,名額應該還會再增加!      
回覆 在4/25/2010 2:45:48 PM的回覆:
樓上支持的根本就是同一個人
貼出來、支持者皆如此
回覆 呵呵 在4/25/2010 2:48:31 PM的回覆:
嗯嗯!每年皆有退休或是離職人員

五等僅報缺1人??

可惜啊!畫虎不成反類犬.....若10名以上,尚有人會相信

可想而知*****
回覆 煩死人了 在4/25/2010 2:50:12 PM的回覆:
monkey38   你別一直亂好不好
回覆 只是好心轉貼@@ 在4/25/2010 2:50:52 PM的回覆:
剛在公職王看到就轉貼過來,若有疑議,請請教在理面工作的人查證,謝謝..
回覆 那個不相信的人多重身 在4/25/2010 3:15:34 PM的回覆:
你快點去看書啦!不要沒考上回去哭爸哭母
這種人會考上的話,那國家應該檢討。整天罵罵罵
原PO的文章真正貼文者已經寫的很清楚,你是亂什麼
回覆 唉~ 在4/25/2010 4:51:38 PM的回覆:

我很好奇~錄事1人庭務員1人
就算增額也是司特考完放榜前才會增額
在此之前~要報考的人看到只有1人~真的報考的下去嗎
難道真有萬人拼1人~
萬人拼1人~我想是國考的奇蹟~
只不過~大部份看到只有1人的名額~
就會轉考4等~到時4等瓜分原本要報考5等的人~
4等會創歷年報名人數新高~
回覆 在4/25/2010 5:03:31 PM的回覆:
98年初等教育行政類科,需用名額:1人。
只錄取一個人的考試,不是不可能的。
回覆 ~~ 在4/25/2010 5:08:33 PM的回覆:
很顯然該公布者,應是考5等的~
回覆 ceres1209 在4/25/2010 6:54:41 PM的回覆:
我覺得與其要現在罵我,不如快點去念書啦!
在這邊罵我或罵其他轉貼的人,是不會加分的!
當初我看到簡章,財經組分了三十個名額走,
也是幹的要死,罵的人的心情,我也很瞭解,
但真的要罵,等簡章公布之後,真的差很多的話,
歡迎大家都來罵我,如果我被罵的話,
代表名額應該增加不少,我也會替大家高興的!

回覆 嗯嗯!那就等正式簡章 在4/25/2010 7:14:48 PM的回覆:
好了~別再回應了~到此為止了
回覆 開戰 在4/25/2010 11:07:09 PM的回覆:
開戰
回覆 想也知道不可能 在4/25/2010 11:15:31 PM的回覆:
一般人能考的司法特考

五等錄事只有一個名額

可是身障特考的五等錄事

連增列的卻有45個名額

而且四等書記官連增列也有8個名額

可是開版轉貼的數字實在太誇張

怎麼看都覺得不可能只有這數字



回覆 這不奇怪 在4/26/2010 12:00:38 AM的回覆:
現在每個機關裡的身心障礙人員規定要一定的比率,我服務的單位去年想盡辦法才補足,最簡單的辦法,就只好申請考試分發了,不然怎麼辦?
回覆 好了啦~別再回應了啦 在4/26/2010 12:27:17 AM的回覆:
好了啦~別再回應了啦~到此為止了啦
回覆 開戰 在4/26/2010 8:54:00 AM的回覆:
你說不回我偏要回

開戰
回覆 爽啦 在4/26/2010 9:36:21 AM的回覆:
反正念了老半天,沒名額了,也來不及轉別的考試了,就來亂好了,戰啊   ,現實社會戰不贏別人,只好來這耍嘴皮子囉。
回覆 QQ~ 在4/26/2010 10:48:20 AM的回覆:

CERES1209感謝您的資訊,往後若有新消息請不要受影響

持續引用與轉PO分享

謝謝~

PS:不需受別人影響的,考生壓力大,名額零真是難以承受的重
回覆 loyfoon 在4/26/2010 11:41:10 AM的回覆:


如果簡章真的名額是鴨蛋

那準備的考生不嘔死了
回覆 好了啦,就讓這篇沈默 在4/26/2010 11:47:37 AM的回覆:
有沒沒完啊!
一直講這個東西,分明是來亂的

如果世間那麼多早知道,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後悔了啦

回覆 亂死人了 在4/26/2010 11:53:57 AM的回覆:
奇怪耶~要亂不會去~糕典或是~工子王   那裡亂

一直再這回應,就說別吵了,還一直頂版面

回覆 WHY 在4/26/2010 6:17:55 PM的回覆:
為何不能回應??大家討論不行嗎?
回覆 T!T 在4/26/2010 8:37:56 PM的回覆:
頂~我頂~我再頂
回覆 在4/26/2010 11:07:38 PM的回覆:
對阿

再戰

回覆 戰什麼 在4/26/2010 11:16:29 PM的回覆:
無聊∼戰什麼?不是只是討論名額嗎?無聊!就名額討論啦!
回覆 該討論的不討論,我想 在4/26/2010 11:56:21 PM的回覆:
有什好討論的,不就是名額嗎

再討論,那個名額也不會包括你
回覆 ㄏㄏ 在4/27/2010 12:48:17 AM的回覆:
不會是她也不會是你,但會是我
回覆 在4/27/2010 1:19:25 AM的回覆:
嗯~台大精神科給你
回覆 哈哈 在4/27/2010 3:22:41 PM的回覆:
哈哈
回覆 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 在4/27/2010 5:24:41 PM的回覆:
看大家討論這麼熱烈
我提供另一個思考方式
或許有人會認為自我安慰成分居多吧..但也不妨參考看看

如果開板po的名額是真實的
那我跟我同學應該算是幸運吧!
因為在去年司特放榜時,我們正在考慮要不要衝刺明年的考試
後來幾經考慮,最後還是決定把法研剩下的課程以及寫到一半
的論文給完成..

現在看到今年的名額這麼少,還蠻慶幸去年的決定是對的
如果去年我們決定要衝刺今年(99年)的考試
那麼論文大概就要先放下了!
如果今年真的名額大縮減,甚至某些類科也沒有開缺
那稍一不慎不但落榜,甚至連碩士學歷也沒拿到..
那就真的太“阿信”了

我跟同學雖然沒有準備今年的考試〈還是會去當分母啦!〉
但至少確定今年可以順利畢業拿到學位
也算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吧!
回覆 哇咧 在4/27/2010 5:27:32 PM的回覆:
又不是每個人情形與你都一樣
回覆 魯智深 在4/27/2010 5:52:54 PM的回覆:
已經4月27日了
考選部也該公告了吧
別讓大夥瞎猜
回覆 牛樟芝 在4/27/2010 5:57:47 PM的回覆:

說要到5月上旬才會公告的說~
回覆 在4/28/2010 1:27:23 PM的回覆:
回覆 巧巧 在4/28/2010 1:45:26 PM的回覆:
奇怪了
今年這時候大x海補習班早就預測名額了
回覆 在4/28/2010 2:20:09 PM的回覆:
大東海的預測皆很準

也比其他補習班知道訊息也早
回覆 是的 在4/28/2010 2:41:14 PM的回覆:
大x海的師資真的很棒
而且教材編的很好
若能親臨去一趟那是畢生最大的幸福
回覆 曾是大東海老師之一 在4/28/2010 2:56:13 PM的回覆:
我認同喔。
回覆 最新考情 在4/28/2010 3:23:42 PM的回覆: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
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希望提供更多資源讓檢審系統把司法工作做好。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下午指出,法務部已提出4年請增員額計畫,檢察機關擬增額735人,盼行政院能核准。
其中,檢察官請增117名、檢察事務官97名、書記官205名、錄事129名、法警153名、觀護人22名及資訊人員12名。
★注意~以上為法務部提出的缺額並未包含司法院的職缺,故司法特考從99年起將會大增額,有志往司法特考準備的考生要好好掌握這難得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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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噹噹 在4/28/2010 3:28:21 PM的回覆:

變大/海的廣告區了>T<
回覆 名額 在4/28/2010 4:54:20 PM的回覆:
基警都提早放榜了!!
不知道司特2名額會不會提早公布呢??
回覆 公怖出來了 在4/28/2010 4:58:17 PM的回覆:
http://www2.moex.gov.tw/punnew/pundan.html   
回覆 在4/28/2010 5:04:48 PM的回覆:
榜單網址你貼在這幹嘛?
回覆 拒絕念膨大海補習班 在4/28/2010 5:07:41 PM的回覆:
今年某大習班竟然無法事先預測名額
那我不去補你家了
回覆 糟透了的司法院用人政 在4/28/2010 10:59:30 PM的回覆:
民國96年先甄選100個司法事務官
民國97年連續考兩次共大量錄取約360名(包括30名財經的)
民國98年再大量招考60個
然後突然來一個告訴你民國99年一個都沒有
這在搞什麼碗糕啊
莫名其妙
根本就是違背人民的一定程度期待
亂七八糟的用人政策
回覆 你也幫幫忙 在4/28/2010 11:04:10 PM的回覆:
如果一次只錄取十人,我看也會被你罵。
誰規定,每年都要有名額呢?
回覆 霹靂 在4/28/2010 11:07:52 PM的回覆:
世事如棋,乾坤莫測,笑盡英雄ㄚ~~~~~~~~~~~~~~~~
回覆 在4/28/2010 11:14:00 PM的回覆:
根本就是違背人民的一定程度期待?
-----------------------------------------------
考試要錄取多少人是可以期待的嗎?那要以哪一個人民的期待為準?
回覆 椎心棘手 在4/28/2010 11:49:44 PM的回覆:
因從這幾年的大額徵員看來,
我們一般法律門外漢照此推論,
99年亦會大幅徵員,
再加上補習班大篇幅的引用馬總統的言論,
更加使得普羅大眾對此深信不疑有它,
用盡心思,焚膏繼晷,埋首苦讀   ,度過無盡的漫長黑夜,

惟99年名額突然從簡章中看不到有徵員的跡象,
且未能事前得知未招考的些微訊息,
一般社稷對此心生感傷,痛苦萬分,心灰意冷,
此情此景非千言萬語所能言敘,
磋忽,宰相有權能割地,孤臣無力可回天,
世局如此,無可奈何.

                    仲夏子時於自宅


回覆 今年好怪 在4/28/2010 11:58:00 PM的回覆:
我也是覺得有點怪

你沒看去年88風災,不知你們還有印象嗎?

不知是誰承諾,99年初會再多考一次司法特考

結果呢?好像僅召考檢察事務官-營繕組的


現在四月中又有人傳司法院的公文流出.........名額1名(五等)

回覆 在4/28/2010 11:59:51 PM的回覆:
員額有多少是固定的,前面大量錄取,把缺額填滿了,後面的錄取名額相對就會變少,總不可能無限制的成長吧?至於補習班,他如果不宣傳錄取名額多、好考,怎麼會生存得下去呢?事實上,公務人員考試大概都是考試前半年才會由各機關查報缺額,統計完了再送考選部,等到確定名額大概都是考試前三個月左右的事了,下次不要再相信補習班的宣傳花招。
回覆 我猜的 在4/29/2010 12:00:01 AM的回覆:
會不會這些人事的問題,故意和馬總統之前的言論增額

唱反調??

難說喔,政黨介入也不無可能
回覆 在4/29/2010 12:12:35 AM的回覆:
為什麼要當公務員
死   腦筋
回覆 在4/29/2010 9:54:20 AM的回覆:
要當甚麼是個人的選擇,不見得當公務員就是死腦筋,就像不是每個律師都認錢不認人、每個商人都無奸不成商一樣。
回覆 乙生 在4/29/2010 12:42:48 PM的回覆:
 考試院院會今(29)日通過99年第2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定於8月14日起在台北、台中、高雄、花蓮、台東等五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99年第2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的三等考試第一試筆試定於8月14日(星期六)至16日(星期一)舉行,第二試口試將於第一試榜示後另行通知應考人。而四等考試則定於8月14日(星期六)至15日(星期日)、五等考試定於8月14日(星期六)舉行。其中,三等考試設司法官等9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26人;四等考試設法院書記官等13類科,暫定需用名額325人;五等考試設錄事等2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0人,合計561人。

  黃秘書長並表示,本次三等考試司法官類科應試科目為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中華民國憲法、行政法、商事法、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行政執行官類科應試科目為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科目之「強制執行法」部分。至各應試科目考試時,附發各該科於考試舉行2個月前公布生效之法律條文供應考人使用,惟實際命題範圍並不以所附發法律條文為限。

  黃秘書長更進一步說明,為因應法務部監所業務需要,考量男女性受刑人管理上差異,勤務須妥為調配的必要性,故三等考試監獄官及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等2類科分定男女需用名額。

  至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及體格檢查,均依照各該考試規則及本院發布之相關法規規定辦理。體格檢查則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表」規定辦理。應考人於第一試筆試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至試務機關指定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期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或不予訓練。
回覆 吐吐吐 在4/29/2010 12:48:40 PM的回覆:
今年名額我看真的很少
去年簡章公布三等有289四等623五等84
即使再增額 我看也多不了多少
回覆 在4/29/2010 12:57:03 PM的回覆:
看來四等的名額監所管理員就佔了200多

反倒是三等的和去年差距不大
回覆 三等的還是很多 在4/29/2010 12:59:36 PM的回覆:
三等226

那扣除司法官還有100多...那個三等的缺還需要到近百名的??
回覆 咪咪美女 在4/29/2010 1:00:00 PM的回覆:
以其所述祇說司法官及行政執行官應試科目有附法條,沒提及司法事務官,是否可反證今年沒考司法事務官呢?
迷惑中
回覆 拼3等 在4/29/2010 1:05:01 PM的回覆:

有人說司法事務官不召考,那麼扣除司法官,三等還有近百名
難到今年~行政執行官,狂召???
回覆 無名氏 在4/29/2010 1:07:45 PM的回覆:
去年三等總名額扣掉司法事務官60人的話就差不多等於今年三等的名額,所以三等書記官、公證人、行政執行官、監獄官、觀護人等名額應該跟去年差不多吧,個人猜測。
回覆 8888888 在4/29/2010 2:05:06 PM的回覆:
聽說因為今年檢察官轉法官約40人,但沒有法官轉檢察官,所以多開缺40名檢察官
回覆 原PO差距不大 在4/30/2010 11:46:35 AM的回覆:
尤其司法事務官很多人罵說不可能
現在證實沒名額了吧?
那些亂罵的,今年真的要哭吧?壞心眼啊
回覆 聽你再叭哺 在4/30/2010 12:07:15 PM的回覆:
差很大

開版的公文原本就是說明,今年沒有召考司法事務官

不知是那個白口乞,竄改文字,並加註自編的名額,那人該不會是你吧!

再說你說差距不會?你是眼瞎了嗎?
90+3+3+3+50+12+14+1+1=177(不含法務部)

跟考試院正式公布
三等226人+四等325人;五等10人,合計561人。

177比561(差不叫差很大?)
回覆 對不起 在4/30/2010 12:09:30 PM的回覆:
第二篇是我PO的   
是我從朋友那看到ㄉ
沒想到差這麼多
造成大家的誤會   深感抱歉
回覆 就是有喜歡在考前在那 在4/30/2010 12:11:24 PM的回覆:
   
回覆 轉貼 在4/30/2010 12:17:46 PM的回覆:
司法事務官確定沒名額!!(她說是草案喔!星期一會正式公告)
三等書記官10
四等書記官143
法警25執達員14執行員10監所男生115女18
剛為了問司法事務官名額及明年司法官科目學分認定的問題!問了考選部
結果真的今年司法事務官沒名額!!!唉~~~~~         
回覆 罵個屁啊∼ 在4/30/2010 12:23:17 PM的回覆:
你是沒看到這句嗎?

茲以考試及錄取名額等相關事宜,係屬考選部權責,爰本項考試實際需用名額,仍請依考選部發布之訊息為準。
司法院人事處 敬啟


都說以考選部為準了

你靠邀什麼

最起碼他都說不會有事務官名額,那誰在罵啊?靠∼低級一個


我就是看不慣你這種人
到處亂罵人啦∼

是不是我PO的你叫老師查IP就知道




原PO名額要一模一樣才叫沒錯嗎?

名額就跟去年少了一半左右了
的確少很多啊!

你靠邀個屁!

反正你也考不上來這邊發洩靠邀嗎?
回覆 你憑什麼說原PO竄改 在4/30/2010 12:28:26 PM的回覆:
念法律念到哪裡了?證據提出來啊?只是名額不同就罵人嗎?

真正原PO不是有寫說他真的看到後貼在PPT嗎?

這中間那麼多天

名額增減會不可能嗎?

你是哪隻眼睛看到真正原PO竄改

好啦∼那你去告他啊∼請老實提出IP位置或請PPT站長提供IP啊

去檢舉他、告他

就是你這種人

反正名額的確少很多
就算比原PO多一些
也沒你的份不是嗎?

回覆 對不起 在4/30/2010 12:34:09 PM的回覆:
希望大家請息怒
第二篇是我PO的
未經查證把錯誤的訊息PO上網
造成大家的誤會   深感抱歉
回覆 更新消息 在4/30/2010 12:44:35 PM的回覆:
司法官及行政執行官名額確定會比去年多
請把握
回覆 就是有人【反羞成怒】 在4/30/2010 12:50:56 PM的回覆:
快怒吧!站的住腳何必動怒呢?真的愈看愈有趣啊!

正是古人言:無風不起浪,批亢擣虛

自打嘴巴,你說都參考了!那就是一定嗎?

別人不能反駁嗎?有那麼專制嗎?
回覆 在4/30/2010 12:54:32 PM的回覆:
看不慣我這種人?我還想說我才更看不慣你哩
整天PO來PO去,要是沒那個【因】那有現在的自食惡【果】
快動怒吧!你愈怒只顯得你的錯及無知.....
回覆 驚醒夢中人 在4/30/2010 12:58:23 PM的回覆:
請問如果本來是唸司事官考科的人要怎麼辦?多唸了無用的非訟破產債清,但行政法商事法卻碰都沒碰,現在轉考司法官不知道來不來得及?
回覆 三等 在4/30/2010 1:00:14 PM的回覆:
行政執行官,今年好像名額多喔,是可以考慮
回覆 阿志 在4/30/2010 1:03:37 PM的回覆:
  那檢事官呢? 有名額嗎?努力了一整年K英文,法學英文和新聞英語都看了,感覺努力都要白費了,看英文的時間不如拿來看法科,淌血啊! 民法民訴都沒什麼唸,要轉考什麼呢?真頭痛。
回覆 給:阿志 在4/30/2010 1:04:48 PM的回覆:
基層警察啊!

他們有一科單科的英文,佔分100分
回覆 就是有人【反羞成怒】 在4/30/2010 1:09:21 PM的回覆:
你在說你嗎?
都叫你去揪出對方、告他、檢舉他啊
只會這邊罵人,你是罵爽的嗎?原PO擾亂人心
你呢?半斤八兩一個,唸了法律唸假的喔?
說不過別人就簡單幾句話就能抹去你的矛盾點霍亂罵人嗎?
拿證據啊!證明啊!不是你一張嘴在那邊靠邀的!
你能反駁
我不能反駁嗎?
真是笑話
回覆 至少他沒動怒啊! 在4/30/2010 1:13:39 PM的回覆:
動怒的是那個,打幾句話就一定會出現→      ∼

就是這個的人∼

動怒動好大喔∼

真有趣∼
回覆 參考一下 在4/30/2010 2:23:58 PM的回覆:
阿志   在2010/4/30   下午   01:03:37的回覆:
  那檢事官呢? 有名額嗎?努力了一整年K英文,法學英文和新聞英語都看了,感覺努力都要白費了,看英文的時間不如拿來看法科,淌血啊! 民法民訴都沒什麼唸,要轉考什麼呢?真頭痛。


----------------
可以考公證人阿,我有同事去年簡章出來才決定考公證人,結果有上,英文幫助不小,而且報名不到百人。
,順便告訴大家一下,有許多事務官在準備考執行官,他們的實力都很強,去年上榜的有不少事務官,所以除非已經有再準備的人,選考司法官上的機會可能會大一點,若是你行政法強那就另幫別論了,以上供參考
回覆 小辣椒 在5/1/2010 12:05:34 AM的回覆:
若執行官缺這樣多,
那可是因為99年及101年的大限阿~
多找一些xx鬼....
回覆 你一人多角,演的精彩 在5/1/2010 10:31:59 AM的回覆:
請老師公布IP就知道誰在搗蛋,喜歡這邊惡言惡語的人,以為自己很行嗎?只不過躲在電腦後面的豎仔。
不相信別人說的話,可以,你也可以反駁,但反駁言論會不會太激烈了呢?
既然能反駁,別人為什麼不能反駁,反駁那位多角色的人,就開始話鋒離題,就說反駁者如何或者動怒啦?
IP公布出來吧,我知道老師也可禁止同樣IP回覆功能,避免這種人,無法接受名額太少,而失去理性到處亂咬。吠吠吠叫。
這種人才就是國家要的嗎?連『才』都稱不上。只能當廢材燒了還能取暖。不是嗎?
回覆 都是你亂貼的結果 在5/1/2010 12:04:02 PM的回覆:
還不是你搞出來的

你要是不亂貼,誰會管你啊!
回覆 你憑什麼說我貼的 在5/1/2010 7:34:28 PM的回覆:
唉。靠么的人只有一個,總是有理由。別人怎麼貼,自己愛回愛看,不管他們貼的名額如何,就是不要罵人,罵人了,又不准別人反駁。肚子餓了,回家找媽媽比較快,這邊找吃的會吃壞肚子。
同上面說的去找IP最快,你那麼痛恨他們來PO,去找去找,找到後確定是機關IP就去檢舉他們。這麼簡單的事情不做,只會亂罵別人貼文怎樣怎樣。手就在他身上,有本是砍掉他的手不准他們PO啊?
況且也有一位出來道歉,你是靠么什麼?今天的文章我一共回四篇,你去寫信問老師我的IP好了,核對之前跟你對抗的那些人有無相同,起碼不像你當了那麼多個臨時演員不敢出來。躲在電腦後面的豎仔。
回覆 樓上的你在說自已啊 在5/1/2010 7:44:44 PM的回覆:
別人怎麼貼,怎麼回,自己愛回愛看,不管他們貼的名額如何,就是不要罵人,罵人了,又不准別人反駁。肚子餓了,回家找媽媽比較快,這邊找吃的會吃壞肚子。

不爽別看啊!少再那無痛呻吟的

在電腦桌前一ㄚ一ㄚ的.......切!
回覆 樓上的你在說自已啊 在5/2/2010 10:14:21 AM的回覆:
不爽別看啊!少再那無痛呻吟的

在電腦桌前一ㄚ一ㄚ的.......切!

又沒人叫你回,愛回欠人罵

等下罵了,你又回

一ㄚ什麼東西,ㄧㄚㄧㄚ的,試卷最好用注音來寫

這樣落榜更快
回覆 貼了又受不了別人反駁 在5/2/2010 12:23:22 PM的回覆:
不知誰貼這種公文,別人反駁這篇可能是不實的,竟然說反駁為【惡言惡語】?

你未免太放大了吧!也未免太脆弱了吧!

社會上不合己意之言論,比這還偏激。

若你受不了就別貼這種未證實的數據啊!你若不無聊誰會管你呢?

你一直要別人的LP???做什????
回覆 ceres1209 在5/2/2010 2:55:37 PM的回覆:
考試快到了,名額就那些,競爭應該很激烈,
所以,有些人可能是為了要故意激怒大家,才
在那邊一直貼不理性的文,而且被罵的也不是
大家,大家千萬不要被影響了,剩下三個月,
請繼續努力,大家也不希望因為被這種人影響
而考不好,卻讓這種人上榜吧。

回覆 罵個屁啊∼ 在5/2/2010 10:31:34 PM的回覆:
我是罵個屁啊那篇文章及下一篇文章的發表者
我今天晚上才回來,剛剛看了這篇文章後
發現真的有人也察覺有人都在那邊一人裝多人,罵來罵去,仔細想想,樓上說的也是,罵人的那個應該是要故意擾亂的,
好險,這兩天我都不在宿舍無法用到電腦,否則應該就是我和那位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發文者了。呵呵,該睡了
回覆 路人 在5/3/2010 12:20:06 AM的回覆:
名額已經出來了,證明原PO是對的。
http://wwwc.moex.gov.tw/public/Attachment/043016385171.pdf
回覆 原po是對的 在5/3/2010 12:25:21 AM的回覆:
某人要不要出來面對!
回覆 震驚~~~ 在5/3/2010 12:43:49 AM的回覆:
結果反而是司法官的錄取員額是近5年來第二高的(第一高為2008年的190人)
看來又要和機會擦身而過了,好難過喔
#(┬_┬)泣!=
回覆 大快人心 在5/3/2010 12:56:28 AM的回覆:
那些愛罵的人真的考不上啦!
都已經說原PO是PO院方的名額
現在檢方名額出來啦∼院方名額和原PO一樣

那個每天一直說擾亂人心之類的出來說說是誰擾亂人心?
還在那邊罵每一個人
哈哈

就說考不上的嘛!報應啊!
回覆 chun 在5/3/2010 9:50:43 AM的回覆:
總員額法通過後,名額大減是趨勢,學會面對事實,有些人就是不願面對,卻整天怨天尤人,恐怕不太好吧
回覆 那位靠邀的不出來了啊 在5/3/2010 6:44:20 PM的回覆:
非常好笑那位愛靠邀的愛說別人報假名額的,怎麼不敢出來啦?難怪有人叫你將IP      PO出或去告原PO都顧左右而言他,不敢正面回應,不就是亂靠邀嘛!
回覆 老愛說[因][果]的 在5/3/2010 6:56:49 PM的回覆:
上面一堆說假消息的
要不要出來面對一下
怎麼現在都安靜了
回覆 對啊 在5/3/2010 7:17:50 PM的回覆:
太扯了   在2010/4/16   上午   11:34:16的回覆:
找不出佐證的資料,就說我是在什麼打狗地院上班,硬說他有的數據有理????

哇靠,上班時間還可以一直上網,亂放謠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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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個理直氣壯,要道歉   在2010/4/16   下午   11:13:30的回覆:
樓上上~你說的好像很理所當然

凡事說明未公布之事項,不是須提出佐證資料嗎?

【提不出】~又說是從什麼PCC、PDD、PAA的論壇看來的

亦或是從那個學長聽來的??????

動機很明顯******再過幾天就公布了,何必那麼急公布不實的資料數據呢?

好一個~假使這些消息所言真實,是否要向該他人道歉呢?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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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在2010/4/20   下午   03:07:57的回覆:
開版者擾亂戰術成功

給你拍拍手

很多人都受到影響了






這些人不說話啦??


我斷言你們全都是落榜生

因為心腸壞啦!
回覆 冬天的盡頭 在5/3/2010 8:54:56 PM的回覆:
   冬天的盡頭   在2010/4/17   上午   07:47:59的回覆:
承認吧!就是你再亂         在2010/4/17         上午         12:33:11的回覆:
如果證明人數真的捏造,那這想打擊對手惡心人,是否應向被你擾亂考試之心情之人,要出來具名道歉嗎?
------------------------------

就是這位小朋友一直在亂,若你覺得地球太危險趕緊回火星把,有嚴重的被害妄想症,都將別人的好心當作是惡意,同樣的消息在司法院內網大家都在感謝司法院人事處,沒有人會亂開罵,有司法院的同仁冒險將消息分享還被砲轟,事後若是假的,司法院內網一定開罵的更厲害,但是大家很有風度先相信,因為沒有人敢亂以司法院人事處名義在內網討論區回答問題,若是造假,請資訊室一查(有顯示IP)就知道是司法院哪一台電腦所發出的,這版很多法院人員在瀏覽,所以小朋友不知前先學會用問的方式,為何大家會相信一些傳聞證據?若這消息只是PTT或宇法或公職網某人聽說PO出,應該沒幾人會先選擇相信,但是在司法院內網的消息鮮少有錯誤的,之前有某位法警亂PO文結果就被抓出來鞭屍,所以內網發言上都會很謹慎,需要對自己言論負責,不像這裡可以無的放矢一昧指責他人惡意擾亂大家。
-------------------------------------------------------   
回覆      夏天的開始   在2010/4/17   上午   08:15:38的回覆:
就是這位受監護宣告之人一直在亂,若你覺得吃飽太閒,一直貼那種不確定的東西,有嚴重的被害妄想症,都將別人當成愚人,同樣的消息在司法院內網大家都在感謝司法院人事處,沒有人會亂開罵,有司法院的同仁冒險將消息分享還被砲轟,事後若是假的,司法院內網一定開罵的更厲害【一直提什內網什麼??一下又TPP、TCC、TAA的論壇看來的】,但是大家很有風度先相信【為什麼一定要先有風度先相信,那麼你應也要有風度先有被人承認是假之訊息之評價吧!】,因為沒有人敢亂以司法院人事處名義在內網討論區回答問題【就說不確定了,我也可以說我從考試院已確定之名額,隨你怎說,我還更可以說,我從馬總統口中得知今年司法特考名額所以內網發言上都會很謹慎,需要對自己言論負責,不像這裡可以無的放矢一昧指責他人惡意擾亂大家。【提不出佐證自已的事實,別人反駁不信,竟說不信者再擾亂大家??事出必有因,世上不就是一體兩面的,除非你提出證據,否則,我又不認識你,憑什麼要我相信,你這個受監護宣告之人啊!!!】   
--------------------------------------------------------------

之前我好意幫大家去司法院內網查證,過來回報,結果被上面這位夏天先生以他自認合理的懷疑糾正一番,反正事實就是事實,我就當他是逆緣菩薩,因為司法體系本來就有許多人要考司事官,連我也是,我只是早大家一點知道,所以提早換跑道考司法官,本想好意考司事官的大大早點規劃其他考試,若相信的大大已早一個月準備了,希望大家放過那些質疑的人,不需要他們道歉,他們也沒有做錯,大家加油把!!!


回覆 這也是擾亂者之一 在5/4/2010 1:02:16 AM的回覆:
@@@@@   在2010/4/17   上午   08:50:43的回覆:
1.【事出必有因】
你們不貼這種不確定的東西,會引來這紛爭嗎?

2.【不相信】
別人不信或想確定,你卻說不信者有被害妄想症?

3.【好專制喔】
哇塞~你當你是皇上,說出來的話都是聖旨?

4.【存好心?】
你說是好意轉貼?那麼有事實足認是確定的嗎?不是卻定,怎會是存好心呢?

【1.+2.+3.+4.】
總而言之~再過幾天就公布真真真真正確的數據,何必在現在貼不確定,引來紛爭之文,就很明顯了,是否存好心囉!

-----------------------------------------------------------------------------


這一位跟一直在罵的那位似乎同一人,可以來個人肉搜尋(開玩笑的)

我奉勸這些人,不相信別人就別亂罵人,頂多看看笑笑
相信的人就來這邊一起討論就好了,但結果卻是那些不相信的人一直罵,叫他們去問司訓所的朋友,又不問還反嗆。現在呢?像烏龜一樣縮進去了嗎?

回覆 想考上就讀書,別一直 在5/4/2010 1:24:03 AM的回覆:
拜託都幾百年前的事了,考選部都公布正確的各類科名額,你怎還有人一直往後看,現在應趕快背書吧。不然你又會是明年的主角之一了
回覆 在5/4/2010 6:35:19 PM的回覆:
樓上的你所言是脫罪之詞嗎?
我今年又沒考,明年也沒考啊!
回覆 為你加油~慢慢呸 在5/4/2010 7:12:11 PM的回覆:
那就你慢慢在這裡呸吧
回覆 挖塞∼你出來啦 在5/4/2010 11:25:49 PM的回覆:
樓上的你是傳說中的擾亂者嗎?攻訐原PO的感覺如何?現在事實你根本亂罵,你要如何解釋?
回覆 你是要解釋嗎? 在5/4/2010 11:54:17 PM的回覆:
憲法第78條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那麼聲請大法官解釋吧!無聊
回覆 在5/5/2010 1:08:08 AM的回覆:
又來亂∼舔不知恥
回覆 真為你心力交瘁 在5/5/2010 1:23:16 AM的回覆:
是你再亂   OK

還「舔」不知恥哩.....我的天啊!還想考國考,2個字【天真】
不讀書也沒知識,祗會酸別人,真叫人噁心。
多充實自己吧!別在.........唉>"<

正確字玆說明如下:
恬不知恥   
   注音一式 ㄊ|ㄢˊ ㄅㄨˋ ㄓ ㄔˇ   
回覆 是你在亂吧!不爽別回 在5/5/2010 9:45:43 AM的回覆:
對,我錯了,寫錯字了,你沒寫錯字嗎?電腦打字就是抓音,打很快時,的確有錯字,是,我打錯字了。但總比你到處抹黑他人好非常多,且死不認錯!

好一個恬不知恥的人,專抓他人小毛病而轉移焦點(自己網路冤枉他人、辱罵他人的行徑)
你可以不用考律師、司法官,你可以去當國文老師喔!

但是,當老師也要有良好道德,要勇於認錯。而不是在那邊死不認錯,故意轉移焦點!

根據教育部新編辭典解釋,恬不知恥就是犯了過錯卻安然不以為羞恥。         

回你的話囉

我的天啊!還想考國考,2個字【天真】
不讀書也沒知識,祗會酸別人,真叫人噁心。
多充實自己吧!別在.........唉>"<


附註:考場千萬別因為寫錯一個字而沒考上喔?因為考試不比這邊,這邊寫錯字頂多被你這種人酸罷了!考場寫錯字才是可憐喔!我想依照你的壞心眼,你之後考試一定會寫很多錯字,記得要多練筆,少打電腦喔!
回覆 你看看上篇內容,到底 在5/5/2010 9:56:42 AM的回覆:
酸完人之後,別人指出錯字,你竟然說【不爽別回啊   】

~祗準自己酸別人,不準別人回應~~~~你好專制
1.我試問你,你憑什麼?


你說他專抓別人小毛病而轉移焦點?
那你呢?
你還不是一直再回應酸別人?
找幾百年前的文字內容,來辱罵他人


2.自己打錯字在先,竟回說他壞心眼?
→你不覺得話都是你在講的嗎?
回覆 機排好吃 在5/5/2010 10:07:38 AM的回覆:
機排兩份
回覆 又是轉移焦點方式 在5/5/2010 10:21:43 AM的回覆:
找幾百年前的文字內容,來辱罵他人



別死不認錯啦!這篇文章重點是員額公布的真假
你當初是罵什麼?你不會等到員額公布再罵也可以

罵那麼多,現在就說『找幾百年前的文字內容,來辱罵他人
』,我呸ㄌㄟ!那不就像那些殺人放火的人一樣,你以為殺了人最後發覺行為錯了,連道歉都沒有,還不准社會大眾譴責嗎?要你道歉是剛剛好,又沒要你寫真名道歉!

前面不是有人刊登名額,覺得是轉貼錯了,還自己出來道歉,你連道歉的勇氣都沒有,只會硬凹,凹啊,你再凹啊!沒種,只會吠吠叫!


早知道會被罵,幹嘛一開始就先罵人。


你又是轉移焦點的回應
噗噗噗........................
回覆 不再意,會一直回應嗎 在5/5/2010 10:24:46 AM的回覆:
與其說是別人讓你痛苦,不如說自已修養不夠
回覆 S.H.E 在5/5/2010 10:30:30 AM的回覆:
上上篇

你不要一直不滿別人,你應該一直檢討自已才對,不滿別人,是苦了你自已,就如同你一直以激怒的文字,為自已辯駁...
回覆 補充 在5/5/2010 10:33:29 AM的回覆:
我回應
只是要你出來道歉而已啊!


你回應

不道歉反而顧左右而言他
若被電是應該的吧?想當初你罵那些PO名額的人罵那麼爽
現在他們都是對的,卻向烏龜縮起來了。

要嘛!就別回,回了就別再那唉

這個觀念不是你前面罵人時,不就是要我們別回嗎?
但是你一直回一直罵


你要感謝我
我在教你公民與道德,做錯事要說對不起,難道你父母、老師沒教要勇於認錯嗎?


你不先罵人在先
怎會有我後面這些回應呢?
回覆 S.H.E 在5/5/2010 10:36:15 AM的回覆:
如果你不給自已煩腦,別人也不可能永遠給你煩腦,因為你自已的內心,永不放棄酸別人。
回覆 我沒不滿∼只要看某人 在5/5/2010 10:41:42 AM的回覆:
S.H.E   在2010/5/5   上午   10:30:30的回覆:
上上篇

你不要一直不滿別人,你應該一直檢討自已才對,不滿別人,是苦了你自已,就如同你一直以激怒的文字,為自已辯駁

-----------------------------------------------------------------------
你看到我不滿什麼?
我檢討什麼?
放火後就走人啦!
那些被冤枉的人不就是白癡該被罵?
我為自己辯駁什麼?沒有啊,我只是要你道歉
很簡單的事情都不做,反正我又不用考試,我有時間跟你回
你若要考試,這樣跟我回來回去,吃虧是你吧!


你又會說你不考試來這邊幹什麼?
我先回答,我曾是法律人,這邊也曾來過
雖然現在不是法律人,但偶而來看看,直到那天看到這篇文章
我就決的很好笑,因此就常常來看這篇文章了!


好了,回答滿意嗎?




附註:
對了,別說我是原PO,老是說不過我就說我是原PO
我是路見不平的人,若可以,請老師提出IP,你證明我是原PO我會道歉還讓你告,這點先說明。
回覆 GOGO 在5/5/2010 10:43:52 AM的回覆:
業障深重的人,一天到晚在討論區找別人的過失與缺點,真正用功的學子,從不會去看別人的過失與缺點。
回覆 誰先罵人呢? 在5/5/2010 10:47:28 AM的回覆:
GOGO   在2010/5/5   上午   10:43:52的回覆:
業障深重的人,一天到晚在討論區找別人的過失與缺點,真正用功的學子,從不會去看別人的過失與缺點。



拜託別一直化身∼

我不是用功的學子,因為都不再考試了怎麼是學子?

只是你一開始罵那麼多人
現在事實證明你罵錯了
不道歉還在耍狠是怎樣?那以後別念法律啦!因為殺人就殺人,幹嘛跟受害人道歉!


所以業障深重的人,不會省思自己的過錯會更深重!
回覆 QCC 在5/5/2010 10:49:51 AM的回覆:
認識自已,降伏自已,改變自已,才能改變別人
回覆 game over 在5/5/2010 10:10:24 PM的回覆:
game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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