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台大地質研究所教授陳文山說是人為因素,因為山沒開發時是整座的。
發表人 國道三號走山  

發表日期

4/28/2010 11:31:05 AM
發表內容 這種說法你能接受嗎?
還說是國際笑話。(民視新聞,不知其有無其他說詞但民視未播?)
難道全世界只有台灣把山從其間挖除來造路?

至少這種人為因素的<理由>,實在是擴大了因果關係。
回覆 在4/28/2010 11:33:01 AM的回覆:
國道山崩禍首指向岩錨學者疑人為因素   
【2010/04/26   13:13   報導   】               
   
  國道發生有史以來最嚴重山崩意外,禍首指向用來支撐的「岩錨」,隨著山崩處持續開挖,地質學者研判,這次走山意外非關降雨,由於這個路段挖開了順向坡,問題可能出在用來取代坡牆支撐力的「岩錨」上,學者懷疑人為因素影響較大,建議確認工程的設計或施工有無問題。(陳奕華報導)

國道通車以來,首度發生山崩掩埋高速公路的事件,儼然就像林肯大郡事件翻版,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指出,這個路段是將順向坡挖開,北面的山坡腳被挖掉,支撐力懸空,工程上可利用「岩錨」克服,不過他個人目前觀察,岩錨僅設置在公路側邊邊坡,坡頂支撐力道可能不足,認為導致走山的原因,必須確認設計或施工有無瑕疵。

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說:「我們設計要去有岩錨,你必須去估計,上面懸空的岩盤有多重多大,我岩錨要多少密度、打有多深才能夠去固定他,這要經過一個地質學家給他們的土木訊息,然後土木他們再依照去設計他們的岩錨,怎麼樣去密度有多大深度有多深,這個就是他們當初設計上是不是有問題?就是說,我設計上不是可以去固定他,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說,施工是否依照原來設計師給你的構想去做。」

陳文山指出,不少順向坡發生走山,通常在降雨過後,地下水摩擦力減緩所致,不過有時候晴天、沒有地震也可能出現走山,但是這個地點受過人為擾動,研判這個事件屬於人為因素影響,呼籲釐清走山的原因,必須確認設計圖與施工過程是否依照規劃進行。   
回覆 在4/28/2010 11:38:35 AM的回覆:
岩錨設計不良   山崩出於人為
【大紀元4月27日訊】   (據民視新聞報導)國道三號山崩,不少學者認為,問題就出在岩錨的拉力不夠,台大地質權威陳文山教授說,當初的設計有問題,岩錨數量估算太少,才會被會扯斷,對於國道才做了10年就走山,他直言這是人為因素,甚至是國際間的笑話。
地質權威陳文山,這句話說的很沉痛,一條國道,岩錨才用了10年,居然會一支一支的被扯斷,他認為問題就出在岩錨設計不良。

俯瞰整個山崩的狀況,順向坡的岩錨殘破不堪,跟原本的樣子差很多,岩錨是用來固定山壁,施工會先從表面鑽孔,鑽到穩定的岩盤,錨碇可以承受壓力,錨腱有彈性可以保持拉力,最後再把錨頭牢牢拴緊,蓋上十字的混凝土。

國道三號的岩錨,有30多公尺深,深度是夠了,但數量不夠,拉力還是不足,而且誇張的是,從岩錨孔裡面可以清楚看到孔內鏽蝕的很嚴重,鋼絞線被一整個拉斷、變形。

高工局清查,邊坡一共有640多根岩錨鬆動,9處順向坡,目前的國道三號危機四伏,如果問題沒解決,別說總統毛毛的,每天開車經過的老百姓,會更毛。

回覆 在4/28/2010 11:41:41 AM的回覆:
陳文山
台灣大學   地質研究所博士班。   
台灣大學地質研究所。台灣大學地質系。      
64-68年臺大副教授、教授   
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   教授。   
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   副教授。   
台灣大學地質學研究所   講師。   
台灣大學地質學研究所助教。   
回覆 在4/28/2010 11:45:15 AM的回覆:
台大地質研究所
地質組   
所組代號   206   207   
筆試科目名稱   1.地質科學   
2.地球歷史、地球構造、普通化學(三科擇一)   
3.地球物質(A)、生物學(A)、普通物理學(A)(三科擇一)   
4.英文(A)      

應用地質組   
1.微積分、地質科學(二科擇一)
2.地球構造、計算機概論(B)、普通物理學(A)(三科擇一)   
3.地球物質(A)、普通化學、材料力學(A)(三科擇一)   
4.英文(A)      
回覆 另,台大地理系教授: 在4/28/2010 11:49:57 AM的回覆:
朱子豪
美國堪州大學地理學系博士   (1987)   
美國堪州大學地理學系碩士   (1985)   
國立台灣大學地理系學士   (1978)
回覆 立法院長王金平:沒風 在4/29/2010 11:26:15 PM的回覆:
王金平說是不是天災還是人為看得很清楚,不是嗎?

可是這種說法很怪,難不成如果當天下大雨或颱風天(甚至是地震)就可以說是天災不是人為因素?

回覆 人為因素與天災的界線 在4/29/2010 11:29:37 PM的回覆:
好像在玩文字遊戲而已。
人類的設施可以抵擋得住大自然的力量嗎?(從走山被壓毀的車子支離破碎,郭文漢身體斷兩截)

岩錨打的再深,一旦大自然的力量要反撲,你能怎麼辦?問題是大自然的反撲就是天災?

回覆 德之賊也 在4/29/2010 11:33:31 PM的回覆:
哈哈

天災人禍不斷
你急了嗎
還是
你們急了

下台吧
馬英九
回覆 無常(凡所有相,皆是 在4/29/2010 11:37:13 PM的回覆:
走山事件又再度讓人體會<無   常>。
原來永恆,是指<永   恆   的   無   常>。
回覆 ps:八掌溪事件是天 在4/29/2010 11:42:39 PM的回覆:
       
回覆 在4/29/2010 11:46:58 PM的回覆:
因果關係的證明是一個恆久的難題。
回覆 哇哩咧~死傷無數! 在4/29/2010 11:56:22 PM的回覆:
ps:八掌溪事件是天災還是人禍?   在2010/4/29   下午   11:42:39的回覆:
----------------------------------------
88風災是天災還是人禍?

回覆 吉時將到 在4/29/2010 11:57:21 PM的回覆:
永遠都不會錯的馬英九






!!!
回覆 挖哩咧! 在4/30/2010 12:34:06 AM的回覆:
哇哩咧~死傷無數!   在2010/4/29   下午   11:56:22的回覆:
ps:八掌溪事件是天災還是人禍?         在2010/4/29         下午         11:42:39的回覆:
----------------------------------------
88風災是天災還是人禍?


------------
拜託!妳都說是<風災>了,阿你還問是天災還是人禍?
挖哩咧!
回覆 路人 在4/30/2010 12:50:09 AM的回覆:
要看是不   是人禍,除了因果關係,還要看是否可歸責吧
回覆 你說說看ㄚ! 在4/30/2010 1:18:16 AM的回覆:
路人   在2010/4/30   上午   12:50:09的回覆:
要看是不         是人禍,除了因果關係,還要看是否可歸責吧
============================================
所以   八掌溪及八八風災的歸屬???
回覆 停建核四的經濟損失可 在4/30/2010 1:26:55 AM的回覆:
           
回覆 最大的人禍 在4/30/2010 1:32:54 AM的回覆:
應該是會貪污的總統。
回覆 什麼應該~根本就是! 在4/30/2010 2:22:06 AM的回覆:
最大的人禍   在2010/4/30   上午   01:32:54的回覆:
應該是會貪污的總統。
------------------------------
應該是有雙重國籍
在大陸出生
卻說是在香港出生

騙子總統

回覆 美國人 在4/30/2010 2:24:20 AM的回覆:
@_@
回覆 最大的人禍還有 在4/30/2010 2:32:55 AM的回覆:
應該是有雙重國籍
在大陸出生
卻說是在香港出生

騙子總統
=========================

對於他們上面所說的,全部都拿不出證據的造謠政黨
回覆 ecfa 在4/30/2010 3:05:47 AM的回覆:
最大的人禍還有   在2010/4/30   上午   02:32:55的回覆:
對於他們上面所說的,全部都拿不出證據的造謠政黨
-----------------------------------------------------------------------
阿九的心事
阿x最知
回覆 綜上所陳,可知板友之 在4/30/2010 8:50:09 AM的回覆:
冥近黨時期發生->人禍
國冥黨時期,螞蝗統治時期發生->天災(毛毛的~~)
回覆 兩黨都有責任 在5/1/2010 3:37:38 AM的回覆:
走山,兩個都執政過的黨都有責任

在兩個黨執政的期間,地質法都一直遲遲未通過,當然也包括民進黨執政的8年在內
回覆 交部:國三罹難者 確 在5/1/2010 10:27:25 AM的回覆:
交部:國三罹難者   確定國賠
   更新日期:2010/05/01   03:05   黃如萍/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黃如萍/台北報導】

面對各界國賠訴求,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昨日傍晚宣布,國道三號七堵段走山事故,確定援用國家賠償法第三條<公共設施有管理疏失>,提供罹難者家屬國賠,採協議程序,六十天內完成,交通部權限內最高<每人賠五百萬>。若超出限額,則轉請法務部與行政院裁示。


葉匡時表示,交通部指定國賠義務機關為高公局北區工程處,交通部將主動協助罹難者家屬提出書面申請,進入協議程序。國三七堵段四名罹難者家屬,至今仍只有郭文漢家屬提出口頭國賠要求。


最高每人五百萬元   主動協助申請

交通部主任祕書陳建宇指出,協議期間,當事人也可同步進行訴訟,而協議程序以六十天為限,如果協議不成,同樣也可以提出訴訟;一般來說,賠償內容以喪葬補助、精神撫慰及撫養等三項,因而每名罹難者國賠金額不一定相同。

根據法務部的規定,各機關可協議每人最高國賠金額,依單位層級不同,高公局北區工務段上限為每人一百五十萬,高公局為三百萬,交通部為五百萬。

葉匡時表示,如果求償金額超過交通部權限,交通部不排除轉請法務部或行政院裁示。至於賠多少錢才算合理,交通部目前沒有任何看法。

周三國民黨中常會,馬總統指示協助罹難者家屬進行國賠,但交通部遲遲未有動作而遭批,葉匡時昨日強調,這兩天,交通部都在找國賠適用條文,不是不願國賠。葉匡時指出,經由法律專家及相關案例,認為台灣高等法院九十七年的蘭勢橋斷裂人車掉落判例,以公有公共設施未隨科學技術與社會環境而適時調整為由,認定符合國賠法第三條國家賠償責任。


援用管理欠缺條文   加速國賠程序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範,公務員疏失或公共設施的設置或管理疏失,都可以構成國賠條件,前者屬過失主義,後者為無過失主義。

葉匡時說,援用「公共設施管理欠缺」條文,並非規避公務員責任,只是加速國賠程序,若未來經學者專家組成的專案小組鑑定事故原因有人為疏失,交通部將會追究依法處理。

后豐大橋斷橋,交通部也採用協議賠償和罹難者家屬達成協議,並未走上司法訴訟程序,官員說,主要原因是封橋的「時機」有檢討空間。
回覆 災變調查小組成立 每 在5/1/2010 10:34:33 AM的回覆:
災變調查小組成立   每個地錨都應榔頭敲過   
2010-04-28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彭群弼】   
            交通部今天邀請大地工程學會組成專家調查小組,召集人台科大教授廖洪鈞表示:未來將延攬約10位專家學者組成調查委員會,專長包括土木、大地工程、地質調查等,並邀請前國際大地工程學會理事長:日本東京大學名譽教授石原研而加入,目前也在邀請一位義大利的學者來台。廖洪鈞表示:將先動員全台各地學者及結構技師,協助判定全台32處順向坡的安全性。其次,搶修路段完成清理後,將進行安全檢測,通過後才能開放通車。至於原因的追查,廖洪鈞說:需要謹慎蒐集相關資料,並邀請國際專家判讀。   

            台科大教授廖洪鈞前一天接受電子媒體訪問,暢談國道三號崩山事件的原因,週三下午,在交通部參加國道三號災變記者會,代表大地工程學會接受交通部委託,組成專家小組,協助交通部進行調查。面對自己的意見,廖洪鈞有點尷尬的表示:他是根據現場已經蒐集到的資料,進行研判,但還有更多資料,沒有看到。   

            曾經多次提醒交通部注意邊坡養護,這一次受委託成立專案小組之後,希望徹底重新思考有關邊坡的養護,甚至工程的規範,都能提供政府具體建議。專案小組委員會目前聯繫有五位委員,預定規模在10人以內,包括土木界的學術大老:台大名譽教授洪如江,中央地調所前副所長賴典章,台科大營建系教授林宏達,以及日本東京大學名譽教授石原研而,他同時也是前任的國際大地工程學會理事長。目前也正在邀請一位義大利籍的教授。   

            廖洪鈞說:委員會將設置秘書處及專案執行小組,執行小組下轄:災害原因鑑識、受災路段安全評估以及國道順向坡總體檢等三個分組,分別執行交通部交辦的三個主要任務。分組的研究結論將由委員會把關。廖洪鈞說:災變現場會重新進行探勘,檢測剩餘邊坡的強度之後,重新進行設計之後,建議補強措施,完成後才會同意放行。至於全省32處順向坡路段,廖洪鈞表示:已經動員各地的專業技師及學者,分組投入各地順向坡的總體檢,希望一週內能夠有初步結果。至於災害原因的探討,廖洪鈞說:將借重國際專家的協助進行判斷,估計要花幾個月時間,才會有答案。   

            研究地錨二十幾年的廖洪鈞說:地錨的兩大天敵是滲水及生鏽,目前學術及實務界,的確沒有一套可行的方法,去「透視」封在地底的地錨是否已經生鏽或強度受損,他希望所有工程人員,除了「目視」檢測之外,至少要帶著榔頭,一個一個錨頭去敲,聽聽聲音是否夠紮實,抑或有滲水之後導致的材料變化,他說:有經驗的工程師,聽聲音可以分辨,不過,光是一處邊坡可能就有數百個地錨,32處邊坡可能有數萬,甚至十幾萬個地錨,究竟要敲多久?廖洪鈞表示:全力動員,不能打折。   

回覆 在5/4/2010 9:57:45 PM的回覆:
災變是否符合國賠   尚待釐清
2010-04-27   中國時報   【林金池/北縣報導】   
放大

 慘劇重演▲民國86年溫妮颱風造成汐止汐萬路的林肯大郡住宅區嚴重崩塌,當地也是建在順向坡上。(本報資料照片)
   
             北二高旁山坡崩塌意外是否涉及國賠,法界意見分歧,有人認為,這是公共設施「除外責任」,高公局責無旁貸;也有人認為,邊坡護欄並非高速公路必要設施,也無法證明養護疏失,不構成國賠條件。   

             台北縣政府法制局長陳坤榮表示,國賠可分人、物(公共設施)兩大部分,此案明顯沒有人為疏失,必須從公共設施部分探討。   

             民眾行駛高速公路,維護單位必須保持用路人安全狀態,根據國賠法第三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高公局必須善盡道路設施養護責任,這次意外誰都想不到,但「無過失責任」也算是賠償範圍,高公局不能以「不曉得」等理由卸責。   

             他強調,國賠法規定天災、不可抗力之因果關係可不賠,如下雨、地震釀災,超出一般管理所及範圍。但這次事件與天災無關,研判當初工程單位闢建道路時就發生瑕疵,雖不能苛責,但該賠就要賠。   

             輔大法律系副教授吳志光認為,這次山坡崩落是無跡可尋的意外,如果當初鑽勘紀錄合乎工程標準,高公局巡守人員也定期巡視,並無應注意未注意的疏失,就不符合國賠構成要件。   

             況且,邊坡護欄並非高速公路必要設施,硬要說國公局必須負責,可能還需要釐清。   

             再者,山坡是否可能屬於基隆市政府、水土保持有沒有做好,也尚待釐清。   

             專精國賠法的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洪家殷認為,兩種見解都有道理,這次崩坍意外前所未見,是否符合國賠構成要件,仍待工程專業鑑識報告出爐後,才能從法律角度研判責任歸屬。

------------------
吳志光,輔大法律系副教授,德國漢堡大學法學博士。廢死聯盟副執行長。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