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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建議:姓名欄與標題欄
發表人 陳玉奇  

發表日期

5/4/2010 2:05:05 PM
發表內容 我現在很少來,不過偶而來逛一下。
剛好看到「姓名欄與標題欄」問題
建議李俊德大學長請貴公司工程師修改程式
把姓名欄做「字數限制」
譬如說只能輸入至多「五個中文或十個英文字母」
這樣就不會有人搞錯「破壞版面」了
「標題欄」最好也做「字數限制」(字數可較多)
免得「標題太長」同樣破壞版面
回覆 在5/4/2010 2:13:31 PM的回覆:
其實本來就有字數的限制,只是它的設計是字數可以長,例如就算是開欄的姓名欄,與回應的姓名欄,都可以很長!

只是我無法理解,為什麼搞錯兩欄,造成妳們所說的版面搞亂,就要刪?
1.開欄的搞錯兩欄,頂多是那   一個議題的空間比較大而已,根本不會妨害觀看(頂多妳可以說不整齊,不好看,是美觀問題)

2.回應欄的姓名欄拿來當回應,他的字數如前所述也就是這麼多,再多也沒了,現在竟然也可以說破壞版面,要刪!根本也不會妨害閱讀(姓名紅色字也沒多出多少,兩行不到)。

不過呢!我沒有權決定!畢竟要刪不刪是李老師的權力,只是這樣的權力的行使,我無法理解。
只能說要刪不刪,我也沒轍!
回覆 ps: 在5/4/2010 2:19:07 PM的回覆:
而且要刪<為      什   麼   一   開   始   不   刪??
討論了一大串之後(其中不乏本議題的精彩論述),竟然才拿破壞版面為由,全部刪除。

無言。
回覆 最後, 在5/4/2010 2:30:47 PM的回覆:
李老師沒有我想像中的那麼自由主義。
回覆 阿信 在5/4/2010 2:38:45 PM的回覆:

我才不信是打錯地方
你名字那麼長啊

有留言內容區給你打
不要狡辯
回覆 陳玉奇 在5/4/2010 2:43:23 PM的回覆:
我不另開主題了:
我真覺得李俊德大學長是否應該思考「板規」問題
唸法律的就訂板規「依法行政」嘛
不一定要限制會員才能開板
但應該把「執法標準明確化」遊戲規則講清楚
開新板前先進入「板規畫面」
「按同意」後才能開新板
(就像很多網站加會員都有定型化契約)
否則「執法無明確標準」
會落人口實

我覺得李俊德大學長是網站主人
有權力制定遊戲規則
不要落人口實
回覆 惡人一堆 在5/4/2010 2:59:54 PM的回覆:
人家工程師他們很忙,那有第一時間看你們鬼話連篇啊!

當然不是第一時間刪除,你以為人家都跟你一樣無聊及閒閒無事嗎?

真奇怪!來別人的地盤,竟然大言不漸的質疑別人

國家的道德教育是否有改進的空間啊?
回覆 不再回應 在5/4/2010 3:32:58 PM的回覆:
為避免口水(與惡意攻訐),本篇主議題也不再回應。

回覆 還是沒有反省自己的錯 在5/4/2010 3:56:47 PM的回覆:
只是我無法理解,為什麼搞錯兩欄,造成妳們所說的版面搞亂,就要刪?
==============================

自己都承認搞錯了,就再開一個正確的版就好了,既然自己都承認有錯了,還一直強調要用「搞錯」的版討論,有沒有搞錯啊??
回覆 真的好奇怪的人 在5/4/2010 7:15:32 PM的回覆:
你自已都承認「搞錯」了

版面你應也看到拉長變形了,跟其他問題是否不一樣了

那你更正就開另一篇就好了

啊你怎一直強調【為什麼要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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