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考行政訴訟法時,寫「確認行政處分違法訴訟」會不會被扣分?
發表人 學員  

發表日期

5/4/2010 5:11:51 PM
發表內容 老師好,學員看到行政訴訟法修法後,第六條只有確認行政處分無效及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不成立之訴訟,如果考試的時候,我不小心寫了「確認行政處分違法」,這樣會被扣分嗎?
回覆
李俊德 在5/4/2010 5:32:38 PM的回覆:

這種假設性的問題,我怎麼知道?

回覆 migeka(ali 在5/4/2010 5:38:40 PM的回覆:
請問老師:修法後第6條後段「其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
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訟,亦同。」是否仍係「確認行政處分違法訴訟」?還是學生的訊息或認知有誤?尚請指導。
回覆
李俊德 在5/4/2010 5:55:54 PM的回覆:

http://lis.ly.gov.tw/lgcgi/lglaw?@52:1804289383:f:NO%3DE04562*%20OR%20NO%3DB04562$$11$$$PD%2BNO
----------------------------------------------------------------------------------
看清楚第一點修法理由

回覆 migeka(ali 在5/5/2010 3:59:00 AM的回覆:
謝謝老師

修法理由
一、行政處分已執行與行政處分消滅不同,依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之意旨,已執行之行政處分,如有回復原狀之可能,仍可提起撤銷訴訟,原第一項後段規定「確認已執行完畢或因其他事由而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訟」,易滋行政處分已執行亦屬消滅之事由,且均得提起確認訴訟之誤會,爰予修正,期臻明確。

準此,請問老師,修正後第6條第1項後段「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訟」如不稱「確認行政處分違法訴訟」,是否如其他考試用書改稱為「處分違法確認之訴」?謝謝!
回覆
李俊德 在5/5/2010 2:33:34 PM的回覆:

準此,請問老師,修正後第6條第1項後段「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訟」如不稱「確認行政處分違法訴訟」,是否如其他考試用書改稱為「處分違法確認之訴」?
-------------------------------------------------------------------------------
把確認兩個字擺在最後面,就不一樣嗎?

修法理由只在精確的描述可提起「確認行政處分違法訴訟」的客體而已,並不是變更訴訟種類。

回覆 migeka(ali 在5/6/2010 5:37:50 AM的回覆:
謝謝老師!

我了解了!訴訟種類並未因修法而變更!!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