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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匿名性是否繼續維持?
發表人 小叮噹  

發表日期

5/11/2010 10:10:14 PM
發表內容 老師設置這版原本出於好意,想讓大家討論法律問題
但不知曾幾何時,開始變成八卦版了?
不信大家可以去PTT的八卦版,可以發現那邊的版眾
所使用的語氣和這邊的極為相似

我想這一切都是網路"匿名"特性所造成的結果吧

就和線上遊戲一樣
因為玩家的匿名,彼此間不知對方的身分
使得虛擬世界有著比真實世界更"真實"的特徵
一些現實世界中不敢作的事,都在網路世界中呈現
例如詐欺、謾罵等等都是.嗆人、捕刀更稱代表

當然這討論區也是

我想如果對於"匿名"這點可以有所因應,那這種風氣應該可以有所改善

例如顯現IP、註冊帳號等等

老師可以考慮一下
回覆 隨你便!我也沒轍。 在5/11/2010 10:17:24 PM的回覆:
等到公開ip,甚至要註冊才能發言,也是該離開這裡的時候了!
回覆 我覺得 在5/11/2010 10:17:26 PM的回覆:
1.顯現IP      (這應可以使用,避免一人飾多角在那亂)
2.註冊帳號      (這較麻煩,每次發言要登入一次)
回覆 PS 在5/11/2010 10:20:31 PM的回覆:
如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般,一個大概永遠無法擺脫的夢魘。
回覆 同意開版的 在5/11/2010 10:50:12 PM的回覆:
給第2樓了,要離開快離開吧

給人方便,就是有人隨便、胡搞、瞎亂
回覆 大雄 在5/11/2010 11:42:34 PM的回覆:
其實我知道老師有一個機制,
可以鎖住IP不讓他發表,或者鎖住文章不能發表
我個人覺得有些東西可以一直討論,但是最怕的是有人離題就亂罵人。
如果用開版者的方式,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假設今天你寫一段
『我覺得當司法官不好』
就會有人寫『你沒考上為何說不好』『你考上了嗎?』『整天只會幻想』諸如此類的,算罵也不算罵,如何評論呢?

根本方式,就是有謾罵文章就鎖住文章就OK了!
回覆 隨你便!我也沒轍。 在5/12/2010 12:39:27 AM的回覆:
那就..........隨李老師的便!李老師要怎樣我也沒轍。
回覆 非同小可 在5/12/2010 7:50:42 AM的回覆:
樓上的

真的很沒禮貌,看你的用字遣詞,似這幾篇之文
回覆 匿名?真名? 在5/12/2010 8:06:33 AM的回覆:
你自己不就是用匿名?
遣詞用語的感受因人而異
像樓上上的用語   我看不出來有何不好   
樓上的就指正他不禮貌
那樓上的   是否也變成不禮貌?
還是先說先贏呢?
言論本來就有批判性   何須看得太嚴重?
不過   有些人罵人豬頭   像某位暱稱pp   這位老兄   已經涉及公然侮辱   這應該是有觸法嫌疑,當然應當禁止。
回覆 大家 在5/12/2010 9:19:28 AM的回覆:
本討論區以討論法律問題為宗旨,匿名、真名並不是李老師在意的問題。但是關於輕挑、隨便的匿名,容易讓人誤會。給開板及討論區的同好一些尊重,以免引起公憤。
回覆 在5/12/2010 9:25:24 AM的回覆:
其實把暱稱固定或公佈部份IP有何不好呢?

也讓一些罵人就換ID的人能收斂點,管理也方便點。

反對者是因為這些就不能隱姓埋名的虎爛或是婊人,不敢面對自己的言論囉?
回覆 好好好 在5/12/2010 9:41:21 AM的回覆:
開放IP有好處,就是吵架不爽可以立刻把對方IP抄下來,去警察局報案告人,不管有理沒有理,警察局一定要受理,以後個討論區就會一團和氣,其樂融融了。
回覆 小王 在5/12/2010 11:01:49 AM的回覆:
之前自稱pp大大好像在考上司法官後要先去當兵納一篇討論中有
罵人豬頭的已被刪除了。
這種已涉嫌公然侮辱的發言,就等著收傳票吧。
反正告訴人不用出庭,被告一定要出庭。
那位自稱pp的老兄如果不相信,可以再罵看看。
回覆 隨你便!我也沒轍。 在5/12/2010 11:28:03 AM的回覆:
看來恐淪為各說各話。
回覆 整天亂 在5/12/2010 12:12:56 PM的回覆:
你看吧,又再吵了

你人說1,就有人硬要扯到2
回覆 司法工作面對的環境就 在5/12/2010 2:08:44 PM的回覆:
司法工作面對的環境就是如此,

尤其當事人爭取自身權利的嘴臉

要習慣............................

回覆 提早習慣沒啥 在5/12/2010 2:10:08 PM的回覆:
提早習慣沒啥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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