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主觀構成要件如何證明?
發表人 無罪!!  

發表日期

5/13/2010 11:02:22 PM
發表內容 前台南市副市長許陽明特別費案,一審無罪。台南地檢署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傍晚宣判駁回,維持一審原判。

台南地檢署認定,許陽明自民國91年至94年間,遭發現他個人使用的82筆發票被當成特別費核銷,甚至連妻子、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的發票也拿來核銷,外加隨扈、秘書提供發票,共有130筆發票有問題。

南檢於96年5月依貪污罪嫌起訴許陽明。台南地方法院去年10月以檢方無法證明許陽明貪污犯意為由,判決無罪。南檢提上訴,二審傍晚駁回,維持一審原判。

有無貪污之不法所有意圖如何證明??
無法證明公用支出的發票無法當作不法所有之意圖的證據嗎?
刑法、刑訴突然覺得自己都念到背上去了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