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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拿了和解金卻反悔又提出告訴
發表人 好奇一問  

發表日期

5/27/2010 12:07:05 AM
發表內容 假設A男性騷擾B   女被B父母知道,A與B父母和解賠錢,雙方簽下切結書EX:B父母拿了和解金之後就不能對A提出告訴,結果B父母反悔,對A提出告訴,很好奇這種情況A可以要求B父母返還和解金嗎??對B父母來講,這算是「不法的給付」,所以可以不用反還的不當得利嗎??

同樣上面的例子,只是改成A是被B給仙人跳(但是A不知到B仙人跳),B拿了錢之後對A提出告訴,A可以拿回遮羞費嗎??

隨便舉例都行,EX:醫師A業務過失致病人B開刀有某後遺症,兩人立約和解(訴訟外的),約定給了補償費20萬之後B不能告A,但是B還是告了,刑事附帶民事還請求賠償50萬,A付的20萬和解金可以拿回來嗎?如果A敗訴,A還是得賠B50萬嗎?這樣B會不會太好賺了?
回覆 小歐 在5/27/2010 5:56:27 PM的回覆:
B父母拿了和解金之後就不能對A提出告訴,結果B父母反悔,對A提出告訴,很好奇這種情況A可以要求B父母返還和解金嗎??對B父母來講,這算是「不法的給付」,所以可以不用反還的不當得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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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有拿了錢就不能告A的這回事.還是可以告.如果是民事,A可能要主張已成立和解契約、誠信原則等.
對B父母而言,應該也不算不法的給付,我個人認為可以當做損害賠償.
所以,A應該沒有理由可以請求返還.


同樣上面的例子,只是改成A是被B給仙人跳(但是A不知到B仙人跳),B拿了錢之後對A提出告訴,A可以拿回遮羞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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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確實是被仙人跳,
則A性騷擾B變成是B及B父母本來就同意的,甚至是B及B父母設計詐欺A,民事部分可能有可討論空間
但如果B未滿16歲甚至未滿14歲,那A刑責怎樣都跑不掉.(我個人猜所謂的性騷擾可能不止性騷),就民事部分,我個人認為B應該仍可請求.因為年齡太輕,國家優先保護.


隨便舉例都行,EX:醫師A業務過失致病人B開刀有某後遺症,兩人立約和解(訴訟外的),約定給了補償費20萬之後B不能告A,但是B還是告了,刑事附帶民事還請求賠償50萬,A付的20萬和解金可以拿回來嗎?如果A敗訴,A還是得賠B50萬嗎?這樣B會不會太好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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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民事,
就可以主張已和解,
和解後,成立新的和解債權債務關係,
除非有約定不履行或特別情形下原債權債務恢復,
否則原債權債務關係應因拋棄而消滅.
回覆 也好奇 在5/27/2010 11:19:15 PM的回覆:
如果醫師是被告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呢???難道要賠償兩次嗎???
回覆 回樓上 在5/28/2010 12:56:33 AM的回覆:
小弟以為,
應可在民事和解時,
請對造送交告訴狀及撤回告訴狀,
則依刑訴238條二項,
病方即不得再告訴。

回覆 低等動物 在5/28/2010 9:44:38 AM的回覆:
我國實務是認為告訴權不能捨棄的。

所以不管是車禍或其他事件的和解,都僅是就民事部分為協議!
若是怕對方事後反悔提起刑事告訴(想以刑事告訴要你再多吐一點錢),最保險的做法就是樓上兄臺所言,在簽和解書時請對方寫告訴狀及撤回告訴狀,因告訴撤回後就不得再告訴了。

開版者所提的情況在實務上很常發生啊,多拜拜孤狗大神就知道有經驗的人是怎麼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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