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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殺人心跳聲
發表人 JJ  

發表日期

5/31/2010 1:35:55 AM
發表內容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LAPc5tuaWc

yu32235   —   西元2010年05月27日   —   這首歌揭露的是台灣死刑的真相。真相是,死刑的本質,就是殺人。無論是立於支持或反對死刑的立場,都應該去深刻體驗這個真相再做抉擇。

我們對殺人犯深痛惡絕,正是因為他們以強凌弱,以暴力的方式剝奪了他人的生命。在對方無法反抗下的殺人,尤然邪惡,就是屠殺。

屠殺是絕對的暴力展現,只會伴隨著鮮血和屍體,在其中找不到任何正義的痕跡。殺人犯的暴力為社會劃下一道嚴重的裂痕,造成被害人家庭的破碎和社會的不安。這種暴力是無論如何都應該被以最嚴格的方式譴責的,但我們譴責暴力的方法是什麼?

把他抓起來,在他沒有反抗能力的情況下,拖到屠宰場一般的刑場殺了。

不管立委或部分激進人士再怎麼把死刑犯形容成惡魔,這些傢伙的頭上也不會頭上長出角屁股後面長出尾巴,他們依然是我們的同類。

所以這個動作仍舊是屠殺人類,而不是想像中的斬妖除魔。我們譴責暴力殺人的方法,竟然只是發動更強大的暴力殺回去。

暴力、屠殺,是殺不出正義的,只會殺出一堆屍體和槍聲。這是縱使懲罰的欲望如此強烈,不安的氛圍如此高漲,我們仍無法貫徹殺人償命的原因。台灣一年四五百件殺人案,兩千多件過失致死,如果通通處死我們會覺得殘忍恐怖,而不是「非常正義」,正是因為這個驚人的「量」把我們試圖掩藏在心中的深層恐懼給明朗化了。

沒有道理,殺兩千個人不行,殺兩個人、四個人就可以。如果屠殺是不對的,那我們根本不該下手去殺那第一個人。

我的理由也是正義,而非那虛偽的寬恕。不殺死犯人絕非代表社會原諒了他的罪行,相反的,這代表我們極度的厭惡他這麼做的殘忍。

正義的真正面貌,或許應是暴力的自我抑制。我非常的痛恨殺人犯,但我與他們不同之處在於我能抑制住自己剷除他們的欲望,而不會以把人殺掉的方式當成解決任何問題的方法,唯有不斷強調這個不同,才能從根本不斷去譴責、應證犯人的錯誤。

監禁當然也是一種懲罰,但它或多或少都帶著為犯人矯治和再社會化的意義在。但死刑截然不同,屠殺只是純粹把犯人當作達成某種目標的工具而已。犯人本身在這個過程中只是個被國家操控的客體,而不是目的。

正義是無法享受到宰掉犯人的大快人心,也不會有殺完人後的隱隱不安和空虛。而要被迫擺盪在恐懼與歉疚之中,去找出社會裂痕其他的解決之道。壓抑迂迴、理性沉著地使用強大暴力,試圖將力道作用在一個正確的方向上,這是我心目中的正義。正義代表著你必須承擔更多更多的責任,無論是想要、不想要的,否則你的暴力就沒有資格以正義之名呈現。

被害人家屬的傷痛,就把犯人殺一千次一萬次也不足以彌補。國家需要做的是承擔起照顧被害人家屬的責任,還有製造殺人犯的社會責任。對被害人家屬的負責絕非是丟一紙死刑判決和一具屍體,不斷強調這點只會加深其他超過90%的案件中,犯罪人沒被判死刑家屬的心理負擔。他們的正義就無法獲得公眾承認,他們的傷痛就不算是傷痛嗎?所以國家不用殺人以示負責?

真正的負責是無論如何都將犯罪結果視為國家應承擔的責任,妥善照顧被害人家屬身心。而對犯人,除了抑制自己欲望去證明他的罪大惡極之餘,也嘗試從其身上找出犯罪的社會因素,而且著手去改變這個現象。被害人的犧牲絕非點出加害人是惡魔這個想像中的事實而已,可能更帶出了嚴重的社會結構問題。犯罪的因素不是可以光憑想像得知的,需要更深入的研究,進一步,犯人的活存更可提醒大眾對社會問題的改善投以持續而綿密的關注力道。死刑或許可以宰掉殺人犯,但不嘗試其他解決問題的途徑,我們就不可能替這個不斷產生兇殘殺人犯的社會注入改變的可能,也讓被害人的
犧牲、家屬的傷痛只換來另外一具流著血的屍體。

其實台灣的社會並不如此嗜殺。影片中有提到中研院的調查,若在有終身監禁配套的情況下,百分之53的人是支持廢除死刑的。而現在的死刑定讞的犯人隨時處於待執行的情況卻未執行,絕對不可能被放出來,等同是實質上的終身監禁了。廢死、反廢死雙方的民意落差真的那麼大嗎?社會上的絕對多數真的一個勁地追求殺人嗎?(下接上載者評論)   

==============================================
轉貼自youtube
回覆 問題在錢 在5/31/2010 3:36:10 AM的回覆:
影片中有提到中研院的調查,若在有終身監禁配套的情況下,百分之53的人是支持廢除死刑的。
==================================

是阿,贊成廢除死刑的人,如果肯出錢蓋終身監獄,並肯出錢養那些死刑犯終身,我也可以贊同廢除死刑
回覆 白天不懂黑夜 在5/31/2010 8:04:56 AM的回覆:
被害人家屬的傷痛,就把犯人殺一千次一萬次也不足以彌補。國家需要做的是承擔起照顧被害人家屬的責任,還有製造殺人犯的社會責任。對被害人家屬的負責絕非是丟一紙死刑判決和一具屍體,不斷強調這點只會加深其他超過90%的案件中,犯罪人沒被判死刑家屬的心理負擔。他們的正義就無法獲得公眾承認,他們的傷痛就不算是傷痛嗎?所以國家不用殺人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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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再把殺人者剁成肉醬,也無法彌補,但是如果不判他死刑,那被害人家屬的心就永遠一直感覺到被千刀萬剮,一直無法平復。那是死者身體的痛,而家屬則是永遠心理的痛。
就像白天永遠不黑夜的黑。
回覆 白天不懂黑夜 在5/31/2010 8:04:57 AM的回覆:
被害人家屬的傷痛,就把犯人殺一千次一萬次也不足以彌補。國家需要做的是承擔起照顧被害人家屬的責任,還有製造殺人犯的社會責任。對被害人家屬的負責絕非是丟一紙死刑判決和一具屍體,不斷強調這點只會加深其他超過90%的案件中,犯罪人沒被判死刑家屬的心理負擔。他們的正義就無法獲得公眾承認,他們的傷痛就不算是傷痛嗎?所以國家不用殺人以示負責?
?????????????????????????????????????????????????????????
即使再把殺人者剁成肉醬,也無法彌補,但是如果不判他死刑,那被害人家屬的心就永遠一直感覺到被千刀萬剮,一直無法平復。那是死者身體的痛,而家屬則是永遠心理的痛。
就像白天永遠不黑夜的黑。
回覆 童話故事聯盟? 在5/31/2010 9:03:43 AM的回覆:
不管立委或部分激進人士再怎麼把死刑犯形容成惡魔,這些傢伙的頭上也不會頭上長出角屁股後面長出尾巴,他們依然是我們的同類。


      
同類是善類
惡魔也不必頭上有角(牛羊鹿有角也沒那麼惡)
更不必屁股有尾巴(喵咪有尾巴也不會來殺你的家人)
   
回覆 快讀書喔 在5/31/2010 9:57:05 AM的回覆:
子斌   你還不讀書啊

東貼西貼的
回覆 ??? 在5/31/2010 11:13:20 AM的回覆:
支持死刑的又在老調重彈。呵呵。
回覆 掉牙 在5/31/2010 11:23:21 AM的回覆:
老調重彈也沒不好   很多變不出花樣的還不是走復古風
回覆 隨你便!我也沒轍。 在5/31/2010 11:53:15 AM的回覆:
聽清楚了!廢死聯盟!人家在質疑你們根本沒有去監獄關心過死刑犯(近來電視出現幾個監獄教化師)!



回覆 ??? 在5/31/2010 1:13:19 PM的回覆:
廢死與關心死刑犯有什麼必要關聯嗎?
支持死刑的有去看過死刑犯嗎?
真是老把戲。
回覆 特警戰將 在5/31/2010 1:16:25 PM的回覆:
台中黑道大哥前科累累,這群黑幫份子為什麼不死刑?不知道殺了多少人,也不知道多少人被恐嚇心生畏懼,為什麼關個幾年就出來了?然後就可以開酒店買雙B?難道黑幫相殺就不是殺人行為?
回覆 只會說人家 在5/31/2010 2:04:16 PM的回覆:
廢死聯盟還不是在老把戲、老調重彈

也沒有看到有提出什麼支持廢死的新理論

回覆 隨你便!我也沒轍。 在5/31/2010 8:28:28 PM的回覆:
如果是各說各話,那還好!現在是反廢死人士巴不得廢死人士去死!(形容詞)
然後開始對廢死人士要求東要求西,例如應曉薇,以教誨師之姿,質疑廢死聯盟有去監獄關心過死刑犯嗎?(她自己當然有去關心,因為她是教誨師)其他他說的甚麼的,我也懶得記了!她的一慣邏輯是有些人真的很狠,泯滅人性,手段兇殘刀你無法想像...............

再例如前幾天的質疑廢死聯盟偽造文書,雄檢已分他字案偵辦。我懷疑是有人主動去告發。

接下來可能會質疑廢死聯盟人士公然挖鼻屎。
回覆 PS 在5/31/2010 8:32:12 PM的回覆:
反廢死人士對於廢死聯盟極力爭取死刑犯免於執行槍決(提釋憲),大概是侵犯到他們的道德感情,特別是已侵害到被害者家屬的道德感情(實現正義,看到殺人犯伏法)。

回覆 ... 在6/2/2010 4:16:15 AM的回覆:
40隻死刑犯只是廢屎黨沽名釣譽的工具,只要讓他們有材料發揮就可以了。看看他們跟人民互嗆、跟受害者家屬戶嗆不亦樂乎,現在還告人勒。藐視法律卻又使用法律?人格分裂的很嚴重。
回覆 UU 在6/2/2010 9:15:49 AM的回覆:
笑死人的鳥邏輯又來了。用支持死刑的邏輯來反看回去,支持死刑的被告了就沒擔當的唉唉叫,不是堅持要悍衛被害人嗎?被告是應該的吧。要坦然接受啊!哈哈哈!
回覆 .......... 在6/2/2010 9:37:08 AM的回覆:
反正今年40死囚的死刑就會執行完畢
沒達成廢除死刑
就跟考試沒上榜一樣
再怎麼大聲嚷嚷都沒用
回覆 同理心 在6/2/2010 9:39:29 AM的回覆:
那麼多被害人被殺死了的嚴肅的事件,虧有人還笑得出來。死刑犯會凶殘的殺死被害人,也是完全沒有站在被殺死的被害人立場著想,沒有一點點憐憫的同理心
回覆 ?? 在6/2/2010 9:45:53 AM的回覆:
該死就死,跟我無關。
只是想到一些人還要因此上法院過著有前科的人生,想到就覺得很荒謬--堅持要讓死刑犯去死,卻要用自己有前科來幫死刑犯送行--真不知道該怎麼說。
只能說,要堅持死刑,也要堅持不道歉到底喔。
回覆 賣假啊 在6/3/2010 4:02:15 AM的回覆:
樓上的邏輯狗屁不通

是誰教你告人的就一定是被害人???

還有不需要狂key哈哈哈或跟我無關等文字,來矯飾隨性

因為你不停回嘴,證明你在乎~
回覆 捐錢,其餘免談 在6/3/2010 5:16:52 AM的回覆:
如果支持廢死的肯捐錢,捐到足夠的錢蓋死刑犯監獄、和養死刑犯一輩子,那我也真的就「隨你便!我也沒轍」



回覆 附議樓上 在6/3/2010 9:08:20 AM的回覆:
我也同意樓上說法,如果廢死聯盟肯拿錢出來養這些人,那要廢死就廢吧,真的是隨他們的便,他們高興就好。
不要只有出一張嘴,然後又說這些人是全民共同的業障,大家應該一起承擔。哇哩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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