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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不知所措
發表人 不知所措  

發表日期

6/3/2010 5:55:18 PM
發表內容 最近碰上個問題,   想請教先進:

有個親戚因為修法前沒有拋棄或限定繼承   
結果繼承了他弟(很久沒聯絡)所有債務
這家銀行超賤的,   一筆一筆寄
上個月勉強拆掉2筆10萬
這幾天又寄了一筆,   

我本來建議他拆完前2筆後趕快將房子過戶
但銀行在還沒撤銷假扣押前,   又再補上一筆
這樣看下去,   後面也不知道還有幾筆債
搞的她鬧自殺,   哀,   我也想不出辦法幫她了!!
想在這裡請教了解實務上運作的先進
有辦法要求銀行一次把債務都講清楚嗎??
或是,   有沒有其他解決的辦法??

拜託各位!!感激不盡!!
回覆 ++ 在6/3/2010 6:01:46 PM的回覆:
從他知悉為繼承人之日起已逾三個月了嗎?
若還沒有,可以於知悉為繼承人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須舉證知悉為繼承人的時間及原因)。
回覆 不知所措  在6/3/2010 6:09:20 PM的回覆:
謝謝樓上大大的回覆!
可是他在90年就已經繼承了
應該已經不能適用新法了
不知,   這樣說法有沒有錯!!
回覆 ++ 在6/3/2010 6:31:02 PM的回覆:
90年已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於90年死亡,還是他在90年已知悉自己是繼承人?
若他知悉自己為繼承人未逾三個月(並非知悉被繼承人留有債務),例如未受前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之通知,法院還是可能會准他拋棄繼承的。
回覆 s 在6/3/2010 6:54:05 PM的回覆:
個人淺見,這一定要經過訴訟程序確訂法律關係,當收到法院的強執執行公文就應該再提出異議之訴,這個異議之訴可以暫停強制執行,
接下來就是跑訴訟程序,由法官判斷是不是認為由當事人負擔債物是不是顯失公平

簡單來說,就是要打官司!!其實可以利用各地的法院所提供的法律諮詢,他們會提供更詳細的回答喔!!
回覆 * 在6/3/2010 7:39:52 PM的回覆:
她繼承時幾歲
回覆 小法務 在6/3/2010 8:27:12 PM的回覆:
最近碰上個問題,         想請教先進:

有個親戚因為修法前沒有拋棄或限定繼承         
結果繼承了他弟(很久沒聯絡)所有債務
這家銀行超賤的,         一筆一筆寄
上個月勉強拆掉2筆10萬
這幾天又寄了一筆,         
^^^^^^^^^^^^^^^^^^^^^^^^^^^^^^
寄存證信函或信件通知嗎   記得留起來當作訴訟舉證現在才知悉債務之用

我本來建議他拆完前2筆後趕快將房子過戶
但銀行在還沒撤銷假扣押前,         又再補上一筆
^^^^^^^^^^^^^^^^^^^^^^^^^^^^^^^^^^^^^^^^^^^^^^^^^^
銀行假扣押代表可能對繼承人本人或被繼承人已取得執行名義
可調土建謄查執行案號   或假扣押案號   或直接問銀行   或問法院問案號


這樣看下去,         後面也不知道還有幾筆債
搞的她鬧自殺,         哀,         我也想不出辦法幫她了!!
想在這裡請教了解實務上運作的先進
有辦法要求銀行一次把債務都講清楚嗎??
或是,         有沒有其他解決的辦法??
^^^^^^^^^^^^^^^^^^^^^^^^^^^^^^^^^^^^^^^^^^^^^^
1.提出擔保聲請停止執行並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   主張新法繼承篇施行法第1條之3   問法扶基金會義務律師或是法院訴訟輔導窗口
2.如果訴訟輸了   繼承的債務又很大條
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


拜託各位!!感激不盡!! 
^^^^^^^^^^^^^^^^^^^^^^^^^^^^^
多多安慰他   一定可以度過難關
回覆 不知所措 在6/4/2010 7:37:54 PM的回覆:
先感謝上面大大們的熱心回應!!
很抱歉我沒說的很清楚
我親戚(55歲)前年收到支付命令
但是因為根本就不懂,   都沒去管他
她那時也都已經知道他弟已經死亡
到了最近才拿來問我
就小弟看法,   應該已經概括繼承沒錯
只是,   銀行耍賤,   根本不一次處理完
這樣一直下去,   拆完一筆,   又來一筆
還真沒完沒了!!

小法務   大大所提到      施1-3
我有想到,   只是不知如何主張?
勝算又有多大呢?
有辦法要求銀行一次把所有債務公佈嗎??
謝謝各位先進!!   
回覆 Lawyerwang 在6/4/2010 8:56:47 PM的回覆:
依施行法1-3提債務人異議之訴,只要有符合未與被繼承人同財共居或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未能拋棄或限定繼承,應該都會贏,(可參考高雄地院98訴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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