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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挺死的進來講講看沒關係~
發表人  

發表日期

6/4/2010 4:50:37 PM
發表內容 美國一名男子被紐約警局兩個刑警設計,坐了19年的冤枉牢,獲得990萬美元賠償,創了紐約民權官司的最高賠償紀錄。(夏明珠報導)

現年61歲的(季普茲),曾經任職郵局,1986年,被人指證殺害了一名妓女,季普茲說,他確實曾與死者接觸,但是沒有傷害對方,由於他有違反毒品與藥物管制法的前科,辯詞的可信度被打了折扣,他被判刑二十年。

幾年前,負責偵辦這個案子的兩名刑警,被發現與黑道掛勾,他們以警察身分作為掩護,擔任黑道殺手,賺黑心錢,這兩個黑道刑警至少涉及八起謀殺案,外加綁架和其他犯罪,兩人被判無期徒刑,季普茲委請律師,申請重新調查他的案子,調查單位在黑道刑警的拉斯維加斯住處,挖出舊檔案,當初的目擊證人翻供,承認是承辦刑警威脅利誘,指使他作偽證,讓季普茲替成了黑道組織的代罪羔羊。

季普斯在2005年獲得釋放,接著控告紐約市府,本案庭外和解,季普茲獲賠990萬美元,他準備用這筆錢來支付醫藥費和替孫子女繳學費,他說,他坐了十九年的冤獄,總算老天有眼,重獲自由之後,他會把每一天都當成人生的最後一天來過,至於那兩個設計他的警察,他祝他們長命百歲,好好嚐嚐在牢裡面等死的滋味。
回覆 例子舉錯了 在6/4/2010 4:57:06 PM的回覆:
由於他有違反毒品與藥物管制法的前科,辯詞的可信度被打了折扣,他被判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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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不是被判死刑,這樣的案件在台灣依往例也不會判死刑

被判死刑的,絕大多數都是做了很多件壞事、殺了好幾個人
回覆 ++ 在6/4/2010 5:50:31 PM的回覆:
在台灣沒有罪大惡極是不可能被判死刑定讞的。
回覆 考生 在6/4/2010 6:04:59 PM的回覆:
在台灣
人命不值錢
如果你只殺一個人的話
根本不可能會被判死刑

如果你請一個厲害律師的話
說不定法官會認定你是傷害致死
最多判個十年左右而已

回覆 怪怪 在6/4/2010 6:52:19 PM的回覆:
這明明是偵查程序的問題,與贊成或廢除死刑是不同層次議題吧。
回覆 哪裡怪了! 在6/4/2010 9:02:58 PM的回覆:
這是在講冤獄的事情!
因為不是判死刑,所以發現新事證,聲請再審還可以平反的機會,以金錢補償冤獄者。
如果判死刑,10年後發現犯案者另有其人,人都已經被斃了,無濟於事了,造成冤魂一條!
刑事審判的不完全正確性,倘若發現在判死刑的案子,將造成難以彌補的遺憾,一向是廢死主張者的一個論點!

我覺得例子不錯啊!
回覆 在6/5/2010 12:10:51 AM的回覆:
我也覺得是冤獄。
看台中警匪勾結的實況,黑白聯手陷害好人是極有可能的。
國外的案例值得我們警惕!
回覆 路人 在6/5/2010 12:46:07 AM的回覆:
被判死刑的幾乎都是重大犯罪,像是強姦殺人的累犯

不可能每件累犯的案子都是冤獄
回覆 路人 在6/5/2010 12:52:19 AM的回覆:
這件案子是發生在二十幾年前,刑事辦案科技還很不好的時代

但是現在的刑事辦案科技,已經和二十幾年前不同了,而且刑事辦案科技還會繼續再進步,不太可能重大殺人案件的累犯的所有的累犯案件通通都是冤獄
回覆 佛家也有煉獄 在6/5/2010 12:55:38 AM的回覆:
廢死之後這種事就不發生啊?

台灣對重刑犯也不輕易判死刑,連在火車上眾目睽睽拿預藏的刀子捅死人,只要在靈堂前假裝跪一下法官就說你人性未泯而判無期。

還有你用「挺死」的字眼來醜化反對廢除死刑的聲音,很符合廢死那掛人的誑語用詞
回覆 旁觀 在6/5/2010 8:41:08 AM的回覆:
還有你用「挺死」的字眼來醜化反對廢除死刑的聲音,很符合廢死那掛人的誑語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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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兩邊都充斥著這種污衊與醜化對方的用詞

無所謂哪一掛
哪一掛的格調都差不多   ...   
回覆 假道學的一群 在6/5/2010 12:57:31 PM的回覆:
未來廢死也好,改成終身監禁法官就更敢判重刑了,現在的法官為了有誤判大多數是不敢判死刑,以後有了這個方便之門,應該是幫眾多法官減低不少判案壓力,試問這樣有比較有人權嗎?會不會到時候又來搞個廢終身監禁聯盟,又說終身監禁太過於侵犯人權?
回覆 在6/5/2010 1:29:08 PM的回覆:
高雄市一名林姓男子,6年前因為跟女友發生爭執,疑似因為擠壓女友胸部,導致心臟破裂而死,期間林姓男子一度被判殺人罪無期徒刑,還被羈押長達3年,如今最高法院合議庭改判他無罪確定,原因就在於,當時死者送醫急救時,也曾被急救人員進行過心肺復甦術,無法排除心臟破裂不是CPR造成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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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死的一定會說這是六年前的事了,現在司法已經....
一定又說有冤獄也是非死刑的案件.
回覆 隨你便!我也沒轍。 在6/5/2010 2:00:26 PM的回覆:
最近廢死議題火熱,連政論節目都藉此來炒收視率,其實人生更重要的還有<死>的議題!想過自己的身後事嗎?自己的身後市還要麻煩後人來料理嗎??

羨慕台北市有樹葬制度(環保骨灰罐,自然分解)!生前多念一點佛,死後不怕沒人幫忙念經。

自己在生前能處理好自己的<身後事>,應該也是對自己很負責任的一種行為,也不必麻煩別人。

相關資訊: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二課余先生02.87329713
回覆 qqqqq 在6/5/2010 2:08:37 PM的回覆:
這有啥好講?就跟基督教和佛教一樣,是個人價值觀的問題,挺死不挺死,又豈是幾個個案可以拿出來爭論誰對誰錯的??誤判當然有可能,試問輕放難道就沒機會嗎?前鎮子殺死安親班女老師的傢伙,好幾年前也殺死當時的女友,因自首和大赦而被放出來,開版怎不說這種人當初若槍斃,也不再枉死一條命??
回覆 應該為陳進興主張人權 在6/5/2010 7:10:12 PM的回覆:
如果廢死聯盟主張的是對的,那麼像陳進興、高天民這種強姦、殺死那麼多人的可愛的人犯,居然被可惡的政府執行死刑了,廢死聯盟應會該要幫他們申請國賠



回覆 吵死了 在6/5/2010 11:01:49 PM的回覆:
廢死聯盟有這麼多經費宣揚理念,怎不乾最把錢省下來蓋監獄,把搶救下來的種罪犯統統關到她們的辦公室
回覆 執行長會受不了 在6/6/2010 6:48:19 AM的回覆:
陳進興到他們辦公室喔!

那...................有人會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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