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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敬致全國法院書記官的一封公開信
發表人 轉貼∼  

發表日期

7/11/2010 12:05:23 AM
發表內容 想不到之前還有「法院書記官全國大休假」活動,甚至有書記官自殺,果真,死一個書記官真的沒什麼,死一個法官,媒體報導超熱烈,所以大家考司法官的心態是正常。


敬致全國法院書記官的一封公開信                  
文         /         張學海         【台灣法律網】         


各位法院書記官們:大家辛苦了。

              八十八年七月六日「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在盛況空前的舉辦下開幕了。時隔十一年之後的今天,誰還記得「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司法當局和司法團體選擇用沉默來紀念。         但相信大家一定還記得八十五、八十六年史無前例的「法院書記官全國大休假」爭尊嚴、爭待遇的活動。

              最近和幾位已經退休和即將退休的司法同仁聚會,得知他們曾經用一生的青春,為司法改革奉獻心力竟得到打壓歧視,雖無悔於曾經為司法改革所付出的犧牲,但對司法當局以往「毫無誠信」的司法改革,噓唏不已。印證曾經擔任院長的退休司法前輩談話所得,綜合多數司法同仁的意見所得,這些司法同仁的共同感受和無奈決定,令人髮指感到震驚與悲哀。

              「法院書記官全國大休假」爭尊嚴、爭待遇的結果,慰留施啟揚院長,如今十幾年來當初信誓旦旦的承諾,早已遺忘,相關人士要不是已被歲月征服,留下來的依然不聞不問,這是長期隱忍不願說出來的痛苦,司法改革有如一場遊戲一場夢!                   

              司法改革理念,應該是以人民及早獲得迅速、公正審判結果為先;至於組織的整併只是附隨的效應,可以水到渠成。不過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未能為人民著想,改革在執行時,卻是一意孤行先從組織、訴訟制度的改造同時進行,完全忽略改革過程中的審判文化改變,及全體司法同仁受到現實衝突的影響。

              十幾年來法庭筆錄電腦化有多少書記官因此命喪黃泉?有多少人因而得到職業病?有多少人因為歲月不饒人精神體力不濟而受到不平等待遇考績懲處?或被迫提早退休?法院科長、書記官長要看人臉色隨時職位不保?甚至有部份法院不惜破壞專業專人專職規定,以不具書記官資格之人員擔任法院書記官長讓書記官原有狹隘升遷管道更形阻塞、凍結機關組織法法定總務科長讓書記官沒升遷機會。機關組織法內法定人事、會計、統計等主任,長期均由司法院兼任阻礙原有人事正常升遷管道也破壞專人專職制度,違法破壞制度,馴至司法改革都因而面臨意想不到的杯葛。

              十幾年來那些號稱司法改革者的權貴,利用過、安撫過善心厚道的書記官享盡個人榮華富貴之後,根本不曾關心書記官的工作環境與職務保障,反而雪上加霜。如果真的認為書記官是如此不堪或毫無專業性,是否應該讓所有披上書記官法袍的非司法人員和非司法行政人員,做跟書記官完全一樣的工作?「不是披上袈裟就成為和尚;也不是披上書記官法袍就搖身一變成為真正的書記官」。如果非書記官的人也可以鑽法律漏洞當書記官長,莫非「獸醫」也可以成「人醫」?這不是踐踏全國法院書記官的尊嚴嗎?

              為何長期以來司法當局從不檢討每一法院內部書記官從委、薦、簡任升遷管道是否正常而暢通?尤其更應當維護書記官同仁薦升簡任,極其狹隘的升遷機會,不是讓從未當過一天書記官的人努力經營人際關係,一夕之間從天而降當上書記官長,成為阻斷其他書記官一生難如登天升簡任的契機,當事者是否應該將心比心苦民所苦?司法改革的結果不是鼓勵書記官忠勤任事擇優拔擢,反而縱容掌權者弄法取巧專擅肆為,嚴重破壞文官倫理制度、司法公正形象,並造成機關不和,誠智者所不為也。那些「用自己以為高明的手段達到的目的,並不會變得高尚。」就像在暗夜裡將人暗算,不是把匕首丟棄鮮血擦掉,就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如果沒有法律加以制裁、良心不安,相信死後也一定會有審判。

              依司法人事條例第20條規定無論薦任、簡任書記官長均規定必需以具備書記官任用資格及資歷者,故法律精神厥在確保書記官之地位,無論非書記官之人事行政人員、非辦理民刑事行政事項之非司法行政人員、位高權重從事審判業務之法官均不宜任由機關首長以一己之私,假借「機要人員」故逞威凌破壞體制。或謂位高權重從事審判業務之法官擔任書記官長並無不宜,然則坐領高薪不從事審判業務本職之法官,大才小用與低薪書記官搶書記官長職位,既能借故減分案件又不能真正從事與一般書記官辦理民刑事紀錄無異之業務,對其他法官至為不公。更何況法院積案累累久為人民詬病,卻任令法官紛紛捨棄審判為主為榮之本職,又謂法院積案累累肇因於法官人力不足,遂極力向立法院考試院爭加法官員額,何啻對全國人民公然撒謊豈有此理?

              法官捨棄審判為主為榮之本職委身書記官職務時理當同工同酬,否則無法阻止倖進之徒。或有法院首長謂彼法院業務繁忙書記官位階甚低非法官出任書記官長不足以勝任云云,亦屬荒誕之論。何不見最高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書記官長,先後競用不具書記官資格且未經一日書記官民刑事紀錄工作之歷練者,竟有長官不惜破壞體制不顧物議力挺到底亦能上任赴事,以次推論區區終審以下法院何需大才小用違反比例原則以堂堂法官屈任書記官長?若有法院院長仍如是主張豈不是反而暴露自己領導無方不適任?

              各位法院書記官們:大家辛苦了。「歷史不能遺忘」相信大家一定還記得八十五、八十六年史無前例的「法院書記官全國大休假」爭尊嚴、爭待遇的活動。那一次活動全國法院書記官超過八成的人都參加連署,不僅成功的為書記官爭取到加班費也為全國法官、檢察官等各級司法同仁爭取到加班費直到現在,這是中華民國書記官有史以來的第一次全國大團結,發啟活動的領導人單槍匹馬用無比的堅強信念抵抗來自四面八方的打壓抹黑,用盡幾年的歲月終於感動並贏得當年國民大會、立法院、律師、專家學者及各級司法同仁以及全國媒體的聲援,完成階段性的任務,並慰留當時的施啟揚院長。讓全國另眼相看,證明法院書記官絕對不是一盤散沙,也不是任人漠視踐踏的卑微家族!

 書記官們千萬不要妄自菲薄,那些職位高高在上的人如果只把「司法為民」掛在嘴角欺騙社會大眾,卻滿腦只為自己和關係人爭權奪利,並不一定比你高貴。因為你的心靈是純潔的,因為你忙碌工作沒有逢迎巴結鑽研關係,你是用你的工作在捍衛你的家庭和國家司法,縱使職位較低但人格反而真正高尚!你面對那些假冒偽善的人毋庸感到自卑。

              各位靜下來思索,十多年來司法當局有任何長官真心關懷過嗎?沒有是嗎?那一個首長不是過客?當你辛勤工作之餘回想起來是否內心悲涼充滿失望無奈?很遺憾也很痛心,書記官當年以「大智大勇大仁」為當時及現今的司法改革貢獻心力,十餘年來書記官的地位反而日益低落,當年司法首長言猶在耳的承諾早已化為灰燼,更有甚者打著改革旗號荼毒書記官,怎能不令人悲憤亦復心寒。

              如果你工作再努力以赴也得不到應有的尊嚴、應有的待遇時,請千萬不要選擇跟幾年前跳水自殺的年輕書記官一樣,因為從司法歷史經驗很無情的告訴我們「死了一條命,也沒有人在乎!」,所以不要天真的以為值得「以身相許」,務必請你放棄浪漫的思想,熱愛你的工作也珍惜你的生命,畢竟你的工作和你的薪俸是國家人民給的,從來不是你的長官給的。儘管再努力工作還是需要看人臉色過活,也請善自調適或與同僚互勵。需知道如果他們違背國家人民所賦予他們忠勤任事的職責,讓你成為司法的難民或孤兒時,千萬要記得儘管他們的權位很大但還不能比天大,時間一到他們就一定比你更早下台。但你表面尊敬他的職位是必要的忍受,因為那是國家人民授權的職位,然而你真正的內心世界自始自終卻未必會尊重他的人格,「官大不一定學問大;官大不一定人格高」這是人類社會不變的定律。所以,「苦難的人是沒有悲觀的權利」,蒼天一定會還給苦難的人一個公道。「一個戰士的力量雖然有限,可是千百個戰士團結在一起,就成為無堅不摧的力量!」,「權利是靠自己去爭取的,絕不是從天而降。」書記官明天是否會更好?也絕不是靠人家施捨憐憫,而是要靠大家團結起來改變自己的命運,「團結力量真正大;愛國愛民更偉大」,全國可敬可佩的書記官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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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張學海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
泰國僧王寺台灣代表
作者長期在東南亞從事國際人道援助工作,也是東南亞政情研究專家
回覆 無聊 在7/11/2010 12:09:50 AM的回覆:
一定是有人報考書記官
然後因為今年太多人報考
然後貼這種文章讓多一點人棄考

要不然就是準備不充分
知道考不上
也讓那些有準備的人分心

還真無聊ㄋ
書記官開缺多跟財稅高考開缺多
還不是大家都知道很爛

要不然去考爽一點的
法制
包你爽ㄉ
回覆 路人 在7/11/2010 12:12:54 AM的回覆:
偉大的不只是院方書記官,
檢方書記官也很偉大,
就協助審判而言,院方的法官助理也功不可沒!
回覆 轉貼∼ 在7/11/2010 12:13:03 AM的回覆:
我是看到另一篇文章,他放在最下面,也有書記官說寫的很好,我想說獨立一版給大家看!
你兇什麼,惹火你啦!你為免想太多了,若是你要考,覺得受影響,那是你自己意志不堅,這樣考的上嗎?
且這篇應該是在說爭取書記官權益,跟勸退沒關吧!你是兇個鳥啊!
回覆 三聲笑 在7/11/2010 12:17:10 AM的回覆:
有人自卑沒信心,捕風捉影,你不用動氣,這種人本版最多,動不動就說別人勸退,要勸一年前勸退比較好,讓報考人數降低。

建議你
你這篇文章太長了,要分兩次PO,他可能連看都沒看,就直接下定論。文章短一點他才會看的懂。
回覆 呵呵 在7/11/2010 12:19:32 AM的回覆:
寫一堆無聊的東西。看都懶得看。
回覆 書記官也推 在7/11/2010 7:32:11 AM的回覆:
有無看過書記官推工作給法助的?
特別是執行處?
所以,如果88年之後沒有法助,則現在的法助工作應是書記官或法官的?推論出則總工作量不變下,法官名額及書記官名額應增加?或是法官和書記官工作量減少?
回覆 在7/11/2010 2:22:21 PM的回覆:
還好啦   考上書記官的都喊苦

但還是一堆人考   

因為補習班都講的很好聽阿

高薪      工作輕鬆      看到這幾個關鍵字

一窩蜂就往裡面栽了
回覆 去法庭旁聽就知道啦 在7/11/2010 6:47:59 PM的回覆:
真正輕鬆的是通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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