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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三合一和限法研畢業才能報考司律
發表人 疑問  

發表日期

8/3/2010 10:52:05 AM
發表內容 在批踢踢看到有人在問司律的報考資格,有些網友推文提及三合一考試和限制法研畢業才能考,自103年實施,但我查了半天都沒找到相關法規,頂多也只有立委提案的草案而已,請問確實103年起就要實施這種制度嗎???個人覺得即使要實施,起碼也要在法規裡面明定預定不符合資格者的過度條款,不至於突然通過立法就要開始實施吧?請問目前這法案到底進度如何了?謝謝
回覆 100年 在8/3/2010 10:59:02 AM的回覆:
放心啦,不會限制法研所畢業才能考啦   。
況且是否能如期實施三合一   還是未知數。
回覆 路人甲 在8/3/2010 11:22:25 AM的回覆:
不好意思,偶連法律系畢業都不是,是靠學分的,我現在才剛開始在唸學分,如果103年就不能考了,本身是上班族,我應該無法在103之前考上律師吧!不如就不要浪費學分班昂貴學費和補習費了,花錢事小,花時間精神事大,很想知道有無過度條款,
回覆 W W 在8/3/2010 11:23:18 AM的回覆:
限制法研所畢業才能考是之前民進黨的立委提議的,已經被否決了,應該不會再「復活」吧
回覆 請問 在8/3/2010 11:26:11 AM的回覆:
>>>限制法研所畢業才能考是之前民進黨的立委提議的
請問WW先進,哪裡看得到消息??
回覆 W W 在8/3/2010 11:34:34 AM的回覆:
台灣各大學法律相關係所主管針對2007年4月18日「國內法學教育變革」公聽會發表新聞稿   
   
台灣各大學法律相關係所主管針對2007年4月18日「國內法學教育變革」公聽會發表新聞稿
聯絡人:政大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陳惠馨教授、臺大法律系王晨桓助教
聯絡電話:02-29387354、02-23519641-286
2007年4月18日

說明:國內各大學法律系系所的主管及代表們為針對立法院陳明真立法委員所提出限製法律系學生不得參與律師、司法官考試的法案,於2007年4月3日與4月14   日分別聚會討論。我們共同開會討論的決議,發表新聞稿如下:
                  一、我們反對限製法律系學生不得參與律師司法官考試提案。法學教育從過去戒嚴時期僅有不到10個學校設有法律系所,到目前共有約40所大學設有法律系   所的發展,使得我國未來法治化的發展更有希望。近日立法院陳明真立法委員在未跟各學校法律系所相關人員討論的狀況下,突然提案到立法院,以修改「檢察官及律師任用條例草案」第二條的方式,規範未來我國僅法律專業研究所的學生具有律師、司法官考試資格。並在提案中限制未來法律專業研究所每年僅能招生650人。我們對於陳明真立委的草案無法接受。我們對於這樣攸關台灣法學教育發展的立法提案,如此草率的被提出,深感不解。希望立法院不要冒然通過這樣一個攸關台灣現有法律系所學生、教師、系所權益的法案。
                  二、目前並無實證資料顯示受四年法學教育的法律系學生在法律訓練上不如受二至三年法學教育的研究所學生
        台灣目前各大學法律系所有傳統的法律系學生以及非法律系的大學畢業生就讀法律科際整合相關研究所學生。目前並無實證資料顯示,受四年法學教育法律系學生以及僅受到二至三年法學教育的非法律系畢業學生對於法學的認識,究竟孰優孰劣?如果現在貿然朝向規劃僅大學非法律系畢業生就讀法律研究所學生可以參加律師、司法官考試。可能僅是讓未來台灣考上司法官、律師考試的人年紀大一點。但這些學生卻可能因為年紀太大,取得法律學位的成本更高。反而更加重視國家考試科目,更積極參與補習。我們希望,未來國家律師、司法官考試仍舊維持法律系畢業生與非法律系畢業就讀法律的學生均得參與國家律師、司法官考試的現狀。
                  三、台灣應該發展多元的法律專業
        我們認為為台灣法學教育與法曹養成制度確實需要進行改革。但過去兩年來,教育部規劃「法律專業學院」制度,主要是朝單一法律專業學院模型且總量管制學生人數的方向設計,並且企圖與國家考試制度連結。因此無法得到各大學法律系所的支援。我們認為,現階段台灣應在維持現有法律系所的結構下,發展多元的法律專業,法學教育要符合社會需要,則需要更多的研究與多元思考的設計。
                  四、我們期待教育部以及立法院給台灣法律相關係所一定的時間,讓我們討論並設計出一個符合台灣社會各種對於法律人才需要的法學教育制度、課程及教學方法。
            
            今年教育部顧問室規劃協助各種不同領域的法律科目教學改進的補助。我們希望教育部未來能夠給予法學教育在教學與課程內容改進方面更多的資源與協助。
            
            總之我們認為台灣如果引進所謂僅非大學畢業法律學生才能考國家司法官、律師考試的改革方案。不僅對於現階段存在的法律系所、老師及學生不公平,而且並不能改變學生目前學習法律的困境。聲明者認為台灣如果想要發展成為一個法治國家必須要培養更多的法律人。目前台灣對於法律相關係所以及法律系學生的人數的限制才解除不久。過去十年來法律系成為台灣社會中許多年輕人最想要就讀的系所之一。台灣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如果以律師、司法官做為他們的職業目標外,還可以進入台灣的各行各業中,將法律知識帶入台灣社會。那麼台灣社會法治化的發展將更有機會。陳明真立委的方案反將使台灣原本可以透過經過通盤檢討後、以積極務實態度對法學教育進行改革、從而培養更多符合台灣社會各階層需求之法律人才之機會落空。因此我們希望立法院不分黨派,不要通過這樣的法案。
            
            在法學教育負責學生法律知識傳授的我們,也將在未來的日子中積極規劃台灣法學教育的改革方案並向社會提出我們的改革建議與方法。希望不論是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行政院(教育部及法務部)均能給予更多的協助與支援。

共同聲明人:(依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王國治(崇右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系主任)
王曉丹(中興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李崇僖(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代))
汪渡村(銘傳大學科技法律學系主任)
吳嘉生(國立台北大學財經法學系系主任)
李惠宗(國立中興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
林志潔(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林廷機(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
林國彬(國立臺北大學財經法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林克敬(靜宜大學法律系系主任)
林德瑞(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主任)
周志宏(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所長)
武永生(銘傳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姚志明(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
姚思遠(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
紀振清(高雄大學法律系系主任)
段重民(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
郝鳳鳴(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
高玉泉(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張鈺光(高雄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張瑞星(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
郭麗珍(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暨科技法律研究所主任所長)
陳春生(台北大學法律學系主任)
陳惠馨(政大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所長)
陳猷龍(輔仁大學學術副校長)
陳榮傳(台北大學司法學系系主任)
黃程貫(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
楊竹生(中原大學財經法學系副教授)
楊君仁   (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所長)
劉尚志(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
劉秉鈞(銘傳大學法律學系主任)
潘維大(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
蔡明誠(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蔡輝龍(致理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系主任)
賴來焜   (玄奘大學法學院院長)
謝祖松(開南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暨法律學系主任)
蕭文生(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鍾秉正(玄奘大學法律系系主任)
嚴奇峰(中原大學商學院長兼法學院代院長)

   
   
http://www.law.nccu.edu.tw/News/news_view.asp?id=155
   

回覆 在8/3/2010 11:50:08 AM的回覆:
通常100年過法案

給三年的過渡期間

這是考選部的通案

從97年過考試法不准專科考高考可看出端倪
回覆 100年 在8/3/2010 11:53:06 AM的回覆:
三合一有通過了嗎?
回覆 在8/3/2010 11:57:08 AM的回覆:
考選部說100年再研擬

不過相關規劃應該早就完成了

回覆 在8/3/2010 12:01:26 PM的回覆:
考試院通過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改進專案報告
中央社訊息服務   /      2009/05/14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0514   15:28:49)考試院院會今(14)日通過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改進專案報告。考試院林秘書長水吉說明,為回應社會各界對司法、律師考試改革的期待,考選部於95年4月成立司法官律師考試改進推動小組,結合產、官、學界代表進行制度興革研究,秉持廣納建言、尊重民意的一貫立場,並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致力推動司法官、律師考試制度改革,經參酌歷次會議及座談會決議,提出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改進方案。改進方案將分二階段實施,重點如下:一、第一階段改進方案(民國100年實施)(一)應考資格:司法官及律師均維持現行規定。

(二)考試方式:司法官考試與律師考試筆試均採二試,分第一試、第二試。另司法官考試口試為第三試。

(三)應試科目: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應試科目均相同。第一試為測驗式試題,應試科目2科,各300分。一是綜合法學一,包括憲法40分、行政法70分、刑法70分、刑事訴訟法50分、國際公法20分、國際私法20分、法律倫理30分。二是綜合法學二,包括民法100分、民事訴訟法60分、公司法30分、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各20分、法學英文30分。第二試應試科目5科,其中憲法與行政法200分、民法與民事訴訟法300分、刑法與刑事訴訟法200分、商事法200分、國文100分,合計1000分。除國文採測驗式與申論式的混合式試題外,餘均採申論式試題。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其口試成績為100分。

(四)成績計算及錄取(及格)標準,司法官考試之第一試及第二試錄取資格均不予保留。第一試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第二試筆試與第三試口試成績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第一試筆試錄取標準為全程到考人數33%;第二試筆試錄取標準依需用名額加成10%進入第三試口試,並依應考人考試總成績及需用名額擇優錄取;第二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第三試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均不予錄取。而.律師考試筆試分為第一試及第二試,第一試錄取資格不予保留,第一試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以第二試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律師考試錄取(及格)標準將俟考選部於研擬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時,提出修正草案,再由考試院研議決定。

(五)命題及閱卷改革,在命題措施方面,建立命題委員人才庫;聘請實體與訴訟法學者、實務界共同綜合性命題;建立應試科目命題大綱;採行司法官、律師考試常設題庫小組方式,建立題庫試題,或採行各科目命題小組方式命擬試題;並適度提高命題費、強化命題審查會議功能;辦理命題技術研習,並以參加過研習之命題委員優先遴聘,以提昇命題技術;配合研修命題規則,落實命題倫理規範。在.閱卷措施方面,建立閱卷委員人才庫;落實閱卷標準會議,貫徹同一試題不超過二人閱卷為原則;建立司法官、律師考試申論式試題參考答案;各科目採行閱卷小組方式評閱試卷,並適度提高閱卷費;研修閱卷規則,落實閱卷倫理規範。

二、第二階段改進方案,則俟司法官及律師考試近程改進方案實施後,將研議採行法官檢察官律師三合一考試,其間將先完成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預定自民國103年實施。   

2139393
topic
20100715129d3d8fdc9126a
回覆 在8/3/2010 12:08:18 PM的回覆:
http://wwwc.moex.gov.tw/public/Attachment/711231415171.doc

本篇是政大教授應考選部的研究報告

大致方向就是這樣

值得一看

裡面有個地方大致也可作為律師人數將來之方向
對於這個問題,三合一考試草案第9條,即特別對於錄取率作了明確的規定:「本考試第二試按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二十擇優錄取,其錄取名額不逾六百人。最後一名有二人以上成績相同者,均予錄取。」而此條規定的立法理由如下:「一、現行每年司法官及律師錄取合計約四百五十人至五百人,錄取率約為到考人數十分之一,本草案設計第一試錄取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五十,第二試再錄取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二十,換算恰為十分之一,尚符現狀。二、參酌鄰國之國民總人口數與法曹人數之比率,日本6600:1、韓國7900:1,而我國為4010:1(資料來源:政治大學法律學系黃立教授於民國八十八年所著民主先進國家司法官、律師考試制度之研究,由台灣大學法律學系邱聯恭教授擔任評論人),相較之下,我國法曹人數比率遠高於日、韓。因此,本考試之錄取比例,不宜再高於到考人數百分之十。三、目前各大學院校共有三十三間法律相關系所,每年畢業人數增長。且鑑於第一試採測驗式試題,應考人為測驗本身學科能力,報考人數可能增加,為加強保障人民權益,維持司法官及律師一定素質,經與司法院、法務部及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達成共識,爰設總量管制,每年錄取名額不逾六百人。」
回覆 路人 在8/3/2010 12:09:42 PM的回覆:
通常100年過法案

給三年的過渡期間

這是考選部的通案

從97年過考試法不准專科考高考可看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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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限法研所畢業才能考司律,當時是民進黨的立委提案的,不是考選部提的。而當時是被國民黨的立委擋下來,所以除非民進黨再執政,不然應該是不會再提吧,至少國民黨不會提案,畢竟當時擋這個提案的是國民黨
回覆 哈哈 在8/3/2010 12:14:47 PM的回覆:


應該是非法律系考司法特考會走入歷史
回覆 拉拉拉 在8/3/2010 12:17:10 PM的回覆:
今年如果律師人數破六百

就違反當初考選部答應律師公會的了

應該又有好戲看了
回覆 請教 在8/3/2010 12:35:42 PM的回覆:
請問樓上大大,律師破六百人會違反當初考選部答應律師公會的什麼事情啊?
回覆 恰恰 在8/3/2010 12:51:14 PM的回覆:
我覺得除了應考資格還是未定數以外
其他沒啥差別了吧
反正明年就要採二試了
想到就很累人
回覆 哈哈 在8/3/2010 1:12:14 PM的回覆:
律師率取人數不超過六百阿

當初法務部司法院考試院和律師公會的共識阿

大概沒想到報名人數會這麼多吧
回覆 10.89魔咒 在8/3/2010 1:26:20 PM的回覆:
不過像明年改成10.89%,就鐵定超過六百了
回覆 低等動物 在8/3/2010 2:49:10 PM的回覆:
今年錄取人數要破六百需要全程到考率超過75%(因為報名人數還不到一萬)

請大家一定要堅持到底~讓錄取人數衝出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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