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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出題老師是怎回事呢?
發表人 三等耶  

發表日期

8/15/2010 10:58:49 PM
發表內容 99年司法三等民法題目
http://www.public.com.tw/prog/gavin/reference//rfile/FD-20100815160042-6DG.pdf

99年司法四等書記官題目
http://www.public.com.tw/prog/gavin/reference/rfile/FD-20100814225509-08B.pdf

沒有沒搞錯啊??還是我眼花了?
三等的竟然比四等的題目簡單,出題老師是怎回事啊???
回覆 可惜沒考三等 在8/15/2010 11:05:53 PM的回覆:
ㄟ我要考那種
一、何謂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
二、試說明結婚形式及實質的要件為何?

哇塞這是99年司法三等的題目,比司法8等的還簡單
回覆 竟是出這種事 在8/15/2010 11:12:31 PM的回覆:
可以跟考選部反應嗎?

出題老師都亂出一通,還是他們搞不懂三等、四等那個職等較高啊?
回覆 dd 在8/15/2010 11:13:23 PM的回覆:
題目簡單大家都簡單啊
也就是要拚更高分才有用
以去年公證人為例
平均要超過60分才錄取
回覆 那就不用區分3、4等 在8/15/2010 11:21:31 PM的回覆:
出題難易程度也要看考試的類科,依比例原則吧!

那就不要區分職等了,大家一起考,按分數高低,最後選擇三等或是四等吧
回覆 @@ 在8/15/2010 11:55:49 PM的回覆:
出題老師不一樣,而且有的彼此不認識,有時候也不能怪他們啦
回覆 過客 在8/15/2010 11:57:23 PM的回覆:
我想出四等的,應該都是輩分比較低、剛開始出題的年輕老師,可能是為了想證明自己的實力,所以就故意出比較有水準的題目
回覆 我猜的 在8/16/2010 12:02:16 AM的回覆:
也不能這樣啊!考選部都不管嗎?

也搞不好有些象牙塔的出題者,搞不懂三等與四等的差別吧

可能認為四等數字較大,應職等較高;三等數字較小,職等應較低
回覆 1 在8/16/2010 12:36:28 AM的回覆:
剛到保X看了
三等書記官民法比四等書記官民法簡單

然後司法官民法
他們給的答案
大家覺得如何
回覆 在8/16/2010 12:49:06 AM的回覆:
我不覺得耶.四等會難?講出來聽聽.
回覆 在8/16/2010 7:24:35 AM的回覆:
一、何謂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
二、試說明結婚形式及實質的要件為何?
會難?說來聽聽
回覆 司法三等的考題 在8/16/2010 9:07:02 AM的回覆:
下次我猜可能出
何謂民法?試說明之

回覆 路人 在8/16/2010 9:32:09 AM的回覆:
看到有人回"司法8等”....

我大笑...
回覆 有什好笑? 在8/16/2010 9:35:25 AM的回覆:
想也知道沒司法8等......>"<那是比喻啦
回覆 路人 在8/16/2010 9:46:26 AM的回覆:
我的意思是這比喻實在是太妙了
讓我笑出來
回覆 98雙榜 在8/16/2010 10:31:12 AM的回覆:
不同意見:

對某些人來講(包括本人)

喜歡實例題甚於申論題

申論題考的往往是法律概念,既曰概念,就是抽象,抽象就不易記

何謂債權行為、物權行為,看似簡單,但要寫到400~600字可就不易

對於實例題

大概只要理解債之相對性、負擔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就可以開始解題

去年司法官民訴考了個「何謂推定」、民法也曾出過「何謂詐害債權」、三等行政法也有出過何謂「正當法律程序」、刑訴「何謂案件單一性」、憲法曾考過「何謂憲政主義」,在刑法研究所也考過何謂「罪刑法定主義」,其他不勝玫舉……

當你實例題解慣了,你就「很不習慣」解這種申論題,一來概念的推砌覺得無甚用處;二來實例題理解的話,下次做同樣或類似的題目很快就進入狀況,但申論題就是考你記得熟不熟而已。

最後,實例題解的正確與否,大致都有方向可循,檢討也較有收獲。

申論題似乎沒有「對錯」的問題,不管怎麼寫大概都能沾到邊,其實更像是作文題,但問題是要如何寫到令閱卷老師滿意,標準何在,恐怕比實例題更模糊飄渺。考完後如何檢討也很困難,就是沒有背熟,多背就行了。

如且不論司法四等、三等(或八等?)

比以網友提供的兩份試題來看,

本人寧可寫四等的實例題,因為自己比較有把握可以寫到重點

當然,考試並沒有規定出題老師只能出實例題,

一定也有喜歡寫申論題甚於實例題的考生,此次的申論題就讓他們占了便宜

不過,考試就是這樣

實力固然重要,運氣成份也不低

但沒有實力,也不用談運氣了。
回覆 哈哈 在8/16/2010 10:38:51 AM的回覆:
笑?等拿到成績單就知道哭了~~
回覆 眼花 在8/16/2010 11:39:18 AM的回覆:
重點根本不在於題目難不難,重點在於你寫出來的東西,跟上考場的其他人相比,等級如何?就算出債權行為和物權行為的題目,有的人定義寫寫就寫不出來了,有的人除了定義,法律效果,區別實益,舉例,搞不好還把比較法的東西寫出來咧,誰會上呢?
回覆 PP 在8/16/2010 12:13:14 PM的回覆:
你們這群學生      以為看到這種題目覺得很遜嗎?   很簡單嗎?   笨
若是只會用二行寫完   鐵定三分都不到   你們知道要怎麼寫嗎?   以為很基礎而不屑嗎?   只會叫天哭地的   等著收落榜的成績單吧!
回覆 樓上的 在8/16/2010 12:30:03 PM的回覆:
有必要那麼生氣嗎?

無權處分、無權代理、債權行為、物權行為、結婚的要件,這確實是學民法很基本的【常識】吧!

這種題目考在【司法三等】~看了不知說什麼了

至於你祗能寫2行文字,那表示你沒考申論題的能力,而且沒常識喔!
回覆 ORZ 在8/16/2010 3:18:05 PM的回覆:
反正出題都出了,考了都考了,考生能如何反應?
回覆 低等動物 在8/16/2010 4:44:28 PM的回覆:
同意98雙榜感想

如果將兩句話可以說完的東西寫成一面半的東西,沒有實力很難~除非你可以寫兩行然後一直重複=   =

我寧願考爭點清楚的實例題,很容易打中爭點得高分。

最後,以行政執行官而言,錄取五人,很簡單而且都會寫?請考前五名!!
回覆 那麼 在8/16/2010 4:46:39 PM的回覆:
以後都看那種何謂民法基本定義題、何謂無效...等
回覆 基本功很重要 在8/16/2010 6:04:18 PM的回覆:
申論題是最可以測得出法學基礎的一種考題
不是背背法條及考古題即一蹴可幾

小弟我前年參加三等書記官考試
想說既然是三等考試
考題應該不會偏重記憶題型
結果∼錯很大
書記官其實不分三等或四等
題目都不會太難
想也知道當然以些微差距落榜
因為不是律師、司法官
所以既然要考書記官
就不用往太艱深的方向去鑽研
而是將法條背熟最重要

後來第2年修正方向
就順利上榜
而且我曾問過同期考上的其他人
很多人都遇到相同的困擾
他們也都是第2年修正準備方向就順利考取

其實就算是律師、司法官考試
如果遇到申論題
要將題目所問答得而而俱到
真的是很不簡單的一件事
我覺得問題不是出在出題老師身上
而是考生準備上是否有按部就班
回覆 看出題者怎出題 在8/16/2010 6:10:57 PM的回覆:
四等書記官有時也會出現那種爭議題(有些出題老師也很瘋)

又要背熟法條、學說、實務見解也要背

三等的有附法條,所以法條題目皆可以不用去熟背,只要瞭解即可。四等的是皆要去背~最難考的應是四等吧
回覆 想太多 在8/16/2010 7:49:55 PM的回覆:
想太多
司法官名額就那麼多
考簡單
九成七左右的人一樣落榜
而且民法假設簡單
其他科就成了關鍵
回覆 三等要看期刊論文,四 在8/16/2010 7:50:02 PM的回覆:
三等要看期刊論文,四等應該不用

回覆 看考運了 在8/16/2010 7:56:50 PM的回覆:
所以說考試射僥性很高~運氣的成分也很高
唉!
有人準備幾個月考上司法官
有人準備20年以上還沒考上司法官
考場看到近50幾歲的考生耶,很多不是少數
回覆 附法條之弊 在8/16/2010 8:00:23 PM的回覆:
附法條以後就是這樣了
考題變的很畸形
不信可以去看附法條前的題目
沒現在這麼畸形
幸好一百年第一試沒附法條
一堆投機份子沒法靠瞎掰蒙混過關了
回覆 附法條之弊 在8/16/2010 8:03:36 PM的回覆:
認識周遭有些人讀書時間不多(有的工作、有的摸魚)
都趁這一兩年全面附法條時順利蒙混考上了
沒附法條前的考試,他們差距錄取分數很多
回覆 所以呢?你的結論是什 在8/16/2010 8:10:33 PM的回覆:
   
回覆 是註定的嗎?命中無時 在8/16/2010 8:13:12 PM的回覆:
考場真的很多,考到不成人形的耶

頭髮都雪白了~我都不知怎形容那些上年紀的考上了
回覆 阿k 在8/16/2010 8:14:46 PM的回覆:
就所有科目而言
我考完高考法制和司法官後的感想是
司法官難度高了一個層次
附法條考試的難度相對來說會比較高
題目難而大家都不太會時
運氣好的人比較容易上榜
回覆 阿k 在8/16/2010 8:17:22 PM的回覆:
那些上了年紀的人
搞不好有一些是律師、法制、高階公務員等
莫太看輕他們
而且
你怎麼知道你未來不會白髮蒼蒼時還在考
人生是很難說的
回覆 CGG 在8/16/2010 8:40:32 PM的回覆:
你再說你自己?

我會染頭髮的,不用你擔心
回覆 阿k 在8/16/2010 8:43:39 PM的回覆:
抱歉引起誤會
我的用意只是希望大家能多體諒別人一些
沒別的意思
回覆 大叔 在8/16/2010 10:32:51 PM的回覆:
我是大叔,有建築師證照,但我考律師、司法官....如果幸運考上律師可以專接工程專業案件,考上司法官可以加入工程專業法庭..
回覆 在8/17/2010 12:58:24 AM的回覆:
依年齡分布來看
上了年紀的上榜率也低

也許年紀大的實力也不差
只是礙於顏面   
很多都不敢來考了
以致於名額被年輕的撿走了

加油
回覆 過來人 在8/17/2010 1:29:48 AM的回覆:
出過社會的人就知道
在社會上為了溫飽及養家活口都沒力氣跟時間了
哪還有閒暇跟精力跟閒閒沒事的年輕小伙子拼國考
年紀大的人錄取率低的最主要原因在於此
回覆 題目不是重點 在8/17/2010 2:08:05 AM的回覆:
即便題目再簡單

要寫得漂亮      也是很不容易

基礎性的觀念題目

百考不爛

不然你要是有意見

現在馬上拿出空白紙來寫寫看




回覆 ... 在8/17/2010 2:49:01 AM的回覆:
這種題目很簡單...應該是幻覺吧.
回覆 Final Fant 在8/17/2010 3:31:06 AM的回覆:
這類強調"題目太簡單"的文章,本論壇每年剛考完後都會有


1.去年(2009)的文章
討論主題          今年題目很奇怪 
發表人    司法考生    
發表日期
2009/8/18   上午   10:56:56 
發表內容    今年司法官考試
感覺很奇怪
像民法,好像四等的考法,我看到題目馬上嚇一跳
刑法也是,刑訴及商事法都是非常簡單的法條題
除了民訴及行政法比較奇怪之外。
其他科都似乎沒有司法官的水準,甚至比書記官還不如。
這是我的錯覺還是大家也有一樣的看法
"依我看這次錄取分數可能會高達六十分吧"
=================================


2.前年(2008)的文章 
討論主題          請問有去考司法官的大大估計今年分數大概多少 
發表人    哈囉    
發表日期
2008/8/11   下午   10:28:37 
發表內容    我今天寫的感覺
今年的民法比去年難
民訴比去年簡單
刑訴持平
刑法比去年簡單
行政法持平
強直國斯         強直不知道在問啥         國私還滿簡單
商事法也比去年簡單吧
憲法和英文持平
"感覺今年分數好像頗高"不知道大家感覺如何 
==================



個人合理推測這是基於心理學上的"心理防衛機制",
亦即人類為了避免精神上的痛苦、緊張焦慮等心理,
有意無意間使用的各種心理上的調整。諸如藉支持自尊
或通過自我美化(價值提高)而保護自己及防護自己免於受傷害。
回覆 不知是吃飽太閒還是怎 在8/17/2010 7:19:38 AM的回覆:
祗要考完,一定會有人無聊到PO幾百年前的文

就如同樓上的~
回覆 無聊 在8/17/2010 7:24:58 AM的回覆:
祗要考完,一定會有人無聊回文

就如同樓上的~
回覆 更無聊 在8/17/2010 8:28:49 AM的回覆:
祗要考完,一定會有人學&#19725;鵡回話

就如同樓上的~
回覆 路人 在8/17/2010 8:34:20 AM的回覆:
果然不斷無聊回文,真無聊
有事忙,不奉陪了
回覆 三等四等的題目其實都 在8/19/2010 9:44:32 AM的回覆:
四等的題目不好寫是真的,可是三等的題目單純考你申論的話,要拿高分也不容易。簡單的東西大家都會,不見得因為題目簡單就一定拿高分。--------
回覆 怎麼分出高下 在8/19/2010 9:56:37 AM的回覆:
我以為,題目大家都差不多會寫,有其專業科目,如果準備的很熟的前提下去考的話,分數都差不多。可是
很多考生都忘了國文,英文,法緒這幾科,它或許是投資報酬率更高的科目,而且能有把握拿到分數的。而些微差距就在這幾科。
有人以為國文英文沒範圍就放棄,當然有不會高分,我以前也是這樣覺得,而一直加強專業科目,但是專業科目有時候自認寫得很好,就偏偏低分,總有不確定性之感覺,但是那幾科就不會這樣,所以後來加強那幾科,每天都看個一小時,結果後來在一次上榜的高考成績中
國文62
英文法緒74
回覆 .... 在8/21/2010 6:59:02 PM的回覆:
在民法思維一書中,一開始王師的法律人三個能力
1、法學知識
2、法律推理
3、解決問題
則考題應在鑑別考生這三個能力,依此而來的,則
四等或三等(司法官以外)
應較重在1和2,而司法官則較重在解決問題.
所以前者應重在申論題後者應重在實例題,
例如光只背法條上去的,將來如何寫書類?(類似公務員的以公文實例之簽公文)
故若以三等考何謂負擔行為或處分行為...等基本比較題,不必覺得不好.當然若書記官考實例題,也不必認為其答題要比司法官來的爭點均點出.(但實在不宜在四等書記官或三等書記官考這些實例題,因為其將來工作根本沒有需要去審查實體,或下決安定,多是程序上之送達或教示之書類,其他書記官的業務先不說.如筆錄記載)
當然,如果考實務的操作過程,例如被告在受命法官時自白,則應如何處理?對沒有實務工作經驗的人,根本不知道這題在問,那個
受命法官可以上簽呈給庭長,而由審判庭三位法官書面決定變更程序之裁定後行簡易程序,(經詢問辯護人,律師'被告)由一個法官書面判決.而僅以學者之爭,諸如被告僅自白,尚非指同意其放棄程序權云云,回答.(這種題目則美其名在考實例題,但卻是技未之細節),不如考背那個何謂負擔行為?處分行為?測沒有法院實務工作經驗的應考生的第1個能力法學知識之能力.考僅自白,受命法官應如何,那根本在考見識問題.(管見)
.....
另外如果考法學文章題或實務意見題,應是在測全部三種能力.
有見過,推不出結果,問題沒法決定.分數會高嗎?
沒見過,亂推論,結果和實例見解或文章結論不同,下場會好嗎?
所以,學法律真的需要用心.
像那題海商的69條之17款問題,書上有但說得很長.貨物照管責任.真要讀的很細.
行政法不用說,四題重點都考到行政救濟.(真的可以評鑑出公法組和非公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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