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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法律倫理學
發表人  

發表日期

9/1/2010 5:10:21 PM
發表內容       
法律倫理學      
叢   書   分   類:法律-法學總論   
作者:         姜世明      
出版單位:元照出版公司   
出版年月:2010年09月   
版次:1   
ISBN/ISSN:9789862550724   
分類號:198   
元照書號:1C077PA   
定價:500   元   
售價:500   元   
本書區分為總論及各論,前者係倫理學之一般概說,以作為各論之導言。各論部分則係對於法官、檢察官及律師之具體倫理規範之解說,其著作範圍為求篇幅不失之過大,乃多求其重點精粹,並重在法理闡釋及實務見解整理,惟其已與民國一百年以後國家考試法律倫理考試範圍相當,於學習上應尚合於目的性。惟此等論述,涉及價值判斷,書中個別論點仍待讀者自我省思觀照,求能有自我安定方寸之規矩,方為正道。   

------------------------------
回覆 在9/1/2010 5:10:58 PM的回覆:
   

序言   




近年來,國內因部分法律人貪贓枉法、私德不修,其無論居廟堂之上,抑或民間自由業者,每有視法律、倫理如無物,恣意妄為,行徑囂張、離譜,令人咋舌。貪官現形之不堪,固如此;部分貪杯、貪權及迷戀女色者,其行徑卑劣更勝諷古之小說劇情,令人不齒。古語有云:士大夫之無恥,是為國恥。法律人不重倫理,其對人民法感危害之大,難以估計,莫過於此。

本書係作者近年來講授法律倫理課程之講義及部分研究心得之總集,並納入實務見解及部分法例作為附錄,用供學習者參考。惟法律倫理學之內容涵括甚廣,欲求其精粹,總需長久時日,因而本書所論,尚難稱成熟之作,希假以時日,藉由教相長,或他日能更有所得。

雖民國一百年法律人部分國考將加考法律倫理,但考試無法決定心志,希法律人有格,需多方面條件,亦即,家教有良善之旨、未有偽善或營利之師、無貪杯好色之友及少欲固窮、三省正己之自身。此外,體系中倫理綱紀,須賞罰分明,不可鄉愿及溫情主義,否則,於醬缸中,長久浸潤,心性失真,腐朽之味日重而不自知,豈不哀哉!

倫理之道,除外在框架形式之限制外,多重修身養性,惟知己本分,自尊自重,且能不將自己權利伸張至極,以致干預他人權利領域,形成面目可憎之面相。應知法律非萬能,更不可用以作為欺壓、榨取、或取笑非法律外行人之工具。法律人如無良知,其惡劣不堪,甚於豺狼趨腐、蟲蟑爭臭之類,豈可不慎歟?

互勉哉!

                          姜世明
                          2010.8.14      

   
回覆 過客 在9/1/2010 5:36:57 PM的回覆:
姜教授所跨的領域會不會太多了點

真不要連這一科都出特殊見解才好
回覆 .......最毒門 在9/1/2010 5:40:22 PM的回覆:
給他出題最可怕,法組考成像民訴>:<或許吧
回覆 ... 在9/1/2010 5:49:36 PM的回覆:
幸好不是申論題
回覆 至少確定誰會出了 在9/1/2010 8:41:05 PM的回覆:
連書都出了~主權已經宣示了~序言也暗示了~法律倫理學就是他了!!
回覆 路人 在9/1/2010 8:50:13 PM的回覆:
震驚、恐懼、害怕的心情浮上心頭
回覆 中文不好~請指教! 在9/1/2010 8:54:23 PM的回覆:
互勉哉!是啥意思?

通常會說   互勉之   吧?!
回覆 可怕呀 在9/1/2010 9:40:38 PM的回覆:
法組、民訴、強執、法律倫理學…暗器齊發
回覆 在9/1/2010 11:47:08 PM的回覆:
出暗器的人有何資格大談倫理道德,為了自己的書好賣
回覆 == 在9/2/2010 12:10:19 AM的回覆:
應該寫一本:暗器法律倫理學
回覆 氣勢夠強 在9/2/2010 12:15:57 AM的回覆:
姜的氣勢可以比美邱聯恭剛成為民訴考題霸主時
有機會成為第二位邱聯恭
回覆 KOKO 在9/2/2010 12:16:36 AM的回覆:
序言~我是覺得有點假



頭暈了
回覆 他只是民訴武林各派中 在9/2/2010 12:19:15 AM的回覆: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可不是什麼值得高興的事,因為他這一派暗器很厲害
回覆 一統江湖 在9/2/2010 12:28:07 AM的回覆:
          他只是民訴武林各派中的一派   在2010/9/2   上午   12:19:15的回覆: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可不是什麼值得高興的事,因為他這一派暗器很厲害


==================================================

可是邱老也是從考題暗器界出身
終至成為民訴新法、實務、學說的武林盟主
奇蹟式的把暗器變成了法條、實務見解、多數說

邱姜兩人出道軌跡蠻像的
雖然現在姜只是民訴武林各派中的一派
但我看好他成為下一位民訴盟主
回覆 路人 在9/2/2010 1:09:20 AM的回覆:
不是這樣,邱師的學說並不算通說,現在還是各家學說爭鳴
回覆 更正上面 在9/2/2010 1:09:57 AM的回覆:
不是這樣,邱師的學說並不算「多數說」,現在還是各家學說爭鳴
回覆 退一步言 在9/2/2010 1:18:04 AM的回覆:
是否多數說這個爭議暫且不論
退一步言
能夠把暗器變成某些法條及實務見解也是很不可思議的事
回覆 修法常找學者寫草案 在9/2/2010 1:32:56 AM的回覆:
其實也不算很不可思議,因為修法時法條的草案就是邱師寫的
回覆 當時時空 在9/2/2010 1:44:05 AM的回覆:
以事後的角度來看當然並非不可思議
但站在當時的角度來看,邱老常在民訴研討會跟人鬥嘴
一副千山我獨行的姿態
但仍然不失人和,獲得修法的機會
並且影響許多實務見解
我覺得是不可思議的
回覆 佩服 在9/2/2010 10:58:47 AM的回覆:
邱盃盃語錄,他的志向不就是要把異端邪說變成通說嗎!很有意志力
回覆 同意 在9/2/2010 2:15:47 PM的回覆:
邱盃盃的優點就是的確很有意志力
回覆 考生 在9/18/2010 5:12:43 PM的回覆:
所以法倫這科
該讀這本嗎
還是東吳那本?

還有國公
大家打算如何準備
姜皇池那本是舊版
份量也似乎太多
畢竟就第一試而已

以上
請教大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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