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巴紐案台灣勝訴 金紀玖須還款
發表人 2980萬美元  

發表日期

10/19/2010 11:57:57 PM
發表內容 巴紐案台灣勝訴   金紀玖須還款
   更新日期:2010/10/19   20:49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新加坡19日專電)新加坡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宣判,中華民國政府贏得巴紐案官司,有權向外交掮客金紀玖追討2980萬美元的建交款,中華民國外交部官員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將盡全力追回款項。


中華民國控告金紀玖案,在今年5月由星國高等法院判決勝訴,可追討2980萬美元;但根據法律,金紀玖可以再上訴1次,今天下午近3時再度開庭,金紀玖並未現身,大法官也未啟動視訊對話,僅由金紀玖的委託律師答辯,整個審理時間約1個小時。


金紀玖委託律師在上訴庭中強調這筆款項是由陳水扁政府時期的官員授權轉入私人帳戶,因此有權使用,且另強調款項都使用在建交用途,若是有心私吞,一開始就會把錢全部轉走,力辯款項並無不法流向。


不過,今天出庭的大法官認為辯詞應有證據,但看不到金紀玖方面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還在庭上多次對律師的答辯提出質疑,因此認定上次審判結果正確,不需更改,也就是在中華民國終止與巴紐案建交計畫後,金紀玖等人應依照原先約定,把2980萬美元歸還給中華民國,金紀玖無翻盤機會,中華民國在巴紐案上獲得最終勝利。


台灣政府關心此案發展,今天也派代表到場聆聽審判,外交部法律條約司科長陳首翰聆聽審判後表示,今天的判決結果是遲來正義,但很高興這個正義終於來到,過去2年以來對金紀玖及先前吳思材提出的求償訴訟都先後被確定勝利,接下來會全力追討款項。


代表中華民國政府訴訟的呂俊昭律師則對中央社記者表示,今天上訴庭由大法官親自聆聽,接受我們的陳詞,強調這筆錢是要跟巴紐建交的經費,而未完成建交任務,對方就應該還錢,所以判中華民國政府勝訴,可以追討這2980萬美元,同時也可說還了外交部一個清白。


呂俊昭指出,求償訴訟暫告一段落,但中華民國政府仍繼續委託律師事務所追討建交款,強調這筆款項是民脂民膏,每一分錢都要拿回來。


不過,中華民國政府過去已陸續先追討回吳思材等部分的建交款,合計目前已追回約600萬美元。


巴紐案是於2006年,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同意委託金紀玖、吳思材和巴紐談判建立外交關係,外交部並把2980萬美元匯入金、吳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但之後建交暫緩,但金及吳2人避不見面,直到2008年在政權交替前,外交部委託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對金、吳2人提出訴訟,要求2人還款。991019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新加坡傳真   99年10月19日)
回覆 這種花的錢才多,還被 在10/31/2010 1:06:12 AM的回覆:
巴紐案台灣勝訴         金紀玖須還款
         更新日期:2010/10/19         20:49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新加坡19日專電)新加坡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宣判,中華民國政府贏得巴紐案官司,有權向外交掮客金紀玖追討2980萬美元的建交款,中華民國外交部官員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將盡全力追回款項。


中華民國控告金紀玖案,在今年5月由星國高等法院判決勝訴,可追討2980萬美元;但根據法律,金紀玖可以再上訴1次,今天下午近3時再度開庭,金紀玖並未現身,大法官也未啟動視訊對話,僅由金紀玖的委託律師答辯,整個審理時間約1個小時。


金紀玖委託律師在上訴庭中強調這筆款項是由陳水扁政府時期的官員授權轉入私人帳戶,因此有權使用,且另強調款項都使用在建交用途,若是有心私吞,一開始就會把錢全部轉走,力辯款項並無不法流向。


不過,今天出庭的大法官認為辯詞應有證據,但看不到金紀玖方面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還在庭上多次對律師的答辯提出質疑,因此認定上次審判結果正確,不需更改,也就是在中華民國終止與巴紐案建交計畫後,金紀玖等人應依照原先約定,把2980萬美元歸還給中華民國,金紀玖無翻盤機會,中華民國在巴紐案上獲得最終勝利。


台灣政府關心此案發展,今天也派代表到場聆聽審判,外交部法律條約司科長陳首翰聆聽審判後表示,今天的判決結果是遲來正義,但很高興這個正義終於來到,過去2年以來對金紀玖及先前吳思材提出的求償訴訟都先後被確定勝利,接下來會全力追討款項。


代表中華民國政府訴訟的呂俊昭律師則對中央社記者表示,今天上訴庭由大法官親自聆聽,接受我們的陳詞,強調這筆錢是要跟巴紐建交的經費,而未完成建交任務,對方就應該還錢,所以判中華民國政府勝訴,可以追討這2980萬美元,同時也可說還了外交部一個清白。


呂俊昭指出,求償訴訟暫告一段落,但中華民國政府仍繼續委託律師事務所追討建交款,強調這筆款項是民脂民膏,每一分錢都要拿回來。


不過,中華民國政府過去已陸續先追討回吳思材等部分的建交款,合計目前已追回約600萬美元。


巴紐案是於2006年,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同意委託金紀玖、吳思材和巴紐談判建立外交關係,外交部並把2980萬美元匯入金、吳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但之後建交暫緩,但金及吳2人避不見面,直到2008年在政權交替前,外交部委託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對金、吳2人提出訴訟,要求2人還款。991019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新加坡傳真         99年10月19日)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