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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包庇色情業 前法官逃大陸被逮
發表人 李東穎  

發表日期

10/29/2010 3:50:08 AM
發表內容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010/201010280596550.html

包庇色情業   前法官逃大陸被逮      
2010/10/28   23:00   華視新聞

前台南地方法院法官李東穎,十年前,因為包庇色情行業,被法院判刑11年2個月,案件不斷上訴,但遭到駁回,去年李東穎沒有到案,逃到大陸去,移民署和大陸公安合作,終於將這名落跑法官,遣返回台。戴著帽子口罩,他,就是前法官李東穎,通緝犯身份,被警員押解回台,一出機場,調查員立刻上前,將他逮捕。點點頭,李東穎知道,自己難逃法網,瘦弱的身型,逃到大陸的他,其實日子不難過,因為他,在台灣,有個筆名叫李知遠,出版司法考試的書籍,要考司法官,大家都買他的書,版稅賺很多,只是十年前,李東穎投資女友開的理容院,只是這理容院,卻帶點情色,李東穎不但沒有檢舉,反而關說警方,身為法官,不但圖利自己,也包庇色情,案件經過最高法院判刑11年2個月期刑定讞,但準備發監執行時,李東穎卻逃跑了,跑到大陸珠海,當個被通緝的法官,知法犯法,僅管行事低調,最後還是難逃法網。邱韻如 蕭鈺燁楊諮宜綜合報導。
回覆 在10/29/2010 4:22:16 AM的回覆:
若此則新聞屬實
那真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一個信佛很虔誠的人   沒想到竟然幹出此等事情來
回覆 ORZ 在10/29/2010 4:40:09 AM的回覆:
包庇色情判11年   法官李東穎自中押返
   更新日期:2010/10/29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林俊宏、項程鎮/台北報導〕這是第一個從中國押解回國的前法官!前台南地方法院法官李東穎,因與婚外情女友共同插乾股投資色情業,且多次利用職權關說包庇,被最高法院判處徒刑11年2個月定讞;但李東穎趁發監執行前潛逃赴中國,逃匿1年多後,經移民署、調查局追緝外逃小組合作,昨晚將他從中國廣州押解遣返回台,由調查局南機站接手訊問後,押送嘉義地檢署歸案。


司法官第34期結業的李東穎,自84年派任台南地院法官,88年在上班時間跑去護膚中心,由指壓小姐江淑貞服務,兩人交往後,發展成男女朋友,李後來在護膚中心老闆冉昌隆邀約下,在冉另開的色情美容店「午夜城」插乾股。


逃亡一年多   想改躲馬國


李東穎明知「午夜城」從事色情性交易,卻在警察臨檢時,到派出所或打電話關說,聲稱被查獲的負責人是他線民,要求多關照,次數多達7次,最高法院97年10月將他判刑11年2月、褫奪公權8年定讞。李東穎被判有罪確定後,卻在去年6月發監執行前偷渡中國,嘉義地檢署遂發佈通緝令。


李東穎本欲持偽造的馬來西亞護照,自珠海逃往馬來西亞,被中國公安單位察覺有異狀,通知國內有關當局。移民署掌握相關情資,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與中國公安部門進行情資交換,協調中國公安於昨午逮捕李東穎,搭乘華航班機返國。


移民署長謝立功表示,自去年6月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以來,雙方合作頗具成效,移民署未來將持續開拓兩岸聯繫管道,建立犯罪情資交換平台,提升「防制跨國犯罪」的成效。


潛中國法官   還有張炳龍


目前潛逃國外的貪污索賄司法官有兩人,除昨天遣返李東穎,還有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也藏匿在中國;張炳龍是透過在押律師邱創舜,行賄高院法官房阿生及蔡光治,以利在更四審時獲改判無罪,但最後仍被判11年定讞,也在發監執行前潛逃中國,目前仍通緝中;據了解,張炳龍以電子郵件和在台妻子聯繫,檢調已鎖定行蹤,有把握近日將他緝捕歸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真扯!竟然還在上班時間去色情護膚店
回覆 又有神被抓 在10/29/2010 5:08:29 AM的回覆:
神做壞事又被抓到了
回覆 一個這麼好的老師唉 在10/29/2010 7:20:17 AM的回覆:
當年在志光學儒,一位口碑這麼好的老師,一位書寫得幾乎有一半的考生看過他的書的作者(書店裡老師的書兩種都是一大排),當年橫掃全國補習班的刑訴權威名師,今天竟然落到這個下場......
回覆 123 在10/29/2010 7:20:25 AM的回覆:
這個法官是誰?
回覆 很多 在10/29/2010 8:29:21 AM的回覆:
年前在志光網站   ,   就很多人在猜   ,   李東穎   是否就是李知遠?
怎都沒網友發現啊?
我還買他的書呢   我當時還說寫得不怎麼樣,很多都是重複內容,但就遭他的粉絲圍剿。我也上過他的課,人很瘦小   都是穿襯衫打領帶。說話感覺就是像寫的序一樣,感覺很有質感。
回覆 司法 在10/29/2010 8:46:17 AM的回覆:
李東穎司法世家   曾是補教名師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2010.10.29   02:50   am   
   
      
台南地院前法官李東穎出身司法世家,因涉足情色場所而誤入歧途,他昔日的同事都感到惋惜;比較特別的是,他在潛逃出境前曾是補教界名師,有人因上他的課考上律師或司法官。

李東穎是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卅四期結訓,他的父親曾擔任司法官,退休後轉任律師,叔叔也是律師,表哥是二審檢察官,堪稱司法世家。

案發時同事都很驚訝,認為李東穎是好丈夫,下班就回家,很難相信他會有婚外情,甚至經營色情護膚店。

當時他的表哥任職台南地檢署,也是偵辦此案的專案小組成員,原本他的表哥要執行拘提,但為避嫌,改由另名檢察官率隊。

李東穎的表哥曾向其他同事說,他辦表弟涉及不法「辦得很痛苦」,看到李東穎被上手銬,更難過到極點。

李東穎因涉及不法遭起訴,台南地院為避嫌也聲請移轉管轄,由嘉義地院審理。李東穎遭監察院彈劾,並遭公懲會撤職。

官司一打九年,這段期間他以「李知遠」為名在補習班教授刑事訴訟法,是補習界的名師,還出函授教材。有不少人上他的課,在司法特考中金榜題名。

台南地檢署偵辦李東穎案,還查出有刑事小隊長因李東穎關說而隱匿臨檢紀錄表,遭判刑四月,但法官予以緩刑。另查獲消防隊員向李東穎經營的護膚店收賄,這名消防隊員也被判刑。


   
圖/聯合報提供
   

【2010/10/29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5940777.shtml
回覆 22 在10/29/2010 9:13:41 AM的回覆:
確定李東穎就是李知遠,因為東森新聞都直接就說他在補習班授課了,如果不是真的,東森就準備被告了....
回覆 走錯路 在10/29/2010 9:14:24 AM的回覆:
瘦弱的身型,逃到大陸的他,其實日子不難過。
因為他,在台灣,有個筆名叫李知遠,出版司法考試的書籍,要考司法官,大家都買他的書,版稅賺很多。


-----------------------------
從這個案例可知,當司法官是不錯,但CP值不高,否則李東穎他不會為了想多賺錢包養情婦,而去投資女友開的理容院及包庇色情。


但頂尖優秀的法律人,當個出色的好老師與好作者,應該是很好的選擇,同時也是廣大學子們的福音。
(因為不論是司法官或律師,走訴訟實務,其實是一件很煩的事)







(轉)
包庇色情業   前法官逃大陸被逮

前台南地方法院法官李東穎,十年前,因為包庇色情行業,被法院判刑11年2個月,案件不斷上訴,但遭到駁回,去年李東穎沒有到案,逃到大陸去,移民署和大陸公安合作,終於將這名落跑法官,遣返回台。戴著帽子口罩,他,就是前法官李東穎,通緝犯身份,被警員押解回台,一出機場,調查員立刻上前,將他逮捕。點點頭,李東穎知道,自己難逃法網。

瘦弱的身型,逃到大陸的他,其實日子不難過。
因為他,在台灣,有個筆名叫李知遠,出版司法考試的書籍,要考司法官,大家都買他的書,版稅賺很多。

只是十年前,李東穎投資女友開的理容院,只是這理容院,卻帶點情色,李東穎不但沒有檢舉,反而關說警方,身為法官,不但圖利自己,也包庇色情,案件經過最高法院判刑11年2個月期刑定讞,但準備發監執行時,李東穎卻逃跑了,跑到大陸珠海,當個被通緝的法官,知法犯法,僅管行事低調,最後還是難逃法網。

回覆 PPO 在10/29/2010 9:16:00 AM的回覆:
   李東穎         是否就是李知遠?

不是


因為   李東穎         都逃到大陸
李知遠的教學光碟都是新的
難道隔岸錄影嗎?

所以別亂誹謗啊!
回覆 你應該貼去 在10/29/2010 9:19:14 AM的回覆:
你應該貼去      公職王吧

那比較多他的粉絲,他們還監信他們的老師,會如此

會被圍剿喔!            不能說他的不是
回覆 剛剛新聞 在10/29/2010 9:21:43 AM的回覆:
東森說李東穎化名李知遠。
回覆 PPO 在10/29/2010 9:21:50 AM的回覆:
李東穎就不是李知遠啊!
回覆 呵呵有趣 在10/29/2010 9:21:50 AM的回覆:
公職王   裡面很多像PPO(上上篇)

新聞內容都具名某某某,在補習班上過課

他們依然還監信老師不會如此,有種到瘋狂的地步了
回覆 有趣 在10/29/2010 9:24:37 AM的回覆:
東森說李東穎化名李知遠了,這樣報導就要負法律責任了

怎麼還有人一直再幫這位老師,說不是他????

回覆 不過 在10/29/2010 9:26:11 AM的回覆:
新聞好像對於他的犯行,描述的不是很清楚。
包庇色情?
不是要開放賣淫了嗎?

回覆 屁屁 在10/29/2010 9:27:14 AM的回覆:
PPO   在2010/10/29   上午   09:16:00的回覆:
         李東穎     是否就是李知遠?

不是


因為         李東穎     都逃到大陸
李知遠的教學光碟都是新的
難道隔岸錄影嗎?

??????????????????????????????????????????????????????
妳確定嗎?
回覆 22 在10/29/2010 9:29:13 AM的回覆:
PPO   在2010/10/29   上午   09:16:00的回覆:
         李東穎     是否就是李知遠?

不是


因為         李東穎     都逃到大陸
李知遠的教學光碟都是新的
難道隔岸錄影嗎?

所以別亂誹謗啊!
---------------------------------------------
李知遠的錄影光碟沒有最新的了,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如果有人誹謗,請李知遠去告東森。
又,從李知遠最近的書-刑事訴訟法與一些選擇題的著作,都已經找人合編著了,就可以知道以後這些書不會有李知遠自己掛名的書了...
回覆 ●值得檢討喔!● 在10/29/2010 9:30:34 AM的回覆:
真扯!竟然還在上班時間去色情護膚店
還有印象嗎,前幾天,不是也有一個法官,上班時間去做那種事.........事後他說為了要治陽委>:<


是過的太閒,還是案件不夠多啊?
【最重要的是怎會上班時間去啊?太扯了啦】
回覆 聽妳在打噴嚏 在10/29/2010 9:31:45 AM的回覆:
難道是鬼喔?
回覆 聽說 在10/29/2010 9:32:43 AM的回覆:
司法官的案件量一個月會進來百件。
中午休息時間去護個膚似乎也不為過。

賣淫都要合法化了,更何況買淫現在又不犯法。

難不成公務員不能去三溫暖?
回覆 真是一個大叭哺 在10/29/2010 9:34:36 AM的回覆:
又再聽說了,是自己亂說,都用【聽說】來說明
回覆 在10/29/2010 9:35:27 AM的回覆:
原來他是作者喔...
書序裡面好像透露他信佛的樣子...
最近的書也是合編...
真是...
但應該也還好...關在裡面還是可以進修改版...
有點諷刺.
回覆 信佛? 在10/29/2010 9:44:40 AM的回覆:
信佛應該不是加重刑罰事由吧?!

信佛不代表就沒有貪念,不然就是佛不是人了,還信甚麼?!
回覆 好文 在10/29/2010 9:48:45 AM的回覆:
http://www.wretch.cc/blog/chenyuhan/17973876

因為這個法官的新聞而寫了一篇文章
個人覺得寫的不錯

大家看看

回覆 哪裡好? 在10/29/2010 9:54:46 AM的回覆:
看了一下,看不出來他是要考還是不考。
回覆 在10/29/2010 10:04:26 AM的回覆:
如果當初李知遠考上司法官,不去報到
好好專心教書與寫書
依他過去補習與賣書的成績來看
他過得生活一定比司法官的生活好


現在爆發的他包養情婦的事
也只是"補教人生"番外篇



一個人
又要名又要權又要地位
還又要錢

當然會是這種下場

回覆 在10/29/2010 10:04:27 AM的回覆:
如果當初李知遠考上司法官,不去報到
好好專心教書與寫書
依他過去補習與賣書的成績來看
他過得生活一定比司法官的生活好


現在爆發的他包養情婦的事
也只是"補教人生"番外篇



一個人
又要名又要權又要地位
還又要錢

當然會是這種下場

回覆 好文 在10/29/2010 10:10:02 AM的回覆:
你是沒看那位版友個人資料嗎?
他沒考啊!但是他的工作還不錯啊!
你這種程度還想來考司法特考,去睡覺比較快!
回覆 拜託 在10/29/2010 10:13:15 AM的回覆:
他說他明年會回戰場,那他今年應該有去考(練筆)。

你怎麼說他沒考?
回覆 真好笑 在10/29/2010 10:15:11 AM的回覆:
自己不看完全文,還說別人程度差,

隨便啦!你先講講他今年有沒有去考阿!你又怎麼知道他沒考?他不是說今年會考?預計考?到底去考了嗎?

回覆 O 在10/29/2010 10:15:47 AM的回覆:
還有人看網頁個人資料...
我隨便影一下就離開了   無啥可看的
回覆 結論 在10/29/2010 10:17:03 AM的回覆:
司法官律師才是王道!

要堅定信念,切不可三心二意,藕斷絲連。

回覆 99 在10/29/2010 10:18:12 AM的回覆:
連蘋果日報也是報導李東穎用李知遠的名字在補習班教書,不相信的人可以請李知遠把蘋果日報與東森一起列為共同被告....,
回覆 胯胯其談 在10/29/2010 10:19:03 AM的回覆:
為自己沒上榜找藉口,

然後又是最沒格調的「練筆」

看太多這樣的人,

是我的話,每一次都是全去考,上榜是對自己再一次的肯定,

未上榜就是謙虛接受,再接再厲準備,

人生最重要的是~~「對自己負責」,而非只是怕別人看笑話!找一堆理由

於事無補!
回覆 ㄎㄎ 在10/29/2010 10:19:35 AM的回覆:
別人考不考很重要嗎?
重要的是你們考上了嗎?
沒考上,好好努力別嘴泡
考上了,人生的開始
這種事都能吵,還敢說唸法律考司法官、律師
乾脆大學開一個吵架系好了。
回覆 奇怪 在10/29/2010 10:19:59 AM的回覆:
爭執李東穎是不是李知遠有啥用?
難不成你們想陪他進去關嗎?

回覆 我看 在10/29/2010 10:21:40 AM的回覆:
你自己也在打嘴砲!

不過也對!坐而言不如起而行,講再多都沒用,默默做。
回覆 先把 在10/29/2010 10:24:37 AM的回覆:
判決找出來。
看看他是如何包庇色情。
回覆 這也能爭 在10/29/2010 10:25:39 AM的回覆:
奇怪   在2010/10/29   上午   10:19:59的回覆:
爭執李東穎是不是李知遠有啥用?
難不成你們想陪他進去關嗎?

---------------------
那本書
作者可能會有OOO人,一起在獄中共同著作掛名


李東穎是不是李知遠,這也能爭
真是XOVAS....
難怪法律人
常被外系的人說:
固執己見
好鬥
回覆 淺短 在10/29/2010 10:26:39 AM的回覆:
非常可笑,上榜對自己肯定,誰說上榜才是對自己肯定,肯定自己的方式很多啊!八股思想,難怪一堆司法人員傲慢,就是因為認定自己考上就是天就是王就是神。

依你的觀念上榜就是肯定自己,對你而言沒錯。
但是不適合全部的人,有人在別的產業或非司法官領域發光發熱也有成就,這也是肯定自己啊!

那今年有8~9   成沒上榜的不就是沒肯定自己囉!
你講的話太武斷

我也看太多一直考試,沒任何事業基礎或收入能力的人,就在旁邊吠吠吠吠,嫉妒別人比他有成就,最後落一句,他又沒考上什麼國考,不算成功。


那國泰集團蔡X圖台大法律系畢業有去考司法官嗎?
那一堆法律系教授很多都沒考司法官啊
你去罵他們好了


幫幫忙吧∼沒能力生存就說一聲
靠國考拉台身價啊∼真不知是肯定自己還是自卑?
回覆 進了法律系 在10/29/2010 10:27:29 AM的回覆:
真是XOVAS....
難怪法律人
常被外系的人說:
固執己見
好鬥
---------------
不是如同把自己禁錮起來了嗎?

當了司法官更是。
回覆 只能說 在10/29/2010 10:31:01 AM的回覆:
這本來就是個人取向。

有誰念法律系就是要當司法官律師?

大家都在摸索。

最重要的總要混出點名堂,還有,不要對律師司法官藕斷絲連,要離開就離開,不要剪不斷理還亂。
回覆 1 在10/29/2010 10:35:00 AM的回覆:
這也能爭
   在2010/10/29   上午   10:25:39的回覆:

李東穎是不是李知遠,這也能爭
真是XOVAS....
難怪法律人
常被外系的人說:
固執己見
好鬥
......................
不爭,那你來這的板幹什麼?
人生本來就是要鬥爭的,李敖也如此認為..
回覆 屁啦 在10/29/2010 10:35:14 AM的回覆:
這也能爭   在2010/10/29   上午   10:25:39的回覆:
奇怪         在2010/10/29         上午         10:19:59的回覆:
爭執李東穎是不是李知遠有啥用?
難不成你們想陪他進去關嗎?

---------------------
那本書
作者可能會有OOO人,一起在獄中共同著作掛名


李東穎是不是李知遠,這也能爭
真是XOVAS....
難怪法律人
常被外系的人說:
固執己見
好鬥
>>>>>>>>>>>>>>>>>>>>>>>>>>>>>>>>>>>>>>>>>>>>>>>
不然咧
回覆 在10/29/2010 10:35:44 AM的回覆:
這是國考討論版,當然想上榜才會來,

上榜當然是一種肯定,不然上榜又不肯定自己,何必去考?


要做別的產業趕快去,沒人攔你

不要沒上榜,一被刺到就跟火雞一樣.......憾!!

回覆 上榜 在10/29/2010 10:37:37 AM的回覆:
絕對是肯定自己的方式(之一)。
回覆 叭哺 在10/29/2010 10:43:08 AM的回覆:
淺短   在2010/10/29   上午   10:26:39的回覆:
非常可笑,上榜對自己肯定,誰說上榜才是對自己肯定,肯定自己的方式很多啊!八股思想,難怪一堆司法人員傲慢,就是因為認定自己考上就是天就是王就是神。

依你的觀念上榜就是肯定自己,對你而言沒錯。
但是不適合全部的人,有人在別的產業或非司法官領域發光發熱也有成就,這也是肯定自己啊!

那今年有8~9         成沒上榜的不就是沒肯定自己囉!
你講的話太武斷

我也看太多一直考試,沒任何事業基礎或收入能力的人,就在旁邊吠吠吠吠,嫉妒別人比他有成就,最後落一句,他又沒考上什麼國考,不算成功。


那國泰集團蔡X圖台大法律系畢業有去考司法官嗎?
那一堆法律系教授很多都沒考司法官啊
你去罵他們好了


幫幫忙吧∼沒能力生存就說一聲
靠國考拉台身價啊∼真不知是肯定自己還是自卑?
.............................................................................................................
你不也是靠來此叫一叫   才有成就感嗎?
回覆 短淺?好像形容性氣關 在10/29/2010 10:44:08 AM的回覆:
啊你的能力是真的很強喔!

在別的產業是混出個什麼名堂?

又是什麼年收入不比司法官差囉!恭喜你啊!你應該可以做那個產業到

老,根本不用國考(也不會上)

好好做,自己當老板最好,不用來考!
回覆 請參照討論主題 司法 在10/29/2010 10:46:00 AM的回覆:
聽說   在2010/10/29   上午   09:32:43的回覆:
司法官的案件量一個月會進來百件。
中午休息時間去護個膚似乎也不為過。
賣淫都要合法化了,更何況買淫現在又不犯法。
難不成公務員不能去三溫暖?   

真是一個大叭哺   在2010/10/29   上午   09:34:36的回覆:
又再聽說了,是自己亂說,都用【聽說】來說明   
-----------------
1、司法官一個月要接80~100         件案子,在發現真實及保障人權下,這兩句無法用。如果要發現真實、保障人權,一件案子認真追查,另99件的當事人會抗議,因為司法官的案件有時效性,因此九成司法官都是有多少證據辦多少,就算懷疑案情不單純,也不會自己另行追查。導致很多人說司法不公,但請諒解司法官一個人要審100件案件不能面面俱到啊!
   
http://www.lawspace.com.tw/digiBoard/default.asp?ID=17025&page=1
回覆 MSN比較快 在10/29/2010 10:46:54 AM的回覆:
請問愛鬥嘴的你們
要不要彼此互換一下MSN
這樣會比較快一點      ^^
回覆 又爆吵了 在10/29/2010 10:47:57 AM的回覆:
快閃人!
回覆 找到判決了 在10/29/2010 11:06:25 AM的回覆: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95年度重上更(三)字第434號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231號中華民國91年6月13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89年度偵字第10821、10827、13105、14085、14086號)
回覆 叭哺來叭哺去 在10/29/2010 11:16:34 AM的回覆:
你也在叭哺   啊啊啊啊啊

沒考上也在這邊

你不也是靠來此叫一叫         才有成就感

還有規定來這邊一定是考國考呢?真是好笑

主觀還是主觀

沒工作沒考上就在那邊幻想

看到別人沒考國考卻在別的領域有好工作就在那邊嫉妒

唉呀∼別自己安慰自己啦!

如果人生目標是考試
考上就是肯定自己絕對沒錯

但是如果你一直像現在考不上了呢?
之後找工作連工友都做不成怎麼辦?




上面也有人說啦∼考國考就是肯定自己的方法∼∼其中之一
這才是正確說法



別目前什麼都沒有也可能之後什麼都考不上就在那靠來靠去,嫉妒別人!

為何不多看看那些沒考國考的人(或考了幾次沒考上)也有一番成就他們的優點呢?



只會空泛的說一堆鳥話




簡單問一句,你那麼想肯定自己
那現在肯定了嗎?
若沒有,你要花多少時間肯定自己?
大叭哺
回覆 叭哺 在10/29/2010 11:19:13 AM的回覆:
叭哺   在2010/10/28   下午   02:23:02的回覆:
乾脆給妳們開個辯論論壇                  不要再叭哺了
回覆 考上的鐵定比你多 在10/29/2010 11:20:34 AM的回覆:
何必幻想?

上榜次數鐵定比你多,連律師都有

如果我說的是實話,那你一輩子考不上任何一次,

請大家從頭到尾看一遍,是誰先挑釁的,

動輒說人短淺,動輒說國考不好,何必來??

考不上不要叫......................
回覆 66 在10/29/2010 11:24:15 AM的回覆:
最近是怎麼了,怎麼每個話題最後都是講這樣?
回覆 在10/29/2010 11:28:11 AM的回覆:
上榜次數鐵定比你多,連律師都有


那你來幹什麼??


你會不會筆誤??應該寫:落榜次數比你多,連律師都落榜



短淺叫挑釁?你自己寫了什麼呢?你寫的都對啦,別人都錯!
看∼還看在說你啦!





回覆 另一說 在10/29/2010 11:33:23 AM的回覆:
為自己沒能力在社會生存找藉口,

然後又是最沒格調的「一直考試」

看太多這樣的人,

一考再考

考不上看別人沒考了,卻能闖出成就

就在那邊生氣。

我都已經請你去問台大那些教授為何不去考國考呢?為何不去跟那些法律教授說你們沒考上是沒肯定自己喔!



回覆 八堵 在10/29/2010 11:47:44 AM的回覆:
叭哺來叭哺去   在2010/10/29   上午   11:16:34的回覆:
你也在叭哺         啊啊啊啊啊

沒考上也在這邊

你不也是靠來此叫一叫     才有成就感

還有規定來這邊一定是考國考呢?真是好笑

主觀還是主觀

沒工作沒考上就在那邊幻想

看到別人沒考國考卻在別的領域有好工作就在那邊嫉妒

唉呀∼別自己安慰自己啦!

如果人生目標是考試
考上就是肯定自己絕對沒錯

但是如果你一直像現在考不上了呢?
之後找工作連工友都做不成怎麼辦?




上面也有人說啦∼考國考就是肯定自己的方法∼∼其中之一
這才是正確說法



別目前什麼都沒有也可能之後什麼都考不上就在那靠來靠去,嫉妒別人!

為何不多看看那些沒考國考的人(或考了幾次沒考上)也有一番成就他們的優點呢?



只會空泛的說一堆鳥話




簡單問一句,你那麼想肯定自己
那現在肯定了嗎?
若沒有,你要花多少時間肯定自己?
大叭哺
   

   
回覆      叭哺   在2010/10/29   上午   11:19:13的回覆:
   
.....................................................................................................
廢話一堆
回覆 你也寫了廢話 在10/29/2010 11:53:12 AM的回覆:
八堵   在2010/10/29   上午   11:47:44的回覆:
.....................................................................................................
廢話一堆
回覆 間接證實法官也很色 在10/29/2010 11:59:51 AM的回覆:
真扯!竟然還在上班時間去色情護膚店
還有印象嗎,前幾天,不是也有一個法官,上班時間去做那種事.........事後他說為了要治陽委>:<


是過的太閒,還是案件不夠多啊?
【最重要的是怎會上班時間去啊?太扯了啦】
回覆 素質呢? 在10/29/2010 1:09:50 PM的回覆:
在這邊發表什麼文章都沒關係,
重點是說自己考上什麼什麼的,
就算大家相信你考上什麼之類,
但是所寫的文章或內容感覺沒
有素養、教養,讓人很難相信
因為網路上說自己考上什麼的
公開姓名最快讓大家看一看,
還可以向你請益唸書考試方法
回覆 緋紅色書皮 在10/29/2010 1:15:42 PM的回覆:
素質呢?   在2010/10/29   下午   01:09:50的回覆:
在這邊發表什麼文章都沒關係,
重點是說自己考上什麼什麼的,
就算大家相信你考上什麼之類,
但是所寫的文章或內容感覺沒
有素養、教養,讓人很難相信
因為網路上說自己考上什麼的
公開姓名最快讓大家看一看,
還可以向你請益唸書考試方法
------------------------
那要請教考試方法的人
是不是也要公開姓名以示誠意呢?
回覆 九官鳥 在10/29/2010 1:20:40 PM的回覆:
你也寫了廢話   在2010/10/29   上午   11:53:12的回覆:
八堵         在2010/10/29         上午         11:47:44的回覆:
.....................................................................................................
廢話一堆
>>>>>>>>>>>>>>>>>>>>>>>>>>>>>>>>>>>>>>>>>>>>>>>
ㄚㄚ
回覆 素質呢? 在10/29/2010 1:31:44 PM的回覆:
轉移話題的功力一流
佩服佩服,我不多說
了,要說自己已考上
N個考試隨你說,但
是,文章看不出有這
樣的素質。我的想法
就是這樣,若是真的
考上,也只是讓一般
老人家常說的「唸書
念到哪了」(閩南語)
不想跟你筆戰,先說
抱歉得罪之處請多見
諒。
回覆 善的循環 在10/29/2010 1:42:07 PM的回覆:
先說
抱歉得罪之處請多見
諒。

--------------------
+1

心胸如此大量
真是值得讚賞

也希望日後大家皆能有此良好素質
為自己也為大家,共同塑造一個良善循環的討論空間

否則
打嘴泡
於已無益
對人無聊
反而辜負老師提供這一良好免費討論空間的美意
回覆 我也抱歉 在10/29/2010 1:51:09 PM的回覆:
我也抱歉!

一時氣急而已,請見諒!
回覆 確非幻想 在10/29/2010 1:59:10 PM的回覆:
還是抱歉!我終於搞懂了!

應該是本人先批判到這篇文章http://www.wretch.cc/blog/chenyuhan/17973876

倘確如是,再說聲抱歉!本人亦無意筆戰!
回覆 贊同 在10/29/2010 5:54:11 PM的回覆:
http://www.wretch.cc/blog/chenyuhan/17973876
我不懂這篇文章為何要批判呢?轉貼者只是說要分享,不過都已經誤會冰釋,大家以後好好講就好了。和氣才能有好運。我蠻羨慕那位文章的作者的工作,感覺他很厲害,我要好好努力了。
回覆 3個字【貪又色】 在10/30/2010 2:34:00 PM的回覆:
色字頭上一把刀
回覆 這輩子完了 在10/30/2010 2:36:35 PM的回覆:
身為法官,包庇色情業   ,之後又逃大陸被逮.....

這樣會關一輩子吧!

明知又故犯又偷渡,可能無期嗎?
回覆 考生的無奈 在10/30/2010 4:05:02 PM的回覆:
全世界只有司法官工作最重
其他人的工作都不算什麼
就算有人說他每天加班到晚上十二點
司法官也會說:我都把案子帶回家寫

難怪大家都說司法官是神
其他人做得跟牛跟狗一樣也比不上一個月接「幾百件」案子的法官
因為他們最偉大了
其他人做的事都是小事         都沒什麼好喊辛苦的         都是該死的
這個社會本來就是不公平的
但是得了便宜又賣乖的人最可惡
回覆 屁啦 在10/30/2010 4:12:15 PM的回覆:
法官案量大   健康問題成隱憂
   更新日期:2010/10/30   12:50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0日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許增男上週因身體不適住院,不料住院不到一週,28日就因急性白血症過世,甚至住院期間還掛念手上仍有判決書沒寫完,讓法官健康問題再度浮上檯面。


高院指出,許增男上週在高院開庭時,已身體不適,也有其他法官發現他有異狀,且許近來承審案件複雜,研判可能積勞成疾引發急性白血症。


法官因積勞成疾案例層出不窮,民國89年1月間,當時擔任台北地方法院庭長的林孝城因猛爆性肝炎病逝;1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陳姓女法官也在民國91年間,因積勞成疾引發急性白血症過世,臨終前還叮嚀前往探視她的法官別熬夜,保重身體,雖令人唏噓,但也顯示法官案件量負荷大,健康問題令人憂心。


1名高院法官指出,高院的案件與卷證資料比地院多又複雜,每個法官平均手上案件約40到60件,部分法官常工作超時,甚至假日還到法院加班,工作壓力可見一斑。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說,現行制度40歲以上法官每年都有健康檢查,司法院也知道法官案件負荷量很大,從制度面改善實屬不易,但司法院仍會想辦法研擬相關措施紓解法官案量,現階段鼓勵各法院舉辦紓壓、運動。


1名資深法官說,法官健檢結果通常除了胃方面的疾病外,多數也都有過勞、睡眠品質不佳的問題,雖然醫生都會叮嚀多休息,但是法官工作性質專屬性高,即使休假、休息也不像行政機關有代理人,判決還是得靠自己寫。


高院發言人陳晴教說,以高院來說,雖常舉辦社團活動,平常也鼓勵法官運動,但多數法官責任感重,會擔心案件無法如期結案,仍把重心放在工作上。


司法院人事處指出,許增男因服務超過35年,因而可比照公務人員撫卹辦法,領取年撫卹金或一次撫卹金,若是因公死亡可領取較高撫卹金。
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


最近幾個新聞報導的法官,都是利用上班的時間去做愛做的事

這樣會很累???
回覆 不是只有司法官累 在10/30/2010 4:19:57 PM的回覆:
法官上班又不用打卡,想睡覺還可以睡

那書記官呢?錢領的少,還要陪你加班.....上班又要打卡

【會出問題的、上報...出狀況的都是司法官,就是太放任了】

累?
回覆 名單 在10/30/2010 4:34:59 PM的回覆:
引用自   http://blog.sina.com.tw/milk100/article.php?pbgid=56496&amp;entryid=581409
【表一】八十八至九十三年公懲會對司法人員懲處案件一覽表

彰化地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涉及不良場所,並建議煙毒犯利用肥皂擦傷下體,以便保外就醫。撤職,停止任用。(88.12.30)
台北地院法官林宏信對不動產拍賣品估價草率,價差達千萬元之譜,記過一次。(88.12.30)
高雄高分院法官林富村與配偶共同違法投資開公司進行商業行為,記過一次(89.5.26)。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楊貴森參加鳳梨宴,獲知內線消息,借鉅款購買台鳳股票149張炒作,後因虧損一千六百多萬,竟接受廠商的一千七百萬的賠償支票;另外,利用上班時間買買股票;財產申報不實。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89.9.29)
高雄高分院檢察署檢察官黃丁全佯允為煙毒犯關說,意圖詐欺三百八十萬。撤職並停止任用四年(89.10.13)。
台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李東穎,上班時間赴美體護膚名店等色情場所,並與服務生發生婚外情;並為色情業者妨害風化案向警方關說;另以插乾股方式投資開設從事色情的美容店,撤職並停止任用二年。(89.11.17)
台北地院法官金學坪喝花酒,並帶花名「彩虹」的酒店女子出場姦淫,被台北市警察局督察人員當場查獲,休職三年。(90.2.23)
彰化地院法官李言孫以無關案情的事辱罵當事人「考上律師有什麼了不起」;侮辱法院院長;申誡一次。(90.5.25)
新竹地院檢察官吳金棟為有公共危險執行案的親戚向承辦檢察官關說延緩一個月執行,記過一次。(90.7.20)
板橋地院檢察署檢察官陳銘祥輕率開出八張搜索票,還任由執行人員於執行搜索後自行填載,事後還遺失五張,執行職務欠謹慎,降二級改敘(90.10.19)。 
臺灣高院法官兼庭長(現已故)黃奠華結識曾鏡明,雙方交往密切,明知曾鏡明官司纏身,卻安排其甫自大學畢業不久的兒   子黃莊擔任曾鏡明經營富貴得公司總經理,坐領月薪十萬元,下班後更經常流連該公司招待所,並接受價值數萬元之餐桌椅及木雕觀音佛像,且一再為曾鏡明背信官   司撰寫書狀及聲請再審,代向承辦法官關說,並乘機詐騙活動費六百萬元,停止任用兩年。(90.11.2)
台中地院法官洪俊誠監察院彈劾其審理強制辯護案件,案卷內並無公設辯護人的辯護書,或審判筆錄上無公設辯護人為被告   辯護之記載,亦無公設辯護人到庭之記載,或記載有矛盾或錯誤,被付懲戒人卻仍無視該等缺失,逕行判決;暨審理交通事故業務過失致重傷刑事案件,濫權加保羈   押,強制被告與告訴人和解等情,事證明確,記過一次。(91.5.3)
高雄地院候補法官周志賢無正當理由積延案件不進行;遲延交付裁判原本;承辦煙毒犯嚴重違法,判決主文記載是張瓊英,   事實欄卻記載為楊乾生,判決主文與事實矛盾。加上周志賢申辯意旨「待私務處理告一段落,當遵循法官守則指示清除積案」,被認為製作書類草率,欠缺敬業精   神,停止任用一年。(91.7.26)
高雄地院檢察署檢察官秦德進、王朝震及劉昀接受友人之邀喝花酒,秦德進並試圖介入調解友人賭博債務糾紛,秦德進撤職,並停止任用壹年。王朝震休職,期間陸月。劉昀降貳級改敘。(92.2.14)
前台北地院檢察署檢察官陳舜銘已婚仍與張美惠同居生子,然後又與廖月嬌同居;並利用檢察官身份為朋友關說請託,停止任用兩年。(92.4.4)
彰化地院檢察署檢察官吳憲明與彰化當地警局列冊告記的人士往來;並涉及婚外情;另外吳憲明還與彰化地檢的候補檢察官   蕭仁杰及南投地院檢察署檢察官張崇哲喝花酒。吳憲明及張崇哲還有偵辦案件不力,怠忽職責。吳憲明撤職並停止任用壹年。張崇哲降貳級改敘。蕭仁杰降壹級改   敘。(92.8.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前檢察官詹漢山,自行開設窗口核發搜索票;案件未依規定進行,並致羈押人犯逾期,引致當事人赴監院陳情,降壹級改敘(92.9.5) 
高雄地院法官兼庭長趙家光、高雄地院法官陳信伍等人聯絡有前科的毒販趙仲造,要求電召指定的酒店女子到電玩業者陳金   墩的私人招待所喝花酒,並邀高雄地院候補法官李怡諄前往,然後由毒販支付女子陪侍消費的款項,事發後並聯合高雄地院檢察署檢察官陳正達試圖湮滅事證,要陳   正達通知小姐說,「沒看到他」,趙家光被懲處休職兩年、陳信伍休職一年、吳正達降一級改敘及李怡諄記過一次。(93.3.12)
註一:本文懲戒對象任職的服務機關及時間,是以公懲會當時懲戒時為準。
註二:法官和檢察官犯錯,沒有獨立的懲戒機關,是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註三:資料來源:83.01-93.11司法院公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書》
編輯部製表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2.asp?id=1133   
回覆 當司法官好 在10/30/2010 4:41:35 PM的回覆:
憲法第81條
法官為終身職,
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宣告,不得免職


除了上述要件
司法官的地位和身分無法動搖
記過、冷凍等等還是司法官還是可以領錢
因為憲法保障,只要不犯法,道德瑕疵或人際瑕疵(對百姓咆哮、部屬不尊重)都是司法官

所以只要神不犯了天條,永遠都是神
大家別想要司法改革了
快點考上司法官吧
回覆 我覺得 在10/30/2010 4:45:41 PM的回覆:
人啊~皆是犯貝戈戈的,包含我自己在內。太過放任、權利過大,皆會使人麋爛。

所以要適度的約束啦
回覆 111 在10/30/2010 4:52:48 PM的回覆:
這個里東穎,應該是被那位色情業女友迷的暈頭轉向,很多乖寶寶從小一路念書,接觸到花花世界,或是比較會玩手段玩花樣的,根本毫無招架能力,我表姊的老公也是這樣,一路乖乖的念到青蛙研究所,最後栽在一個夜間部畢業的高職妹身上,迷得神魂顛倒,花大把錢當火山孝子買禮物討好對方,還為此拋妻棄子,最後發現這女的劈腿男友成群,不少男友也跟他一樣家有妻小,男生很奇怪,好像很容易因為感情搞到丟掉工作,反而女生傻歸傻,還沒聽過哪個社會上觀念比較有工作地位的女生,因為感情搞得亂七八糟而丟差
回覆 在10/30/2010 5:43:05 PM的回覆:
迷得神魂顛倒~丟了工作
回覆 沒社會歷練都這樣 在10/30/2010 5:59:12 PM的回覆:
台灣許多人很會唸書從小到大都會唸書,不懂社會世故,容易被誘惑,像白紙的人最容易玷污。

回覆 xxx 在10/31/2010 12:09:44 AM的回覆:
樓上說的很對,而且這些社會大學歷練豐富的,很容易看得出來死菜鳥很好耍,根本是手到擒來,只能說李東穎楨的很傻,才當沒幾年法官就出包,用屁股想也知道跟在風塵討生活的牽扯在一起沒好事,虧他還刑庭法官,光怪陸離的事看得還不夠多嗎!講難聽點,被關之後那位紅粉知己會去看他嗎!最倒楣的是他老婆
回覆 喔賣尬 在10/31/2010 12:36:54 AM的回覆:
李知遠!!!
相當的有名~怎麼會這樣???
一手念經一手摸拎
一個人的人生價值到底在哪裡
回覆 真的是虛偽人生啊! 在10/31/2010 12:38:14 AM的回覆:
不知怎形容
回覆 想當官又不自愛 在10/31/2010 9:26:21 AM的回覆:
或許還有再扯的態樣,沒被抓包。

真難想像身為司法官,會如此。

真叫人民情何以堪,有損司法威信。


應要立法啦,像這樣司法官違法

應加重期刑100倍,亦或是連銖九族,以示懲戒。
回覆 xxx 在10/31/2010 12:01:51 PM的回覆:
也不必說他雙面人,一面吃齋唸佛一面又怎樣怎樣的,很大的可能是事情出苞之前,完全沒看過佛經,無肉不歡,出了苞之後,心境才開始轉變,問題就在於有些錯不能犯,犯過了也沒有彌補的機會,想要悔改人家也不給機會,如此而已
回覆 假日施什麼工啊!操! 在10/31/2010 2:12:34 PM的回覆:
有些司法官做到過勞死
有些司法官像是臭狗屎

希望那些廉節的司法官
加強查緝司法界的害群之馬
回覆 心境變了 在10/31/2010 8:03:22 PM的回覆:
也不必說他雙面人,一面吃齋唸佛一面又怎樣怎樣的,很大的可能是事情出苞之前,完全沒看過佛經,無肉不歡,出了苞之後,心境才開始轉變,問題就在於有些錯不能犯,犯過了也沒有彌補的機會,想要悔改人家也不給機會,如此而已
--------------------------
看李知遠寫的序
也認為是如此

回覆 最重要 在10/31/2010 8:10:24 PM的回覆:
問題他是司法官,違不違法,他非常清楚

知法而違法,這樣還要給他機會嗎?

那誰給被害人機會?
回覆 看清楚再激動 在10/31/2010 11:20:59 PM的回覆:
樓上,樓上的網友不是講了嗎"有些錯不能犯,犯過了也沒有彌補的機會",沒人說要給他機會吧
回覆 難說 在10/31/2010 11:47:53 PM的回覆:
沒人說要給他機會吧

這也不是你說的就算,你又不是決策者
回覆 罪與罰 在11/1/2010 12:14:15 AM的回覆:
請不用再打嘴砲了

李知遠現在人已被關在嘉義

他的書,早由別人一起合著改版上市,補習班的課程,更早換別人在上了

不管他是真心悔改或假意做作

他都要為過去其犯行,付出龐大的代價

這是大家法律人要深引為戒的

貪財與好色

要小心

再小心
回覆 QQQ 在11/1/2010 12:47:01 AM的回覆:
沒人打嘴泡吧!
我覺得當司法官好與不好自己立志要當的時候就要知道了。
因為台灣的司法官真的很累!但是別當了之後就以為會很有錢
,最後看透後發現薪水不多就想辦法貪,這很不好的!
回覆 帶藥給他擦吧 在11/1/2010 9:12:47 AM的回覆:
他如果遇到之前任法官時受審判之受刑人,可能會開花吧!

大朵的喔!看外國監獄片,好可怕
回覆 這樣的想法才比較可怕 在11/1/2010 1:53:06 PM的回覆:
....連銖九族?

怎麼還會有這麼落伍又絲毫沒有人權觀念的想法?
回覆 賽啦 在11/1/2010 2:25:25 PM的回覆:
想要人權?(知法違法,不自愛)

自己都不要人權了,還需要別人給你人權嗎?


吃賽啦
回覆 fuj 在11/1/2010 5:29:40 PM的回覆:
前法官被關到監獄不知道會不會受到「特殊」的照顧?
回覆 敬言 在11/1/2010 6:08:28 PM的回覆:
司法官之路      要犧牲自我      
這需要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的熱情
如為名與利      莫入此門

光哥      共勉之
口試加油
回覆 可憐了 在11/1/2010 8:50:17 PM的回覆:
所謂的「特殊」的照顧?


是你任法官時,重判期刑的受刑人,會給你好好的照顧
如果是男的,就幫你捅菊花.....
電影都這樣演的,你沒看過監獄風雲系列片嗎?
回覆 連我自己都不相信 在11/1/2010 11:33:20 PM的回覆:
一手摸奶,另一手講道學?
回覆 大家都要名利 在11/2/2010 6:07:47 PM的回覆:
司法官之路                  要犧牲自我                  
這需要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的熱情
如為名與利                  莫入此門




誰會犧牲自我∼∼少之又少


這邊要考司法官的人哪一個不是想要名利雙收呢?


回覆 真怪 在11/2/2010 6:38:58 PM的回覆:
要名利(又不等於)知法犯法

二者間又不是等號
回覆 非也 在11/2/2010 6:52:53 PM的回覆:
名利猶如雙刃

當沒考上司法官,覺得司法官是名利
當考上了,發現當司法院、法務部幕僚可當行政官才是名利
當當上主任、庭長,發現當院長才是名利
等等等這些
當貪慾越大,會不會做非法的事情誰知道?

例如為了升官沒認真辦案只會去交際,雖不是「違法」
但是這樣對嗎?

那就看你如何看待名利啊!
回覆 0分 在11/2/2010 8:02:28 PM的回覆:
說到底,你說那麼多,不就是屁話
回覆 又來了 在11/3/2010 12:41:27 AM的回覆:
寫一個屁話,什麼都沒寫,那自己的屁最香了啊!

我覺得當司法官很多人都會誤入歧途的,因為法律人心胸、視野狹隘,認為當了司法官就是最大,所以當考上後發現不是那樣,就會「想辦法」。一般國考考生考司法官一開始心態不正確,考上後出問題機會很大。
回覆 又來了~你呢? 在11/3/2010 9:46:02 AM的回覆:
說他人之前,想想自己
回覆 想想自己↑ 在11/3/2010 7:05:13 PM的回覆:
說他人之前,想想自己
回覆 想想他人↓ 在11/3/2010 7:13:21 PM的回覆:
說自己之前,想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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