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車禍 過失致死
發表人 ~傑  

發表日期

12/4/2010 12:33:35 PM
發表內容 看到一則新聞   有人開車門不注意   後方來了一台機車

機車因為閃避不及   撞上車門   駕駛飛向前面   又被貨車輾斃

最後駕駛掛了   禍車司機   跟   開車門的人   被以過失致死起訴

我想問的係      貨車駕駛   並沒有違規的情況下   它也是遵守交通規則      並沒有製造法所不容許的風險   為什麼扔然被過失致死起訴呢?   可以用客觀歸責跟我解釋嗎   感恩!^^
回覆 貨車司機 在12/4/2010 3:08:58 PM的回覆:
這貨車司機很倒楣

但是,公務員求方便,當然也把他當成過失犯

在台灣

違規駕駛人比黑道更可怕

據警政署統計

每年死於交通事故約4000人

平均每天10多人回不了家

但是,死是死你的

關我政府屁事

我只要把你們移送就好

所以,沒事少出門

免得連規規矩矩停紅燈,也被酒駕人撞死

唉,黑道殺人都沒有這麼多
回覆 警察沒權裁判 在12/4/2010 3:50:52 PM的回覆:
因為裁判該不該當成立過失致死罪的人是法官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