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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Q  

發表日期

12/11/2010 11:30:20 PM
發表內容 大家會不會覺得常常一堆回文都與開板無關,或是夾雜情緒性的漫罵
回覆 誰規定回文要跟開版有 在12/11/2010 11:41:25 PM的回覆:
誰規定回文要跟開版有關?你規定的嗎?
回覆 還有情緒性謾罵 在12/11/2010 11:45:50 PM的回覆:
你看了不高興的就是謾罵?就是情緒性謾罵?
不符合你意的就是謾罵?就是情緒性謾罵?
礙著你的就是謾罵就是情緒性謾罵?

回覆 學員 在12/12/2010 12:07:31 AM的回覆:
有時候念的很幹

今天我弟去上家教
回來就說別科家教的姐姐
考上司法官(中X法研)

問我啥時考上
我怎嚜知道

這種事情天份跟運氣都有差啦
也有律師到第四五百多名
考到司法官的
怎嚜說

反正我還是繼續聽函授
心情不好能怎樣
還是要繼續考啊
幹(男考生心裡的話)
shit(女考生心裡的話)
回覆 我愛你 在12/12/2010 12:09:07 AM的回覆:
:「來吧,我不會傷害你的。」
回覆 法院可以廢了 在12/12/2010 11:44:56 AM的回覆:
原來清不清白是看選票
那阿扁再出來選2012好了

召妓案放棄上訴   陳致中:選票已還我清白
   更新日期:2010/12/12   06:35   
「壹週刊」報導陳致中召妓,陳致中提告敗訴,這起案件已經到了上訴期限,陳致中也決定不提上訴。陳致中在他的部落格當中說,台灣人民已經在11月27日(選舉投票日)作出公正判決,不提上訴代表他最沉痛的抗議。(林憲源報導)


陳致中決定不提上訴,控告「壹週刊」誹謗案敗訴定讞。陳致中在他的部落格當中寫道,「當有形的司法無法為受害者主持公道,致中感到深沉的悲哀,個人受辱事小」,陳致中認為「一切的政治追殺只為打擊致中參選,......但11月27日台灣人民的良心法庭已經作出最公正的判決,還給致中清白」。

回覆 大腦記憶容量 在12/12/2010 12:03:40 PM的回覆:
桌上電腦記憶:   320G   ≒   0.3   兆

V.S.

人類大腦皮質神經細胞:300   ~   3000   億

每個神經細胞:   1000   ~   10000突觸

皮質總共:   30兆   ~   3000   兆突觸   

等於現在電腦記憶容量的1萬倍

   

回覆 清白等於無罪? 在12/12/2010 12:03:49 PM的回覆:
清白是無罪的同義詞?
所以:
召妓案放棄上訴         陳致中:選票已還我清白
=召妓案放棄上訴         陳致中:選票已還我無罪?
=召妓有罪?
回覆 別玩文字遊戲 在12/12/2010 12:09:56 PM的回覆:
但11月27日台灣人民的良心法庭已經作出最公正的判決,還給致中清白

他的意思若不是認為無罪,不然是什麼?
回覆 台灣人民的良心法庭 在12/12/2010 12:12:21 PM的回覆:
現在除了民事庭刑事庭,將來的一審的行政訴訟庭,以及智慧財產法院,少年法院外,還有甚麼良心法庭?
回覆 林慧萍的情難枕 在12/12/2010 12:27:12 PM的回覆:
百大歌曲,林慧萍以為是自己的情難枕入榜,誰知是第一張專輯倩影,改口說能有自己的一首歌入圍就很感激。
-----------------------
情難枕
作詞:李子恆 作曲:李子恆   

如果一切靠緣份 何必痴心愛著一個人   
最怕藕斷絲連難捨難分 多少黎明又黃昏   

就算是不再流傷心淚 還有魂縈夢牽的深夜   
那些欲走還留一往情深 都已無從悔恨   

早知道 愛會這樣傷人 情會如此難枕 當初何必太認真   
早明白 夢裡不能長久 相思不如回頭 如今何必怨離分   

除非是當作遊戲一場 紅塵任他淒涼 誰能斷了這情份   
除非把真心放在一旁 今生隨緣聚散 無怨無悔有幾人
回覆 必賺建國雞精可否投資 在12/12/2010 12:36:29 PM的回覆:
都無罪啦,台灣人要繼續捐建國雞精哦
回覆 建國雞精有限公司 在12/12/2010 12:42:55 PM的回覆:
無罪就應該要上市,讓愛呆丸的台灣人可以投資唷
回覆 是投顧嗎? 在12/12/2010 12:46:51 PM的回覆:
                    
回覆 SORRY~~ 在12/12/2010 3:07:07 PM的回覆:
是投信嗎?
回覆 這個主題 在12/12/2010 3:49:06 PM的回覆:
這是綜合討論區嗎?怎麼都好像沒有關聯的事
回覆 建國雞精愛呆丸使用法 在12/12/2010 4:59:51 PM的回覆:

致中嫖妓? 網友:一次才嫖一個,有什麼好大驚小怪!

(2010/11/19   00:09)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地檢署今(18)公佈陳致中家監視器畫面,畫面中清楚拍到陳致中確實在7月2日晚上開著凌志休旅車,並在90分鐘後回到住處,與壹週刊報導他召妓的時間「完全吻合」,戳破了陳致中搭計程車出門的大謊言,但支持者仍然力挺堅持「又不是白嫖,沒那麼壞啦!」也有人說「一次才嫖一個而已,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事發之後,陳致中仍然堅持是政治打壓,還表示自己會越挫越勇,表示他只是去車上拿個東西,而對於記者詢問,為什麼和當初搭計程車出門拜票的說法不符合,陳致中沒有正面回應。   

監視器曝光之後,網友替陳致中抱不平說:「手機記錄、監視器畫面要作假,對現在的科技來說,都很簡單阿!」,支持者仍然深情相挺,也有人不以為意地說「一次才嫖一個而已,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也有人心疼陳致中娶了母老虎,會嫖真的是「情非得已」。   

網友意見正反兩極,但多數網友介意的是為什陳致中要說謊?「嫖妓不可恥,幹了不承認,才是最可恥!」。但也有人說「不是白嫖,但是是拿建國基金去嫖」,大家賺的辛苦錢,讓陳致中一個人爽去了,令人非常難以接受!
回覆 亂判一通 在12/12/2010 6:54:20 PM的回覆:
那除班呢?刺青呢?
點個痣要判一年?嫖妓卻當上立委,什麼爛社會啊?

美容師幫女客人點3顆痣 判刑1年
   更新日期:2010/12/12   12:59   李讚盛   
   
屏東一名美容師替客人點了3顆痣,一顆痣收50元,沒有想到點痣之後,造成女客人臉部紅腫,色素沉澱,客人怒告上法院,指稱美容師只有美容執照,並沒有醫師執照,明顯違反醫師法做侵入性治療,法官最後判美容師1年徒刑!

痣沒點掉,還留有一張爛臉,讓女顧客怒告法院,法官認為點痣屬於侵入性醫療行為,美容師明顯違反醫師法,判刑1年,不過擁有15年經驗的許姓美容師,強調除斑點痣在美容界很普遍,而且用的還是美容器材,非醫療器材,如果點痣都違法,質疑除班和刺青違法。

回覆 消滅台灣人 在12/12/2010 7:00:32 PM的回覆:
以後只有臺灣人跟呆丸狼

臺灣非台灣   教部要正體字
   更新日期:2010/12/12   14:49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2日電)「臺灣」、「台灣」一樣嗎?教育部今天指出,考據字源結果後定調,以後部內公文一律須用「臺灣」用字,並通函各級學校及國立編譯館,盼教科書中不要再看到「台灣」的用字。

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秘書陳雪玉表示,漢代許慎「說文解字」中,「臺」解釋為「觀四方而高者」,指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台」則是喜悅的意思;在唐、宋的「廣韻」、「集韻」等字韻書中,「台」字有其它字義,兩者有同音關係,但字義上不相涉。

陳雪玉說,在小說刻本「目連記」、「金瓶梅」等,才開始看到假借「台」為「臺」的用法;至於兩者通用關係如何產生,一般認為是久了成習慣。

陳雪玉說,教育部的公文,未來都須用「臺灣」,並且通函各級學校,希望學校在使用字上寫「臺灣」而非「台灣」;此外,也會通函國立編譯館,希望未來教科書上也是使用「臺灣」。
回覆 哈哈 在12/12/2010 11:23:19 PM的回覆:
可能現在流行觀念偏差及文不對題吧,愈偏表示自己愈厲害,更顯現得出智商及理解能力不足或下滑,不知道什麼是正題!也看不懂什麼是題目,當然各大論壇、討論區都有~只能說自己不要讓這些人給影響了~
回覆 哈哈 在12/12/2010 11:29:29 PM的回覆:
補充一下:
有這些情形的人,建議可以採認知處遇法及現實療法,以避免再度淪入歧途,另外如果是惡性重大、難以根治,要用內觀法也是可以
回覆 敝帚自珍 在12/13/2010 12:05:51 AM的回覆:
 
回覆 內觀法 在12/13/2010 8:29:01 AM的回覆:
...惡性重大、難以根治,要用內觀法也是可以...

內觀法,全名內視鏡觀察法,是把裝在機器前端的鏡頭插入管狀器官內部,去窺視或把攝得的影像,經過光纖送出在體外顯示幕上來觀察的檢查法。

因此,檢查的器官對象是管狀、袋狀、有內腔的器官,如支氣管、食道、胃、   十二指腸、小腸、大腸、腹腔、關節腔等,並且可以照實在的顏色、大小、形狀看到檢查的目標,跟在肉眼下看到的完全一樣。

回覆 wham 在12/13/2010 8:30:58 AM的回覆:
<臺>筆劃哪麼多,寫到累死你。
就是整死島內中小學生   要拼命在那裡寫<臺>
(中小學以上的   現在幾乎都打字   很少寫了吧)

有本事就去叫中華人民共和國陪你一起練<臺>!
(中台以外的人,一律叫taiwan,管你什麼<台>和<臺>?)

「觀四方而高者」者???
(還真會在小島上自hign!!!)
回覆 敝帚自珍 在12/13/2010 8:37:29 AM的回覆:

敝帚自珍:
1.指破舊的掃把自己看得很珍貴,比喻自己的東西即是不好也看得很重要
例句:本次驃騎立委在死忠綠民的敝帚自珍下,高票當選

2.珍:國母也,自:所由來也,敝帚:破掃帚也,被驃者人稱破鞋,驃人者人稱破掃帚
例句:驃騎立委生自阿珍,簡稱敝帚自珍
回覆 我最對題 在12/13/2010 3:25:51 PM的回覆:
回覆 血援 在12/14/2010 12:25:52 PM的回覆:
這樓上幾樓是一個人考不上然後自導自演的

還是別的補習班來亂的

根本就是惡意攻擊癱瘓網站了
報警抓人了
回覆 用哪一條抓?抓龍嗎 在12/14/2010 12:53:08 PM的回覆:
 
回覆 法條跟在潮流後頭 在12/15/2010 8:50:40 AM的回覆:
莊國榮,杜正勝時代就該訂了

大嘴巴條款初審! 官員失言得下台
   更新日期:2010/12/14   14:09   謝曜州   
   
立法院初審通過所謂的大嘴巴條款,規定政務人員因為言行重大瑕疵、影響聲譽跟政府形象,應該辭職下台。不少立委高度認同,說官員講錯話本來就該下台,根本不需要法令規定,但也有人認為立委失言更多,卻不用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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