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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關於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發表人 謝謝大家告知  

發表日期

12/30/2010 1:28:44 PM
發表內容
請教各位法律觀念∼
請問當被被方提起刑事提告∼
來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
雙方也於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談好條件達成和解∼
賠償金也於區公所調解委員當場一次繳清∼
調解委員~告訴我`~叫我簽7張~
其中一份會送到法院~其中一份他叫我拿去派出所徹消~

事後∼對方還能反悔∼再對我提出刑事告訴∼
法院會受理嗎?
調解完∼對方還能再後悔提告嗎∼
請各位了解的大德~告知我好嗎?
謝謝~

我朋友說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是民間單位~
好像效力不大~是這樣嗎?


回覆 不才 在12/30/2010 3:13:01 PM的回覆:
試回答:   刑事案件不同於民事案件並無和解   故作法上,如為告訴乃論之罪      多叫對方預先簽立   "撤回告訴書狀"   <--   刑訴238條一項,以防對方提起告訴。   而若係非告訴乃論之罪   或   係告數乃論之罪而未預先簽立撤回書狀之情形,對方反悔最多只有民事賠償之請求(和解契約)                     有錯鞭小力點
回覆 承景 在12/30/2010 3:31:21 PM的回覆:
依鄉鎮市調解條例§27Ⅰ規定:「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回覆 我該怎辦~ 在12/30/2010 4:19:55 PM的回覆:

承景   兄~你好~不知你還記得我嗎?
關於我車禍問題~我已調解完畢~
結論就是我退一步~一毛都不求償~
我賠給對方好幾萬塊~當場一次給清

但對方事後幾天還跟我說要提刑事告訴~


但調解書內容已經有寫明~兩造同意相互拋棄本事件民事其餘請求權及徹回本事件刑事告訴~   
而且調解書上是寫99年刑調字第0000號~


不知都已調解完了~對方還能對我提出刑事告訴嗎?
檢察官會受理嗎?
如果調解完還能提告的話~那麼幹嗎要有調解委員會的存在呢~
對方還有提出刑事告訴的權利嗎?

我怎會遇到這種人阿~
回覆 畢業生的女友 在12/30/2010 4:40:44 PM的回覆:
等我男友來吧!
回覆 不才 在12/30/2010 4:49:26 PM的回覆:
把調解搞成和解了   /   \   
回覆 承景 在12/30/2010 5:17:19 PM的回覆:
如果對方於警訊時確定有提出告訴,
後來調解成立同意撤回告訴,
該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
對方就不得再行起訴、告訴、自訴,
對方如再就同一事件告訴,
你只要提出該經法院核定之調解書,
檢察官就會依刑事訴訟法§252&#9316;為不起訴處分,
你可以打個電話給調解委員會詢問本件是否已送法院核定。
回覆 怎會有這種人~ 在12/30/2010 6:18:41 PM的回覆:
承景兄~你好~對方有沒有提告~我到現在還是有點不確定~
對方家長~在調解前~我打電話問他們~他們一直說沒有就是沒告~在調解委員會時~對方也是說沒告就是沒告~
而我當初做筆錄時~警方說有~回家時~再打電話確定~
該名員警說有就是有~白紙黑字~

而我收到調解委員會調解通知書~上面案號是寫~
99年刑調字第0000號~
當天做調解時~所簽的調解筆錄也是~寫99年刑調字第0000號~
所以我在想~對方家長~是否有欺騙我之嫌~或~不知他小孩做筆錄時~誤作提告筆錄~

而當天調解委員有拿了一份調解書給我~叫我拿去~
處理的分局車禍處理小組~徹回告訴~

而調解內容有一條是:
兩造同意相互拋棄本事件民事其餘請求權及徹回本事件刑事告訴(00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車輛處理小組第0000000號)

所以我想對方一定有提告~不知他家人為何總是硬說沒有~
但對方現在又在無賴
拜託~我當場看到診斷證書對方只有2公分小擦傷~
調解委員看到我的診斷書還說怎會傷成這樣~很嚴重~
在調解現場
說到車禍是誰撞誰~
明明是他們撞我~對方還爭眼說瞎話硬說是我撞他們~
在場大家都傻眼~明是事實~在場還在ㄠ~
我已經退到這種地步了~付給對方好幾萬塊
現在還要我怎樣~
從頭到尾一直在欺負我~我重傷住院~沒看過一次~
也沒道過歉問候一下~
我腳斷掉數個月無法走路賺錢~
對方2公分小擦傷~
到底還要我怎樣~

回覆 畢業生 在12/30/2010 7:44:04 PM的回覆:
刑事部分
可以親身去警局確認
訴訟實體和程序部分可以問法扶
訴訟程序

民事部分
因為你們是在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
我建議將調解書找公證人公證

事實層面
你可以請教調解委員會的委員

最糟的情形
大概就是
行政責任你會被罰紅單
民事責任你會賠錢
刑事責任拘役易科罰金

我猜測您的情形
民事部分你沒有要求賠償而賠償對方
刑事部分檢察官不太會為難您
主因是您的表現會被認為有悔過之意
回覆 畢業生 在12/30/2010 7:48:04 PM的回覆:
真奇怪

您好像沒去問法扶
也沒有了解區公所調解的相關規定
感覺像上了戰場卻沒有帶武器

所以調解結果

算了

回覆 畢業生 在12/30/2010 7:51:07 PM的回覆:
真奇怪

車禍的當時
警察應該有照相
誰撞誰應該很清楚

我想對方應該有找律師問過了
這就我為什麼之前建議您要去找法扶或律師
回覆 無奈加無奈 在12/30/2010 7:58:03 PM的回覆:
畢業生你好~謝謝你的回應~
當時我的想法~就是事情圓滿落幕~事後好好專心養病~
畢竟我也有錯的地方~雖然對方未成年無照~飆車~闖內線汽車道~事後又找別人代替做筆錄~等這些離譜行為~
但要不是我恍神~誤以為綠燈~往前騎~才會被對方撞到`
導至我重傷~在路權上~我都問過了~我的責任確實較大~
所以~我只好~退一步~賠好幾萬元給對方~
只是對方的所作所為~是你們大家無法想像的~
調解現場~對方也找了`~黑勢力的人到場~
所以我`~唉~
無奈加無奈~

回覆 我又還能如何 在12/30/2010 8:06:48 PM的回覆:
真奇怪

車禍的當時
警察應該有照相
誰撞誰應該很清楚

我想對方應該有找律師問過了
這就我為什麼之前建議您要去找法扶或律師
~~~~~~~~~~~~~~~~~~~~~~~~~~~~~~~~~~~~~~~~
你說的沒錯~誰撞誰~很清楚~
但對方家人~也硬說是你撞的`~
還說警察說的不準~
還說監視器比較準~
但監視器~並非是出事路口的~
而是調下一個路口的~
所以根本看不清楚是誰撞誰~
只看到2個影子撞在一起~
所以對方家長明知是他兒子撞我~
也硬要說是我撞的`~


就像在調解前幾天在電話中~他說他兒子手骨折~
但我問警察~警察說沒有~
在調解現場~我請他出示他兒子診斷書~
他就說不用出示~沒必要出示~
明知對方說謊~
遇到這種人~我又還能如何~





回覆 畢業生的女友 在12/30/2010 8:17:34 PM的回覆:
對啊,真是無奈
回覆 0.0 在12/31/2010 8:24:16 AM的回覆:


我不懂法律   但祝你早日康復!
回覆 再無奈,也一定要快快 在12/31/2010 10:57:00 AM的回覆:
承景   在2010/12/30   下午   03:31:21的回覆:
依鄉鎮市調解條例§27Ⅰ規定:「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承景   在2010/12/30   下午   05:17:19的回覆:
如果對方於警訊時確定有提出告訴,
後來調解成立同意撤回告訴,
該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
對方就不得再行起訴、告訴、自訴,
對方如再就同一事件告訴,
你只要提出該經法院核定之調解書,
檢察官就會依刑事訴訟法§252&#9316;為不起訴處分,
你可以打個電話給調解委員會詢問本件是否已送法院核定。
----------------
承景兄~你好~對方有沒有提告~我到現在還是有點不確定~

所以我想對方一定有提告~不知他家人為何總是硬說沒有~
----------------
承景兄說得很對
且雙方都已達成和解
對方有沒有提告,意義已不大
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到區公所,問承辦調解業務的人
(就是收你申請調解文件的那個人)
就好了




說到車禍是誰撞誰~
明明是他們撞我~對方還爭眼說瞎話硬說是我撞他們~
------------------
這可以在調解會或法庭上主張

但私下告訴你
除了誰撞誰以外
車禍主要看當時的路權歸屬與肇事的主要.次要原因
與雙方是否有過失
所以
如真的要打官司
你一定要去好好研究車禍案情
不要只執著在這一個點上




從頭到尾一直在欺負我~我重傷住院~沒看過一次~
也沒道過歉問候一下~
我腳斷掉數個月無法走路賺錢~
對方2公分小擦傷~
到底還要我怎樣~

但對方家人~也硬說是你撞的`~
還說警察說的不準~
還說監視器比較準~
但監視器~並非是出事路口的~
而是調下一個路口的~
所以根本看不清楚是誰撞誰~
只看到2個影子撞在一起~
所以對方家長明知是他兒子撞我~
也硬要說是我撞的`~
--------------------------------------
強辯.硬凹
是現在社會的實況
勸你不必太在意
如果他們能講理
這件車禍
就不會如此難橋

遇到這種人
他們就是要你多賠錢啦

既然已達成和解
請當作普薩借你身,來點化教育大家
多多告訴周遭的親朋好友
凡事一定要多小心

自己轉轉念
不用理會這爛咖




就像在調解前幾天在電話中~他說他兒子手骨折~
但我問警察~警察說沒有~
在調解現場~我請他出示他兒子診斷書~
他就說不用出示~沒必要出示~
明知對方說謊~
遇到這種人~我又還能如何~
----------------------------
所以
由這可知
對方也是怕上法院的

因為
法院到時
刑事,由檢察官舉證
(檢方自會去調查)
民事,由主張有利者舉證
(他說他兒子有骨折,在法庭上他就要自己拿出診斷證明書來證明骨折的事實)

如果連調解會上在協調賠償金額時,他都不願提出診斷證明書來舉證爭取更多的賠償金額
那真的上法院打官司,他那有東西可以拿出來

故可證
他在嚇唬你
在誇張他兒子的受傷情形
以要求得到多一點的賠償金

你又何必跟這種紙老虎計較

我知道
任何人遇到這種事情
內心都會很徬徨.很無助
所以不只是你
大部分的人也是如此
所以
你也不必太無奈


回覆 畢業生 在12/31/2010 11:04:30 AM的回覆:
如果你用花錢消災的想法
並無不可
趕快結束這件事
不要再跟對方有任何牽扯

我告訴你一件很重要的事
就是

民事和刑事和解的內容
以及賠償的金額的收付
一定要請律師或其他可為見證人在場
並且要留下證據
最好你可以偷錄音
因為防止將來被勒索或推說沒有賠償

不聽你一定會後悔

回覆 祝早日康復 在12/31/2010 11:35:52 AM的回覆:
畢業生+1

並且要留下證據
------------------
法庭上
真的是講求證據
口說無憑,是不被法官採信的


所以畢業生的女友
請妳在今天的跨年倒數時候
將畢業生對妳求婚的話
記錄下來

以免明年
他就不認帳了

也祝福
李老師與大家身體健康

新年快樂      

回覆 謝謝大家~ 在12/31/2010 4:17:45 PM的回覆:
如果你用花錢消災的想法
並無不可
趕快結束這件事
不要再跟對方有任何牽扯

我告訴你一件很重要的事
就是

民事和刑事和解的內容
以及賠償的金額的收付
一定要請律師或其他可為見證人在場
並且要留下證據
最好你可以偷錄音
因為防止將來被勒索或推說沒有賠償

不聽你一定會後悔
~~~~~~~~~~~~~~~~~~~~~~~~~~~~~~~~~~~~~~~

感謝以上不知名熱心的板友和畢業生~
費時對我熱心的回答~
老實講對方以2公分的小擦傷~
逼我付出好幾萬塊~我心裡也夠難受的~
對方家長也不想想~放縱自已未成年的小孩~
在路上跟一群人飆車還飆內線快車道(他當他是在開車阿)
可見時速快到驚人~
撞到人後警察到時還找人頂替做筆錄的惡質行為
還敢對我獅子大開口~至少我住院也問候一下看一下~
或電話問下我的傷勢好點沒~但一次也沒~(這是做人基本的道理)
從事發至今`~關心也沒~只看到他們拿錢時的嘴臉~
還在調解委會員囂張的氣焰~

還有關於畢業生你的說法~我想調解委員是最好的證人了~
更何況調解室現場都有錄影~應該沒問題~
而且調解書~是由公所的公務員用電腦打的~
裡面有蓋調解會主席和委員和打字公務員的印章~
雙方當事人也都有簽名蓋章~
重點是對方未成年沒來~是家長代表的~
調解書內容~其中一項也有寫道~
兩造同意相互拋棄本事件民事其餘請求權及徹回本事件刑事告訴~   

等到我到時收到法院寄來法官的核可公證文書後~
如果他們還要凹我的話~我想法官檢察官應該不會鳥他們才對~


經過此事~我想我真的長大了~




回覆 謝謝大家~ 在12/31/2010 4:30:36 PM的回覆:
(他說他兒子有骨折,在法庭上他就要自己拿出診斷證明書來證明骨折的事實)

如果連調解會上在協調賠償金額時,他都不願提出診斷證明書來舉證爭取更多的賠償金額
那真的上法院打官司,他那有東西可以拿出來

故可證
他在嚇唬你
在誇張他兒子的受傷情形
以要求得到多一點的賠償金

~~~~~~~~~~~~~~~~~~~~~~~~~~~~~~~~~~~~~~~~~~
說到這~在調解委員會~有一點更好笑~
就是當我跟對方說~你們把診斷書和醫療收據給我~
我願負責幫你們拿到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
對方竟然跟我說~他們不想請保險金~

一般~對受傷的人來說~
請保險金對他們而言~可是又多賺一筆的事~
但他們竟然放棄了~
可見~唉~人性阿~
當越求真相浮上水面時~越禁不起被人檢驗阿~


回覆 調個譬如 在12/31/2010 5:33:36 PM的回覆:
有可能調解委員跟對方認識或受人之託吧~哈哈
回覆 100 在1/1/2011 9:14:36 AM的回覆:

民國百年的第一天,祝你身體健康!
回覆 100年,祝早日康復 在1/1/2011 10:05:42 AM的回覆:
調個譬如   在2010/12/31   下午   05:33:36的回覆:
有可能調解委員跟對方認識或受人之託吧~哈哈   
-----------------
委員有壞的
但也有很好的
如趙某大大,就是很有正義感與公正的

反而
做車禍現場記錄的條子杯杯
(這個最嚴重,只要夠力,連酒駕的紀錄也敢掉包)
車禍鑑定會委員
(這個單位早已被老百姓罵翻了)
鹼X官
X官
(..貌似公正..無言..,人ㄚ.不一定是收錢.但誰無父母,誰無朋友,誰無學長學姐同學.誰能住在孤島,獨善其身....)

在台灣
只要你有辦法.有關係
總會可以發生讓人驚艷的地方

所以
行車
小心禮讓最好

   

   
回覆 謝謝大家~ 在1/1/2011 12:58:23 PM的回覆:
不知調解委員會趙某大大還在嗎~
能回答我一開始發問的問題~
回覆 人呢! 在1/2/2011 12:20:54 AM的回覆:

呼叫趟某大大,版主在找你,我們替版主呼喚你!
回覆 要保重 在1/4/2011 9:13:03 AM的回覆:
身體好點了嗎?
回覆 不好就是不好啦 在1/4/2011 1:23:36 PM的回覆:
什麼好不好,心情不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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