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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殺夫非正當防衛 陸妻判1年半
發表人 蘋果日報  

發表日期

1/21/2011 12:33:40 PM
發表內容 2011年   01月21日   蘋果日報

   【賴心瑩╱台北報導】中國籍女子趙岩冰長期遭丈夫賈新民施暴,二○○六年間被丈夫持菜刀嗆說:「再談錢的事,就把妳腦袋剁掉!」趙女為求自保砍死丈夫。台灣高等法院昨更一審以趙女殺夫不屬正當防衛,但長期受家暴情堪憫恕,減刑判她一年六月。

前審均認是防衛
趙女律師賴芳玉昨說:「一定上訴,希望能緩刑。」賴說,一審把受暴婦女長期心理創傷,導致正當防衛過當作為減刑理由,一直被國內外學者讚揚,如今認定非防衛過當實在可惜。趙女(五十七歲)是中國化工碩士,二○○三年來台嫁給大她二十三歲的賈新民。   
婚後賈常毆妻,趙不滿丈夫對她家暴,拿鐵鎚猛鎚丈夫頭部,還拿菜刀砍殺夫頭頸致死。趙女砍死丈夫後自首,一、二審均以趙女殺夫屬正當防衛但手段過當,依正當防衛、情堪憫恕及《減刑條例》減刑三次,輕判一年六月。但更一審認為殺人手段已逾正當防衛,僅依情堪憫恕、《減刑條例》減刑,但仍判她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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