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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考上律師的感想
發表人 99律師  

發表日期

2/3/2011 8:31:50 PM
發表內容 我是宇法的學員

於去年考上律師

雖然律師現在不是像阿扁時代這麼難考了

錄取率也不算低

但我也努力了很久:大約5年吧

考上之後

深深覺得      別人會對你的態度變很多

之前交女朋友      因為當時沒有考上律師      說真的   女友的父母都不是會這麼肯定我

去年考上律師之後      這個月去目前的女友家拜訪      女友的媽媽感覺上就對我很巴結      一直說   人一生就要認識三種人:醫師、律師、會計師            來當朋友

之前女友都沒跟他爸爸說我考上律師

一直到我要去女友家拜訪時      女友才跟他老爸說:「他﹝我﹞已經考上律師了。」女友的爸爸對女友說:「你怎麼不早一點跟我說呢」

還有,親戚對我的態度也是差很多。以前,有個親戚對我很不屑,認為我讀法律系沒考上律師根本是個垃圾,見面時語多嘲諷。但今年過年再遇到時,突然變得很親切,一直說我是成功人士,以後要我多多照顧、多多指教之類的話,唉,這個親戚好像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一樣。

我考了好多年了。去年終於考上。人情冷暖的變化,讓我感概良多。

行走江湖之道,就是讓自己變得更強。

-------------

我不想打筆戰喔。我只是單純分享自己的心得。

我也知道目前律師錄取過剩、收入銳減、工作不輕鬆....等等不利發展的消息,但我還是深深覺得,真的要用力考一下,取得律師這個資格,因為行走湖,大家﹝1不論是親戚或是陌生人﹞都會用一些世俗的眼光來衡量我們法律人,這是我們法律人的宿命、悲哀、痛苦,但卻也是榮耀與翻身的機會。

祝大家新年快樂

希望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人都能考試順利      儘快脫離考試魔海

但也希望大家在考上之後也還是能夠誠懇與親切待人。

還有,真的很感謝李俊德老師,如果沒有李老師的教材,我真的不知道說我還要考多久說。

祝大家考試順利。
回覆 請問 在2/3/2011 8:52:30 PM的回覆:
可以請問你這5年是全職準備律師的嗎
還是有工作呢
回覆 恭喜 在2/3/2011 9:43:30 PM的回覆:
雖然文章很長
但是卻是我看過多年來最中肯的一篇心得文

想必開版也沉潛努力了很久
文章中沒有炫燿的感覺
反而是一種有領悟的表達

恭喜你了開版
我也是宇法學員
也受到親戚鄰居的不屑

希望明年也可以跟你一樣順利

回覆 恭喜 在2/3/2011 9:44:40 PM的回覆:
我第一句話打漏了一字

正確是

雖然文章不很長


感謝你喔開版
回覆 豆腐 在2/3/2011 11:15:28 PM的回覆:
想請問一下你也是買全科嗎?   還是只買一些科目而已呢?
回覆 恭喜 在2/4/2011 1:29:52 AM的回覆:
恭喜你同學。      我也要謝謝老師讓我去年順利考上   。尤其物權這科印象最深,堂數多到爆炸      但受用無窮(不論是考試或是實務),   今年是考釋字451號解釋吧,上課不斷重複,一看到題目嘴角就上揚了。
回覆 可是鄉下地方就大不同 在2/4/2011 7:27:13 AM的回覆:
但小弟的境遇就大不同,考上律師已經5年了,一直沒去受訓執業,

今年偶然第一次回去老家,見到一些親戚,因為怕會有請託情事,

不方便透露自己的在法院的工作,假稱在北部從事律師工作(反

正就算他們去法務部網站查也可以查到名字)

可是親友們聽到律師這兩個字沒啥反應,只有看到我帶回去的小

孩說,小孩教育費用很高,負擔很重吧!

不過,還是恭喜開版者獲得肯定,比我們好多了!
回覆 考到都沒認識的了 在2/4/2011 8:57:07 AM的回覆:
謝謝你誠懇的感想與建議,謝謝!
回覆 感慨 在2/4/2011 9:36:44 AM的回覆:
現在律師這行雖然已經不好混了   身價也沒以前那麼高了
可是有考上跟沒考上還是有很大的差別..
光是別人對待你的態度就真的差很多!
親戚朋友不說,就算是親生父母看你連續2、3年都沒考上
也是會給你臉色看的!
除非家裡經濟狀況優渥,不然父母看你沒從事正職工作在準備考試
時間久了也是照樣會出言譏諷的..別以為每個父母都會無私付出
考試考久了真的會讓人看盡世態炎涼、人情冷暖..
有時甚至覺得親情、友情都是虛假的..只有律師及格證書才是真的!

很期待開板的大大能夠不吝分享這五年來準備考試的心路歷程及方法
畢竟這種歷經挫折苦盡甘來的心得文對具有勵志與振奮人心的效果
比起一些天生神力完全沒基礎只準備三個月就考上司法官的還要來的有參考價值

回覆 o 在2/4/2011 11:58:28 AM的回覆:
人本來就現實
沒考上要講什麼尊嚴?
父母又沒有責任要讓養到你考上.
父母至少要讓你考幾年才算仁至義盡?
回覆 .. 在2/4/2011 12:46:22 PM的回覆:
人家又沒有說他是全職萬年考生
只說沒有正職工作而已..應該算是有兼職工作吧
說真的,就算有兼職工作準備考試還是照樣會被親戚朋友酸
就連擔任法助也是被某些人視為非正職的工作...
回覆 互勉之! 在2/4/2011 5:41:01 PM的回覆:
期許自己早日享受到同樣的滋味
回覆 土木技師 在2/4/2011 10:31:54 PM的回覆:
其實考試真的會給人很大的壓力~
不過我覺得第一次上榜是最開心的~
那是10多年前考上第一張技師~
但當時還是碩士生~所以感想會跟開版前輩不一樣
畢竟壓力不同~那時自己還很年輕
在系上都覺得自己走路都有風~
因那時還兼當系上實驗課助教
所以學弟妹都蠻佩服的
後來2年內又陸續考上公職高普考及第二張技師
說真的~還是別人通知我上榜~自己根本沒去想何時放榜~心情還蠻平靜的~
因後來總覺得不論考上什麼證照或考試~才是挑戰的開始~很多事物都要從頭學~尤其是出了社會"做人"還有很多處理事情的眉角真的比專業還重要太多!至於考試那些東西~早就忘光拉!
不過最近自從法碩畢業後,又準備投入律師考試
周遭親朋好友同事竟然開始關注我準備狀況加上去年成績離考上還有段距離~雖然以前身經百戰且有份工作但心中還是會有考試壓力哩~
大家加油加油哩!祝各位板上前輩~不論是考試亦或是工作事事順心如意!新年快樂!

回覆 我有同感 在2/4/2011 11:02:46 PM的回覆:
我有考上律師
聽聞許多消息
最後決定
去實習取得執業資格,不去管那些負面消息
因為
為何那麼多人想考?在8與92之比為何!
當成一張入門票,可以窺視律師行業的實情
回覆 有感 在2/5/2011 8:51:34 AM的回覆:
感謝開版願意將自己經歷和心境開誠佈公

有些考上後就喜歡故做輕鬆狀的說:我只唸幾個月,也不知道為什麼就考上了.........

可以感受到開版可貴的真性情!
回覆 ... 在2/5/2011 11:25:47 AM的回覆:
對阿,以前的唸書及努力都不算,就只說他是靠最後一年的努力考上的,ptt就有許多這種文
回覆 <附議> 在2/5/2011 11:38:57 AM的回覆:
<附議>
是啊
說那種話除了滿足自己愛炫燿的虛榮心以外
對別人有什麼幫助?
是不是要沒考上的人去撞牆?
回覆 PP 在2/5/2011 1:28:38 PM的回覆:
社會就是這樣   人家只會看到你最後的成功   不要只會用學生的眼光   說什麼過程多辛苦   人家不是你爸或妳媽   不需要考量你在其中的多麼辛苦付出   公司付薪資給你   就是要你拿著證照資格和相關工作經驗   到公司來貢獻所學   幫公司解決問題   得到最大的公司利益!!
孩子們   要學著社會化一點!!   
回覆 科技新貴 在2/5/2011 1:54:14 PM的回覆:
可是

我女朋友是國小老師

我都讀到台大法碩了      律師也考到

但是他還是很嚮往科技新貴

總覺得憑她的身價         婚姻市場受歡迎的程度

ㄧ定有科技新貴      年入千萬那種ㄧ大票等著她


我想      就算我考上法官      讀到博士

也都不是那些人對手

看來這行真的很有限阿......


回覆 99律師 在2/5/2011 2:03:55 PM的回覆:
請問   在2011/2/3   下午   08:52:30的回覆:
可以請問你這5年是全職準備律師的嗎
還是有工作呢

---------------------------------------------------------

我畢業第一年有去補習高點、保成、宇法

第一年落榜

然後第二年回家繼續唸書

第二年考上某個考試﹝並非法制﹞

然後就去上班

第三年落榜

第四年又落榜

其實這時候我已經考到沒有信心

除了要上班      還要準備考試

心裡想著:之前自己全職準備考試都沒有考上,一邊上班一邊考試可能也是凶多吉少了

不過,我也別無選擇,由於年紀與經濟因素,我必須半工半讀。

說真的,第三年考司法官考到一半,我信心崩潰,不考了,逃離考場,搭計程車回家。

那為什麼後來我還是繼續參加第三次、第四次甚至是第五次考試呢?

那是依然是因為我別無選擇。就當時而言,我也找不到更好的出路了。家裡有沒有錢給我出國留學。總之就是,死馬當活馬醫了。

雖然有時候想起自己落榜這麼多次、考了這麼多次,同學很多都已經考上律師司法官一堆,自己心中覺得自己很悽涼。去同學會時,自己也是畏畏縮縮的。龜龜的。

後來,我也盡量不去想自己到底考了幾次、到底當年會不會考上,我就自己每個星期與每個月設定目標,也不給自己太大壓力,反正有達成自己設定的讀書目標,我覺得,對自己就有交待了。其他就不管了。我設定的讀書目標,例如:晚上讀書三小時,用計時器計時,或者是,今天考古題要看97律師司法官民法全部看完,或者是,植憲的憲法補習班講義要看30頁...等等之類的。總之,就是設定一個每天自己可以達成的目標,跟自己比賽,有達成自己設定的目標,就算是戰勝今天的自己,有完成今天對於自己的承諾了。

所謂「考了5年或讀了5年」,就我而言,應該是如此:

第一年去補習,就單純上課,盡量下課後複習講義,由於當年一次補三個補習班,補習時間滿滿的,說真的也沒有每科做到「下完課馬上複習」,但我盡力就是了。第一年我有約補習班認識的朋友背誦刑法、商事法法條,不是每條背誦,而是看高點補習班歷屆試題﹝考古題﹞所附的「法條出題頻率」,挑選重要法條來背,反正,只要上面有註記考過的法條就挑出來背,每星期大約10條至20條法條不等,背誦的程度是,法典蓋起來,可以完全默出為止;大約每條法條我大概要唸加看20次到60次不等,才可以精確默出。

第一年沒上。

第二年回家讀書。基本上就是將第一年的補習班的講義再讀一遍。

第二年僥倖考上某個考試之後。第三年去上班。

上班之後,唸書時間變少,但我還是每天盡量碰書。

雖然一開始常常因為突發事故、加班、同事聚餐等大大延遲讀書進度,心情很差,想說這樣子不知道要考到民國幾年啊?但,我所能做的事,就只是告訴自己:「沒關係,我們找時間補起來就好了。」「慢沒關係,有穩定進步與看書就好了。」有時候,難免情緒很不好,難免心煩,我走投無路,還是只能乖乖唸書。

去上總複習班時,幾乎都已經看不到認識的同學與朋友了,跟我ㄧ起上課的,都是比我年紀小很多的朋友。心裡感覺有點淒涼。後來我也自我解嘲:我又不是做壞事,只是年紀大一點繼續準備考試而已,又不偷不搶,沒什麼好可恥的。時間久了,也就習慣了。

第三年,司法官考場   很孬種的逃離考場,已如前述。律師有考完,成績不盡理想。

第三年考完之後,有一段時間,大約2個月不碰書,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調整心情,釋放壓力。休息完之後,還是繼續唸書。


第四年一樣,半工半讀,繼續唸書,有跟朋友一起練習「寫」考古題。有買高點金政大刑法題析來看,講義很薄,一共6堂課而已。

第四年還是拿以前的讀過的講義與書本拿出來看,有去補總複習。

我複習以前東西的方法是,我之前唸書的時候,有在講義或書本上用塑膠製的彩色便利貼做記號,我大部分只是便利貼做記號處,因為半工半讀真的時間有限。但每個便利貼處,我會要求自己看熟或背熟,或至少快速瀏覽20次到50次﹝會隔好幾天分次快速瀏覽,以強化記憶,而不是一天之中就看很多次﹞。

上班之後,我檢視身上的應考資源,只有「時間」這個資源是「只會減少而不會增加的」。所以,確立了「時間」這個最重要的消費性資源後,讀書計畫的安排與規劃,基本上就是以「時間」為準。簡單來說,例如:我規劃票據法可以讀30小時,讀完30小時之後,如果還是沒讀完,也是要忍痛換科目,但請注意,這時候,我已經不是從第一頁讀到最後一頁,而是直接看自己於書本上或講義上的彩色便利貼重點標示。

另外,有些概念太複雜,我會用電腦打成WORD檔作筆記,一來,打字比寫字快,二來修改方便,三來保存安全而且可以大量複製與儲存,四來標楷體美觀自己看了覺得很舒服﹝我覺得自己的字很醜﹞。打完後,列印出來,找時間背起來。


第四年還是落榜。

第五年繼續唸書。方法大概跟之前差不多。說真的,到這種地步,我也沒什麼信心了,但我還是盡量每天唸書,雖然心中很沒有安全感與信心,或許是心中有這麼一點不甘心與不想放棄,另外,我也想證明「被親戚稱做是垃圾與米蟲的我」「終有一天我會翻身」,這個執念一直支撐我。另外,我也去很多廟宇拜拜,例如:台北市饒河街夜市的松山媽祖廟以及台北市雙連捷運站附近的文昌宮﹝廟﹞感覺都蠻有感應的,但這是我自己的感覺啦,信者信,不信者恆不信,或許我當時太無助了,也只能從宗教中求得一些慰藉。

第五年考完之後,基本上,感覺自己應該還是不會上。考完之後,休息一個月,繼續唸書。﹝寫」考古題,檢討99年的律師司法官題目。

大概是民國99年11月15日或16日,當天放榜。我沒特別去看。我本來就認為今年還是會落榜,所以沒看榜單。大概早上10點、11點左右,有同學打電話來恭賀,我還以為是惡搞,我起初不相信。後來自己上網看榜單並確認准考證號碼,才確認真的是自己,律師終於考上了。

心中百感交集。不過,很不適應這個狀態,因為自己落榜習慣了,一時之間很難相信這是真的,為此,我失眠了好幾天晚上,爆瘦5公斤。

一切來得很突然,很多很多感覺混雜在一起:高興、患得患失、以為是夢、對於未來還是有點徬徨、想到以前所受的苦百感交集,酸甜苦辣全部豁在一塊,分不清楚是什麼感覺了。


如果你要問我在半工半讀的狀態下如何考上,說真的,我只能說,有多少時間念多少書,盡量不要讓「其他不能控制的因素」影響自己的心情。

另外,要保持運動習慣。因為大概第二年與第三年有去精神科報到,吃了抗憂鬱藥,覺得人有變笨,後來就不敢再吃了。後來盡量每天走路1小時、跑步、游泳或上健身房活動筋骨、流流汗,這樣比較會有「優良的心理素質」支撐下去。

另外,我超愛看勵志的書。看完之後,會覺得自己其實也沒有這麼慘,自己只是一個考很久但暫時未上榜的考生而已。

休息一下,有空再打。



















回覆 99律師 在2/5/2011 2:22:10 PM的回覆:
豆腐   在2011/2/3   下午   11:15:28的回覆:
想請問一下你也是買全科嗎?         還是只買一些科目而已呢?

------------------------

李俊德老師的函授科目,我購買如下:

1.民法:財產法的部份﹝那時候,在高點有聽其他老師的身分法,所以李俊德老師的身分法沒買,依稀記得當年還沒有出的樣子,所以你可以知道我是多早以前的考生了﹞

民法的部份,李老師講得鉅細靡遺,很多概念,李老師會讓你上完課就記住,因為重要概念李老師會一直重複。

2.民事訴訟法:

我總共聽了二遍。很紮實的二遍。

另外,自己也是反覆閱讀裡面的重點很多次了。自己也有整理一些電腦筆記。

3.票據法

大推薦。講得非常好,特別是李欽賢老師的特殊見解,講得真是棒。有醍醐灌頂的感覺。對了,由於時間不多,老師特別強調的地方或自己認為重要的地方,會用彩色便利貼標記,以利複習與背誦。

4.強制執行法

5.增補版:

這裡要特別說明的是,「增補版」真的是一個很貼心的服務,這樣我們學員就不用年年重新購買新的版本,而只需要購買增補的部份,這跟高點保成補習班比起來,這個是五星級的貼心服務,值得大大讚賞,李老師度量很大,而且很替學生設想,而不是一味要我們重新購買整科,所以,李老師這個「增補版」的創舉,在台灣法律補習界是個很良善的「法科購買售後服務」。李老師沒有義務這樣做,但卻肯為我們學員這樣想,在此向李老師致敬。也提醒學員可以好好利用增補版制度,非常方便與人性化。


--------------

所以我沒有買全科。

但我所購買的李老師的科目,我都會要求自己觀覽二次以上。

還有,DRM真的是個好東西,省去舟車勞頓,而且可以反覆看,有影像有聲音,我很慶幸是生於現代,科技是如此方便。也讚嘆李老師當初的識見超前,領先高點保成採用DRM的函授方式。

報告完畢。







回覆 在2/5/2011 2:23:51 PM的回覆:
那科技新貴與律師比呢

感覺上         工程師較早進入市場      筆較有錢

博士也好念

但是律師比較慢進入市場         

男生通常要當兵      讀讀書         實習

法碩博也難念

感覺上不若讀理工或做理工的

隨便就可以年薪千萬      又是教授

人生還是不公平的

也許一切都跟角度與看法有觀??
回覆 推文 在2/5/2011 2:24:11 PM的回覆:
說的很真誠!值得推文.
回覆 在2/5/2011 2:35:49 PM的回覆:
這條路就是這樣
也沒人逼
選了就認了   

跟科技新貴就好?也不一定.
只是先把養老金賺起來罷了.
多數的科技新貴沒股票了,還能光鮮幾年?

愛人跟人跑,就去找適合你身分地位的女人就好.
好笑的是,你也看不上普通身分的女人--雖漂亮但沒一技之長...
回覆 在2/5/2011 2:39:20 PM的回覆:
原po很誠懇謙虛,沒有像有些人,考上了就強調自己是神人
回覆 99律師 在2/5/2011 3:03:18 PM的回覆:
   恭喜   在2011/2/3   下午   09:43:30的回覆:
雖然文章很長
但是卻是我看過多年來最中肯的一篇心得文

想必開版也沉潛努力了很久
文章中沒有炫燿的感覺
反而是一種有領悟的表達

恭喜你了開版
我也是宇法學員
也受到親戚鄰居的不屑

希望明年也可以跟你一樣順利

   

   
回覆      恭喜   在2011/2/3   下午   09:44:40的回覆:
我第一句話打漏了一字

正確是

雖然文章不很長


感謝你喔開版   
----------------------------------------------

謝謝你的肯定

願神賜福給你

請繼續加油與努力

請多運動

煩了,累了,就休息一下,然後繼續努力

親戚鄰居的不屑與嘲諷不會是永遠,請讓我們用努力來改變他們的態度吧。

他們越是不屑與嘲諷我們,到時候上榜之後,會反差很大。到時後,自然也毋須多言。

加油。

願你的榮耀是在未來的某一天。



回覆 在2/5/2011 3:38:03 PM的回覆:
哈.
想太多.
考上了人家才不會整天p你LP.

單純的恭喜你考上了竟被解讀成拍馬屁...
沒道恭喜又被說成看不得我好.

一些考上的人的心態還真是自卑扭曲的可以.
用常理來看,若別人是你,你會如何回應,又該如何回應.可以說說看呀.
哈哈...
回覆 zz 在2/5/2011 3:40:25 PM的回覆:
我女朋友是國小老師

我都讀到台大法碩了                  律師也考到

但是他還是很嚮往科技新貴

總覺得憑她的身價     婚姻市場受歡迎的程度

ㄧ定有科技新貴                  年入千萬那種ㄧ大票等著她

~~~~~~~~~~~~~~~~~~~~~~~~~~~~~~~~~~~~~~~~~
個人覺得小學老師的條件也沒多好吧?!
我家族親戚有好幾個也都是小學老師
我覺得他們也只是普通人而已,並沒有什麼特別傑出的地方..
甚至有些個性很難相處..老是喜歡一副高高在上教訓別人的態度

而且小學老師的薪資也沒多高
我阿姨當了將近30年的小學教師月薪也才7萬左右
我表姐當了5年公立高中教師也不到5萬

要找年薪千萬的科技新貴也要看自己是否有名模的臉蛋與身材
什麼鍋就配什麼蓋..
家世背景平凡   相貌平庸   收入平庸   光靠小學教師資格就想嫁豪門?
只能說阿婆仔生子..很拼啦!恐怕等到天荒地老也等不到啦!

人家豪門望族找對象多以名模、名主播為主
不然就是找門當戶對的望族,希望能達到1+1   >   2   的加乘效果
在社會走跳這麼久似乎還沒聽過豪門的擇偶條件是小學教師的..

可能家族親戚多數是教師出身,故個人對小學教師沒太多好感
與其選自以為是,對他人不屑一顧的小學教師當配偶
不如選擇溫柔、會照顧人、有專業技能的醫護人員當老婆
再講現實一點,醫護人員的社經地位、收入..等,一點也不比小學教師差!


回覆 無言 在2/5/2011 3:57:25 PM的回覆:
給那位哈的回覆者

開版的心得
從文字間可以感受到他充滿分享經驗的誠意

或許在你眼中
其他的心得文更是誇張令人厭惡了吧
那根本在你眼中就沒有所謂的真誠分享存在


希望各位還在堅持的人包括我
要繼續努力要堅持下去
回覆 0 在2/5/2011 8:59:05 PM的回覆:
哈   在2011/2/5   下午   03:38:03的回覆:
哈.
想太多.
考上了人家才不會整天p你LP.
單純的恭喜你考上了竟被解讀成拍馬屁...
沒道恭喜又被說成看不得我好.
一些考上的人的心態還真是自卑扭曲的可以.
用常理來看,若別人是你,你會如何回應,又該如何回應.可以說說看呀.
哈哈...
------------------------------------

開版者又沒有甚麼炫耀的意思

只是單純分享而已

唉         不說了

不管我怎麼看      感覺都是善意的分享
回覆 天者 在2/5/2011 9:49:19 PM的回覆:
對的   國小老師只會欺負小孩子
回覆 喝水 在2/6/2011 11:23:58 AM的回覆:
分享經驗是一回事
惡意扭曲他人回應是一回事

我問啦
如果他是鄰居或女友的長輩,遇到這種久考不上的,他要說什麼?
說繼續考?說幹別的也不錯?
每年都沒上,該說的客套話也說光了.那些務實的說法才是真好人.   或說是,這是正常的.誰叫你考那麼久.

過幾年,讓他感覺不是很好的人發覺律師收入不過爾爾,而說了"原來律師也沒賺多少".是不是又要發什麼世態炎涼的文了?
回覆 beneath 在2/6/2011 12:27:06 PM的回覆:
有人覺得「世態炎涼&#65379;理所當然,沒什麼感言好發表的,有人體會到「世態炎涼&#65379;會想將感受PO文舒發。
人和人本來就有個性上的不同,有人到餐廳吃飯,餐點送上來會先拍照,吃完還會到部落格PO文發表感想。有的人吃飯就是吃飯,吃完就吃完了,不管好不好吃,都不會想要PO文和人分享。
一定是有很多人會想看看別人的心得感言,所以這則主題點閱次數才會這麼多,不想看的人,不要點進來看就好。
尊重每個人有不同的個性,不就好了。
回覆 99律師 在2/6/2011 1:26:07 PM的回覆:
喝水   在2011/2/6   上午   11:23:58的回覆:
分享經驗是一回事
惡意扭曲他人回應是一回事

我問啦
如果他是鄰居或女友的長輩,遇到這種久考不上的,他要說什麼?
說繼續考?說幹別的也不錯?
每年都沒上,該說的客套話也說光了.那些務實的說法才是真好人.         或說是,這是正常的.誰叫你考那麼久.

過幾年,讓他感覺不是很好的人發覺律師收入不過爾爾,而說了"原來律師也沒賺多少".是不是又要發什麼世態炎涼的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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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這麼久,是我能力不足,與你無關。你如果不喜歡,就毋須多言。你要是不喜歡這篇文章,大可不看、不回應。

以後我去當律師,收入不好,那也是我自己的事情,賺多賺少,全憑自己。我ㄧ開始發文就沒有炫燿的意思,我在網路上誰也不認識誰,對於不認識的陌生人有什麼好炫耀的,而且,我考這麼久才考上有什麼好炫耀說嘴的呢?只是單純分享心得而已。如果我的發言讓你不開心,請你別看。

請注意網路禮儀。

律師的收入,據我目前所知與調查,的確好壞懸殊很大,現在考上律師也不會保證賺大錢。這些我都知道,第一篇發文就已經說過了。

你的發言讓人不開心,不過,不好聽的話,我也不想說了。考上考不上,甚至考上以後的發展與職業生涯,好壞都在自己,你當然沒有必要稱讚或肯定我,不過,還是請注意網路禮儀。

還有,別人「務實」的說法,當然也有可能是好意、也有可能是惡意,但每個人都少都會有自己的堅持,這涉及自我肯定與自我實現的問題,跟金錢無關。

你的發言多少透露出你的思想與你的為人。

以後就算當律師收入不多,那我也認了,既然選擇了這一行,當然不可能事事順心,至少我不偷不搶,也沒有什麼好可恥的。重點是「自我完成」與「自我實現」,透過努力達成夢想,會有一種滿足感與成就感,會覺得開心與快樂。

謝謝你的提醒,讓我知道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善意看待「別人善意與誠意」。

另外,如果法律系考生是我的鄰居,我基本上是不會談及考試的問題。對於考生而言,考試這個話題會影響他人的心情,所以不提。至於之前我的親朋好友、鄰居、女友父母講一些話,的確是蠻令人傷心的,但他們不是考生,或許無法體會我們的心情,這也沒什麼好計較的,但我多少是有被刺激的,至少是刺激我正面向上,而不是酸葡萄指桑罵槐,也不是怨天尤人,至少我可以抬頭挺胸說:「我並沒有長年在考試壓力下扭曲了自己的人性」,至少這一點是我自已可以確認的。

至於發「事態炎涼」的文,我壓根不會這麼想,沒有遭遇到的事情,我也不知道。這個部份,不回應。

祝你考試順利。
回覆 OK啦 在2/6/2011 2:00:11 PM的回覆:
樓上的
您跟他認真就輸了,討論區是跟願意一起分享討論的人討論,不是跟抬槓或人格扭曲的人討論,您這麼認真回答他,不免一番筆戰唷!建議無須回覆他的問題。


說真的,法律人最可憐的地方就是不懂面對現實。
我也看過一位司法官考了十年才考上,有人懷疑過或說他什麼嗎?沒有,因為人們是看結果不看過程。
某前三大律師事務所一位前輩是我父親的至交,他考了八次才考上律師,現在也是大律師一名。誰管他考幾次。


就是有人不面對自己的能力及現實,所以扭曲及斷章取義的回文在討論區常常看到,反正,這種性格考不上還是考不上,說不定連一般外面小公司的面試也無法錄取呢!

至於律師收入好不好是之後的事情囉!這篇文章只不過鼓勵大家,要考上國考避免被人瞧不起。當然也有些人不會因為你沒考上國考不會瞧不起你,但是,一般社會的人情世故,不會問:『你再哪高就啊』『我在當律師』『你律師考幾遍考上啊』應該不是這種對話吧?

再者一些法律人自己能力差,就算律師過多,導致收入沒像以前好,但是有能力的律師賺大錢的還是有,一些沒考上的就自己唱衰自己,若真的考上,我想的確連一個初等考的公務員的薪水都沒有呢!


律師只是一張證照,考上了不代表一定賺錢,賺錢不動腦袋嗎?李老師就是律師,他懂得生財之道,開補習班,且教學又與眾不同,這是考上或沒考上律師的人想的到嗎?


只是很多法律人沒考上前就自己在唱衰,自己唱衰還唱衰別人,好可笑,自己能力不好,別人能力要跟你一樣嗎?

也許開版的過幾年是個成功的商人不是嗎?
舉一個誇張例子,謝震武若沒當主持人收入會多嗎?現在很多人都用原本專業去做另一個領域的事情來創造財富,如果您的眼睛只是「律師就是打官司、寫訴狀」當然你的財源就只有這樣罷了!不懂舉一反三的人,往往是失敗之輩。




話多了,最後感謝開版的,社會就是如此現實,但是考上後,又是新的挑戰,人生就是在過每個關卡一關一關的過,考上律師或司法官不代表結束,而是新的開始,繼續充實自己才能迎接不可預知的挑戰。
加油了∼∼多分享吧∼

回覆 樓上+1 在2/6/2011 2:11:56 PM的回覆:
開版大別理會某些人,反正網路上什麼樣的人都有的
回覆 Hung 在2/6/2011 2:14:37 PM的回覆:
唉,連這種好文章,也會受到某些網友的攻擊
以後還會有這種好文分享嗎?不管打甚麼心得都有人要罵
每個人心得本就不同,很多人只會用自己的眼光及標準看別人
開版者說得好,你的回文會透露你的個性
那些看到甚麼都酸的就.......
還會用"那你以後是不是當上律師就怎樣"
這種未發生且毫無根據的話也可以酸人
凡事總要設身處地,以他人的立場想想看
總之,很感謝開版者的考取心得,受益良多
回覆 嗯…… 在2/6/2011 4:40:06 PM的回覆:
有人曾對我說過一句話「你對人敬三分,人家至少會回敬你一分」,
當時我回他說:「那也要遇到的是好人……」
上面的話題,我們抬摃了五分鐘左右。

事實上,我那時運勢很怪,有些在辨公室欺負我欺到底的人,
因為我的工作非常忙,除了做事之外,連反擊的時間都沒有,更沒時間做人巴結上級、結勢,也沒時間去講是非、整人,只能任人欺凌,晚上常常在下班後回家打電話跟以前的平輩朋友哭訴、晚上也常躲在棉被哭到睡著,
後來那些欺負我的人,陸續出紕漏,走了,就算考試上榜,也只是徒有資格的虛名,根本無法靠上榜的虛名闖出自己的一片天,連營生都有困難,更遑論還沒上榜的多年考生,
同事又開始傳言說我很厲害,不曉得用什麼手段把人鬥走,
我到現在都還不知道我是用什麼手段把人鬥走,真的!

今年過年前我去一間朋友推諫的宮廟算命,
我問身體,因為先前在醫院真檢查出問題,
廟裡的師父直言說,我心地好,才會被人欺壓,所以哪些器官才會出問題,但都是小毛病,忍忍就過去……
本來當時快過年了,我非常想忘記上面那段不愉快的經驗,
畢竟現在身邊全都是非常友善而熟悉的好人,處事也是我很習慣的低調風格,不管他們在外面是多「喊水結涷」,見了面都不講那些,因為彼此有多少斤兩,根本不是朋友結交的重點,
一直覺得,現在來往的朋友,不管是新朋友還是老朋友,都是上天還我的公道,
不像先前的職場,噓張聲勢、誇富者比比皆是,
動不動就在算計可以從同事身上佔到什麼便宜,
佔不到便宜就找麻煩……不如不相識。

人有百百種,很多人因為佔不到便宜就找麻煩,
但也有人情義相挺,刻意放便宜就是要讓你佔,例如開版者的好心分享文章,
希望開版者來年更順,小人退散!
回覆 沒有惡意 在2/6/2011 5:33:43 PM的回覆:
如果真的都不是
連目前的角色都沒有,
做一個隱形人
那週遭的人如何回應呢?看了樓上的回文有感.
真的能做到完全的木頭人或中性人?
...............
司律這個考試
沒考上的
有考上的
差別在那?
好壞各有形形色色的人.
最怕是沒考上無法耐住寂莫
考上因而目中無人
原本有不錯的工作,辭去後準備考試
真的會考到沒有一個認識的人(只剩家人)
但考上後,也不敢到處說,因為
有了律師資格的待遇卻可能沒有原本工作的多,客觀會被別人評價為何要投入心血去考律師呢?
但心中想那卻是一種能力的肯定.
至於有律師資格的待遇沒有原本工作的多,其原因很多
其中之一是:那是以大學畢數年考上律師的新鮮人評價的
對於已經工作很多年的人來說,中途考上律師,根本沒有高興的地方.(這個社會的薪資待遇有一套體系,按學歷年齡的體系,或另一個按投資風險的報酬體系)
或許這種情形,不適用在年少得志,畢業沒多少即考上的人,
但很怕那種做了奴工(研究工)的博士,當了老師後,同樣的方式對待學生.(一種老兵新兵的平衡,媳婦成婆的對媳婦態度)不良的文化.如同慣性的認為:受家暴的小孩,以後大部會也會是家暴的家長般.
所以單是律師資格,可能薪資評價有其一套系統.
但若將其和各行業結合後,律師可否另有一套薪資評價系統呢?
簡單的說:
股票的價值若是10元
股票十優先股息=10元+1元
兩個是不同的.
最後,只剩下如何發現真實的價值了.
所以,有人擔心律師未來收入可能不好云云,那就看如何去運用這張資格了.有與沒有,應還是有差別的.
回覆 在2/6/2011 5:42:56 PM的回覆:
你能寫出人家說了你什麼嗎?&#35500;過什麼酸你、看不起你的話?能請您據實寫出嗎?讓大家公評到底那些話是不是負面的?

我不過是說人家就是會這樣講.你好像跟著別人在反應過度.
考上當然好.我有說你考上就自己屌起來了嗎?只奉勸你,人家講的話不一定就是酸、惡意.你要這樣講,就寫出人家講過什麼.
   
我所寫過的,你也能解讀成我找你麻煩?不過要你少些考上後的"放大"抱怨.   也或許就像你那些長輩跟你買包子.你蒸很久沒蒸好,人家不耐煩是正常的.   總算等你蒸好了,你卻反過來抱怨說"你們看,我蒸好了,你們的不耐煩很不應該喔、很瞧不起我喔!"

一些覺得分享不錯的.   真的不錯?還是又一篇看了也沒啥助益的分享文?   看了以後那個法科開竅了嗎,這麼厲害?!   哈.   
回覆 阿亮 在2/6/2011 6:19:52 PM的回覆:
小人我資質極差,還請樓上幾位明說開版哪邊覺得自己律師考上就很厲害!!
回覆 請問你考上了嗎 在2/6/2011 8:38:16 PM的回覆:
哈   在2011/2/6   下午   05:42:56的回覆:
你能寫出人家說了你什麼嗎?&#35500;過什麼酸你、看不起你的話?能請您據實寫出嗎?讓大家公評到底那些話是不是負面的?

我不過是說人家就是會這樣講.你好像跟著別人在反應過度.
考上當然好.我有說你考上就自己屌起來了嗎?只奉勸你,人家講的話不一定就是酸、惡意.你要這樣講,就寫出人家講過什麼.
         
我所寫過的,你也能解讀成我找你麻煩?不過要你少些考上後的"放大"抱怨.         也或許就像你那些長輩跟你買包子.你蒸很久沒蒸好,人家不耐煩是正常的.         總算等你蒸好了,你卻反過來抱怨說"你們看,我蒸好了,你們的不耐煩很不應該喔、很瞧不起我喔!"

一些覺得分享不錯的.         真的不錯?還是又一篇看了也沒啥助益的分享文?         看了以後那個法科開竅了嗎,這麼厲害?!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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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考上了嗎?

如果你考上了,也請你大方地分享一下心得。

你的發文讓人感受不到善意。

人家被人家酸、被人看不起,有義務跟你報告嗎?你的請求權基礎在哪裡呢?人家有義務或必要回應你嗎?

這一篇文章對你沒幫助,喔,那真是遺憾。那對別人有幫助就好了,又不是寫給你看的。

別人的心得固然無法全部複製,但可以從中得到一些啟發或模仿。適合自己的,就拿來用,不適合自己的,就擺在一邊。

包子的比喻,我也看不太懂ㄟ。

如果你考上了,那就換你發文寫心得跟大家分享。如果還沒考上,人家發文分享心得,與你有何關係?趕快回家唸書吧你,不要上網浪費時間了。







回覆 嗯…… 在2/6/2011 10:26:12 PM的回覆:
想了一下,必須再補充,
我覺得在這社會上做事,要討好所有的人,真的很難,而且得罪人很容易,可能只要上面長官稱讚你夠好,你就得罪所有人了,
所以我一直要求自己心存善念,做人做事是做給天看,
不要去害人就夠。

沒想到,我的堅持連神都感應到了,
而且直到這幾天,都發生了些很巧的事……
再再證明:「舉頭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

我只是想支持開版者,感恩他的心得分享,
每個人的機不一樣,
看得出來開版者也是心存善念的人,
希望心存善念的人,來年都能更順!
回覆 土木技師 在2/6/2011 10:28:55 PM的回覆:
我覺得開版前輩講得得很有道理哩
也對於他不吝分享心得蠻佩服的
念書本來就是教學相長~互相分享心得也算生活樂趣
酸人或被酸我想對於工作或考試絕對沒什麼實益哩
考上只是開始~後續人生還很長
要學的事情還很多~實務及做人處事等~考試只是人生一小部分而已

不過說真的考試真的是一件折騰人的事
我表妹在銀行上班也是法律系畢業~
我看她也是做得蠻快樂~也沒聽她在準備考律師
反倒她碰到我還會問我準備的如何~
人各有志,條條道路通羅馬!
我想把握時間做自己想做的&做的快樂才是重要
像小弟我~很多人問我土木都念到碩班畢業
該有的都有了~該考的也都早就考上了~為何還要念法碩考律師
沒辦法~就為了興趣~圓夢而已
我到現在都對自己去年律師民訴成績自我感覺良好~
完全沒念加上學校是60飛過~連題目都不知在問什麼,在考場只是翻翻法條自己掰~律師考還能考40多分~連指導教授都對我開玩笑字是不是超級漂亮~不然怎麼可能!~~但,這代表什麼~沒什麼~沒上就是沒上~平均差7分多就是沒上~只是讓自己當笑話說給身旁同學同事聽聽笑笑而已!不過他們看到我都會問我準備得如何~還真有點壓力!
其實考試說穿了就是努力再努力~連老婆都笑我說準備律師且平時還有工作比我10多年前還在當全職學生跟我交往時準備技師跟高普考認真多哩~沒辦法~還是一句~為了興趣跟夢想~當然要更努力!

其實人生在世說穿了也是混口飯吃罷了
覺得想做就儘力去做,包括考試
版上很多前輩及老師分享考試或讀書心得
我想都是為了讓其他還在奮鬥考生們縮短考上時程
考試不是做學問~用對技巧及方法就會趕快考上
至於想不想看前輩們心得~我想就看個人哩
加油加油!




回覆 在2/7/2011 12:28:33 AM的回覆:
哈.我沒考上啊.

開版的一開始分享了什麼?你們覺得受益的可以講講看.
不就是考上了,而對之前他自我感覺很差的人發出抱怨罷了.正義終於得到伸張???

考上了才說之前哪些人對他怎樣的.   這跟中了樂透才說過去哪些人看不起自己一樣阿....到底是人家真看不起你?還是你自己多年累積的情緒發洩?

好玩的是.同樣久沒考上.我身邊的人說的話,我覺得都是對我好的.像是"去停車場當收費員","發傳單、拿廣告牌也不錯喔".   在開版的及其同類看來可能就是酸話.(拜託,除了考上,只剩勞力,不然還想怎樣?)

講到底...考上了,這會兒才敢大聲肯定自己嗎?   哈.
回覆 喝水的不如去喝尿算了 在2/7/2011 12:29:27 AM的回覆:
喝水的不如去喝尿算了
回覆 今年700大軍 在2/7/2011 1:13:43 AM的回覆:
現在律師滿街都是,程度又不比20年前的強
回覆 角度不同而已 在2/7/2011 1:20:04 AM的回覆:
一堆有律師執照的人不去執業卻跑去當檢事官或司事官

但也是有一堆正在當檢事官或司事官的人仍然為了想考到一張律師證書而努力

所以就算樓上認為律師已經沒什麼,但是有張律師牌卻仍是許多人的夢想
回覆 anti 哈 在2/7/2011 1:57:41 AM的回覆:
不要理那個哈
來鬧板的小白
自己考不上律師現在在那邊眼紅
哈哈哈
回覆 小白快走 在2/7/2011 3:40:15 AM的回覆:
那位只會「哈」,想必你會繼續考不上的,心態扭曲成這樣,真的可悲至極!
回覆 在2/7/2011 10:50:16 AM的回覆:
挺版主的人很奇怪耶.
你們有看清楚版主一開始的發文內容嗎?分享了啥?來講講看啊.

相信久考不上的人很多.   大家都覺得別人看不起自己、會說話酸自己嗎?   沒關係,別人講了些什麼都可以PO出來公評.(強調這麼多次PO出來,卻一次也沒PO,是怎了?講明被怎麼酸很難嗎?還是只記得酸的感覺,講什麼早就忘了?哈.)

一個考上了,然後一舉成名天下知的感想.
恭喜你啦.(恭喜會被解讀成諂媚準律師嗎?哈.)
回覆 ... 在2/7/2011 11:12:15 AM的回覆:
你覺得開版大沒分享什麼,那幹嘛一直點閱,你要一直點閱也就算了,還一直在這邊跟人家吵咧!
回覆 ... 在2/7/2011 11:19:21 AM的回覆:
另外,開版大的標題明明是:「考上律師的感想」
他本來就沒有說要分享什麼啊,只是寫他考上律師的「感想」而已!
連題目都看不懂,難怪考不上
回覆 在2/7/2011 11:31:00 AM的回覆:
可能我看太多這種考上了就PO文過去別人如何如何,現在終於正義伸張的文...
好像每個久考不上的人都經歷過這種被瞧不起的過程.
等我考上後我也會突然跟著這樣覺得吧.屆時再PO感想.   哈.
回覆 在2/7/2011 11:36:53 AM的回覆:
其實我很敢想...
開版的現在如何看待他女友的父母?
是覺得他們當初很瞧不起人呢?還是越看越覺得他們很討厭?
日後跟女友會怎樣?想分手時,父母這心結會不會被拿出來當成藉口?   哈.
回覆 Hung 在2/7/2011 12:44:25 PM的回覆:
又再拿還未發生的事說嘴了..."以後女友父母怎樣怎樣      是不是又怎樣怎樣"         唉      沒藥救了         你最厲害      從開板心得文就能推知以後他會怎樣         給點具體的指摘好嗎?
回覆 強哥 在2/7/2011 1:13:02 PM的回覆:
二十年前的律師哪裡強???
更早之前的律師應該也沒近期的律師讀那麼多吧^^
回覆 青番嗎 在2/7/2011 2:22:11 PM的回覆:
將自己的經歷感受分享及之前落榜經驗到上榜的經驗分享,我看不出有何不好,那位哈或合的版友,別一直沒考上就呈現出「瘋狂」的情境,這樣可不好。
至於考上律師或什麼之後能變成怎樣,不是當事人及你可以預測或預言。
他說的被看不起的心態是普遍存在這個社會,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國父革命11次才成功,會因為他11次就沒被稱「國父」嗎?若他一直沒成功,當然會被看不起或被視為盜匪,成功了,誰管你考幾次呢?

那位只會哈、合的小朋友,多多體驗社會人生吧,也許你是個憤世嫉俗的人,但是這個社會不同情失敗者,及沒能力卻只會嘴泡的人。
回覆 P 在2/7/2011 2:38:09 PM的回覆:
考不上律師的人
自己就會看不起自己了
何況是他人不起自己呢

這是社會普遍的想法

我也還沒考上
說真的我也看不起我自己
要看的起
大概要等到考上時候
回覆 D 在2/7/2011 2:49:00 PM的回覆:
因為週遭考上律師的人很多
所以就算考上也頂多恢復成人類而已
畢竟現在不是人=   =
回覆 開始 在2/7/2011 2:57:25 PM的回覆:
收心操了
要拼律師法官的      更要及早準備第一試了
回覆 '^^ 在2/7/2011 3:06:56 PM的回覆:
司法官第51期「新興法律問題學術研討會」日期因故調整為100年3月21日舉行。
原預訂於100年3月9日(星期三)下午2時10分至6時舉行之司法官第51期「新興法律問題學術研討會」,因故調整日期為100年3月21日(星期一)原時段舉行,特此週知各學員。
回覆 律師的非經常性薪資 在2/7/2011 5:46:31 PM的回覆:
http://163.29.140.81/careerguide/ind/ind_detail.asp?section_id=2&id_no=20501

又,據我所知,一般受雇律師的非經常性薪資(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等非按月發放者)大約是其月薪的50%。700元應該是國稅局有興趣知道的部份。

薪資收入:   
  根據行政院勞委會「職類別薪資調查報告」顯示(註2),民國98年7月各行業受僱(不包括自行開業之雇主及自營作業者)律師平均薪資約為82,400元,其中經常性薪資約81,700元,非經常性薪資約700元;經常性薪資(不含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等非按月發放者)最低的10%平均約68,700元、最高的10%平均約101,600元。律師的兼職機會高於一般其他職業,可同時擔任多家企業之法律顧問,故事業單位面之統計數據可能偏低,但普遍來說仍屬高薪族群。   
  各行業受僱法務人員平均薪資約為49,400元,其中經常性薪資約47,500元,非經常性薪資約2,000元;經常性薪資(不含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等非按月發放者)最低的10%平均約33,500元、最高的10%平均約76,000元。受僱人數最多的批發及零售業平均薪資約為40,600元。   
  根據法律界資深律師表示,通常初入就業市場的法務助理起薪為28,000元~35,000元,判定標準為個人的學經歷,所以法律人應儘早嘗試就業,避免因準備國家考試(包括律師資格及司法特考)而延誤進入就業市場的時間;律師則依個人實力與領域不同而有差異,一般實習律師月薪約30,000元、助理律師月薪約50,000元~60,000元、資淺律師約80,000元~120,000元,資深律師則依其專精案件類型而定(註5),國外非訟案件按時計費,企業的智慧財產權案件有時後酬為承接案件的1/5~1/3。律師事務所會依據業務狀況或績效來分紅,受僱律師的非經常性薪資分為紅利、工作獎金、合夥三種,有些事務所會抽取法律案件費用的5~10%作為工作獎金;紅利分配部分,資淺律師通常是本薪的1/2,資深律師紅利則高達本薪的兩倍,但依事務所的性質和專精領域不同而有差異。
   
前景與展望:   
  由於台灣早年國家考試錄取率低,使得法律系學生的就業出路一直是眾人關注焦點。近年來,政府、法界及學界也針對法學教育制度做了許多討論和規劃,總統府人權委員會、立法院、教育部即針對法學教育改革提出「法律專業學院」新制,希望透過法律專業學院來解決現有的法學教育問題(註6),並從民國100年開始改變律師考試科目及方式。   
  律師資格考之錄取率由過去一年僅十餘人,增加為目前每年約有幾百人,台灣法律事務所激烈競爭儼然形成。雖然律師人數增加,導致競爭加劇,然而法律事務所的業務市場也在時代變動下逐漸發展出新空間;過去事務所處理的多半是民、刑訴訟案件,近來隨著環保意識抬頭、科技產業發展蓬勃,有關環保公害、科技、保險、智慧財產權、企業併購之法律問題逐漸增加,開啟另一塊新領域的法律市場。   
  另外,台灣在民國五十幾年開始朝經濟發展,外人投資案件加多,使得非訟事務逐漸增加;非訟事務牽涉很廣,一件僑外投資案件可能會牽涉到民法、商法(公司法)、特別法(外人投資條例)、外匯、銀行融資、合資、技術轉移、專利(授權)、商標(授權)、土地取得、工廠設立、稅制等,而且全部文件都有英文版本,需要各領域之法律專業人才,這也是大型事務所得以發展的原因。但台灣的律師事務所,多屬於小規模型態,經營方式侷限於傳統法律服務提供,因此律師事務所若想跨足至其他領域、提供多元化的服務,結合每位合夥律師的專長,提供完整、多元、涵蓋層面廣泛的法律服務將是必然趨勢。   
  由於台灣的法律事務所多從事於個人事務法律提供,以專業性質(如智慧財產權、專利等)經營之法律事務所較少,但隨著全球化和大陸崛起之現象趨於明顯,各企業的國際貿易和兩岸經貿往來更加頻繁,企業也更加重視因商業行為衍生的法律風險,所以大型企業會在公司內增設法務部門,其餘者則會委託具有專業性之法律事務所來處理法律問題。所以律師和法務人員為了提升本身的競爭力,必須時常閱讀世界各國的立法和判例,具備良好的語言、溝通協調以及利用數位科技能力,國外的律師證照、跨領域專長或雙主修學位(如會計師、不動產經紀人、土地代書…等證照)都是增加個人競爭力的方式。   
........
   
註5.隨著律師的名氣和案情複雜程度,律師收費金額不盡相同。台北市律師公會律師收受酬金辦法中,將律師收費方式可分為分收酬金、總收酬金、按時計算酬金三種方式,並列出收費酬金標準,以供民眾參考:在分收酬金部份,與律師討論案情每小時8,000以下,但案情複雜或特殊者,得酌增至12,000元以下。到法院抄印文件或接見監禁人或羈押人,12,000元。撰擬函件2,000元以下。出具專供委託參考之意見書及其他文件,每件8,0000以下。出庭費每次20,000以下。各審書狀每件50,000以下。調查證據每件50,000以下。赴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管轄境外,辦理當事人委託事項者,除依各該款之標準外,得酌增加50%。在總收籌金部分,辦理民事案件第一第二第三審收受酬金總額,每審宜500,000萬元以下,如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5,000,000以上者,其酬金得增加之,但所增加之金額每審不宜逾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3%。辦理民事調解事件、民事執行事件、民事抗告事件,各比照民事各審總收受酬金標準收費。民事非財產權之訴訟,每審宜500,000萬元以下,但案情重大者,其酬金得增加之,但每審所增加之金額不宜逾200,000元。辦理刑事案件第一第二第三審收受酬金總額,每審宜500,000元以下,如案情重大或複雜者,酬金得增加之,但每審所增加之金額不宜逾750,000萬元。辦理刑事非常上訴案件,比照前款第三審總收酬金標準收費。辦理民、刑事再審案件,比照第一、三款收費標準。在按時計算籌金部分,係指酬金按工作時數計算酬金者,每小時收費宜8,000以下,但案情複雜或特殊者,得酌增至12,000元。此外,辦理非訟事件及行政訴訟者,其收費標準比照前條民事事件部份。辦理偵查中案件收費標準,比照前條刑事案件部份。   
回覆 99律師:「累積」的 在2/7/2011 6:07:18 PM的回覆:

小弟平生喜愛研究各種不同的讀書與考試方法,如果大家不嫌棄,小弟願意逐步跟大家分享。


對於日後「不善意」的發文,小弟就不再回應。因為畢竟在此發文,是希望跟大家分享與討論讀書與考試方法,因為之前也受了很多人的幫助,也從這個討論區得到很多力量與啟發,所以希望多少能貢獻一下自己的小小發現與心得,總之,如果有天那個朋友因為看了這個文章或這個討論區直接或間接因而上榜上榜,也希望大家能夠秉持著「助人的心」,對於尚在考試的朋友伸出援手。


其實,以前我也曾經有段時間因為落榜而怨天尤人,所以,對於網路上「不善意的回應」,如果能藉由攻擊、侮辱我,而得到精神上的舒解,那這樣也是功德一件。後來想想,畢竟這個討論區是開放的,我也不是版主,也沒有必要為了一些言論自己不開心。


不過,還是小小建議一下,你怎麼對待別人,那股力量終究會回向自己。其他的,我就不多說了。


﹍﹍

進入主題。
﹍﹍﹍﹍﹍﹍﹍



有一點很重要的事情,就是「累積」。

累積。

之前我也問過李老師讀書方法,李老師也說,即便是台大醫科或台大電機系的學生,完全沒有唸過法律,隔天叫他們去考試,一樣也是考不上。(請注意,這裡的討論前提是:他們完全沒有接觸過法律或者接觸不足)

因此,即便是在怎麼聰明的人,想要通過律師司法官考試,還是必須要勤加努力、用功唸書。

之前,對於這個說法半信半疑,但去年上榜後,真的覺得李俊德老師說得很正確。

去年我同樣是按照上述的讀書法唸書,但說真的,每天投注在書本的時間有限,但我還是不間斷地念,或許,雖然一連落榜了好幾年,可能實力是有在持續「累積」。

準備律師司法官考試,或者是說準備考試,有一點比較困擾的地方是,「不知道要讀到什麼樣的地步或程度才知道自己會上榜?」或許因為如此,律師司法官考試才給人一種不確定的感覺吧。

考了這麼多年,即便上榜了,我終究還是不知道自己的實力與程度如何。其實,我還是覺得「上榜前的自己」與「上榜後的自己」差別不大。

這樣的現象,我有跟一很早考上律師司法官的學長討論過,我們很喜歡研究讀書方   法。這個學長認為,也只能不間斷地唸書,真的也不知道說自己的程度與實力到了什麼樣的地步。

即便考試有些不確定,但有些地方我們可以掌握的,我們就必須付出與努力。

其中,「寫」題目是個很重要的因素。

雖然去年上榜,我沒有每科都練習,因為時間因素,我只練習了刑法、民法、民事訴訟法三科的題目。

藉由「寫」題目的過程,我清楚地發現自己於考卷上文字表達的缺漏,針對不足的地方,我就找書從頭到尾讀一遍,或將爭點註記在法條旁邊,或者寫一遍,或者背一遍。

怕忘記,我還是先說好了。請問,什麼是最強的筆記?基本上,就是可以讓我們考生在短時間大量與迅速恢復記憶的筆記,就是好筆記。因此,當我們在閱讀講義或教科書時,即便書本說理清楚,但我們還是要假設:如果這個爭點或重點出現於考題上,我們應該如何鋪陳、編排、哪些是核心概念必須呈現、寫多少字分數就可以拿到了、哪些是多餘的論述(多餘的論述,理解即可,不要花時間背誦,因為這在考場上無法呈現出來,如果考試時無法呈現,那就是無效或無用的閱讀)。以上就是做筆記的取捨標準。

對了,考上的人千萬千,讀書方法人人不同,請擇其適合自己的方法並加以運用。切勿照單全收。

另外,「爭點或概念如果已經徹底背誦或記憶起來,其實,有沒有做筆記,我覺得是沒有差別了。」重點是,平常記得起來,考試寫得出來,這才是正辨。

下次,再講「心態」問題。
﹍﹍﹍﹍﹍﹍﹍﹍﹍﹍

還有,我覺得,我應該特別跟大家分享「如何半工半讀唸書」。這可能是很多人會遇到的問題。待續。

回覆 好奇 在2/7/2011 7:07:16 PM的回覆:
技士+律師:>實習律師多少薪水>助理律師多少薪水...
醫師+律師:同上
工程師+律師:同上
藥師+律師:同上
大學教師(非法科)+律師:同上
.........
從未有工作經驗+律師:同上
工作五年(法律相關)+律師:同上
工作十年(法律相關)+律師:同上
則又如何?

回覆 看你的本事 在2/7/2011 7:35:45 PM的回覆:
看你的本事
回覆 張3瘋 在2/7/2011 9:34:07 PM的回覆:
就是要學我一樣啦
回覆 OK啦 在2/7/2011 11:20:41 PM的回覆:
如何半工半讀唸書,這我喜歡,期待中。


那一位哈老大,沒人要你點進來看,不爽看就別進來,廢話那麼多幹嘛!只不過躲在電腦後面,每天痛哭考不上的人,然後看不爽這類文章,刺痛自己幼小的心靈在網路亂罵罷了,還是您可寫寫為何您屢試不中的經驗讓大家參考,讓大家避免犯同樣錯誤,這樣也是功德一件唷!
回覆 上班族 在2/7/2011 11:39:30 PM的回覆:
大推~

超期待開板大大的文

期待您的續集
回覆 張6瘋 在2/7/2011 11:48:41 PM的回覆:
太忙了
回覆 人性皆如此 在2/9/2011 10:56:46 AM的回覆:
版大也有考上傲慢的徵兆了
請小心
回覆 畢業生的仇人 在2/9/2011 11:23:39 AM的回覆:
他是3丰嗎
回覆 athena 在2/9/2011 3:07:45 PM的回覆:
真的是超級好文!!
祝福板大!!
至於那些網路小白
每次看到他們的行為
就讚嘆自己比起他們正常的多!!(不管自己多累多瘋,都還比他們正常吧)
這也是網路匿名文化的特性...世界就是這樣向下沉淪的
回覆 AMMY 在2/9/2011 3:31:20 PM的回覆:
還有,親戚對我的態度也是差很多。以前,有個親戚對我很不屑,認為我讀法律系沒考上律師根本是個垃圾,見面時語多嘲諷。但今年過年再遇到時,突然變得很親切,一直說我是成功人士,以後要我多多照顧、多多指教之類的話,唉,這個親戚好像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一樣。

////////////////////////////會有這種想法,也是沉淪的開始。
回覆 事實的陳述都不可以? 在2/9/2011 3:46:03 PM的回覆:
樓上,這段話只是開版對所親身經歷的「事實的陳述」,並非他的「想法」!
回覆 找出版社幫你出書 在2/9/2011 3:57:38 PM的回覆:
不如出一本考試回憶錄吧!
回覆 在2/10/2011 1:53:20 AM的回覆:
我的就重點就是樓上說的.
考上時,什麼過往都拿出來放大抱怨.
除了讓那些沒考上的人有那種被輕視的想法,還有何用?
這也就是許多考上經驗者的盲點.考上了就不免俗的要交代一下過去是如何被踐踏的...

想想還真是好笑.   地球人接觸外星人的經驗都有矮小大眼的特徵.考上者的經驗都有被親戚、鄰居輕視的過往.   真相還真是大同小異的好玩.   哈.
回覆 那也是別人的事情 在2/10/2011 9:20:04 AM的回覆:



那也是別人的事情,與你無關。

如果可以考上,然後有一天跟大家報告過去悲慘的經歷,那也不錯啊。而且人家要怎麼講,是別人的言論自由,你又不是人家的長輩,管這麼多,沒有必要。

既然不喜歡也不認同這個發文,竟然還是一直進來看,這樣不會很奇怪嗎?還是說,你自己也想要知道如何考上的方法,既然如此,那就靜靜看就好了。
回覆 樓上+1 在2/10/2011 10:08:18 AM的回覆:
有人就是自以為是,要管別人發言
回覆 OK啦 在2/10/2011 10:33:05 AM的回覆:
哈什麼?哈自己一直考不上嗎?


不想看滾蛋啊∼進來看什麼

沒實力的人只會唉唉唉叫,說不定兩力都沒有

我就是想看板大經驗談怎樣?

無權叫別人不要發表吧

你能分享什麼呢?

分享自己如何成為扭曲人格的一份子

還是分享你未來也會一考不上國考或連工作都沒找到的假設分享呢?


還是分享你被人瞧不起沒考上國考,卻只能自願自哀自行承受呢?


不爽開版的文章

就不要進來看


進來看就別搞破壞


要搞破壞請自己重PO一篇文

自己寫你不爽經驗分享的原因

OK嗎?


回覆 在2/10/2011 10:55:53 AM的回覆:
是喔.
請他交代如何被輕視的實況對話要另開一版?
檢視被輕視的真實性就算是破壞?檢視只讀半年三個月就考上的不算破壞?這是那門子的破壞阿?你可以講講看.
回覆 樓上只會鬧 在2/10/2011 11:03:35 AM的回覆:
開版還有分享他如何唸書,你呢?
回覆 請不要一人飾多角 在2/10/2011 11:06:28 AM的回覆:
在那裡為自己辯解~OK?
回覆 樓上只會鬧 在2/10/2011 11:10:19 AM的回覆:
我可不是開版,李老師和宇法工作人員是看得到IP的,我如果是開版,他們是看得到的
回覆 樓上只會鬧 在2/10/2011 11:11:48 AM的回覆:
我想看開版,或其他考上的大大更多的如何讀書的分享,不知為何有人一直進來鬧
回覆 多曬太陽有助身心健康 在2/10/2011 11:19:35 AM的回覆:
心理有黑洞的人容易不平衡,這種人是少數,大家不用理他。
畢竟大多數人還是支持開版的分享文,不必被這一小粒xx影響!
回覆 有人真的只會鬧 在2/10/2011 11:32:16 AM的回覆:
對啊,我也是宇法學員,李老師和宇法的工作人員,是查得到我們宇法的學員的IP的,還說什麼"一人分飾多角"   、"為自己辯解",不知是什麼心態
回覆 ... 在2/10/2011 11:32:32 AM的回覆:
who   is   哈?

難道又是那位冰哥嗎?
回覆 樓上只會哭 在2/10/2011 11:53:06 AM的回覆:
那你又是什麼心態?
回覆 樓上只會哭 在2/10/2011 11:55:41 AM的回覆:
人性皆如此   在2011/2/9   上午   10:56:46的回覆:
版大也有考上傲慢的徵兆了
請小心

那麼怕被檢視,那就自己寫日記就好,何必公開呢?
這是公開的討論區,有用不雅的字眼?有罵任何人?

怪了
回覆 也是宇法學員 在2/10/2011 12:06:31 PM的回覆:
這是公開的討論區,有用不雅的字眼?有罵任何人?
==========

作人身攻擊,是不需要用罵人的字眼的

開版是宇法的學員,在宇法的討論區寫他的考上律師的心得和讀書經驗分享,也礙到不是宇法的學員了
回覆 奇怪 在2/10/2011 12:13:57 PM的回覆:
奇怪,像這樣子的分享文,寫類似的考前考後經驗的分享文,我在PPT看了很多,都不會有人攻擊,為何在宇法這邊就有人會攻擊?好像有人喜歡來這邊鬧版
回覆 一直再講他人鬧 在2/10/2011 12:47:27 PM的回覆:
我看是你再亂吧!

就好比有精神障礙的人,硬說正常人有精神病一樣

呵呵~~真是有趣
回覆 在2/10/2011 12:51:15 PM的回覆:
我看是你再亂吧!

就好比有精神障礙的人,硬說正常人有精神病一樣
===========

又在做人身攻擊了.....
回覆 動不動就講人身攻擊 在2/10/2011 12:53:34 PM的回覆:
人身攻擊?頭、腳、還是心啊?

你說啊!攻擊誰的那個地方啊?
回覆 也是宇法學員 在2/10/2011 12:53:48 PM的回覆:
就是有人喜歡在這邊,一直對別人做人身攻擊,對開版做完人身攻擊之後,現在換對其他的人做人身攻擊,我實在不知道,像這樣子,以後還有宇法的學員考上後,敢在這邊分享嗎?
回覆 也是宇法學員 在2/10/2011 12:55:02 PM的回覆:
把別人比作有精神障礙的人,這樣還不算人身攻擊哦?真是夠了
回覆 ..... 在2/10/2011 12:55:44 PM的回覆:
是喔.
請他交代如何被輕視的實況對話要另開一版?
檢視被輕視的真實性就算是破壞?檢視只讀半年三個月就考上的不算破壞?這是那門子的破壞阿?你可以講講看.
回覆 ..... 在2/10/2011 12:58:05 PM的回覆:
考上時,什麼過往都拿出來放大抱怨.
除了讓那些沒考上的人有那種被輕視的想法,還有何用?
這也就是許多考上經驗者的盲點.考上了就不免俗的要交代一下過去是如何被踐踏的...

想想還真是好笑.         地球人接觸外星人的經驗都有矮小大眼的特徵.考上者的經驗都有被親戚、鄰居輕視的過往.         真相還真是大同小異的好玩.         哈.
回覆 中文很差 在2/10/2011 1:06:13 PM的回覆:
【就好比】有精神障礙的人,硬說正常人有精神病一樣

哇靠~中文你看不懂嗎?比喻...不懂嗎?

你硬要入座是精神障礙,能怎辦呢?
回覆 搞不懂 在2/10/2011 1:09:24 PM的回覆:
挺版主的人很奇怪耶.
你們有看清楚版主一開始的發文內容嗎?分享了啥?來講講看啊.

相信久考不上的人很多.         大家都覺得別人看不起自己、會說話酸自己嗎?         沒關係,別人講了些什麼都可以PO出來公評.(強調這麼多次PO出來,卻一次也沒PO,是怎了?講明被怎麼酸很難嗎?還是只記得酸的感覺,講什麼早就忘了?哈.)

一個考上了,然後一舉成名天下知的感想.
恭喜你啦.(恭喜會被解讀成諂媚準律師嗎?哈.)
回覆 聽你在放風吹 在2/10/2011 1:14:21 PM的回覆:
講一堆 自己都不知所云 
最後一句  一定補上  哈  這個字眼

回覆 在2/10/2011 1:39:00 PM的回覆:
喔.
引了本人的文就能不附理由的說我不知所云.
那你知道開版的有沒有虎爛被輕視的真相?   

有輕視就交代明白.沒輕視就別等考上後才說什麼女友父母鄰居親戚當初多沒眼光.   哈.
回覆 關你鳥事 在2/10/2011 2:23:43 PM的回覆:
真相?你意思你才是真相?是不是真相需要你教?更好笑用分身挺自己,
不是真相就別進來看。或你可以像上面說的另開一版抒發自己看法,不會有人說話。
你在這邊搞怪,還質疑挺開版的人,你管太多了吧?闋你鳥事。哈什麼?搞笑呀?
你連分享都不會,還會什麼?嘴砲?真不知道父母如何教育的。唉…
回覆 哈哈囉 在2/10/2011 2:36:10 PM的回覆:
考不上的最愛嘴砲,抒解不爽。

沒本事只能見縫插針,耍嘴皮一下。

講專業或有內容的話卻吐不出來,

不是父母教育失敗,

法學教育更失敗。

做人更是失敗中的失敗。

人生更是失敗中的失敗渣。

請同情一下沒考上的人唄!
回覆 聽你在放風吹 在2/10/2011 2:41:18 PM的回覆:
不緊不知所云, 念起來還很不通順。
回覆 在2/10/2011 3:25:12 PM的回覆:
如果被輕視的事都無法交代明白,那考試分享的可信度又何在?當故事看嗎?
要po文說被人家輕視,就要接受檢視阿.   從回應看來,考試經驗增添被輕視的故事是蠻成功的,蠻得到共鳴的.   最後一哈啦.   哈.
回覆 聽你在放風吹 在2/10/2011 4:33:25 PM的回覆:
想要給人唸起來通順   又知道在表達什麼
不是連續回覆幾篇就可以了達成的
再繼續加油
回覆 以前還有人說要亂告 在2/10/2011 5:36:28 PM的回覆:
樓上大大,有人來討論區搗亂,也不是第一次了
以前還有人說要告這個告那個的呢,要瘋就讓他去瘋
回覆 聽他在放風吹 在2/10/2011 6:03:34 PM的回覆:
哈   在2011/2/10   下午   01:39:00的回覆:
喔.
引了本人的文就能不附理由的說我不知所云.
那你知道開版的有沒有虎爛被輕視的真相?         

有輕視就交代明白.沒輕視就別等考上後才說什麼女友父母鄰居親戚當初多沒眼光.         哈.
??????????????????????????????????????????
如果是來亂      但是寫的通順,讓人覺得通順倒是還好。
就怕不知所云,明明沒有引他的文,他卻硬說有。
這才好笑。
回覆 樓上+1 在2/10/2011 6:08:54 PM的回覆:
他的確是寫得亂七八糟,不知所云
回覆 竹本丸子 在2/10/2011 7:12:09 PM的回覆:
那個常來這討論區亂場的

是不是有領他人薪水來這裡專門搞破壞啊

請現形回答大家吧

回覆 建議 在2/10/2011 7:13:03 PM的回覆:
大家不用回他了
越回他越鬧
當它是空氣
希望版主快分享唷
別讓他計謀得逞
回覆 現代法正義 在2/10/2011 8:44:48 PM的回覆:
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作成的系爭解釋稱:「人民因學生身分受學校之處分,得否提起行政爭訟,應就其處分內容分別論斷」,並將「足以改變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之處分內容,認係「對人民憲法受教育之權利有重大影響之處分行為」,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從而得提起行政爭訟。系爭解釋使學生行政爭訟權   (專指訴願與行政訴訟權)   從「無」,艱難地跨進到「只有一小部分」,此項遲到而有限的突破,與公務人員類此性質的釋字第一八七號解釋   (七十三年五月十八日)   相較,時間上足足慢了十一個年頭。而受羈押被告不服看守所之處遇或處分,得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救濟之權,業已受到本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   (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充分關照,並後來居上。從現代法正義以觀,對照同屬傳統「特別權力關係」客體之公務人員與受羈押被告,學生難保不會萌生強烈受國家權力歧視與冷落之感覺,作成本件解釋僅能稍解燃眉之急。

系爭解釋作成後逾十五年來,其內容被牢牢釘在一定框架內,即學校之處分只要未涉及退學或類此處分、未改變學生身分,縱然侵及學生受憲法保障受教育權   (按:指受教育之機會而言)   以外之其他基本權利,不論該侵害對學生權利之遂行是否有重大影響,一律排除在訴願法或行政訴訟法適用之範圍外。不惟行政法院,受理訴願之教育主管機關亦奉為圭臬,學生或其家長對此解讀若有質疑或不服,兩機關皆援引系爭解釋「以大法官之名」嚴格把關,從程序上予以駁回,不再論實體有無理由。表面上是大法官、行政法院與教育部三位一體,見解一致構築成銅牆鐵壁,但經時間的鏽蝕後,已有識者質疑行政法院以系爭解釋為「擋箭牌」,確已迫使釋憲者處於繫鈴與解鈴的窘境之中,如果大法官確是「作繭自縛」者,本件解釋已破繭而出,曙光初露,光明在前,自應獲得稱許與掌聲。惟讓中小學生仍適用系爭解釋,真的能為憲法法理所容嗎?

查系爭解釋,並未將解釋範圍限制於原因案件之專科學校學生,即聲請人民國七十九學年度所就讀的臺北商業專科學校夜間部企管科二年制專科學校範圍。掌理行政爭訟之行政法院與教育部兩機關,亦將系爭解釋適用於所有學生,一視同仁。而本件解釋未備理由地僅審理大專學生部分,其原因可能成謎,只得任憑揣測與解讀。可想像的原因似有多端,例如:對本件解釋並不具建設性的「改革開放應漸進,不宜造次」。或單純考量司法實務而非從司法為民立場出發的觀點,包括「驟然開放行政爭訟管道,將加劇行政法院負擔」;   若無如系爭解釋明確揭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假設以不確定法律概念為要件作成本件解釋,將使法官無所適從。   或無視於學生在學關係所衍生事件之多元複雜現象,未考慮學生、父母、家庭、學校、教育主管機關、社會等共同交織的網絡,   而籠統地認為保障學生行政爭訟權,將損及師道尊嚴並對今日校園亂象猶如提油滅火。較有實質關聯性的潛藏主因,可能是因併案審理三件原因案件之聲請人皆為大專學生之故。

惟以聲請人之身分而擇定解釋範圍,與向來人民聲請抽象規範審查之釋憲案,皆係以該規範所適用之人民為共同對象者,有相當大之落差。進一步而言,人民聲請「抽象法規範審查」之釋憲制度設計目的,固應考量聲請人自身之人權保障,但尚有架構客觀合憲秩序之深意。即不以聲請人就聲請對象於具體案件中,發生有自身權利受侵害而須予保護之關聯性為限,只須客觀上存有系爭規範合憲性之疑義均可聲請及解釋。若以聲請人之屬性決定釋憲對象係屬可行,本件解釋若是由中央或地方機關、法官或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聲請,將何以為繼?況且,日後若再有聲請變更系爭解釋有關中小學生之釋憲案,而聲請人「剛好」是國小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即因其身分,將教育性質或屬有間之國中、高中職學生均遺留在解釋之外?若非如此,本件解釋金蟬脫殼之機心,恐顯露無遺,不應為識者所認同。因此,本席對此種隨機選擇之解釋風格與方法,期期以為不可。

吾人若仍欲保留現行釋憲制度,本件解釋風格與方法的改變,究係神來一筆即興之作,或係吉光片羽應典藏之作,尚難定調。本件解釋方法可類比為「鋸箭療傷法」,或先擺脫中小學生之「斷尾法」,對照系爭解釋不設限地普照各級公私立學校之學生,其所生之轉變,究係是一項轉機,還是危機?有待觀察。

貳、應誠實面對中小學生行政爭訟權問題之真相

中小學生之行政爭訟權真有「特別」到須幾近予以剝奪嗎?面對此等有憲法原則重要性的釋憲案件,最素樸的方法,就是誠實面對人民的訴求。本件解釋將中小學生行政爭訟權,不容分說地逕置於燈火闌珊幽暗處,見獵心喜地變焦僅聚光於大專學生,使正接受所謂全人教育的中小學生,缺乏權利受侵害的公平有效救濟管道,若從學校公權力措施對中小學生權利侵害之諸多案例以觀,例如:留級、曠課紀錄、懲處、髮服禁,   乃至於對學生性傾向之不當處置等,   若不得提請行政爭訟機關依法考量其可救濟性,恐顯悖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原則。不論從人民訴願權與訴訟權保障之主體、行政爭訟權之限制、相關立法之現況,以及應對兒童特別保障的法理言,降低保障中小學生行政爭訟權,皆難有正當性可言。

就訴願權與訴訟權之主體而言。受憲法第十六條保障的訴願權與行政訴訟權,是「每個人」的權利,不論自然人或法人、本國人或外國人、成年人或未成年人、大專學生或其他學生皆可享有。教育基本法第二條第一項亦規定:「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除涵蓋各種身分之受教育者,並無區分就讀於大專院校或中小學外,尚確立學生於教育關係中之主體地位。至無訴願或訴訟行為能力之中小學生,另設有法定代理人代為訴願或行政訴訟行為之制度,   況大學生依一般情形,半數以上亦尚未成年,如對學校公權力措施不服,仍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多數意見於本件解釋中,以大學及中小學之界限切割行政爭訟權之保障,先放行前者,並無法自圓其說。

就訴願權與訴訟權之限制而言。若需依憲法第二十三條對行政爭訟的基本權利為限制,就應慮及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就法律保留原則而言,學校公權力措施之規範依據,若涉及對學生基本權利實踐有重要性者,應由立法院定之。   就比例原則而言,若基於教育目的之特殊專業考量,不賦予中小學生如同一般人民所享有之行政爭訟權,仍得退而求其次,以學校措施對學生之權利是否有「重大影響」而區分救濟管道,   進而以侵害較小的手段在達成教育目的之情形下,歸還其行政爭訟權,自無須如系爭解釋採取近乎剝奪之方式,其所造成之損害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間顯失均衡,難謂符合比例原則。

就訴願與訴訟之程序基本權而言。其除要求公平審判之程序外,特別講求對權利保障之無漏洞與實效性。依教育基本法第十五條規定:「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其於在學關係中應受確保之基本權利非僅限於受教育權,至少仍包括教育基本法所規定之平等權、學習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藉以達成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與法治觀念,促進對基本權利與人性價值尊重之教育目的與方針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十五條規定參照)   ,前揭規定確已發揮補漏之功能。惟就訴訟基本權實效性而言,併列於同條中的「教師專業自主權」業已受到頗為完整之保障,   相形之下,中小學生之保障甚為落伍。教育主管機關與行政法院仍能以內涵過時的「基礎關係與經營管理關係」二分法之系爭解釋,作為行政爭訟之前提要件,不符其所設前提者,一律從程序上予以駁回,成為「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無法「有效與公平」救濟之主要殺手。司法作為「法令合憲性」之審查者,反不如立法機關以教育基本法落實憲法理念之努力,就此範圍,司法未能全面與時俱進之保守性立可辨明。

就兒童應受特別保障而言。若過度限制中小學生之行政爭訟權,只是為方便學校管理或減輕司法負擔,並未考量其最大利益,應為現代社會與家長難以接受。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現行國民基本教育並已延長為十二年,包括高中在內。此外,亦不符國際人權規範,依兒童權利公約   第三條第一項:「所有有關兒童之事務,不論是由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當局或立法機構為之,均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首要考量。」第十二條規定:「一、締約國應確保有能力形成自己意見之兒童,享有就其自身有關事務自由表達意見之權利,對其所表達之意見,並應給予與其年齡大小及成熟程度相稱之適當尊重。二、為此目的,涉及兒童自身有關事務所進行之司法及行政程序,兒童應特別給予依法由其本人直接或透過代表或適當團體表達意見之機會。」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學校紀律維護之方式,符合兒童人格尊嚴及本公約之規定。」另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必須在兩年內修改相違背之法令及行政措施,各級學校之校規自不應置身事外。本件解釋對教育基本法之精神與國際潮流之演進,無緣涉及,自與本件解釋方法脫不了干係。

參、違憲阻隔中小學生行政爭訟權的高牆終須倒下!

系爭解釋繼續適用於中小學生的結果,係明確向其重申並昭告,只要學生身分未被改變,其他在校內的處分者及仲裁者皆是學校,自不能尋求外部救濟。若進一步將之與基本權利類比,退學或類此之處分可比擬為「生命權」受剝奪,當然應提供救濟管道。至於能留在學校繼續受教育,形同已能存活,其他有關身體、人格、尊嚴、平等、表現、集會結社等自由權利若受侵害,頂多只觸及生命是否有意義與尊嚴,人格是否有自我型塑空間等問題,那不是行政法院可以置喙的,礙難提供救濟管道。這傳遞給正接受全人教育的中小學生,一項何等偏頗且失衡的人權價值觀!至少今日之成人世界,絕不會如此傲慢地對待其成員。此無異於為中小學生的行政爭訟權砌築一道高牆,只在牆中繼續維持系爭解釋之一道小門,受退學或類此處分之學生方得入內。被排拒在外的學生,不論如何敲門,拒絕開門的回覆主要內容,始終如出一轍。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在本件解釋處理優先順序下,先將在高牆小門外久候,甚至浮譟喧囂的大專學生們帶離現場,另為他   (她)   們繞道高牆外另開一適合的通道,不再以「退學或類此處分」為通行要件,改以「大學自治」作為流量的管制閥。大專學生表面上是從「特別權力關係」中解脫,但若司法審判仍以減輕負擔為主要思考模式,行政法院仍無意扮演保障學生人權之守門角色,依系爭解釋前車之鑑,難保不會將本係「直接關涉教學、研究之學術事項」享有自治權之「大學自治」的憲法制度性保障,誤用為限制學生與教師行政爭訟權之有利工具,誠屬切忌之事,允宜共同監督,以免奏出「大學自治」的變調曲。

如今本件解釋既出,中小學生若再向本院聲請變更系爭解釋,就不應讓系爭解釋這雙「小鞋」,仍穿在腳形已不合適的中小學生腳上,以解除其難耐之疼痛。違憲阻隔中小學生行政爭訟權的高牆,終須倒下,拆除該森嚴的圍牆後,得讓有受學校公權力措施侵害權利疑慮的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機會迎向莊嚴明亮的法院,接受公正廉明的法官依正當法律程序,闡明人民疑慮是否有無理由,使應受司法審查之案件進入司法堂奧,司法方無愧於接受「正義最後一道防線」之冠冕。

其實,多數意見並非未深悉問題之底蘊與癥結所在,但將學生行政爭訟權利之山水藍圖,因不便言明之理由,先著墨於水,置山於不論,未能面對問題通盤處理,畢其功於一役,著實可惜。系爭解釋作成迄今,寶貴的十五年光陰已經過去,哀哀中小學生仍在「特別權力關係」幽魂附身下,原地打轉地適用系爭解釋。若教育主管機關無能或無意提出友善校園人權的法案,立法機關對此亦不思主動出擊,本院又須等待「身分適合者」之釋憲聲請案,再經冗長與充滿變數的合議機制,結果實難逆料。敢問,司法改革就刻不容緩的人權保障部分,還有多少的時間資源,以及多少人民信任的空
回覆 貼文 在2/11/2011 1:45:57 AM的回覆:
唉∼請開版重開版,這邊已經污染了
回覆 愛的抱抱 在2/11/2011 8:52:36 AM的回覆:
其實跟開版內容無關的貼文,才是來亂的。
回覆 99律師 在2/11/2011 9:07:58 AM的回覆:
對不起

這幾天得了重感冒

等好了      有時間         再繼續POST文
回覆 迷茫中 在2/11/2011 2:44:13 PM的回覆:
我也是去年考上的
請問開版大大開始找指導律師了嗎....

回覆 也是上班族 在2/12/2011 11:48:17 PM的回覆:
恭喜開板大,也感謝你願意分享自己念書的方法和心路歷程,期待半工半讀的準備心得ing~~~
回覆 1/600之律師 在2/13/2011 4:34:54 AM的回覆:
去年律師錄取了600人,我忝列其中之一。我也是半工半讀的(不是在法律界)。在我覺得,半工半讀考律師根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只不過專業讀法律的學友們不習慣而已,其實在這樣的錄取率之下,今年還要更多,我相信以後也將是常態。

我不是法律系所畢業的,也已經超過35歲,之前也有其他證照以及其他謀生之道。考上律師拿到律師執照之後,最高興的其實是爸爸媽媽兄弟姊妹,而不是我。對我來講不過多了一個證照,對他們來說是多認識了一個律師。(即便我跟她們解釋了還要實習的問題)。總之他們認定有個親戚在當律師。

我不是很理解半工半讀需要甚麼經驗之談?不就是上班時好好工作下班後好好讀書而已?再爛的工作,其實都阻擋不了讀書的心志。在法律界的就不必說了,更何況我根本不是在法律界工作,我一樣加班、幹譙、想辦法一定要準備考試。

以我國目前的規定之下,考選部的政策已經很清楚:既然無法逼使律師去學習其他技藝,不如大開名額讓大家都可以當律師。日後,事實上是現在就在發生,將朝向專業律師的方向而前進。

各位大學讀法律系畢業的,除非你另有專長,例如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等等,都應該要去考。我自己都深深感到,即便是自己的專業,如果要加上律師這一塊專門技術,其實即將會是被其他專技人員逐一攻佔的領域了。

我覺得我投入三年,半工半讀考上還算OK。這樣都考得上,可見考上律師並不困難---雖然打敗92%的其他人也不簡單。只不過其實是遲早的事情而已。我並不是要奉勸大家不要努力準備考試。相反的,我認為不努力準備是不可能考上的。只不過,我要challange的是,法律大家都可以讀,假如你沒有法律以外的其他專長,就算你考上司法官,在專業的法律上你有甚麼競爭力嗎?(司法官之間一樣有競爭)
回覆 考上再學 在2/13/2011 7:10:58 AM的回覆:
法官對社會的各種專業領域雖不熟
但可以
考上再學(活到老學到老)
或請專家表示意見
不然若要所有都精通
人生那有這個時間
只要法官本著法律的專業(程序的公正公開和法律規定的目的)
認事用法
因此,學法律的不必在國考過程中再去傷神要學其他的領域,誤置了資源.但若心有餘則例外.
回覆 請問1/600律師 在2/13/2011 7:50:26 AM的回覆:
請問1/600律師:
投入三年,半工半讀
是指
修學分多久
有無補習?
考了幾次?又每天約有多少時間讀書?
本身是文科或工科?

回覆 kkk 在2/13/2011 8:34:10 AM的回覆:
建議600分之1另開一版談談
回覆 ... 在2/13/2011 8:47:20 AM的回覆:
版上各位網友考上律師都是早晚的事,有人一年,有人數年,祝福大家!
回覆 白雪公主大戰7野狼 在2/13/2011 10:18:04 AM的回覆:
考上就考上了,有需要大聲公嗎?
回覆 無聊 在2/13/2011 11:24:26 AM的回覆:
老是有人考上了就覺得其實很簡單   不難,多念幾次就好了。卻忘了自己準備的時候幹譙的要死,忘了自己犧牲了多少時間來念書,好像三、四年沒發生過一樣。那如果去年又摃龜一次怎辦?恭喜!再來一年。考選部應該把學分班取消,或把錄取率降低到百分之四。才不會每年都一堆自以為是神人的人出現。
回覆 樓上 在2/13/2011 12:58:21 PM的回覆:
你這樣講,等一下又有人說你如何喔!本人?或他人?
                  ↓
回覆 路過 在2/14/2011 12:48:25 AM的回覆:
我贊成「考上再學」的看法

就像法科也是分的很細
不如專精一個法科就可以
要專到很專

我當兵同袍也是沒有台灣律師資格
但是有美國智財碩士跟美國律師
現在在大上市公司當法務
年終領不少

去問林鈺雄老師勞工法
搞不好他會揍人
也是這個意思
回覆 987 在2/15/2011 11:50:01 AM的回覆:
我不是很理解半工半讀需要甚麼經驗之談?不就是上班時好好工作下班後好好讀書而已?
*****

你不理解那是你很幸運,或是天資聰穎或是毅志驚人,不代表每個人在這條路上,在精神或學習方法上都不會有低潮、不會有瓶頸,開版願意熱心提供自己的經驗,有人面臨類似問題期待開版分享,你管人家需不需要?到了你那種年紀,又不是本科系,卻在準備律師考試的人,很多也跟你一樣,具有其他專長或證照,唸法律可能是想學新的東西,也可能是希望對職場有助益,或甚至只是滿足個人自我成長,在此過程中很難免碰上種種問題,諸如工作與學業兩頭燒,諸如碰到問題找不到同學討論切磋而花了很長的時間摸索、似懂非懂,下班後哪裡可以安靜的讀書(不是每個人家裡都很適合唸書,我認識的朋友和家人同住,每天回家小孩的哭鬧、喧嘩、電視聲音從來沒斷過,戴耳塞也沒用,關門在房間裡面,家人喊你出來幫忙家務,你難道能袖手旁觀),上班族準備考試往往犧牲社交或睡眠時間,如何妥適安排(尤其不能因睡眠不足影響隔天工作)等等等,要說以意志力不夠一言蔽之並無不可,但是大部分的人都只是凡人,在這條路上看到有和自己相仿歷程的人如何突破,無論如何都很有激勵效果,也許只是一時的鼓勵,但難道你從小到大的過程,都未曾被短暫、事後回想可能覺得微不足到的小事感動過嗎?樓上某網友說的好,考上的剎那,過去的一切都忘光了,就好像爬山的上坡,喘的要死、累到腿要斷了,終於很辛苦的爬到頂了,下山的時候健步如飛,還會記得上山的辛苦嗎?你不需要不代表人家不需要,這種言論只會使很多原本熱心的網友卻步罷了。

回覆 好崇拜 在11/16/2011 7:34:51 PM的回覆:
99律現在月入多少
回覆 很多東西不瞭解就會盲 在11/16/2011 8:27:19 PM的回覆:
說真的,以前我也把律師當神
在他面前必恭必敬,不敢多問一句訴訟案上的細節
因為只要多問一句,他就會說不用問那麼多,聽他的就對了!

時至今日,
當單位裡"充斥"著一些有律師資格的人,以及自己也念了一點法律後
才發現以前實在是井底蛙
律師不是神,而且現在更加不是!

不是刻意要吐開版的嘈,只是那些對你另眼看待的親友們,一定不是接觸過法界的人們~~

當然,拿到資格還是比沒拿到的強,只是希望已經被當事人當神的律師們,可以有更多的服務熱忱,多一點熱心,畢竟人家會把你當神,只不過是因為他們沒接觸過法律!
回覆 KKbox 在11/16/2011 8:28:49 PM的回覆:
好奇99律現在收入好嗎,還是改考司法官了。
回覆 564574 在11/18/2011 9:35:23 PM的回覆:
法律系還有女生怪咖
考到差點讓附近的人變神經
回覆 穩賺不賠 在11/18/2011 11:31:30 PM的回覆:
律師是穩賺不賠的行業

你有看過律師打輸官司不收費的嗎?

老一輩說:告田了田、告屋了屋。因為都進律師口袋。
回覆 不瞭解就會盲從 在11/19/2011 12:04:27 AM的回覆:
確實是穩賺不賠,但是口耳相傳,下一次可能連賺的機會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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