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外逃通緝犯不法所得 可宣告沒收
發表人 自由時報  

發表日期

2/17/2011 12:33:43 PM
發表內容 2011-2-17   自由時報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政府沒收重大外逃通緝犯等被告的犯罪所得,將有重要武器。

鑑於現行死亡或通緝等犯罪人因無法定罪,即使查扣犯罪所得亦無法執行沒收,法務部內部最近修訂刑法總則的「沒收」等規定,官員表示,新條文將擴大沒收對象和範圍,增訂在無法宣告主刑時,如被告死亡、通緝中或犯案超過追訴時效等人,仍可對他們「單獨宣告沒收」犯罪所得或追徵其價額等規定,達到追回不法利益目的。

法務部官員說,修法內容還要與司法院研訂刑事訴訟法的配套措施。未來立法後,將有極佳武器追討沒收潛逃的重大通緝犯犯罪所得。

共計數十人   估可追回上百億

資深法界人士說,如王又曾、陳由豪、曾正仁、朱安雄、汪傳浦等外逃通緝犯至少數十人估算,可能為國庫帶來上百億的收入;不過也有法界人士保守指出,檢方調查舉證是否順利,而能獲得法院採納「單獨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將是一大考驗。

現行刑法總則第卅八條等有關沒收、追徵規定,因為須宣告主刑後,才有沒收等從刑規定,如已死亡、通緝或犯罪超過追訴時效的被告,受限於無法定罪,即使檢方查扣其可疑犯罪所得,也無法沒收歸國庫。如果重大通緝犯、被告死亡,遭查扣的犯罪所得竟搖身一變成遺產,繼承人有權繼承。

法務部兩年前成立「犯罪所得查扣研修小組」,擬訂刑法總則有關沒收、追徵等規定,擴大沒收對象和範圍,規定被告死亡、通緝中或犯案超過追訴時效等人,在無法宣告主刑時,亦得對其單獨宣告沒收,或通緝、死亡等被告已脫產者,也可追徵其價額等,讓犯罪被告無法享用犯罪所得。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