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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英國作家因批評新加坡死刑制度被判刑
發表人 15公克海洛英吊死  

發表日期

3/7/2011 12:23:36 AM
發表內容 中新社倫敦11月16日   電(記者   魏群)76歲的英國作家艾倫·沙德瑞克以藐視法庭罪上周被新加坡法院判處6周監禁,幷被罰款2萬新元。他曾在一本新書中公開批評新加坡的死刑制度。
   
  據此間媒體報導,沙德瑞克在一本名為《快活的劊子手:審判新加坡司法》的書中,批評新加坡的死刑制度缺乏公正。他今年7月在新加坡宣傳自己的新書時,被警方逮捕。檢方隨後將其告上法庭,指其批評新加坡死刑制度,藐視了法庭,要求法庭判其12周監禁。   

  雖然沙德瑞克在判決前對他的行為進行了道歉,但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稱這不過是為了獲得減刑採取的招數。   

  沙德瑞克的新加坡律師表示,上訴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幷稱沙德瑞克身體欠佳,而且他為英國政府沒有為自己提供幫助感到遺憾。律師還說,沙德瑞克沒有能力支付罰金,而法庭稱,如果不能交付罰金,沙德瑞克還將在監獄多呆兩周。   

  沙德瑞克在判決後表示,他認為自己的案子得到了公平審理。目前警方還在對其涉入的另一項誹謗罪進行調查。
回覆 酷刑新加坡 在3/7/2011 12:38:49 AM的回覆:
新加坡人口約500萬,十年來執行死刑人數約500多人(官方不公開),其中70%是販毒,在新加坡15公克海洛英即問吊!新加坡的法官從來不相信毒犯說的任何說詞,曾有法官說,相信毒犯,就是出賣自己!

台灣人口兩千多萬,到處都是罪惡淵藪,死刑人數竟只是新加坡的零頭,新加坡嚴刑峻罰,丟個垃圾都要罰約台幣23000,我在新加坡的朋友說,這招真的有效,大家都很怕犯法!

幾天前剛從新加坡回來,最大的感想是,新加坡真是個沒有壞人的國家!

無論深夜白天,無論走在市區或是紅燈區,你都看不到任何貌似兇神惡煞面目猙獰的人,大家都乖的很!


據說,吸毒者遭逮捕五次也會判死刑?(新加坡的朋友跟我說的..)

回覆 ..... 在3/7/2011 4:11:46 AM的回覆:
死刑到底有沒有威嚇作用,看看新加坡就是一個很好的參考例證

但是新加坡的刑罰真的太重了.....
回覆 芝麻九品官 在3/7/2011 8:08:55 AM的回覆:
這報導是真的嗎?

法官完全不相信毒販的說辭....
哪他怎麼確定他是不是毒販.....
一年槍殺50人....
會不會有人根本就是無辜的.....
完全不聽嫌犯的說法.....
這也太有效率了吧!
回覆 重點是 在3/7/2011 8:41:43 AM的回覆:
死刑到底有沒有威嚇作用,看看新加坡就是一個很好的參考例證
====================

新加坡真的是蠻誇張的.....

但是它真的是一個死刑是否具威嚇作用的一個好佐證
回覆 虎濫 在3/7/2011 12:21:51 PM的回覆:
拜託~~新加坡也有流氓黑道的好嗎~~
回覆 樓上還真是「少數說」 在3/7/2011 12:25:57 PM的回覆:
原來樓上認為台灣的治安跟新加坡差不多
回覆 在3/7/2011 12:32:26 PM的回覆:
新加坡治安有多好?數據拿出來再講吧.空口白話.
回覆 管他有無黑道 在3/7/2011 12:51:25 PM的回覆:
反正罪大惡極的該死就要死
說那麼多
回覆 台灣治安比較好 在3/7/2011 1:13:00 PM的回覆:
新加坡當然有黑道流氓只是人家黑道是像老鼠,偷偷摸摸幹壞事!新加坡黑道不只怕被抓去關,更怕屁股開花,打到昏死大有人在,等你醒了,分期付款再打!

台灣黑道大尾當立委,中尾當議長,小尾當代表,卒仔當警察,台灣是黑道分贓治國,總統又是美國人,治安當然跟新加坡一樣好囉!
回覆 ppp 在3/7/2011 1:14:40 PM的回覆:
新加坡不曾經是英國殖民地嗎?

為什麼沒有傳承到先進的英國法思想呢?

反而好像是滿清和第三世界的法律一樣

國內有沒有人在研究新加坡法律的
回覆 新加坡刑法 在3/7/2011 1:31:06 PM的回覆:
新加坡刑法具有“剛柔並濟,以剛為主”的鮮明特色。本書翻譯了新加坡刑法中較為重要的幾部法律:《新加坡刑法典》、《刑法(臨時規定)法》、《新加坡反賄賂法》和《恐怖主義(制止提供資助)法》,為讀者提供了進一步了解新加坡刑法的窗口。      
目錄   
                     
新加坡刑法的歷史、淵源及特色
新加坡刑法典
 總則
  第一章   序言
  第二章   一般解釋
  第三章   刑罰
  第四章   排除責任
  第五章   教唆
  第五A章   犯罪共謀
 分則
  第六章   國事罪
  第六A章   海盜罪
  第七章   與武裝力量有關的犯罪
  第八章   破壞公共秩序罪
  第九章   公務員犯罪或與之有關的犯罪
  第十章   藐視公務員法定權力罪
  第十一章   偽証及破壞公正司法罪
  第十二章   與貨幣及政府印花票有關的犯罪
  第十三章   與度量衡有關的犯罪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衛生、安全、便利、禮儀和道德的犯罪
  第十五章   與宗教有關的犯罪
  第十六章   侵犯人身的犯罪
  第十七章   侵犯財產罪
  第十八章   與文件、流通券及銀行票據有關的犯罪
  第十九章   (刪除)
  第二十章   與婚姻有關的犯罪
  第二十一章   誹謗罪
  第二十二章   恐嚇、侮辱和騷擾罪
  第二十三章   未遂犯罪
 刑法(臨時規定)法
  第一部分   基本規定
  第二部分   與公共安全有關的各種犯罪
  第三部分   基礎服務中的非法罷工與停工
  第四部分   一般規定
  第五部分   拘留
  附件一
   第一部分   基礎服務
   第二部分   
  附件二應當報告的犯罪
  附件三特定法律
  立法歷史
 新加坡反賄賂法
  第一部分   序言
  第二部分   人員任命事項
  第三部分   犯罪與刑罰
  第四部分   逮捕和調查權
  第五部分   証據
  第六部分   雜項規定
 恐怖主義(制止提供資助)法
  第一部分   序言
  第二部分   恐怖主義財產
  第三部分   披露
  第四部分   恐怖分子財產的查封、凍結和沒收
  第五部分   互助與引渡
  第六部分   管轄權
  第七部分   雜項規定
 附件 其他同樣構成恐怖主義犯罪的行為
  立法歷史      
回覆 456 在3/7/2011 1:36:07 PM的回覆:
樓上的
你很自以為是ㄛ

你憑什自認新加坡是司法落後國家
什麼滿清

在新加坡的捷運
你隨時可以看見七八十歲的阿公阿媽
聊天說閩南語

看的是英文報紙
你的水準比較高ㄛ

新加坡今年政府發了獎金給老百姓
一人兩萬新加坡幣

1:23


新加
回覆 新加坡沒什麼好的 在3/7/2011 1:51:13 PM的回覆:
司法落不落後不知道
因為不知道該以什麼為標準
但光從這篇看起來
至少新加坡言論自由保障應該是不足的

連攸關公共利益的司法刑事政策
都不准人民提出批評
不過出本書而已
還會被認定為藐視法庭...

那些說新加坡很好司法很進步的,   歡迎你自己搬去住,   不送了哦
回覆 老人 在3/7/2011 2:31:50 PM的回覆:
跟法官爭論就是藐視法庭.
去星國當法官比較屌.
只是星國法官更難考吧.
台灣一年一百.
那裡可能一年才三五個...精英中的精英~
回覆 AAA 在3/7/2011 4:31:41 PM的回覆:
是英國人在批評新加坡的司法

所以是英國人不夠文明嗎?

看到新加坡的法律

我連去都不敢去

那敢批評他們的司法
回覆 劊子手? 在3/7/2011 6:55:00 PM的回覆:
據此間媒體報導,沙德瑞克在一本名為《快活的劊子手:審判新加坡司法》的書中,批評新加坡的死刑制度缺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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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司法官是「快活的劊子手」,這像己經超越了言論自由的界限了吧
回覆 陳糖山 在3/7/2011 7:31:06 PM的回覆:
像這種鼻屎大小的國家有什麼好討論的?
回覆 人都很怕罰 在3/7/2011 11:10:25 PM的回覆:
以前台灣事不繫安全帶不帶安全帽,剛開實施也是覺得很麻煩,後來   一罰下去,不就乖乖的照作。
像台灣詐騙集團橫行幾年了?被騙金額不知有人統計過沒?就是罰太輕
即使無效   也不比判輕還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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