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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賭喝高粱 女大生猝死 五男判無罪
發表人 中國時報  

發表日期

3/12/2011 6:49:29 PM
發表內容 2011-03-12   中國時報   【陳界良/台中報導】   
             東海大學女學生賴宣諭,九十七年深夜與五名男學生在宿舍外聊天,男學生起鬨打賭給她六百元,要她喝下一瓶金門高粱酒,賴女一口氣喝掉三分之二,卻因呼吸衰竭死亡。台中地院認為,五名男學生事後已盡到保護義務,昨天判處無罪。此案民事部份,賴女的家屬已與五名男大學生,達成賠償一百八十萬元和解。   

             賴女當天與同校陳姓男學生約在學校宿舍前碰面,陳男還邀金門同鄉黃姓、陳姓、李姓與許姓四名男學生一同前往,並帶一瓶五十八度金門高粱。賴女淺嘗一口高粱酒後,誇口酒味平淡,五名男學生遂起鬨,稱她若喝下一瓶,可得六百元賞金。   

             賴女一口氣喝下三分之二瓶,突然臉色發白、頭暈,男學生趕緊拿出六百元給她,勸阻她繼續喝,隨後送她回宿舍,等她進入電梯後離去。賴女返回寢室後趴在書桌休息,隔天中午室友才發現她已死亡,賴女的母親控告五名男學生過失致死罪。   

             檢方認為,五名男大學生來自金門,熟知金門高粱的高酒精濃度,卻對不常飲酒的賴女提出一飲而盡的玩笑,事後又未在旁照料或即時送醫,任由賴女因酒精中毒導致呼吸衰竭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五人起訴。   

             但台中地院認為,五名男大學生的勸酒行為,與賴女飲酒過量死亡,明顯有關聯性,但監視器影像顯示,賴女回宿舍時,神態、步履尚平穩,左手拿喝剩的酒瓶也沒掉落或不穩,五名男學生一路護送賴女到女生宿舍管制區前,並確認賴女搭電梯上樓後才離去。   

             法官認為,一般人對待酒醉之人,最佳的處理方式並非送醫急救,而是平安護送返家,五名男大學生已善盡保護義務,賴女返回宿舍後因酒精急性中毒死亡,已非五名男大學生可預見,判處無罪。

回覆 yu 在3/12/2011 7:50:18 PM的回覆:
可憐的女大生
司法無法為你主持正義
回覆 閻羅王主持公道 在3/12/2011 8:21:37 PM的回覆:
確定死者身上或是衣服上沒有精液反應?

確定在死者房間內沒有侵犯?

法官眼睛這麼厲害能從模糊的監視器畫面看的清楚死者手上穩穩拿著酒瓶,誰喝到爛醉還會拿著酒瓶?太瞎了吧?

不提供酒品給死者酗飲,死者會死嗎?提供酒讓死者喝到死,沒有因果關係嗎?一名單身女性喝到爛醉,五名提供酒品的男學生,完全沒有約制死者,是故意的嗎?

死者是否非自願遭硬灌酒的嗎?

唉~

死無對證,判決書就完全照被告律師的演講稿寫就好了!法官太混,草草結案,無言!
回覆 時之老人 在3/13/2011 1:31:51 AM的回覆:
這個過程最大的問題部份是賭,
答案,見人見智。
回覆 我是新來的 在3/14/2011 2:11:51 PM的回覆:
閻羅王主持公道   在2011/3/12   下午   08:21:37的回覆:
確定死者身上或是衣服上沒有精液反應?

確定在死者房間內沒有侵犯?

法官眼睛這麼厲害能從模糊的監視器畫面看的清楚死者手上穩穩拿著酒瓶,誰喝到爛醉還會拿著酒瓶?太瞎了吧?

不提供酒品給死者酗飲,死者會死嗎?提供酒讓死者喝到死,沒有因果關係嗎?一名單身女性喝到爛醉,五名提供酒品的男學生,完全沒有約制死者,是故意的嗎?

死者是否非自願遭硬灌酒的嗎?

唉~

死無對證,判決書就完全照被告律師的演講稿寫就好了!法官太混,草草結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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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主義
無罪推定原則
法官本來就是依法依證據來審判
這邊是討論法律的地方
法官依法審判有啥不對?
難道以後刑庭的法官都要有天眼通才能辦案?
回覆 林田山 在3/14/2011 3:37:37 PM的回覆:
如果女學生有虎濫她酒量好   
那這些男的還算是無辜


如果沒虎濫   
只說酒味平淡   這些男的就抓著這點慫恿女學生
那根本是趁人重大無知而行殺人之無良行為阿~~

如履薄冰...
女子說在冰上走起來不危險、還好阿~
這些住慣寒帶的男人竟說   如果妳能再走十公尺我們就給妳一萬元
結果   無知的女子真的走了   也真的走了....

故事看完.   知了嗎~
回覆 是男人就負責 在3/14/2011 9:48:47 PM的回覆:
1.五男造成不被法律容許之風險
2.風險具體實現
回覆 在3/15/2011 10:07:24 AM的回覆:
找不到判決耶...
回覆 在3/15/2011 10:12:07 AM的回覆:
法官認為,一般人對待酒醉之人,最佳的處理方式並非送醫急救,而是平安護送返家,五名男大學生已善盡保護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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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他們是一般人?
五個人都有一一認定是一般人了嗎?
判決有交代一般人的認定過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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