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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家門、校門、衙門」三部曲 娃娃法官多
發表人 正義  

發表日期

3/23/2011 2:24:27 PM
發表內容 「家門、校門、衙門」三部曲   娃娃法官多
   更新日期:2011/03/23   09:45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近三年,考取司法官的平均年齡都在廿八歲以下,「恐龍判決」不時出現。司法院長賴浩敏為解決「娃娃法官」的問題,決定今年起擴大辦理律師轉任法官的公開甄試,參加甄試的律師年資,由六年降為三年。


「家門、校門、衙門」,考選部政務次長董保城以此三部曲,貼切形容法官年輕化的現象。


外界批評法官年紀過輕,並非無的放矢。資料顯示,去年錄取的司法官一百四十六人,卅人為應屆畢業生,五成三在廿一歲到廿五歲之間,平均年齡不到廿六歲,幾乎沒什麼社會經驗。


官員指出,太年輕的法官要獨當一面,自己心裡都會害怕。例如才出校門,不會開車,就要處理車禍案件;有的法官問完妨害家庭案件,因為提問的方式太生澀,庭訊結束,法警都忍不住跑到法庭外偷笑。


司法院指出,在法官考選制度改變前,將規劃逐年降低司法官考試進用法官的比例,鼓勵優秀律師轉任法官。


以今年為例,通過考試、訓練,分發的法官有五十人,律師經公開甄試轉任法官約廿人,再加上律師自行申請轉任法官者,考上進用及律師轉任法官的比例為二比一。


司法院規劃擴大甄試,甄試的律師年資由六年降到三年,應試科目為民事法、刑事法及書類製作;通過甄試後,受訓兩年後分發。除了公開甄試,司法院還會經由個案評比,主動遴選優良資深律師。


不過,律師全聯會常務理事顧立雄仍認為,司法院的步伐太小,不夠吸引律師轉任法官。他指出,司法院對於律師個人申請的審查過嚴,申請過關,更無法容忍資深律師直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相關的限制太多。


顧表示,司法院降低公開甄試的律師執業年限,或許能找到一些比年輕法官年長一點的律師,但很難找到資深律師,改變現狀有限。

回覆 cl3vul4 在3/23/2011 2:28:01 PM的回覆:
嘴上無毛,辦事不牢
回覆 看沒有 在3/23/2011 2:38:03 PM的回覆:
照此說,萬年考生應該是最好的法官人選,幹麻多一個牌的限制,到處打工貼近市井小民,人生歷練豐富
要不然從有前科的法律人去選才,更能深知箇中訣竅
回覆 那金 在3/23/2011 3:05:04 PM的回覆:
今年名額變少了
又要考二試了
算了   不要考好了
回覆 三等政風 在3/23/2011 3:20:02 PM的回覆:
畢業生大大很適合
畢大一票
回覆 考生的悲劇 在3/23/2011 3:22:21 PM的回覆:
賴浩敏院長這樣的政策
很確定的是
今年起司法官名額必將驟減
回覆 loYOTA 在3/23/2011 3:37:42 PM的回覆:
為什麼法律人是全臺灣最不敢講實話的人呢?
娃娃法官的原因只有一個
就是不公平的考試制度!!
1."學說"大於"實務"的考題,導致只有剛畢業人考的取;工作表現再優秀,與考試毫無關係!!
2.處處充滿獨門暗器的考題,有工作經驗但畢業已久的人更難考取!!
3.雖有補習班或許可教導某些"最近典試委員喜歡的學說",但是仍遠不及"親炙名師"的畢業生或研究生!!
這是唯一的原因,為何沒人敢講沒人敢面對?
德國考試真的這麼變態嗎?
別的國家"學說"跟"實務"的見解真的差這麼多嗎?
妳要不要去問美國,他們BAR   EXAM   有沒有在分什麼學說跟實務派的?
佬外如果知道真相,會以為全台灣的法律人都有神經病好嗎?
總之台灣的考試根本就是完全瘋了,毫無公平性可言
只要不是選擇題,都有任意的給分空間
根本毫不公正客觀
其實不只法律系,其他教授也都學會這套亂來一通
比方說就有朋友反應
他的政治學明明寫的很好至少都照書上寫完全沒錯
(這很容易比對的)
結果竟然只得30幾分
公共政策也是
所以台灣人這種"學閥"的惡習不改
就是全民的共業!!
考上的大多都是考試機器,工作能力卻很差!!
也沒有幫助人民愛護人民的胸懷!!
考試制度不改,就算從律師裡選法官
律師還不是一樣是沒愛心的考試機器!!
況且人品還比法官更有問題呢!!(法官雖有貪污者,但律師根本就是生意人,早就認識一堆大老板幫它們賣命效勞,試問這些律師去當刑庭法官還得了?幾個辜老版馬志玲都會幫它們脫罪了!!有交情嘛!!)
回覆 畢業生ㄉ遠親 在3/23/2011 3:50:30 PM的回覆:
畢大工作經驗很豐富
回覆 學者很討厭 在3/23/2011 4:08:19 PM的回覆:
沒錯沒錯
最痛惡學閥

樓上上真知灼見
回覆 畢業生ㄉ近鄰 在3/23/2011 4:58:53 PM的回覆:
三等政風   在2011/3/23   下午   03:20:02的回覆:
畢業生大大很適合
畢大一票
-----------------------------------------------
畢業生ㄉ遠親   在2011/3/23   下午   03:50:30的回覆:
畢大工作經驗很豐富
-----------------------------------------------
畢大有一顆熱血助人的心
又正直.又聰明
不去當人民的守護神-檢察官
太可惜啦

相信他當檢察官後
一定會常常主動捍衛我們小老百姓的安全與福祉
回覆 不解 在3/23/2011 11:03:55 PM的回覆:
樓上諸位網友,為何針對畢業生呢??表面上是讚美他,實則有諷刺意味
回覆 加油 在3/23/2011 11:53:29 PM的回覆:
給樓上與畢大:

諷刺???

難怪你會不解

人是要長期相處觀察的
日後你自然就會了解

施智謀老師說過:「人生有很多次的比賽衝刺,每次比賽不用管誰先起跑,看誰先跑到終點。」
羅絲甘迺迪夫人也曾說過一句話「先擠進圈,,再爭第一!」
畢大現在只缺一個資格.一個門檻.一張門票
不是缺能力與熱情
日後你就會了解了,或者請你先讀完下面的Po文後應該也能立刻了解


轉Po      PTT      Lawyer版   標題      Re:   [問題]   律師考上醫生?   :

作者      kcchen   (kc)         
看板      Lawyer
標題      Re:   [問題]   律師考上醫生?
時間      Sun   Mar   20   14:01:46   2011
───────────────────────────────────────
※   引述《cattiger   (123鼓勵鼓勵)》之銘言:
:               討論這種話題      實在很沒意義

我也藉這個標題及上面這句話來抒發一點淺見。確實,討論這個話題真的沒什麼意義(或者說:意義不大!)
會考試,不一定代表將來成就就很大。前幾年曾有一個研究,將台灣實施大學聯考以來歷年的聯考狀元,其後來在社會上的成就做一番檢視,當然這個研究方式不是很嚴謹,就只是以姓google一下,看其後來出現在網頁的次數等等。

統計結果發現有不少曾是一日新聞主角的狀元,上了大學、出了校門後似乎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連一頁的消息也沒有。

去年底我應一位在某私立大學擔任法律系系主任的同學之邀,到該校專題演講講題為:
「律師生涯」,我問該系主任說要我講些什麼?
他說因他們學校法律系是全國法律系之末,還差一點沒通過教育部的評鑑,同學們對自己都沒什麼信心,也從不認為自己有可能考上律師、司法官之類的國考,所以希望我能多多鼓勵同學們講一些激勵的話等等。

剛好當時發生連勝文槍擊案,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醫師天天上電視,我就以譚慶鼎醫師為例,談考大學考的不理想不代表將來就沒機會。譚醫師大學考上的是當時醫學系的最末一名:中山醫學院(以前叫中山醫專,現已升格為中山醫學大學),但她並不因所就讀是後段班學校而氣餒,至少現在的成就應該不會輸給當時同屆的台大醫科學生吧(現任:台大醫院發言人、口腔咽喉科主任、醫學院副教授)。

我再舉法律人為例:焦仁和及林信和兩位先生都是我讀大學法律系當時比較後段的「最高學府」法律系畢業生,但他們在政界
、法界以至於學術界的地位,應也是有目共睹的吧!

事實上,我在課堂又講了一位已經仙逝的法界前輩施智謀老師的事例來激勵這些法律系「後段班」學生。
施老師因出身貧困初中畢業後要考高中,被老師及家長阻擋認為窮孩子去讀什麼高中?
最好的出路就是去讀高商、學撥算盤,畢業後能到農會、合作社上班就已是最好的出路了。
施老師當時無法違逆長輩的安排乃去就讀彰化高商,但他不願就此向命運低頭,高職三年利用星期假日向讀高中的同學借高中課本來唸一下(注意:四、五十年前可沒現在這麼方便的影印),當然也是施老師天資聰穎,彰商畢業那年就考上台大法律系,其後他的成就我就不多做介紹了。

我記得施老師因自身經歷的關係,所以講了一句話我到現在都記憶深刻!
他說:「人生有很多次的比賽衝刺,每次比賽不用管誰先起跑,看誰先跑到終點。」
(大意如此,三十多年前可沒錄音筆!)。

考大學也一樣,考律師、做任何事業何嘗不是如此?一開始的領先不代表就能一路領先倒底;相對的,一開始落後誰說就沒機會?!
道理很簡單沒有人不懂,但看是否能真正「體悟」!

因此我的淺見是:醫師考大學時很厲害固然值得慶幸
(真的替他們的父母感到高興!),
但如果一開始考的不順利(例如上述我舉的例子考上後段班法律系),也不必氣餒,至少已取得進入法律實務界的第一張門票(通過國考則是第二張門票)。
羅絲甘迺迪夫人有一句話務實又充滿了睿智:「先擠進圈子再爭第一!」,就作為本文的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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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看來競爭激烈 在3/24/2011 9:34:47 AM的回覆:
從司法院新聞稿中之這一句話「..以今年為例,通過考試、訓練,分發的法官有五十人...」,今年法官錄取名額部分好像是50個,若加上檢察官名額,恐怕比之前少..(以上,為個人讀完新聞稿後之純推論,不想引起筆戰,都以簡章為準)
回覆 AAA 在3/24/2011 11:13:08 AM的回覆:

回樓上

那段文字的意思

應該是指今年從司訓所畢業的法官人數

回覆 AAA 在3/24/2011 11:13:08 AM的回覆:

回樓上

那段文字的意思

應該是指今年從司訓所畢業的法官人數

回覆 怪怪的 在3/24/2011 11:47:49 AM的回覆:
可是按照97年的簡章須求名額分配,法務部60名,司法院130名,

今年的50期司法官法官應該有130名啊!
回覆 反對隨便的甄選 在3/24/2011 1:11:27 PM的回覆:
改善娃娃兵司法官的弊病,可以考慮應考資格加上「幾年的工作經歷」始得報考
而不是來司法院長所倡議的獨厚律師,亂開法案進用的後門
這種重大的政策決定,不能一時興起,而應該是長久安定的政策
回覆 555 在3/24/2011 1:21:09 PM的回覆:
考試還是目前最公平的制度

最好不要輕易改變

如果太年輕考上

可以將實習時間延長

覺得越改只會越不公平
回覆 參考 在3/24/2011 2:44:39 PM的回覆:
可以比照美國要任職10年以上的律師、法助、國會助理才可以甄選或是甄試法官,這樣大家都沒話說了吧。
回覆 ~.~ 在3/24/2011 4:51:26 PM的回覆:
那還是"非考試"~
回覆 親情最重要 在3/25/2011 8:32:59 AM的回覆:
那就改成任職相關法律工作滿10年以上者方可報考,
將實務年資當作報考資格,這樣就可以杜絕,
只由律師中去遴選的弊病,
如此改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比較不會讓大多數考生
一直當全職考生去考試,將人生黃金的歲月都放在考試上,
不敢結婚生子,一直跟家裡要錢準備考試,
身旁不少朋友考上律師不去做,又整天窩在補習班,
準備法官考試,這樣真的很奇怪,還好我已看開了,
邊工作邊考法官,因為現在考試制度誰會考上,
誰也沒把握。再一直當全職考生,真的是拿人生
在當賭住。
回覆 ~.~ 在3/25/2011 10:13:48 AM的回覆:
連帶要把考題改一下
禁止非實務的考試
讓個人學說存在學校就好
回覆 test 在3/25/2011 10:17:52 AM的回覆:
樓上+1
不是我說大話
很多法制相關公務員其實好優秀
對於實務各類型案例非常有經驗
也養成服務及尊重人民的習慣
不像一畢業就考上的法官,真的只會念書不會做事!!
而且對於社會常情一點也不了解
但是前一陣子
竟然有天才的教授要推行每人只能報考2次的制度
這樣不是更讓奶嘴法官進駐
有工作經驗的人都不可能上了嗎?
法律系教授...真是法界最大亂源!!
回覆 拼裝國際標 在3/25/2011 11:55:42 AM的回覆:
德國制是一個人一生只能考3次,
美國是以資深的實務工作者為甄選對象,
所以留德的學者會說德國月亮比較圓,
留美的會說美國制度較,
但是台灣的司法制度與該二國完全不一樣,
光是律師率取率該二國就比台灣高太多了,
其次是法官人數與薪資,
台灣也是只有人家的四分之一
要就完全比照,
不然只學其中一個點,
只會讓台灣司法制度變的更爛。
回覆 去...路邊睡 在3/27/2011 5:51:21 PM的回覆:
司法官制度
限制報考年紀28~55即可
工作經驗:相關法律工作
以上這兩個基本基礎論點OK,基本上沒有娃娃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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