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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司法院長的太超過!
發表人 賴浩敏太超過!  

發表日期

4/1/2011 10:13:53 AM
發表內容 賴浩敏雖然也是律師,但它可以說是從來沒有在法院待過。

那他憑甚麼推薦邵燕玲?

只因為他是司法院長嗎?

賴浩敏剛上任司法院長不久,他跟最高法院很熟嗎?跟最高法院的法官很熟嗎?

如果根本不熟,那賴浩敏憑甚麼推薦她?有沒有可能是等同於一般素人的推薦?而一般素人的推薦總統會鳥嗎?

所以賴浩敏的行為根本是濫用了司法院長的Status.
回覆 如果 在4/1/2011 10:23:37 AM的回覆:
如果賴浩敏要推薦萬國法律事務所的律師,那我覺得還說的過去,至少比去推薦一個最高法院的法官要來的讓人信賴!

雖然可能招致內舉不避親的非議(內舉不避親其實是稱讚吧?!),但如果真能為國舉才,就算內舉不避親賴浩敏都應該憑著自己的經歷來勇敢為之!

而不是因為自己是司法院長就跑去推薦什麼最高法院法官,更何況司法院長推薦最高法院法官難道不也是內舉不避親?
回覆 test 在4/1/2011 10:38:52 AM的回覆:
賴浩敏本身就是一個讓人跌破眼睛的人選
真不知碼19當時到底是哪根筋壞了才提名他!!
所有法律人都覺得提賴某當司法院長十分古怪
這也印證了我們10幾年前就講過的"馬英九根本不是法律人"
所以才會有這樣怪異的思維
法律界有再多需要改革的地方
法學邏輯本身並非可以改變的
但是馬英九的法學邏輯處處都是錯的
從他在北市長任內對於很多案法律的見解都錯誤
可以斑斑在目昭然若揭
賴某這個不適格的司法院長
怎會提名建議OK的大法官人選
而且恕我要說其餘人選...也很古怪
真的...我真不知馬19跟賴某在畢蝦咪忙啊
回覆 馬英九的小朋友法律人 在4/1/2011 10:49:38 AM的回覆:
馬英九是有法律人性格的!
但他的法律人性格是所謂的小朋友法律人
亦即
他的法律人只充分顯示在:
1.當國民黨主席時要黨員排好隊部要亂的有秩序投票(他自以為自己是風紀股長)
2.不然就是要求行人不能穿越馬路,或不能闖紅燈諸如此類的事。

回覆 小朋友法律人性格 在4/1/2011 10:57:20 AM的回覆:
至於馬英九當總統後,她的小朋友法律人性格應該是顯示在總統府國父紀念月會有官員坐好,不要任意交談!(仍自以為是風紀股長)

但現在我有興趣的是蔡英文!

蔡英文如果當總統,大概他的所謂的因為18%已經沒有領取所以以後不能再捐錢這種話會不時的出現在總統府(幽靈)

要知道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人無意間的小動作小言談其實才能充分顯示它的人格!
回覆 羅文嘉搞不出新把戲 在4/1/2011 10:59:21 AM的回覆:
能不能換點新招?

我從來沒看過有人會說自己多好多好的..............

回覆 蔡英文的一葉知秋 在4/1/2011 11:11:31 AM的回覆:
一葉知秋
比喻由局部的、細小的徵兆,可推知事物的演變和趨勢。語本淮南子˙說山:以小明大,見一落葉而知歲之將暮;睹瓶中之冰而知天下之寒。亦作落葉知秋、葉落知秋。
回覆 **** 在4/1/2011 11:36:53 AM的回覆:
我的長官(得過大獎的司法人員)最近向老闆說他多忙多累
可是我卻常看他在處理自己的事(有沒有請假也不是我們這種層級會知道)
辦公室的事情老是用他擅長的「裁量權」粉飾太平
如果一個人外務多到沒有妥善處理辦公室事務
這樣是稱職的司法人員嗎?

最近好多同事叫我不要惹毛他
只因為他後頭有個超級(最大頭)大靠山
我跟老闆說
我是很質疑為何國家會給他這個大獎
就只因為他認識的人比較多嗎?



回覆 有關係就沒關係 在4/1/2011 12:21:10 PM的回覆:
沒關係就有關係!
這是世俗(earthly)世界永遠無法避免的,而且只能無限循環的發發牢騷而已。
回覆 不同意見 在4/1/2011 2:07:45 PM的回覆:
律師這個行業,應該是所有的行業裡面,最需要長期跟法官接觸的

所以如果說連律師不知道法官好不好,那還有什麼行業的人知道呢?
回覆 ^^ 在4/1/2011 2:55:53 PM的回覆:
所以囉~不要再讓雙英當選了^   ^
回覆 問題是 在4/1/2011 4:04:21 PM的回覆:
問題是:甚麼叫好?什麼叫不好?
律師跟法官會不會有私交?而且還是最高法院的法官?最高法院不是行法律審?還是從一二審就有私交?泡茶?不然律師跟法官的接觸不就是在法庭,就算碰了好幾次,好多年,律師對法官所留下的應該仍是「印象」吧?
回覆 不過 在4/1/2011 4:19:18 PM的回覆:
我覺得像賴英照,翁岳生等的司法院長,他們如果推薦最高法院的法官,大概也是用印象在操作。

不過我覺得賴翁的印象跟賴浩敏對邵燕玲的印象仍有程度的不同吧?!
回覆 如果賴浩敏 在4/1/2011 5:20:57 PM的回覆:
如果賴浩敏純粹就是跟邵燕玲很熟,也覺得邵很優秀,那恐怕也座實了:關係的重要性!(跟我沒關係,不熟的即使再優秀也乏其問津。)
回覆 提名本來就是靠印象 在4/1/2011 7:11:49 PM的回覆:
提名制度本來就是這樣子啊,各國都一樣,各黨也都一樣
回覆 所以說印象很重要 在4/1/2011 10:12:19 PM的回覆:
所以說印象很重要,在這個世俗的世界裡。
難怪很多人都會汲汲營營於人際關係,人脈關係,有關係就有印象!有印象就有機會,例如有當大(法)官的機會!

如果連印象都沒有(還不是壞印像喔!),誰鳥你阿?誰管你人品阿?!

不過,當再回首以百年身時,當這些汲汲營營於人際關係人脈關係的人因為致力於要給別人好印象而獲取到地位時,當他們闔眼的時候,不知道會不會有所感慨?覺得人生在出社會後致力於別人對其的印象時,會不會若有所思?會不會有失落感?還是很滿意自己的一生?充滿成就感呢?

回覆 deBotton's 在4/1/2011 10:43:20 PM的回覆:
法官與「藥劑師」?
法官我還能理解,畢竟司法真的是那種「層級化的金字塔」;

藥劑師?
回覆 人脈很重要 在4/1/2011 10:48:24 PM的回覆:
考上了,做事不重要,交給不會做官的司法官做即可
要升官要權力,就是全心全意∼∼做人∼打人際關係!所以人際關係在司訓所就要開始囉!很多司訓所前幾名畢業的都未必當上大官,因此會唸書、辦案沒用的。
回覆 對! 在4/1/2011 10:53:43 PM的回覆:
就是「人脈」兩個字。

像我這種覺得錢夠用,有飯吃(今天晚餐我只有一盤豬肉炒洋蔥跟白飯),有房子住(當然不必是豪宅,套房即可),有機車可以騎(其實我最近看福斯的passat<對其特別有感,因為我當憲兵>或VOLVO的廣告也動了欲念)的人,在那些汲汲營營於人脈的人眼中是一無是處的,是失敗的!
回覆 PROFILES 在4/1/2011 11:19:36 PM的回覆:
賴大法官      浩敏      院長   
出   生:民國28年1月2日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50.6)
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政治學研究科碩士(58.3)
   
   主要經歷:   
中國比較法學會(現台灣法學會)常務理事、常務監事(民60-72)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常務理事(民62-69)
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民63-98)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常務理事(民70-8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法規會委員(民76-8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員(民82-9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顧問(民95-98)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民78-99)
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委員(民80-83)
行政院中央廉政督導會報委員(民84-89)
中華民國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長(民86-87)
中央選舉委員會訴願會主任委員(民88-98)
外交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民91-98)
中央健康保險局法律諮詢小組委員(民95-98)
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委員(民96)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民98)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民98.11-99.10)
   
   
回覆 現任大法官合影 在4/1/2011 11:23:06 PM的回覆: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images/04.jpg
回覆 憲法法庭 在4/1/2011 11:25:53 PM的回覆:
說實在話,看到大法官合影背後的憲法法庭,就很感慨!倒底大法官會議甚麼時候才會法庭化?

那個憲法法庭成立至今開過幾次庭阿?還是只有審理政黨違憲解散事由才開庭?

哇哩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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