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政治史司法史上悲慘的一天
發表人 無言  

發表日期

4/2/2011 5:35:15 PM
發表內容 司法院長在總統的「邀請」下出來道歉
司法院長變成了實際的政務官
不知遵守司法的獨立性

談什麼權力分立呢
中共高層應該在笑吧

自稱憲政國家
卻是極權國家

可憐
可悲

另外
總統的意念
竟然被一個婦女社團
不認真研究判決書的社團
不先諮詢法律專家的社團
牽著走
白玫瑰社 真的是大獲全勝了
能控制媒體 轉而控制政治
真是太厲害了
回覆 中共高層是應該笑 在4/2/2011 5:40:29 PM的回覆:
在野黨貼個「恐龍法官」的標籤,把邵打成全民公敵,而被全民公審,這種政治鬥爭的手法,實在很像共產黨在文化大革命時的作法
回覆 無言 在4/2/2011 5:43:09 PM的回覆:
樓上
我也贊同你的意見

法治史上可悲的一天阿...
回覆 Z4 在4/2/2011 5:48:26 PM的回覆:
說的沒錯
總統自己閉著眼睛提的名,院長出來背什麼書?
那以後出事都找下面的愚文不就好了.

要追究是你們總統跟院長私下的事,跟草民無關.
草民只要總統負責.
總統認為演個道歉戲找兩個大咖一起演比較好看?
回覆 政治鬥爭委員 在4/2/2011 6:17:44 PM的回覆:
最高法院之所以會採學者的見解,將無法充分證明有強制、而無法適用第221條的情況,就去適用第227條,是為了避免產生法律漏洞

在野黨的立委,如果對於最高法院這種避免法律漏洞的解釋,還是覺得不滿意,那就應該努力研究刑法條文,推動修法

因為立委如果認為法律訂得不好,研究法律、推動修法,可是他們應有的職責啊!

但是我們看到的是,他們也真的很努力,努力在作政治鬥爭.....
回覆 林達 在4/2/2011 7:27:22 PM的回覆:
真的令人感到心酸。
回覆 林達 在4/2/2011 7:27:22 PM的回覆:
真的令人感到心酸。
回覆 我覺得... 在4/2/2011 7:56:55 PM的回覆:
我覺得最該負責是那些媒體,   整天除了斷章取義外,   要不就下很聳動標題,可是內容事實往往卻不是如此,   台灣媒體真的是...唉   不知該怎說。有時候發生一些社會案件如火災之類的   然後還會問受害者「你感受如何」這種笨問題。      
回覆 在4/2/2011 8:37:05 PM的回覆:
總統自己都人云亦云了,還怪媒體?
這是什麼道理?
彼此怪來怪去的,領人民錢的跟著民間營利團體起鬨?
乾脆教育部也別搞反霸凌了.直接怪媒體或業者播太多暴力節目及創作太多暴力電玩算了...

政府變成這樣沒擔當,是好是壞?
回覆 學小夫退出政壇? 在4/2/2011 8:39:22 PM的回覆:
在野黨一直批他是提名恐龍法官的恐龍總統,他如不道歉了事,明年根本可以不用選了
回覆 記者治國 在4/2/2011 10:33:06 PM的回覆:
重視媒體是國內外的政府常態
不過,我們的吳院長是記者出身
對於媒體的傳播效力,有其一套感受力
回覆 路人甲 在4/2/2011 11:23:00 PM的回覆:
怪的是
法條草案也是法律人訂的
如果覺得法條有問題要修法
那為什麼當初在立院審查時
法律人們不出聲
要等到發生這種違背一般民眾法律情感的判決後
才來主張判決沒錯
那受害者要求的正義
有誰可以伸張?
回覆 回樓上 在4/3/2011 1:24:16 AM的回覆:
那是因為,刑法學者們對於最高法院採學者這樣的見解,根本就不覺得有什麼太大的不妥

最高法院之所以會採學者的見解,將無法充分證明有強制、而無法適用第221條的情況,就去適用第227條,是為了避免產生法律漏洞
回覆 回樓上 在4/3/2011 1:26:08 AM的回覆:
既然已經因為這樣子的解釋,而不會產生法律漏洞,就沒有一定要修法的絕對必要性
回覆 全民來唸法律系 在4/3/2011 11:40:35 AM的回覆:
要懂得最高法院那個判決爭議的法律問題,要學過刑法分則、跟刑事訴訟法

這可是大學法律系大二、大三的課

要全部的人民,都懂得這個判決在爭議什麼,必須全民都要來唸大學法律系大二、大三

學費,則由在野黨支付!!


回覆 全民法律義務教育 在4/3/2011 11:48:13 AM的回覆:
既然在野黨在運作「全民審判」

就有必要推行「全民法律義務教育」!!

回覆 中國人 在4/5/2011 2:16:33 PM的回覆:
要是認為法條有問題
是不會停止審理申請釋憲嗎?!
恐龍就恐龍還硬凹「惡法亦法」「依法判決」是邵燕玲的無奈,是別人的錯!
你們這些腦袋只有政治顏色沒有德性的法匠,真是法律界的悲哀!
回覆 蔡和蘇把人民當傻瓜騙 在4/5/2011 3:05:18 PM的回覆:
如果說邵法官依法審判有錯,那蔡英文、和蘇貞昌就絕對更有錯!


蔡和蘇是最沒有資格批鬥別人的人,卻在批鬥邵法官:



二人都當過立法委員,如覺得爭議法條立得不好,當時怎不推動修法?

二人並且都當過行政院長、副院長,當時怎不向立法院提出修正草案?

二人也都當過或正在當黨主席,怎麼不令底下的黨藉立法委員推動修法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