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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5趾遭截除 保險判賠1813萬
發表人 自由時報  

發表日期

5/7/2011 10:21:38 AM
發表內容 平均一趾獲賠360多萬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男子張瑞鳴向國泰等3家保險公司投保終身壽險,不久因意外而陸續截除左腳5隻腳趾,3家保險公司拒賠,認為疑雲重重;最高法院因未發現張某故意致殘,判決3業者敗訴確定,共應賠1813萬元保險金;算一算,張某每根腳趾平均獲賠360多萬元。

判決指出,張某88年因意外傷及左腳第4、5趾,同年5月在台北市立忠孝醫院截除這2趾;90年11月張某幫友人換輪胎,又傷及左腳,再被醫院切除剩餘3趾,至此左腳已無趾。

國泰、友邦、康健等保險公司主張,張某前後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保險金額共高達1億多元,動機可疑;且庭訊時,王姓證人對張某90年底意外事件發生經過,前後說詞不一,也不能舉證換胎意外與切腳趾的因果關係。

法官認男未故意致殘

但合議庭參考張某病歷和醫師診斷證明,未發現張某故意致殘,認為保險公司應依保險契約理賠,判決3家保險公司統統敗訴,其中國泰人壽應賠1375萬5千元,友邦人壽應賠87萬5千元,康健人壽須賠350萬元,3家保險公司還須各自給付10%的年息給張瑞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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