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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如從刑加重但主刑減輕,是否為不利益??
發表人 非法律系  

發表日期

5/25/2011 5:08:22 PM
發表內容 學說見解採肯定說而早期實務見解採否定見解!但是書上卻說現今實務見解92年第2次刑庭會議決議認為上開判例已不合時宜不再援用!但是有疑問的是95台上620決的判決主文中內容:第二審判決諭知之刑,是否較第一審判決所諭知重,並非以主刑為其唯一比較標準,倘第二審所諭知之從刑為第一審判決所無或所諭知之從刑重於第一審判決所諭知者,均不失為較重之刑!
個人疑問的是一般實務上最高法院判決或判例若前後判決有不同見解該如何取捨呢???如92年第二次刑庭決議跟95台上620決又以何見解為主呢??(抱歉92年第2次刑庭相關決議一時找不到沒附上)
回覆 .... 在5/25/2011 5:51:15 PM的回覆:
TO:goodman327   
回覆 ..... 在5/25/2011 5:54:34 PM的回覆:
..有點無言..你法條有沒有看熟??第379條各款似乎都是程序違法吧!!   
回覆 123 在5/25/2011 7:28:04 PM的回覆:
我看到遇到的法律系的人都非常高傲自大!考上律師開口就要錢!所以非法律系的請多包容他們吧
回覆 沒考上就要檢討 在5/25/2011 7:50:52 PM的回覆:
目前的程度考上律師自大?.............又不是15年前的律師,現在每年6000人考上,又沒什麼
回覆 goodman327 在5/25/2011 8:55:33 PM的回覆:
人家只是先讀再審還沒唸通常救濟途徑!!所以379條還不熟有需要這樣不爽的口氣嗎:???????非法律系第一次念刑訴誰能一次就全通曉呢?????????難怪人家說法律系都人格偏差愛錢愛出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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