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醫界認證了法界是恐龍.
發表人 來拉  

發表日期

6/24/2011 12:25:10 AM
發表內容 最高法院昨天裁定,性侵犯應在醫院治療。中央社報導,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聞訊指出「又是一個恐龍法官」,強調性侵犯不是《精神衛生法》認定應強制治療的病患,應回歸矯治體系。

1名男子猥褻女兒,被判處應強制治療,遭檢方送交台北監獄;嫌犯妻子聲明異議。最高法院認為,監獄不夠專業,應在醫院治療,昨天撤銷嫌犯林男移送監獄執行。石崇良表示,法官把「性侵犯」和「精神病患」混為一談,醫師沒有權力把性侵犯關在醫院,而且再犯高危險的性侵犯出入醫院治療,也會讓病家感到不安。


回覆 .... 在6/24/2011 1:50:42 AM的回覆:
最好醫界沒有醫師會犯錯

沒有醫師有誤診過失
回覆 xing 在6/24/2011 8:34:13 AM的回覆:
請問樓上,醫師過失了,法官來判,法官過失了,誰來判?
回覆 . 在6/24/2011 8:55:26 AM的回覆:
你來
回覆 乾脆判性侵犯開刀好了 在6/24/2011 9:09:53 AM的回覆:
這告訴我們
法官不要以為自己什麼都懂
尤其不要不懂裝懂
回覆 .. 在6/24/2011 10:07:48 AM的回覆:
法務部現未於任何醫院設立病監,如何執行?

可能得囑託國防部執行,送國軍左營總醫院,太子少保當處長時,

曾於該院設置病監!!
回覆 就跟你說要選帥、美 在6/24/2011 10:23:27 AM的回覆:
法官過失,由那些覺得法官醜的人來判。

最近不就是由他們來判說【恐龍法官】。
回覆 Q合 在6/24/2011 10:25:42 AM的回覆:
要是選名模來當法官,被稱為恐龍法官,還可以反駁

麻哩個批~你長得比我還醜,還敢說是我恐龍
回覆 宇法學員 在6/24/2011 10:48:35 AM的回覆:
判決只要悖離民眾主觀情感

就會被認為判決有過失

什麼恐龍法官   恐龍判決應然而生

那醫師經過長達七年的醫學教育   五年的住院訓練

都還會產生醫療疏失了

卻不見有什麼恐龍醫師   恐龍醫療的口號??

醫師的醫療技術是靠臨床及實際經驗不斷的累積

才能成就一個好醫師

難道法官的養成也不是如此嗎??

醫師在手術台操控病人的生命   法官在法庭判決犯人的刑責

兩者利害程度孰輕孰重?

既然如今要求法官要有   社會經驗

那主宰病人生命的醫師   那又要具備什麼樣的特殊經驗呢?

回覆 不懂裝懂踢鐵板 在6/24/2011 11:05:59 AM的回覆:
這個案子是法官把應該在矯治體系處理的客體
隨便亂丟給醫院

醫院又不是犯罪處遇機構
要如何去處理性侵犯?
難道變成夜勤病棟
請美少女護士治療嗎

是這樣的原因
跟掌握生死無關

如果今天醫生討論決議
癌症病患須交由法院判決   該開刀還是照鈷六十
然後送監獄執行
法官會怎麼想?
回覆 宇法學員 在6/24/2011 1:56:59 PM的回覆:
這個案子是法官把應該在矯治體系處理的客體
隨便亂丟給醫院

醫院又不是犯罪處遇機構
要如何去處理性侵犯?
難道變成夜勤病棟
請美少女護士治療嗎

是這樣的原因
跟掌握生死無關

如果今天醫生討論決議
癌症病患須交由法院判決         該開刀還是照鈷六十
然後送監獄執行
法官會怎麼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回覆的原因是因為
石崇良先生的一句話      又是一個恐龍法官!!
現在小至一般民眾   媒體   甚至是政府要員
動不動只要不滿意法官的判決
就是一句      恐龍法官      恐龍判決
一竿子打翻台灣司法的專業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侵犯強制治療   醫院取代監獄   
〔記者項程鎮、周敏鴻、魏怡嘉/綜合報導〕最高法院昨天針對妨害性自主案作出重要的指標性裁定,要求法務部、衛生署、矯正署應儘速設立強制治療的專業醫院,不能讓性侵犯和猥褻犯的刑前及刑後強制治療,統統在監獄執行。

最高法院強調,法務部、衛生署10餘年來不依法設立治療醫院,只將妨害性自主案收容人,送往監獄強制治療,法院將不再背書,希望新成立的矯正署儘速建立妥適的醫療體系。

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最高法院的看法很有理想性,但法務部礙於土地、經費、人力,要建立完整的強制治療醫療體系,有諸多困難,在還沒找到適當處所前,目前只能交由北中南三地監獄的強制治療專區來處理,但將請衛生署指定醫療機構收容現有強制治療受處分人,避免危害社會安全。

矯正署副署長黃昭正說,性侵犯服刑期間由法務部認可的醫院醫師負責治療及評估「危險性」是否解除,刑滿者仍沒通過醫師評估,就會轉送到台中監獄附設的培德醫院專區,繼續收容治療。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則表示,現在對於性侵犯出獄後的矯正治療,衛生單位依法並沒有強制的權力,這才是最大的問題,而不是沒有建立合作體系。

本案源起新竹林姓父親88年間酒後猥褻未成年女兒,被高院判刑8月、緩刑3年確定,還須刑前強制治療。新竹地檢署去年9月28日簽發執行指揮書,要求林某須到台北監獄強制治療,被害人的媽媽、即林某妻子聲明異議,且被害人也替父親求情,高院因而撤銷執行指揮書,檢方抗告後,最高法院昨天駁回抗告確定。

依最高法院上述裁定,林某將不用到台北監獄強制治療,至於林某該如何強制治療,及法務部未來要如何解決類似問題?最高法院指出,這是行政院的資源分配及監察院監督責任,司法機關不便表示意見。對此,陳守煌表示,等找到適當處所一定會對林某執行強制治療。

最高法院認為,性侵犯極危險,必須由精神醫學和心理學專業治療介入,交由醫院治療控制,但目前都由監獄強制治療,專業不足、設備也不夠,且現在多以兼差醫師充任,強制治療應有適當療程規劃,硬體設施方面應設置「陰莖體積測量儀」、「危險因子鑑定儀」等科技產品。
回覆 恐龍 在6/24/2011 2:18:53 PM的回覆:
最高法院認為,性侵犯極危險,必須由精神醫學和心理學專業治療介入,交由醫院治療控制,但目前都由監獄強制治療,專業不足、設備也不夠,且現在多以兼差醫師充任,強制治療應有適當療程規劃,硬體設施方面應設置「陰莖體積測量儀」、「危險因子鑑定儀」等科技產品。

FX,買這種儀器做啥
性侵犯的雞雞一定比較大嗎
餵他吃塑化劑不就得了

有沒有人發明目視胸部罩杯顯示儀
或者法官腦容量鑑定儀?
回覆 你小蟲 在6/24/2011 3:24:55 PM的回覆:
樓上的很爆笑耶
回覆 愛台灣 在6/24/2011 7:58:43 PM的回覆:
醫界和法界,顯然溝通上出了問題

雙方應該要「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和平穩定互動架構」來談一談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