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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觀審制司院通過 人民也能當法官
發表人 中時  

發表日期

7/27/2011 7:39:50 AM
發表內容 2011-07-27   中國時報   【郭良傑、王己由/台北報導】

          「人民也可以當法官!」為讓人民參與審判,與法官一起審理重大案件,研議多時的「人民觀審制度」研議案,昨天正式獲得司法院「司法改革策進會」通過,為推動人民觀審制踏出第一步;這項針對國情量身打造的新法制,若能在明年順利完成立法,將選擇士林、嘉義地院試行三年。

             未來有機會參與審判的觀審員,可以與法官一同坐在法官席上,全程參與案件的證據調查、辯論及評議,可以詰問證人及被告,和法官討論案情,分享心得,對案件表達意見;但為不影響憲法所規定的法官審判獨立,避免違憲爭議,案件有罪、無罪,仍將交由專業的法官來決定,觀審員不必承擔作決定的責任。但法官在判決時,必須考量多數觀審員的意見,若是不採納觀審員的意見,必須在判決書中說明理由。

             透過人民觀審制的實施,有機會擔任觀審員的民眾,不但能直接參與殺人、擄人勒贖、強盜殺人、製造第一級毒品等最重本刑死刑、無期徒刑等重案的審理,還可以對有罪無罪、法律適用及量刑表達意見。

             未來實施觀審的審判庭,將由三位法官與五位觀審員組成,觀審員必須遵守審判長的審判指揮;觀審員的資格必須年滿廿三歲、高中以上學歷的我國國民,依司法院規畫,觀審員每日可以領出席費三千元及旅費。

             「人民觀審制度」研議案昨天通過後,司法院將從八月起開始起草「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預計在今年十二月底前完成草案修法,明年初送行政院會銜,明年五月送立法院進行立法審議,若順利完成立法,明年即可試行。

             昨天在司法改革策進會的最後審查中,出席委員中,包括法務部長曾勇夫及檢察總長黃世銘,都對這項政策的推動表示肯定。曾勇夫表示,讓人民參審是世界的潮流,法務部會全力支持。

             黃世銘也表示,觀審制可以讓司法耳目一新,落實司法為民的目標。

             多位外聘委員也肯定司法院勇敢地踏出推動人民觀審制的第一步,也希望藉由這項新制,來提昇人民對司法的理解與信賴。

回覆 AAA 在7/27/2011 11:48:58 AM的回覆:

評議中

觀審員:我覺得這個案件........

審判長:你到底在講什麼鬼?你有沒有念過法律?意見不足採

觀審員:........

後來沒有觀審員願意自取其辱參與審判,觀審制無疾而終

回覆 搞鬼 在7/27/2011 11:52:04 AM的回覆:
觀審會排除具有法律科系背景的人喔
所以妳的台詞請改一下
就是請妳先做功課再編劇啦   
回覆 BB 在7/27/2011 2:15:17 PM的回覆:
評議中

觀審員:我覺得這個案件........

審判長:你到底在講什麼鬼?叫你們這些不懂法律的傢伙來吃

飯的?刁民一枚,意見不足採

觀審員:........

後來沒有觀審員願意自取其辱參與審判,觀審制無疾而終
回覆 搞鬼啊 在7/27/2011 2:20:26 PM的回覆:
現在有法官法了
應該是那位罵人的法官先不見吧
妳的台詞有點不合邏輯
真不好看
回覆 在7/27/2011 2:21:26 PM的回覆:
神怎麼能跟法律白癡混在一起.
太侮辱神了.

神受到法律白癡的影響,以後怎麼判案呢?
神遇到自以為是神的法律大白癡怎麼辦?能請大白癡閉嘴嗎?
回覆 在7/27/2011 2:22:27 PM的回覆:
今年士林及嘉義一定沒人選
回覆 操哥 在7/27/2011 2:27:27 PM的回覆:
神是愛世人的
你還真的侮辱到神了
回覆 看不起走狗 在7/27/2011 2:30:35 PM的回覆:
還好觀審員無表決權,否則很容易被收買或威脅,

還有,政策捍衛者不要再當打手了,人家不能反對這項政策嗎?

搞屁!一發言就被攻擊!
回覆 和禽獸還沒兩樣的狗 在7/27/2011 2:35:50 PM的回覆:
一批評就被侮辱了
比神還要神
回覆 123 在7/28/2011 12:41:44 PM的回覆:
有恐龍法官....會不會也有恐龍觀審員
回覆 g 在7/28/2011 1:32:30 PM的回覆:
我也怕這樣


要搞這項制度      除非日後一定是陪審制   這樣搞了才有意義


不然都只是上面的大官花人民的錢玩遊戲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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