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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關於公文用語的一些問題
發表人 Lac  

發表日期

7/27/2011 5:00:58 PM
發表內容 【備查】

【核備】

【核准】

【准予】備查

以上這些用語的效果有什麼區別呢??


感謝各位法學先進
回覆 這呢? 在7/27/2011 8:36:57 PM的回覆:
【准查】

【核查】

【核予】
回覆 Lac 在7/28/2011 1:05:10 PM的回覆:
嗯....好像沒有人會耶
回覆 Lac 在7/29/2011 6:23:06 AM的回覆:
目前已知

【備查】是只要讓法院知悉即可

【准予備查】是必須經過形式審查

其他...等高手來解答了
回覆 ... 在7/29/2011 11:27:36 AM的回覆:
【備查】→陳報後函復知悉,毋庸受理機關為意思表示!

【核准】→聲請後因合於條件,而准予發生一定效果


【核備】→將備查與核准混用了,雞婆作法,以訛傳訛相沿成習,

                   已積非成是許久的用法


【准予】備查→指機關受理陳報案件,函復陳報人備查,供其留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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