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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幽靈抗辯」無悔意 殺人犯求處無期刑
發表人 中國時報  

發表日期

7/28/2011 5:12:26 PM
發表內容 2011-07-28   中國時報   【李忠一/宜蘭報導】   
             涉嫌販毒遭到通緝的男子李明晉,與江國欣有債務糾紛,竟以行刑式槍決方式殺害江男,李某被逮後,面對證據仍否認犯案,還指槍枝是在江男被殺害後才購買;檢方痛斥李某是在「幽靈抗辯」、「瞎掰」,昨依殺人罪嫌向法院求處無期徒刑重刑。   

             卅七歲男子李明晉今年一月九日,約江國欣處理債務,李某載著江男到蘇澳鎮港口大排,因一言不合持制式槍枝,近距離朝江男擊發四槍,導致江男流血過多致死。   

             直到一月十三日,江男遺體浮出水面後才被民眾發現;二月十日晚間警方在新北市查獲凶嫌李明晉,但他矢口否認犯行,並指槍枝是在農曆年前十天,在宜蘭運動公園向某人購買,指購買槍枝是在江男遭殺害後所購買。   

             「這是幽靈抗辯!」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嚞慧指出,李某曾在去年十二月持該槍支對魏姓男子開槍,經警察大學專案鑑定後,證明與魏姓男子開槍、槍殺江國欣的手槍特性吻合,但李卻虛構一個人物企圖規避犯行。   

             林嚞慧表示,在犯案當天,證人都證明死者是接到李某電話後外出,隨即杳無訊息,調閱李某租用小客車的行車紀錄器,他與死者的手機通聯等紀錄,都可發現案發前李、江二人都在一起。   

             林嚞慧說,一般人看到如此多直接、間接證據擺在眼前,都會俯首認罪,但李某卻不承認犯案,顯見對行刑式槍殺江男毫無悔意,因此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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