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毆劫情侶至少判7年
發表人 財經法律  

發表日期

7/31/2011 11:47:01 AM
發表內容 書都念到哪去了?

毆劫情侶「解悶」至少判7年
2011年   07月31日   【張芳榮、余思維、黃仲明、許敏溶╱台北報導】

4名惡劣的大學生,因放暑假無聊「想活動筋骨」,前天在大佳公園看到1對情侶動作親密,竟以「十分礙眼」為由強抽戀愛稅,毆傷對方並搶走財物2000元;4人落網時,還在警局嘻皮笑臉,無知且白目地問警方:「只是打人,有那麼嚴重嗎?」主嫌父母還溺愛孩子說:「我兒子很乖!」直到律師告知結夥強盜是7年以上刑責的重罪,他們才知闖了大禍,抱頭痛哭流涕。


警方調查,這群惡劣大學生以主嫌范煊(21歲)為首,他曾就讀真理大學,目前已轉往文化大學,前天他和朋友姜信宇(19歲,大學生)、葉函(21歲,大學生)及錢力豪(22歲,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學生)強盜搶劫,分別以5萬元或2萬元交保。

   還在警局白目嚷嚷
警方前天清晨調閱大佳河濱公園監視器畫面,據犯案車號逮捕4嫌,4嫌供稱以搶得現金200元吃東西慶祝,其餘以出力多寡,分成1000元、500元、300元分贓,錢嫌因沒出力所以沒分錢。他們在警局嬉鬧、講笑話,還大聲嚷嚷:「只是打人,有那麼嚴重嗎!」警方見狀直搖頭。



回覆 粉誇張! 在8/1/2011 1:43:05 PM的回覆:
文化、真理又背黑鍋了.................
「只是打人,有那麼嚴重嗎!」
校園霸凌:「只是打人,有那麼嚴重嗎!」
酒店圍事:「只是打人,有那麼嚴重嗎!」
黑道討債:「只是打人,有那麼嚴重嗎!」
....
結夥搶劫:「只是打人,有那麼嚴重嗎!」
綜上結論:
1.無知是一件很嚴重得事情...
2.打人似乎不是很嚴重的問題∼畢竟與死刑、無期徒刑...尚有一段距離。
回覆 *.* 在8/1/2011 1:50:28 PM的回覆:

還有-->持玻璃飲料瓶敲毀結帳櫃台桌面

還有--持玻璃飲料瓶敲毀結帳櫃台桌面



超商伸鹹豬手 性騷男挨告
   更新日期:2011/08/01   13:11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日電)新北市呂姓男子在便利商店見女子彎腰選飲料,竟伸出鹹豬手摸女子腰部與臀部中間的部位,見女子報警還叫囂「摸一下會死」。不過,事後女子撤告,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


根據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不起訴書指出,呂姓男子半夜到便利商店買東西時,見在飲料櫃前選購商品的女子,因彎腰而露出臀部與腰部中間的部位,竟伸出鹹豬手摸女子腰部。


女子察覺有異後請店員報警處理,呂男竟大聲對女子叫囂,「就算是我有摸,摸一下會死」、「是少了幾塊肉,還是少了幾公斤」、「你以為你咪咪很大?」等語,還持玻璃飲料瓶敲毀結帳櫃台桌面,導致女子心生畏懼,控告呂男性騷擾與恐嚇罪。


台北地檢署偵查時,由於女方在偵查庭中當庭撤回告訴,檢方就性騷擾部分做不起訴處分;恐嚇罪部分,檢方認定呂男用字粗俗不雅,在商店叫囂導致女子心生不悅,但客觀上未達導致危害安全的程度,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1000801


回覆 .. 在8/1/2011 1:59:12 PM的回覆:
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破父母養出破少年
回覆 .. 在8/1/2011 2:01:15 PM的回覆:
還有法律系的,他不破誰破???
回覆 囧很大∼ 在8/1/2011 2:07:00 PM的回覆:
台北地檢署偵查時,由於女方在偵查庭中當庭撤回告訴,檢方就性騷擾部分做不起訴處分。
恐嚇罪部分,檢方認定呂男用字粗俗不雅,在商店叫囂導致女子心生不悅,但客觀上未達導致危害安全的程度,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1.都撤回告訴囉,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合法。不過為啥要撤勒?怪怪姑息養奸...
2.恐嚇罪....客觀上未達導致危害安全的程度,偵查庭當下筆錄供述證據沒作好,下次要說對方持槍(已勃起)...客觀上已達危害安全之程度。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