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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有沒有也是今天剛考完的考生~來說說心情?
發表人 小蔓  

發表日期

8/27/2011 6:47:45 PM
發表內容 寫完最後一份考卷後

覺得商事法這幾科頗難的

以及

覺得律師第一試考題比司法官的還要困難

氣溫陰陰涼涼~是唯一的好事~心情也因此平靜了些
回覆 路人 在8/27/2011 7:17:51 PM的回覆:
比司法官難+1
回覆 原PO 在8/27/2011 7:31:20 PM的回覆:
我看PTT上也已經有人表示同感

唉~尤其是最後一科商英法~
回覆 路人 在8/27/2011 8:01:57 PM的回覆:
原PO   繼續加油啦,你應該不會比我慘啦,我昨天搞白痴想說第一試只考一天而已,就跟它拼了,唸書唸到2點多,結果唸太累了反而睡不著失眠,睡眠不足的情況碰到今天那種比較難的題目,精神不濟的結果就蠻慘的,第4節碰到商法考那麼難的題目,心中都忍不住想說大概要再考明年了....
回覆 路人 在8/27/2011 8:09:38 PM的回覆:
順便說一下給大家參考:

我們那間缺考4個,隔壁三間:缺考2個、9個、4個
回覆 路人 在8/27/2011 8:12:12 PM的回覆:
差點忘了,還有一間是,缺考0個
回覆 惠文高中 在8/27/2011 8:13:35 PM的回覆:
台中惠文高中
去上廁所
隨意看了六間
缺考人數
每考場33~35人
5
2
2
4
3
2
供參考
回覆 路人 在8/27/2011 8:16:45 PM的回覆:
我是在台北的中崙高中
這樣以我看到的那幾間看來,好像中部同學們的意志力比較堅定   XD
回覆 路人 在8/27/2011 8:34:06 PM的回覆:
民事法寫得比較順,感覺比較沒那麼難,這要感謝李老師~~
不過民訴出得也太長了吧~~
回覆 在8/27/2011 8:45:18 PM的回覆:
我在新店高中,我們那間缺考5人,沒有特別注意其他間的!
寫到很累,有的題目實在太細了,尤其是國公的群島基線那題,老師是真的要我們死ㄇ,唉!(還是這題大家都會,哈!)總之,我覺得考選擇題不比申論題輕鬆阿!選擇題(300題)是300顆子彈,申論題(約20題)是20粒手榴彈,大家要好好生存下來阿!
回覆 阿G 在8/27/2011 9:13:00 PM的回覆:
我也是在中崙高中,覺得到考率頗高耶!
我是覺得題目比司法官難,
尤其下午的兩科,
題目長,真的寫到頭暈!      囧

回覆 在8/27/2011 9:24:23 PM的回覆:
我又沒寫完耶
吐血...
回覆 考爆了 在8/27/2011 9:29:02 PM的回覆:
今天考完以後,有一種被整的感覺,之前這些所謂的專家學者們說不應該要學生死記條文,所以我們在97-99年間便開始附所有科目的法條,但是今天考完後發現,其實這些學者專家們骨子裡還是希望要學生背法條,說真的今天若干考題我個人感覺若不是把條文背得滾瓜爛熟還真是很難選,當然,我也知道考是就是這樣,比誰記的多又忘得少,但是搞了半天又走回原點,還要大家分一二試考,除了減輕老師閱卷的辛勞外,我實在想不出更好的理由,與其這樣,我倒情願回歸以前直接考申論或實例題而不附法條的時代,實在是不解這種改變.
不好意思,只是考完後突然有這種感覺,]借這版面抒發一下,還請大家見諒!
回覆 路人 在8/27/2011 9:39:30 PM的回覆:
選擇題(300題)是300顆子彈,申論題(約20題)是20粒手榴彈,大家要好好生存下來阿!

===================================

好傳神的比喻!
說的真好!
回覆 違憲的考選部 在8/27/2011 9:40:58 PM的回覆:
手段:篩選出前三分之一減輕老師改卷負擔
目的:挑出適合擔任律師者

有適當性   必要性   衡平性嗎?
回覆 阿六 在8/27/2011 10:29:44 PM的回覆:
手段:篩選出前三分之一減輕老師改卷負擔
目的:挑出適合擔任律師者
有適當性         必要性         衡平性嗎?
====================================

這是大學法律系氾濫後
綠色執政時   原本是要將司律改成法研所畢才能考
但      現在藍色執政      又怕一拖拉庫氾濫法律生反彈
所以
現在藍色執政      只好將司律改成先電腦選土豆
選出三分之一的土豆才可以考申論題

電腦不但會選土豆
也會選法律系的大學生
回覆 阿六 在8/27/2011 10:29:48 PM的回覆:
手段:篩選出前三分之一減輕老師改卷負擔
目的:挑出適合擔任律師者
有適當性         必要性         衡平性嗎?
====================================

這是大學法律系氾濫後
綠色執政時   原本是要將司律改成法研所畢才能考
但      現在藍色執政      又怕一拖拉庫氾濫法律生反彈
所以
現在藍色執政      只好將司律改成先電腦選土豆
選出三分之一的土豆才可以考申論題

電腦不但會選土豆
也會選法律系的大學生
回覆 違憲審查 在8/27/2011 10:34:04 PM的回覆:
法律系氾濫
老師多的很不是嗎?
不認真改卷
只圖少改卷
令人不齒




回覆 阿六 在8/27/2011 10:46:36 PM的回覆:
只圖少改卷
==========

問題是很多考卷不值得花時間改呀
浪費閱卷老師的寶貴時間
浪費承租教室的寶貴空間
浪費考卷的有限紙張資源
浪費考場的電燈監考人力

你可以將省下的錢   去看場電影   吃個爆米花





回覆 有必要考300題嗎? 在8/27/2011 10:50:56 PM的回覆:
如果是要減輕負擔,可否少考幾題?
回覆 違憲的考選部 在8/27/2011 11:17:01 PM的回覆:
當老師怕改考卷
開考試院怕人家來考試
豈為事理之平?

憑什麼拒絕應考人考申論的權利?

回覆 氣到爆 在8/27/2011 11:21:30 PM的回覆:
題目是不是太長了,真想罵人,看到眼花,的確比寫申論題累。
可以罵嗎?快要忍不住了。
....................................
回覆 贊成有選擇題 在8/27/2011 11:24:15 PM的回覆:
一堆沒念書的去考申論題   反而讓老師改到手軟   閱卷品質下滑。更何況又不是不讓大家考   只是多考個選擇題而已,有本事過一試就好拉
回覆 希望 在8/27/2011 11:55:37 PM的回覆:
在閱卷品質會提昇之前提下,我是贊成選擇題。

回覆 槓上開瓜 在8/28/2011 12:04:08 AM的回覆:
1.考前熬夜K書常態性疲勞轟炸。
2.考選擇題題目很刁鑽第二次300發機槍掃射。
3.有幸活到第二試數十顆手榴彈海K。
4.祖先保佑能到司法官第三試再招受口水羞辱。
...讀法律好像需要有蟑螂般的不死精神...連莊18次的屎運氣...

突然想罵∼∼槓....槓槓∼∼上開花。
回覆 點點 在8/28/2011 12:37:33 AM的回覆:
昨晚也失眠
早上一直釣魚
又做第一排
監考還敲我桌子叫醒我
但是能看的卻是早上的科目(下午的不敢對,等放榜好了)

下午突然精神來了
我先寫民訴
但發現民法不容易
份量有些多
商法更是......
這樣考1題1分鐘很難有答案出來
回覆 可能要體諒老教授們 在8/28/2011 12:38:07 AM的回覆:
題目是不是太長了,真想罵人,看到眼花,的確比寫申論題累。
可以罵嗎?快要忍不住了。
....................................

我們年輕人都會眼花了

我的一個有老花眼的老教授,說他去改國考,更是會改題改到眼花

而且他說,他長時間看的還不是打的整齊的字,還是看眾多考生那些用寫的,寫得亂亂的字哦
回覆 KK 在8/28/2011 12:45:09 AM的回覆:
1.   南部理論上法科水平應該沒台北高,   但到考率似乎頗高.      我這間缺一人,   其他好像也才缺兩三人而已
2.   雖然我都提早交,   但下午科目看得令人頭昏眼花.   我都亂猜,   沒能力也沒時間思考
回覆 過三關砍N將 在8/28/2011 8:10:02 AM的回覆:
讀法律的快變成關公了!
回覆 選擇題? 在8/28/2011 8:12:21 AM的回覆:
贊成維持選擇題,但請減少題目量或者縮短長度,另外,二試不考的,一試可否不要考阿!
回覆 Attorney 在8/28/2011 8:18:31 AM的回覆:
真是個開倒車的制度
多了第一試
只有圖了補習班的商機
過去高普考不也這樣搞
為何司律要撿人家不要的考制
又剝奪人民考第二試的權益呢?
支持恢復舊制!!
回覆 保陛 在8/28/2011 8:32:34 AM的回覆:
題目是不是太長了,真想罵人,看到眼花,的確比寫申論題累。
可以罵嗎?快要忍不住了。
....................................

我們年輕人都會眼花了

我的一個有老花眼的老教授,說他去改國考,更是會改題改到眼花

而且他說,他長時間看的還不是打的整齊的字,還是看眾多考生那些用寫的,寫得亂亂的字哦
===============================



可能要等到我們也跟這些老教授一樣到五、六十歲,才可以體會到他們連續很多天,一直改題目的痛苦

我有一個大師級的出了二十年司律的出題老師,在研究所上課時跟我們說,國考制度非改不可,不然考生永遠都只能祈求老天保佑,眼睛和體力都越來越差的每科的老教授們,在改你的考卷的時候,正好精神都很不錯

改是必然,因為大部分的老教授們都喊說受不了,但應再修正得更好
回覆 保陛 在8/28/2011 8:34:53 AM的回覆:
順便一提,有老師說,有的老教授因為體力和眼睛都不好,改到都快睡著了,還是逼著他們自己繼續改考卷,因為考卷那麼多,又有時間上的壓力
回覆 違憲審查 考試正義 在8/28/2011 2:37:51 PM的回覆:
老教授眼睛不行   就該退休了
給分標準訂出來
沒有非誰改不可

少數教授長年把持改卷位子
不無護航特定學校特定學生之嫌

大家可以好好分析近年來哪家學校考生獲利最多
可憐的是終日苦讀不再特定圈子裡的認真考生!!!
應該盡量讓改題教授多元化
不讓某些教授有護航可能
讓舞弊空間降到最低!
回覆 建議申論題給參考答案 在8/28/2011 3:50:34 PM的回覆:
如果出題的人自己都不敢給答案了,那還有資格閱卷嗎?
回覆 因為 在8/28/2011 3:59:25 PM的回覆:
只要一公佈申論題答案或給分標準   
那考生一定沒完沒了
例如   答案聲請釋疑      聲請複查等等
那考選部豈不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以上是某非法律科的典試委員說的
回覆 所以摟! 在8/28/2011 4:29:04 PM的回覆:
乾脆連選擇題都不要公布答案好了,此乃考試權之專業判斷!
回覆 比較難+1 在8/28/2011 4:52:48 PM的回覆:
我也覺得考試的科目實在太多了
不實用的科目,老實說,到底為什麼要考呢?
(創造命題者的工作機會嗎?)
知道群島水域的計算是幾比幾要幹嘛?
冷門的科目為什麼不敢接受市場的檢驗?

而且考很記憶型或是很細的,實在太為難人

加考第一試選擇題之後,比起舊制,
只是減輕改題老師的工作而已,
既不是選才比較好的方法,也不是引導司法學習的好方法

回覆 考選擇不是原罪 在8/28/2011 5:09:30 PM的回覆:
美國的律師考試也是有考選擇題

選擇題比起申論題,最大的優點

是有客觀的標準答案

所以問題應該是題目應該出得更合理
回覆 雞肋 在8/28/2011 5:10:39 PM的回覆:
現在動物保護意識高漲!建議司法官律師來考個動物保護法選擇題吧(不要砍我0...)
回覆 建議全部考選擇題 在8/28/2011 5:11:55 PM的回覆:
誰說不行的?考過這次司法官律師的選擇題後,誰敢說選擇題很簡單的?誰有把握可以對九成以上的?
回覆 US BAR EXA 在8/28/2011 8:24:40 PM的回覆:
不會把三分之二人刷掉不准申論

只要有報名可取得考選擇加申論的權利

只有台灣的官員發明得出這種刪人進二試的規定



回覆 不覺得 在8/28/2011 8:45:57 PM的回覆:
又沒剝奪考生考試的權利   有本事進2試就好了不是嗎
回覆 樓上+1 在8/28/2011 9:24:34 PM的回覆:
一些沒有本事進2試的,只會在網路上酸,而不想想為什麼別人就進得了第2試,自己卻進不去
回覆 John Rawls 在8/28/2011 10:01:36 PM的回覆:
任何制度

你先想想今天你對你會不會進二試是在一個無知之幕下的

你就會知道這種制度   很可怕

PS我已經考上律師   但我完全反對為了圖利教授少改考卷而改制
一萬份會亂改   三千份就不會嗎?   
會亂改的教授三十份都會亂改
大家念過大學都知道
你的期末考卷
何時有被發回   老師何時給過參考答案?
考試改革根本沒有對症下藥
恐龍學院   通說系   奴隸組
考生自甘為奴   令人痛心
回覆 法官有人過勞死 在8/28/2011 10:09:25 PM的回覆:
其實改考卷的數量,跟現在案量大的法院的法官、檢察官的辦案數量,以及辦案品質相似

像北三院、和桃院,法官、檢察官每個月要辦七、八十件

辦案品質有可能他們每一件都要求非常好、每一件都要非常仔細的辦嗎?
回覆 愚見 在8/28/2011 11:15:17 PM的回覆:
考選擇題有好處,以通說及實務見解為主,考生多記實務見解,對未來工作也比較有實益。而且選擇題也比較難出毒們暗器,相較之下,考申論題我個人覺得風險還比較大,多了選擇題後可以篩選出真正有實力的人,在二試人數變少下,理論上閱卷品質真的會好很多,有實力的人被那些爛考卷殘害的機會也相對變小了。   
而且也沒必要想成每個改題老師都是亂改吧。認真改題的老師還是很多的。
回覆 獨門暗器... 在8/29/2011 3:00:42 AM的回覆:
真的沒有獨門嗎??
雖然數量很少~但我怎麼看到有...

個人是覺得其實考選擇題不錯~
這樣的準備方式可以讓人把書念得更扎實~
但是這次律師的出題就...
出的好像有點偏...
連海盜罪都出來了....
民訴單選當複選出就真的不用講了...
說真的~這樣的出法除了為難考生還有什麼更大的意義??
難道律師的工作就是一定要在一分鐘內釐清案件的爭點??
這就是律師的專業能力??

還有關於冷門的題目...
要出應該就要出一些更切中核心的題目吧...
像地方制度法應該還有更值得出的題目吧~
行政法考到釋憲...
那為什麼還要跟憲法分科考??
難到行政法沒有其他更重要的爭點可以考??

個人是覺得要提升閱卷品質或考試的公平性~
應該有很多方法可以設計吧~
例如要考選擇~那把作答時間拉長~多一些時間給人家想會死嗎?
考個兩天會死嗎??
另外我覺得要考選擇也可以考慮題目出多一點~
畢竟題目出多~才有辦法把那些靠猜對的人進第二試的機率降更低~

又或者為了提升閱卷品質~
可以把改考題的時間延長阿~
多兩個禮拜讓他們改~
然後每科再考慮多加幾個人手改~
一律改成平行雙閱~
我不相信這樣子的成本會比你多弄個第一試出題改題還有人事費作業費還要高....
回覆 路過 在8/29/2011 5:35:49 AM的回覆:
題目出得越簡單,就越沒有「鑑別度」

例如如果出的題目,真的有在唸書的考生,八、九成都會寫的話

那可能比的只是另外比較難的一、二成的題目,大家「猜」的運氣而已

程度比較好考生的不見得分數就能考得比較高



但是關於題目出得太長、太複雜,的確應該要改進
回覆 支持全部選擇題 在8/29/2011 8:39:45 AM的回覆:
第一試單選,第二試複選加倒扣,這樣很多獨門暗器就會生鏽了,耶!∼
回覆 題目已經夠多的了! 在8/29/2011 8:49:52 AM的回覆:
另外我覺得要考選擇也可以考慮題目出多一點~
畢竟題目出多~才有辦法把那些靠猜對的人進第二試的機率降更低~

--------------------------------------------------------------------
並不贊同,現在已經出到三百題了,第一試只是篩選用,不需要搞到考六百題考兩天吧!
回覆 必須縮短題目 在8/29/2011 8:57:10 AM的回覆:
其實這次選擇題現在被最多人提到的缺點,就是有許多題目出得太複雜太長
回覆 最賤法律人~我是比較 在8/29/2011 9:07:07 AM的回覆:
明明是單選題
卻出成複選題
雖形式仍是單選但實質上是複選
夠賤!!
回覆 lala 在8/29/2011 9:39:28 AM的回覆:
律師考題果然比司法官難!!
但我其實覺得(很多有工作經驗的人都是這樣認為!)
一試很難,就根本不需要二試了!!
因為選擇題才公平!!
各位都覺得選擇一番二瞪眼
申論才有"矇上"的機會
但各位為何覺得矇上的會是自己?
這其實是跟看秘密就覺得自己中樂透一樣的好笑!!
很多人都認為自己申論答的很好,甚至連獨門暗器都有寫到
但就是沒考上
這就是因為考上與否完全取決於改題者當時的眼力跟心情
根本完全無公正客觀可言!!
所以應該廢的是申論題!!
回覆 法研生 在8/29/2011 10:02:41 AM的回覆:
贊同樓上,選擇題出比較難,也是可以測得出程度
回覆 我也贊成 在8/29/2011 10:10:27 AM的回覆:
除了以上兩位大大所述外,我有做過實務相關工作,學說並非沒有價值,但在實務運作上,最重要的是瞭解法條文義以及實務判解,並非學者的獨門暗器,學說當然也重要,但司法官律師考試是要考選出『實務』工作者,怎麼變成學者獨門暗器爭奇鬥豔的場所?如果是考研究所,你要怎要刁那我沒話說,實在不解!這樣真的不是附有人性以及溫暖的考試制度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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