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30人轟槍混戰 竟有警嚇傻 觀戰未制止
發表人 艋舺高雄篇  

發表日期

9/10/2011 3:33:08 PM
發表內容 30人轟槍混戰   竟有警嚇傻   觀戰未制止   威信盡失

   更新日期:2011/09/10   06:30   蘋果日報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高市三大舞廳之一的華納大舞廳,昨凌晨發生酒客槍擊鬥毆案,一人中彈、2人被打到昏迷。雙方人馬由店內打到店外,還各自撂人,演變成2、30人街頭大火併,宛如電影《艋舺》場景翻版。《蘋果》直擊,有警員竟似被「大場面」嚇得袖手旁觀,還有支援警力到場卻不敢下警車。警改會抨擊,有損警察威信。


警方調查,昨清晨4時20分許,李姓(30歲)與王姓(37歲)、黃姓(38歲)男子等6人,在華納大舞廳包廂喝酒;遇到與王有嫌隙、綽號「大B寶」的陳男和綽號「死亡」的施男(29歲)等8人,雙方互毆,施在走道上掏槍朝李腹部連開2槍,黃也被打到昏迷。


舞廳前飛踢仇家


雙方各自電召兄弟助陣。王跑出店門口,不料對方一名黑衣男爬到一輛汽車車頂,由高處躍下飛踢王頭部,王當場倒地。轄區新興分局接獲報案,出動4組警網、共8人前往,發現舞廳外有2、30人在街頭混戰,6組15名警力再到場協助。救護車將受傷及昏迷3人送醫,均無生命危險。


《蘋果》現場直擊,雙方人馬當著警員的面互嗆互毆,由騎樓一路打到快車道上。場面誇張連警員都愣住,雖然經驗老道的警員上前壓制鬥毆者,也有警員在旁觀看;甚至有輛警車閃著警示燈開到現場,車上警員卻待了約2分鐘才下車,下車後未加入制伏。


挨轟公權力不彰


因現場鬥毆者無人提告,最後自行散去。但事後警方由醫院回報獲悉,受傷一人是槍傷,才知舞廳內曾發生槍擊案,帶回涉嫌打架的「大B寶」陳男及舞廳幹部等人調查,確認開槍者是施男,正全力緝捕,全案依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


高市議員林國正昨痛批:「(警方)訓練教育不落實!」這樣如何能期盼治安改善。警察改革協會發言人馬在勤律師說,若警方第一時間到場都無出手制止,彰顯公權力不彰。


新興分局分局長鄭明忠解釋,警方處理群眾滋事事件都有分工制度,有人負責警戒監控、有人負責蒐證錄影、有人要看好警車;而開警車到場卻未下車的警員,是載分局督勤官到場的駕駛,不負責處理群眾事件。


舉腳飛踢

兩派酒客打到舞廳外,一名男子攀爬至車頂,跳躍飛踢偷襲對手,對方當場倒地。

街頭火併

雙方召來更多助陣人馬   ,約2、30人在街頭集體鬥毆,宛如電影《艋舺》的場景。

勇警壓制

一名警員將其中一名鬧事男子壓制在地,但不少警員卻在一旁觀看。

孬警旁觀

一輛警車開到混戰現場(紅箭頭處),警員下車後僅在旁觀望(藍箭頭處)。



===================


只能說:警察也是人.....
回覆 543 在9/10/2011 3:57:17 PM的回覆:
如果發生在台北台中!!市長一定被罵到臭頭評比一定又最後
當高雄市長真好!!!市民的標準還真的很特別!!!!颱風睡午覺也可以!!!但就是不可以吃飯理髮!!!!!!!!!!!!!
回覆 ASD 在9/10/2011 3:58:34 PM的回覆:
如何制止?   跑到雙方人馬中間喊"停"嗎?   或是朝那三十人開槍,加入混戰?   新聞記者大多是活在完美理想的世界,每個人都要克盡職守,自己的權益不容有絲毫受損。若你是現場的警察,你會怎麼做?
回覆 講些五四三的 在9/10/2011 4:02:59 PM的回覆:
人家北北基要做領頭羊   可厲害的咧   
人家下屬被彈劾   自己也沒事
回覆 回樓樓上 在9/10/2011 4:05:11 PM的回覆:
至少應該要對空鳴槍示警一下吧,都沒有動作是蠻扯的
回覆 ASD 在9/10/2011 4:09:36 PM的回覆:
已經在槍戰了,對空鳴槍可能沒人會注意,對空鳴炮比較有用...
回覆 回樓上 在9/10/2011 4:13:25 PM的回覆:
你好像沒有看清楚新聞,開槍好像是在店內,街頭集體鬥毆並沒有發生槍戰
回覆 黑道火拼 在9/10/2011 4:19:37 PM的回覆:
我支持警察先保護自己安全   
回覆 ASD 在9/10/2011 4:21:55 PM的回覆:
抱歉,我只看標題。你說的對,的確應該有動作才是...
回覆 / 在9/10/2011 4:31:03 PM的回覆:
特考班的嗎?

還抗議考試不公咧!考上又有多行?
回覆 …… 在9/10/2011 5:34:19 PM的回覆:
只要考上訓練完下單位,穿上制服,
誰管什麼年特班、基特班、警員班、限期役、軍轉警、博班碩班官校正期專校等,
人家只當他們是處理事情的「警官」……

話說回來,蘋果的報導總是勾起討論,
就這點而言非常成功。
回覆 在9/11/2011 12:32:04 AM的回覆:
這都要怪司法院

前些天司法院新聞稿已經例示何謂"制伏"

將投降者帶走就是"制伏"

司法院既然將"制伏"解釋清楚了

警察等雙方打得差不多了才"制止"      這也是事理之當然.

司法院還不踹共嗎?
回覆 笑話新聞 在9/11/2011 10:23:44 AM的回覆:
又要怪中央了嗎?


高雄上次颱風大淹水,陳菊:「中央要負八成責任」
回覆 看不出 在9/11/2011 10:30:42 AM的回覆:
上面回覆有人要怪中央?
且這回覆說過了   要說幾次啊
陳菊說有八成   他錯了   應該全部要怪中央
他太忠厚了
回覆 愛台丸 在9/11/2011 11:11:30 AM的回覆:
高雄市不但治安排最後,失業率也是全國最高,人口數也是五都裡面唯一在減少的(因為年輕人找不到工作只好到外縣市找工作)

這樣也能高票當選,實在佩服真的很會操作政治
回覆 支持 在9/11/2011 11:25:04 AM的回覆:
對呀,支持宋前省長出馬進行改革!
回覆 真像 在9/11/2011 8:32:53 PM的回覆:
高雄市治水預算竟然3分之1用在景觀造景!!!!淹水再丟中央就沒事了!!那麼簡單我也會!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